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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亲亲小懒猫-第2部分

小说: 亲亲小懒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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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是饿死鬼投胎的吗?”蓝仲勋走近餐桌边,敲了蓝仲达一记。“都是你,吃没吃相,小妹都被你带坏了。”
“冤枉耶,是她先偷吃的。”蓝仲达故作委屈,顺势又拿了一块排骨往嘴里一塞。
“好了好了,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为这种事争,不觉得很难看吗?”这位“始作俑者”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已经自己盛饭,准备开动了。“我已经快饿死了,你们也快来吃吧!”
“喂,顺便帮我盛一碗!”蓝仲达也在她身旁拣了个好位子坐下。
蓝仲勋持着锅铲、一脸受创的表情呆愣在原地—他们可真是不会敬老尊贤,他这个做大哥的辛辛苦苦煮完这一桌菜,他们竟然就这样吃了起来,也不等等他。
“啊,对了,怎么没看到芷嫣?还没来吗?”芙菱塞了满嘴食物,抬头东张西望的。
“怎么可能还没来!连蛋糕都替你烤好了呢?”
随着一声清脆甜美的嗓音,从厨房里走出一位长发飘逸、五官绝美的女子,尽管只是身着一袭剪裁简单的白色洋装,但她清灵脱俗的气质却因此展露无疑。
蓝芙菱望向端着蛋糕朝她而来的姚芷嫣,心中忍不住发出赞叹。
芷嫣是她的同学兼死党,精雕细琢的外表,总是能够随时随地吸引每个人的目光,也难怪她当初才一进大学,就马上被一堆学长包围、追求;大二那年则正式挤掉了原来的校花,荣登全校最美丽女子的宝座。
不过,尽管芷嫣的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可身旁却很少有真正的朋友。
因为她出身于南部的望族,从小家教严格,再加上国中男女分班,高中又念女校的缘故,使她根本无法对异性自在的说话;而她身旁的女同学,也都因她的美貌而刻意疏远她。想想,有哪一位正常的女子愿意待在一位绝世美女的身边被残酷地给比下去?
当然啦!蓝芙菱显然就是那个例外。
想到这里,蓝芙菱自己也觉得非常好笑。
她会和芷嫣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时确实跌破不少人的眼镜,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料到。
单从她俩的外型来看,绝对没有人会把她们联想在一起。她的身高有一百七十二公分,比芷嫣足足高了十五公分,脸蛋长得虽没芷嫣来得惊艳动人,可也算得上俏丽清秀。只可惜她空有模特儿水准的傲人身高,却从不装扮,平常只爱穿T恤牛仔裤也就算了,还常常带着一脸没睡醒的邋遢样。
尤其是她那头短发,不但不能和芷嫣如瀑布般乌黑亮丽的长发相比,更可以说是她全身上下最大的灾难。发质干得像稻草不说,睡醒时还会像个鸟窝似的不听话乱翘。再加上她有空闲就直打瞌睡的那股懒劲儿,无怪乎混到大学都快毕业了,也没听过有人追她。
所以当这位全校知名的校花美女主动亲近她时,芙菱还以为她是在开自己玩笑。不过后来她发现,芷嫣是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骄气与贵气;而且不晓得为什么,她总是很黏她。
芷嫣常说跟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哪来的安全感?她是不晓得。唯一明白的是,只要和她在一起,就比较少人会来“骚扰”芷嫣,而她似乎也有替芷嫣挡掉那些无聊搭讪男子的责任。
难怪当时学校曾绘声绘影地传出两人是同性恋的传言,让一向冷淡看待事务的芙菱也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对睡神和美食的诱惑向来是没什么免疫能力的,所以她和芷妈的感情后来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好,有一半以上得归功于芷嫣太会做菜,而她又太爱吃的缘故。
不过,令全校男同学吐血的事,还不止于此。
大三时,这朵被全校捧着的校花突然不声不响地被人给追走了,而且事隔将近一学年,他们才知道对方竟然还是学校新来任教的副教授。
这可是件全校轰动的大新闻,每个人都惊讶极了——除了她以外。
哈哈,当然啦!她也算是媒人嘛!
