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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前世今生守候你-第2部分

小说: 前世今生守候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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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话直接命中他的要害,她对他有熟悉的感觉?这意味着什么?
  琴珍过世后,他一直期盼琴珍能入梦相随,可是十八年来,他从来没有梦见过琴珍。
  他的琴珍已经过世十八个年头,那是深沉的痛,他忍不住埋怨,以他对琴珍的感情,琴珍说走就走,连梦中相见的机会都不肯给他。
  “你很会说话。”他只能匆匆以这句话来搪塞他的心慌。
  “我可以喊你邵大哥吗?喊先生好像太生疏,我也觉得别扭。”
  看着他总是让她有着揪心的痛感,脑海里浮现的是经常出现在梦中的身影。梦中的人虽然瞧不清面孔,不知怎么地,她却和他联想在一块。
  那日在公车上,看见站在车外的他,她脑里即闪过模模糊糊的身影,她会出手帮他解危,也是出于没有经过思考的反射动作。
  “随便你。”又是这种无害的笑容,让他原本想要铜墙铁壁的心,一点儿都发挥不了作用。
  “邵大哥,你不用现在就回答我,我想一定有很多人抢着当你的旅伴,不过我希望你给我一个机会,认真地考虑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结果,他答应给她机会,他忘了她什么时候离开麦当劳,也忘了自己在麦当劳里待了多久,他只记得来的时候是艳阳高照的下午,离开的时候已经星光满天。
  **    **    **
  这是美梦还是恶梦的开始?
  邵维伦在睡觉前接到了俞晨曦打来的电话。
  “嗨,邵大哥,我是晨曦啦!”
  透过话筒,她的声音清楚的在他耳边放大,那是甜而不腻、娇而不媚;字正腔圆下,在这样深的黑夜,有种圆融的魅惑。
  他怎么会给她电话号码的?
  当她问他的手机号码时,他的理智说不,右手却在她递过来的纸张上写上十个阿拉伯数字。
  “这么晚了?你明天不用上课?”
  “我已经毕业了,你忘了吗?”
  是呀,她已经毕业了,他一听到她的声音,脑子就全乱了。
  “有什么事吗?”
  “你答应要让我跟你去走丝路了吗?”
  从麦当劳之后已经过了三天,他答应二天内要给她答覆的。
  “我还在想需不需要见你的家长,你这么随随便便跟一个男人出门,我怕他们会有意见。”他的头隐隐作痛,陷入两难的决定当中。
  “邵大哥,如果你不让我成为你的旅伴,我还是会自己一个人出国去流浪的。”她的口气由热情转为失落。
  “为什么?”他明明不想再关心她,还是忍不住关心她。
  “我爸爸七月就要结婚了,他娶了一个只比我大十岁的女人,你说我小孩子气也行,说我不懂事也可以,我就是不想留在台北,甚至是台湾的任何一个角落,我没办法看着一个陌生的女人住进我家,我也没办法忍受这个女人要成为这个家的女主人。”
  “所以,这就是你一定要出国的原因?”他跟她还算是陌生人吧?她为什么愿意跟他倾吐这么多的心事?
  “嗯,我爸也希望我暂时离开台湾一阵子,他不希望我留下来造成他的压力,毕竟他想跟他的新娘子过过二人世界。他又无法真的丢下我不管,跟他的新娘子住到外面去,所以我暂时出国去旅行,对我爸及我来说是最好的方法。”
  他能感受到她言谈间的落寞,这让他的心软化成一片。
  “如果你没有跟我去走丝路,你会去哪里?”
  “还是去丝路呀,那是我目前最想走的地方,我本来打算一个人去的,刚好看见你征旅伴的广告,说来我们还真有缘分,或许我们会在乌鲁木齐或是西安来个不期而遇。”
  他怎能放她一个人去那种穷乡僻壤、深山恶水中单独旅行?不出三天,以她的美貌和单纯,绝对会被人口贩子给卖掉。
  “你帮我约你爸爸,我想跟他谈谈。”
  “邵大哥,你答应了?”她难掩兴奋。
  “我没答应,我先见过你爸爸再说,也许你爸爸不放心把你交给我这样的老男人。”
  “你怎么会老?你才三十四岁。”
  她的这句话,让他唇瓣有了笑意,只可惜她看不到。
  “跟你比起来,我当然是老男人。”
  “拜托,你是成熟,我最喜欢像你这种年纪的男人,身上有一堆传奇可以挖掘,更有一些经验可以传承,不像那些毛头小子,老是半瓶子醋响叮当。”
  她说她喜欢他,十六岁的差距,该是一个世纪的代沟,结果这一夜,他和她聊到半夜两点多。
  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回荡着,他可以感受到她所说的那份熟悉感,总是她说的多,他听的多。
  这是怎样的一种缘分?
