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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亲亲小懒猫-第4部分

小说: 亲亲小懒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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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来了,这种事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们又不会笑你!”蓝仲达凑上前来,一脸暧昧,拿着先前被两人抢得快烂掉的报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熬了一夜,她的眼睛都快痛死了,根本不想再看到任何有字的东西。就在她要推开报纸的剎那,她触目惊心地瞥见一个足以令她吐出早餐的画面。
她一把抢过报纸,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天啊,她真想死!她竟然……和他—那个自大的沈彻,又一起上报了。
芙菱死盯报上那幅照片,是昨天在体育馆被拍的,而且还把她拍得好丑。
“这写的是什么东西啊!‘篮球明星沈彻诚心道歉,工读小妹欣然接受’,拜托,我明明就是皱着眉头,怎么说我是欣然接受?这些记者的眼睛有问题吗?”她指着报纸不平道。“上面竟然还说我因此变成了沈彻的忠实球迷,这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嘛!”白痴才会相信什么“诚心道歉”的鬼话,哪有人道歉还会带着大批的记者,分明就是借机宣传!
“可是说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送花给芙菱耶!”芷嫣仔细打量照片上的沈彻,说道:“其实我觉得他长得挺帅的,身材又够高……”
“长得帅是他家的事,只看外在是不可靠的。”蓝仲勋一把揽过芷嫣在身侧,并在她嘴里塞了一口荷包蛋,展现少见的醋意。
芷嫣忍不住笑道:“像我就不小心找到个内在外在都可靠的。”
“不过,至少咱们家小妹也是有行情的,我原以为她已经滞销了呢!”蓝仲达对着蓝仲勋说道,笑咪咪的脸暗藏玄机。他老是会嘲笑她已过“大三拉警报”的年龄,现在是“大四没人要”了。
“你想,这个叫沈彻的会不会是对芙菱有意思!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向她道歉?”蓝仲勋慎重道。
芙菱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未见过有男孩子追求,如果说他这个做大哥的从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如今真的出现异性送花给芙菱,他反而开始担心起来。
“事情才不是那样!”芙菱强调自己的立场,严重的睡眠不足,使她的心情更加恶劣到了极点。“我昨天明明当着所有记者的面骂他,还把花丢还给他了,可恶,报上竟然一个字都没提。”根本就是欺骗世人的行为。
“你真的把花丢回给沈彻?”蓝仲达挑眉道,一脸好象快笑出来的样子。
“当然。”芙菱骄傲地像只孔雀,随即又像只气唬唬的老母鸡,忿忿道。“早知道报纸会这样乱写,我就应该把花直接砸在他脸上,以报他害我流鼻血的仇。”
“女孩子讲话不要这么粗鲁,以后若嫁不出去找怎么向死去的爸妈交代?”蓝仲勋语重心长,身为一家之长,他有责任为妹妹觅个好夫婿。
“那我就赖着大哥一辈子,只要芷嫣不介意就行了,对不对?”芙菱对着芷嫣赖皮一笑。“而且我又不会煮饭,难道你们忍心看我嫁过去,被婆婆念、被老公嫌吗?”
“说得也是……”芷嫣点头同意,嫁人固然要紧,芙菱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
“放心啦!会在意这种事的人,倒贴他一百万……哦不!就算是一千万,他也未必会愿意娶你回家。”蓝仲达笑得很夸张,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蓝仲勋敲他一记,训道:“别把小妹说得这么不值钱。会欣赏小妹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听到大哥发出正义之声,芙菱和芷嫣在一旁点头如捣蒜。
“基本上,要找到能够忍受像小妹如此懒惰的人,还真不容易,不过我恰巧认识三个。”蓝仲达跩道。
“谁?说来听听。”蓝仲勋问道,也忍不住好奇的心。
“一个死了,一个还没出生。”
她就知过会有这种答案!芙菱朝蓝仲达做了个鬼脸;但蓝仲勋仍正经八百地追问道:“那另外一个呢?”
“就是你呀!”蓝仲达哈哈大笑,大哥就是把芙菱照顾得太无微不至,才会养成她这么懒惰的性格。
他的玩笑显然没有引起共鸣,在座三人同时赏了他一记大白眼,但蓝仲达还是犹自笑得好开心。
半晌,蓝仲勋突然开口转移话题道:“啊,对了,芙菱,我后天要下南部开研讨会,可能会顺便带芷嫣回家……”
“什么?不会吧!”芙菱拍着胸部,差点被吐司噎死。“那我怎么办﹖你们不能丢下我啊!我会饿死的。”
“有仲达在,而且我会把一星期的食物都准备好,放在冰箱里,你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蓝仲勋道,他也怕她一个人在家。
芙菱哭丧着脸,好象世界末日要来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们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议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闪着明亮的光辉。
“大哥和芷嫣难得有时间独处,你还要跟去当超级电灯泡,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陪我打电动玩具,我还会负责煮饭给你吃。”
芙菱以怀疑的眼神盯着蓝仲达,她从来都不敢奢望他会煮东西给她吃,他跟她一样懒;再加上二哥自营征信社,是个私家侦探,每天在家时间不固定,靠他吃饭她可能会先饿死。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二哥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其它的时间大多在厨房里度过,难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见岳父岳母,她跟去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了,再加上芷嫣家里亲戚众多,而她一向又很讨厌交际应酬,所以,为了免除麻烦,她应该还是选择待在家里和一堆微波食物为伍才是上策。
“我看我还是待在家里替二哥准备三餐好了,你们尽量多玩几天,不必急着回来。”芙菱很“乖巧”、很识相、也很忍痛地决定道。
蓝仲达则在一旁笑岔了气。天啊!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天大的谎言,蓝芙菱绝对不可能会为他准备三餐的,她甚至连糖和盐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这么决定。”芙菱看看手表,塞了最后一口吐司,站起身来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烦你载芷嫣去学校交报告,二哥,你载我去体育馆,我快来不及了。”
“你还要去?今天干脆请假在家睡觉好了,你已经两天没睡了。”芷嫣也站起身来。
“没关系,我中午就可以回来了,而且今天要发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着还在吃东西的蓝仲达就往门口走去。
“喂喂喂,我还没吃完耶!”蓝仲达努力吞下卡在嘴里的早餐大叫着。“为什么我要负责载你?你的车呢?”
“被偷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载我去。”芙菱扯着他的袖子催促着,连脱带拉好不容易出了门后,才再悄悄开口对他说道。“是你要我留下来陪你玩电动所以你得负责去买新的卡带回来,原来的我都玩腻了,没啥挑战性。”
原来是为了电动玩具才留下来的。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小妹?蓝仲达在心里苦叹着,如果照目前的情势走下去,她真有可能会赖在家里一辈子。
看来,想办法把她“销”出去,是他这个做哥哥首要的重责大任。
03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刚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象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象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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