因为那位副教授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拿着锅铲、围着围裙,俨然一副家庭煮夫姿态的大哥,蓝仲勋是也。
蓝芙菱愉快地看着芷嫣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鲜奶油蛋糕。身边有一位这么会做甜点的死党兼未来大嫂,再加上原本就很会做菜的大哥……
嘻!她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她甘愿被他们养一辈子,不嫁人都没关系。
“谢啦!芷嫣,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鲜奶油蛋糕?”蓝仲达横过餐桌,不客气地从芷嫣手中接过蛋糕。
“喂喂喂,我才是今天的寿星耶,蛋糕是芷嫣特地做给我吃的,你别想独吞!”蓝芙菱嘴里塞着肉丸,另一只手就要去抢蛋糕。
“你们小心点,别弄坏了蛋糕,那是芷嫣花了一个下午辛苦做的。”大哥蓝仲勋开口道,顺便体贴地替芷嫣拉开椅子,他实在很担心那个蛋糕会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听听,好象有人心疼了哦!”蓝仲达故意拉长声调说道,并暧昧地眨眨眼。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用蛋糕帮你洗脸。”蓝仲勋威胁道,不过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就是了。
“你可舍得?”蓝仲达揶揄道,大哥一向疼芷嫣疼得紧,他会砸蛋糕?
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再说吧!
姚芷嫣放了一块排骨在蓝仲勋碗里,柔柔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厨房里还多做了一个蛋糕备用。”说完,若无其事地也帮芙菱挟了一块。
“芷嫣,我好歹也是你未来的小叔,这样对我太不公平了吧!我也要吃京都排骨。”蓝仲达大叫,为什么唯独没有挟菜给他?
蓝仲勋体贴地帮芷嫣盛了一碗三鲜羹汤,然后缓缓对仲达说道:“请问你的两只手是生来做什么的?有手不会自己挟。”
爱情的力量真是可怕,蓝仲达第一次深深体会到这点,它竟然可以让原来个性温和敦厚的两个人,变得这般无情,而且还同一鼻孔出气。
蓝芙菱挟了自己吃剩的骨头,放进蓝仲达碗中,以施恩的口气说道:“别难过,至少还有我这个小妹关心你。”
这个更狠毒!简直已经没有手足情谊可言了。
“二哥平日待你不薄,你竟然这样对待我!”蓝仲达一脸伤心地看向碗中的残骨。“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会有你这样无情的妹妹?”说着,他顺手抢走她碗里的一块排骨。
“喂,你强盗啊!”
“你没听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别人的东西总是特别好吃。”蓝仲达不正经地解释道。
芙菱横过半个身子,伸长了筷子欲夺回排骨。“抱歉,我只听过偷不如偷不着。”
“奇怪,眼前一大盘排骨,你们为什么就要抢那一块?”蓝仲勋皱着眉头。
芙菱和仲达从小就是爱斗嘴。
自从芙菱九岁那年,父母因车祸意外双亡后,她就是由两位哥哥合力扶养成人的。
当年刚上高一的蓝仲勋,身负家里的经济重担,下了课还得出去工作赚钱,而念国一的蓝仲达则在家里负责陪她,顺便做些家庭手工,贴补家用。
大多时间她都和蓝仲达在一起,所以长久耳濡目染下来,很多习性自然和他如出一辙。
一顿晚餐,就在他们两个如非洲难民般抢夺食物下,还算愉快的结束。
可怜平常最爱捉弄人的蓝仲达,在芷嫣和蓝仲勋的合力围堵下,暂输一场。
“你们先去客厅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收拾就好了。”芷嫣笑着说道,取过蓝仲勋的围裙就要穿上。
“别忙了,你今晚不是还要和芙菱赶一篇期末报告?”不让芷嫣有动手的机会,蓝仲勋以很快的速度将碗筷全收进厨房。
“我看我们两个还是赶快滚进客厅看电视,别在这儿碍手碍脚,还兼当电灯泡。”蓝仲达高声宣布,拉着芙菱就往沙发一坐。
“喂,你去开电视。”芙菱以手肘推了推蓝仲达。
“这次轮到你了。”蓝仲达已好整以暇地半躺在沙发上了。
“那你去把遥控器拿来给我。”她指了指茶几。
“它离你比较近!”
“我今天是寿星耶!”
“你总有一天会懒死。”
“你还不是一样。”
啪地一声!电视开启。
只见芷嫣手里晃着遥控器,无奈地说道:“等你们这对姓‘懒’的兄妹把电视打开,我看天都要亮了。”
“还是芷嫣比较勤快。”蓝仲达点点头称赞道。“可不可以麻烦把遥控器递给我?”
“芷嫣,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对不对?”芙菱也伸长了手,希望芷嫣能把遥控器给她。
这对兄妹实在懒得可以!姚芷嫣无奈地想着。
而且他们两个就像其它的现代人一样,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上KTV抢麦克风,在家看电视抢遥控器,似乎能掌握遥控器的人,就等于掌握了一切的生杀大权犹如太上皇一般。
不过,很抱歉地,她才是那位掌握遥控器的人!