  隔天睡觉前,他又接到她的电话:“邵大哥,我爸爸没空和你见面,他是大学讲师,要准备暑假期间去欧洲参加科学研讨会,还要准备结婚的事,他实在抽不出时间跟你见面。”
  “没关系,见面只是个形式。”
  “那你答应让我成为你的旅伴了吗?”
  “我不答应,你还是会去,那我答不答应又有什么两样呢?”她的声音有种苦苦的哀求,他无奈了,始终硬不下心肠。
  “哇,万岁,真是太棒了!邵大哥,你人真好。”她在电话那头兴奋的叫了起来。
  “我告诉你配合的旅行社,你可以将证件委托旅行社去办台胞证及买机票,我不牵扯你的证件及金钱上的事。”
  往后的几天,她天天在睡前打电话给他,名义上是讨论丝路之旅,事实上她总跟他闲聊些无关紧要的家常话题。
  他原本想将她推开距离,没想到却遇上她漫天的热情。她进他退,她再进他则再退,退到无路可退时,他只好接受生命里多了一个长得像琴珍的女孩。
第二章
    邵维伦最后还是决定带着俞晨曦踏入穿越古今之丝路。
  七、八月是最适合走丝路的季节,错过了今年邵维伦得等明年。他打算从新疆的乌鲁木齐进去,走过吐鲁番、敦煌、嘉裕阔、酒泉、武威、兰州,再从陕西的西安出来。
  天才微微亮,桃园机场的候机室已经有大批等着出关的团体在办登机手续。
  六点半了,邵维伦左等右等还是等不到俞晨曦的人影。
  她已经迟到半个小时了,飞机将在七点半起飞,他有些着急和不耐,她再不来,就赶不上划机位的时间。
  他为何惹来这个小麻烦?从来不征旅伴,没想到第一次试着找人一同旅行就发生这种等人的事情。
  谁让她长得跟琴珍一个样?她只要撒娇两句,他根本无法对她说不。
  拨了电话给她,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他希望她正在赶来的路上,否则他该丢下她不管,还是独自一人上路?
  行前他和她见过一次,详细的旅程及注意事项他都仔仔细细地列了好几张的资料给她,也确认了她的机票、护照、台胞证都没问题,可是她人呢?
  七点了,也许她临时反悔不跟他出门了,他再不去办理划位手续,他将错过这趟计划已久的旅程。
  直到上飞机前,她都没有出现,他心里留下无限的疑惑及怅然,却还是无法解开她无故不来的谜题。
  他来到香港,在等待转机时,他又试看拨电话给她,电话依然在关机的状态。
  他心里惴惴不安,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虽然年轻,却没有时下草莓族的任性妄为,以这些日子相处的了解,她不该会是个没有信用的女生。
  他坐立难安,有时真想干脆回台湾去,理智却战胜了冲动,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她只是个旅伴,她只是临时放他鸽子,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来到乌鲁木齐已经是晚上,虽然说是晚上,但由于新疆地区比北京的日出时间约晚两个小时,所以即使是八点的现在,阳光依然很耀眼,他按照原定的行程来到火车南站附近的一家宾馆。
  这里的讯号不良,他的手机根本无用武之地。
  长途的飞行,再加上马不停蹄的奔波,他感到疲累,却怎么都睡不安眠,满脑子想的都是俞晨曦甜美的笑脸,耳朵里似乎还有她一声声娇柔的邵大哥。
  隔天,他委托当地旅行社安排在乌鲁木齐的行程活动。
  除了行李外,他还背了重达四公斤的照相器材:单眼相机、数位相机、脚架、长短镜头、广角镜、电子闪光灯、雾灯,还包含了轻巧的手提电脑,以便随时记录旅行心情及传输相片。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也是世界上离海洋最远的城市。它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色彩,更是占老的美丽牧场。
  邵维伦先在市区捕捉一些人文景观及特殊风情,然后在领队的带领下,深入维吾尔族人及哈萨克人家中作客。
  夜里他又回到宾馆休息,脑子里还是只存在俞晨曦那灵动的眼神和调皮的笑脸。
  隔天他就来到天山一号冰川,天山山脉将新疆分割为南疆和北疆,有绿洲之母的称号。
  山路虽崎岖颠簸,但壮丽的山河、辽阔的山脉,让他不停地按下快门。
  只可惜他失去了平时摄影时的快感,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他的心情浮躁不定,竟然无法掌握住眼前的风景。
  连一向引以自豪的摄影技巧,现在更是惨的一塌糊涂。
  在乌鲁木齐待了二天之后,他搭乘长途客运就往吐鲁番出发。
  沿途他来到天池,天池是一个高山堰塞湖,是传说中王母姨娘摆蟠桃宴的瑶池仙境。看着群山环绕的大湖、白云袅娜,这样的湖光山色,他竟然有股想回家的冲动。
  焦距对不了、光圈调不准、比例抓不对,让他按快门的手频频因为氛围不对而按不下去。
  他比自己想像的更没有定力,十八年来从没有发生过的事,他竟然为了—个女孩茶不思饭不想?
  奔驰在吐乌大公路时,现实的晨曦、梦里的琴珍,睡睡醒醒的恍惚之间,他竟分不清谁是谁。
  **    **    **
  俞晨曦从梦中惊醒,才发现自己又泪流满面。
  梦里的那个男人,虽然瞧不清楚面貌,但她知道那是个男人。
  大雨纷飞、无逼无际的黑暗里,她拼命地叫喊着那个离她愈来愈远的男人,男人像是没听见她的声音,朝着反方向愈走愈远,她感到害怕和心慌,跌倒了再爬起来,爬起来再追上去,她却始终追不上男人的速度,就算再怎么喊,声音就是无法突破喉咙,她只能像个哑巴一样,任男人在眼前消失不见。
  从小到大,她常常梦见这个男人,每次她都是在无助心慌下醒来,每次醒来她都哭的莫名其妙,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自从遇见邵维伦后,她知道他就是梦里的男人,没有理由,她就是知道。今天梦境来得比以往真实及沉痛,让她再也无法倒头再睡。
  看看窗外的天色,再看一眼床头的闹钟,半夜三点,她在家里困了四天,无论如何她今天都要逃出去,再不逃她就没有机会了。
  蹑手蹑脚地下床,听着房门外的动静,外头还有打麻将的声音,她来到窗边,目测着三楼到一楼的高度,看来只能跳窗了。
  四天前,她趁着妈妈及叔叔熟睡时,打算偷溜出门去桃园机场,却一不小心踢倒垃圾桶,她心一慌想弯身去将垃圾桶放正时,背在身上的超大型登山背包,让她重心不稳地往前趴倒,整个人滚倒在地所制造出来的声音,让妈妈和叔叔连忙从房间街出来。
  “晨曦,你在干什么?”连美秀连忙打开客厅大灯,却看到女儿跌了个狗吃屎。
  糟了,这下怎么办?俞晨曦在心里哀叹着。
  陈志顺连忙将俞晨曦扶了起来,笑眯眯中多了几分的色样。“晨曦,你又要去爬山吗?”
  俞晨曦喊陈志顺一声叔叔是太客气了,事实上他是妈妈的姘头,专门吃妈妈的软饭,对她有着觊觎之心,要不是之前她还未成年,她何苦忍气吞声。
  俞晨曦站稳之后,假装去调整背带,不动声色地将摸在她手腕上的咸猪手给挥开。
  “妈,陈叔叔,对不起,吵到你们了。”她在妈妈的面前一向是乖乖脾的好女儿,妈妈说东她不会往西,逆来顺受下,她才能在陈志顺的色心下,存活得很好。
  “晨曦,一个星期后就要去日本了,你现在这是在干什么?”连美秀浓浓的睡意下,更有着不耐烦的起床气。
  “美秀,好好的讲,不要吓到小孩子。”
  陈志顺的笑容,让俞晨曦觉得很嫌恶,要不是她还没有谋生能力,绝对会撕烂他那张丑恶的脸皮。
  俞晨曦温吞怯懦地说:“就是快要去日本了,我才要跟同学去爬山,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从小到大的训练,让她撒起谎来脸不红气不喘。
  这是个恶劣的生存环境,爸爸在她小三的时候就过世了,才三十岁的妈妈在半年后就跟了这个人面兽心的陈志顺。
  陈志顺堪称小白脸的最佳典范,他还比连美秀小五岁,整天不是打牌就是陪连美秀逛街,不然就是在连美秀的店里以老板自居。
  连美秀开了两家精品店,生意算是不错,让现在才三十九岁的她,保养的像是俞晨曦的姐姐。
  “不准去,万一遇到台风,被留在山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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