芷嫣慢条斯理地按着遥控器,说道:“你们也别争了,你大哥要看新闻。”
这句话有如圣旨一般,让芙菱和仲达同时泄气地瘫在沙发上。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蓝家大哥要看新闻,任何人都不能有异议。
“对了,你大哥今天帮你买了一件新衣服,他要你在吃蛋糕以前先去把它换上。”
芙菱偷瞄了一眼厨房,确定蓝仲勋不会听到,才小声地问芷嫣:“大哥……该不会又买裙子给我了吧?”
“你怎么知道?”芷嫣有些讶异。
“因为每年生日他都会买一件洋装送她。”蓝仲达大笑道,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真的?为什么我从来没看你穿过?”芷嫣更惊讶了。
“要我穿洋装出门,还不如拉我去撞墙。”芙菱翻翻白眼。“我每年肯破例穿这一次,就已经是很给大哥面子了。”
“没这么严重吧!”芷嫣微微一笑,拉起芙菱的手说道。“你个子这么高,穿起这身洋装一定很好看。走!我们现在就去把它换上。”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芙菱穿裙子的样子。
“再等一下嘛!”芙菱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能够只穿一分钟的裙子,她就绝对不会穿两分钟。
“你身上这件衣服都已经脏了,还是赶快去换下来吧!”芷嫣拉着芙菱,突然发现什么似的,问道;“咦?这是什么?”
顺着芷嫣的目光,芙菱自已也吓了一跳。她今天被篮球打到的时候流鼻血了,可是她没留意到袖口有沾到。
“我……我也不知道。”她索性装蒜。
“看起来很像血迹耶!”芷嫣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血迹?”蓝仲勋洗好碗正从厨房走出来。
一看到大哥出现,芙菱整个人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忙道:“没什么,我正要去换衣服。”
二话不说,她拉了芷嫣就往房里跑。
甫进房门,芷嫣就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芙菱大喘口气,把今天在体育馆被篮球打到的事情全盘托出。“你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不能告诉大哥。”她再三强调。
“为什么?”
“大哥最容易穷紧张了,我怕他会不准我再去打工。”她最近才刚贷款买了一辆新的机车,手头正紧,而她又不想用哥哥的钱,所以她必须有工作才行。
“万一他问我怎么办?”芷嫣一脸担心。
“你不说他怎么会问你!”这个问题显然很蠢。
别手别脚地穿好洋装,踏出房门之际,她还不忘再次提醒。“记住,千万不能说出去哦!”
“放心,我的口风最紧了。”
芙菱满意地点点头,穿着一身浅蓝洋装,安心地跟着芷嫣走回客厅;岂知才过玄关,就看见蓝仲勋一脸铁青地直盯电视瞧,样子怪怪的。而蓝仲达更是一脸心虚的样子。
“有什么不对吗?”芷嫣微蹙颦眉问道。
没人回答。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芙菱看看蓝仲勋,又瞧瞧蓝仲达,心里突然升起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清楚刚才客厅里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直觉事情和她有关。
半晌,蓝仲达终于打破沉默,指着电视开口道:“芙菱,你刚才上电视了。”
02
她真是倒霉到家了!不过是一个小小工读生被球打到的意外事件,竟然就登上晚间的体育新闻。
难道台湾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
难道就没有别的“灾难新闻”可以播报了吗?
虽然只有短短十秒钟的新闻画面,而且是被当成球赛进行中偶发的小插曲来播报,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第一次得到媒体的垂爱,就是这种眼镜飞出、鼻子挂血的镜头,她本来就长得不特别美了,这回还真是丑遍全台湾。
蓝芙菱打了个呵欠,拿着拖把无力地清理篮球场地。
昨晚,为了赶期末最后一科报告,她和芷嫣熬了一夜没睡,想到自己必须在寒流天苦撑来体育馆打工,而芷嫣却能香甜地窝在家里补眠,她就觉得好命苦。
早知道她昨天应该装作被球打得很严重的样子,这样就能请假在家睡觉了。
“芙菱,你昨天上新闻了,你知道吗?”当初介绍她来这里工读的学弟钱大培高声问道,他正拖着一大筐的篮球来到场边。
“知道。”她懒懒地应道,没有抬眼看他。这个问题今天不晓得已经回答几遍了,她从不知道台湾看新闻的人口有这么多。
“怎么了?讲话有气无力的。”
“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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