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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情人的下午茶-第3部分

小说: 情人的下午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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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有这种烦恼,我从不必为选人犹豫,我早已经决定——宋宜中,只有宋宜中,除了宜中师兄,此生我都不做第二人想。
结果隔年春天姐姐嫁了小周,同赵钱孙李正式分手,只留下一大堆回忆。
我想她的晚年绝对不会寂寞,就算一样要变黄脸婆死鱼眼珠,但终究有过做珍珠的时刻,这是美女比丑女好的最佳馈赠。
我亲自替她扎花球花冠,为她准备花瓣浴的香精和花瓣,又用丝线在新娘婚纱上缀满小朵玫瑰和栀子花,一边轻轻吟诵:“柔柯剪翠,蝴蝶双飞起。谁堕玉钿花径里?香带熏风临水。露红滴下秋枝,金泥不染禅衣。结得同心成了,任教春去多时。”
姐姐问:“叽叽哝哝地说什么呢?”
“一首词,宋吴文英的《清平乐》,咏栀子花的,好兆头。以前送新娘梳头时不是都要念什么梳头歌儿吗,什么‘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哪儿’的,我不会那些,念首吉利词送给你。”
姐姐搂着我说:“现在这年代,喜欢诗呀词呀又愿意做手工的女孩子少之又少,将来不知是哪个有福气的娶了我妹妹。”
白芍的结婚典礼上,宜中被请来做司仪,而我是伴娘。
接新娘时他先看到我,片刻间没有认出来,冒失失说:“已经打扮好了?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我望着他只笑不说话,他莫名其妙,再一定神,反应过来,连呼该死:“原来是小白术,好久不见,成大美人儿了,我都认不出来。”
他拉我到镜子前,说:“看像不像小仙女?”
我穿的是伴娘纱,白中略带粉红,如果不经比较,乍一看也就像个小新娘,只差了头上的花冠。而宜中西装革履地站在我身旁,气宇轩昂,身材挺拔,真是一个标准的新郎。我忽然就泪水泫然了。
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这是我和宜中的婚礼,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从此我将挽着他的手踏过红地毯,一起走过今生。
十二岁到十九岁,我惟一想嫁的人,就是宜中。一份理想许诺了太多次,重复了太多次,假的也变成真的,何况我是真真正正地爱他,爱得强烈炽热,完全忘记自我。
哦,我已经十九岁了。
鲜花和婚礼分不开,婚礼和眼泪分不开。
那天晚上妈妈醉了,在婚宴上还好,只是说头晕。姐姐上了花车,母亲由宜中和我陪着一起回家。进门前她还清醒地向宜中道谢,但是倒在床上那一刻忽然就糊涂了,大声地喊着我爸爸的名字,喃喃说:“老白,你来看,我们的大女儿出嫁了,终于嫁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身子发软,跪在妈妈床前哭得抬不起头来。
宜中拍拍我的肩,把我带到客厅沙发上。
时间的轮子忽然间倒转回去,仿佛回到小时候,我扑进他怀中,眼泪无拘无束地流下来,揉皱了他胸前的衣衫。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后来就无声无息了。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动,也不说话,手按在我的头上,一直到天彻底黑下来。
黑暗中,我的心好静好静,泪水洇湿他单薄的衬衣,清楚地隔着衣衫感受到他胸肌的温暖,听到他的心跳。
很多年后我想,那一刻他不可能不爱我。
没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坐在黑暗中那么长时间不说话而可以不想到爱的问题。
他的心脏在我的耳膜下清楚地跳动,只隔着一层皮肤和一件衬衣。
虽然他没有说过他爱我,但是他的心告诉我了。
我听得到。清楚地听到。
情人节的虞美人
姐姐出嫁后,家里冷清下来,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清淡的欢喜,清淡的忧伤,连说话和笑容也都是清淡。
晚上,我在青色的玉瓷碟子里盛了清水,滴了香精,洒落几片花瓣和柠檬,点燃一只浮水蜡烛,看它静静燃烧。连那烛焰也是冷清的。
清凉的夜,清凉的心,在花香中无数次祈祷:苍天在上,请让我得到宜中的心,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日子在花开花谢间平稳地滑过,妈妈一天天衰老,我一天天长大。
偶尔姓邢的叔叔会上门来喝杯茶,妈妈总是很冷淡。我有些遗憾:“其实邢叔叔不错的,妈妈干嘛这样拒人千里?”
妈妈顿了一顿,说:“他有老婆的。”
我愣住,同时明白两件事:第一,姓邢的虽然喜欢我老妈,却不大可能成为我继父;第二,老妈未必不喜欢邢叔叔,否则不会明白他已婚还仍然貌似冷淡其实缠绵地交往这么多年。
中年人的感情世界宛如鸡胁,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我觉得恻然,我们母女的爱竟然都这样茫然不可期。不同的是,我比她更坚定执著。如果我是她,就不会在乎所爱是不是已婚。
高三的生活本来应该很紧张,可是苦涩的暗恋使我老是有种除死无大碍的灰冷感。每晚就着青龙寺的钟声温课,又觉得世事如梦,不过如此,总也提不起劲头来发愤苦读。
仍然坚持写日记倾诉对宜中的爱,花尽心思煲了花粥又一口没喝地倒掉,稍有闲暇就跑到文艺路走来走去,也仍然和宜中一再错过。
每次到“花之恋”,妈妈说起宜中刚刚来过又离开了,我就觉得钻心地疼。将一枝玫瑰拿在手中修剪,花刺扎了手也不知道。
一个星期六下午,有雨,淅淅沥沥地,同学们在温书,也有的疲倦不堪,以肘做枕伏在课桌上小寐。教室里很静,听得见时钟的滴答声,而这里分明没有什么闹钟,有的,只是黑板右上角一行大字:距离高考还有十六天。
那行字,比任何兴奋药或者老虎凳都有效,它是莘莘学子的紧箍咒,分分秒秒更勒深勒深,又像一柄重锤,一下下地砸击,砸出所有乱绪杂念,只剩下一个念头:考大学,考大学,考大学。
可是在我的脑中,除了考大学之外,分明还听到另外一个词:宋宜中,宋宜中,宋宜中。
忽然下课铃响了,尖锐震撼如报火警。紧张的备考使同学分明有些神经质,听到铃声都忍不住浑身一震。一个男生一半是真惊一半是佯狂,忽然配合铃声尖叫起来,立刻又有几个男生加入,鬼哭狼嚎地嘶声狂叫,其中又有神经脆弱的女同学莫名其妙低声抽泣。
雨和下课铃使大家的压抑在那一瞬间蓦地爆发了,有个学生大喊:“妈的,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老子不念了,考不上就考不上,当民工也不受这个罪了。”摔下书包扬长而去。
这个英雄壮举立刻赢得一片叫好声,大家吵成一片:“不念了不念了,下课下课,回家回家!”
三五分钟内,教室里走了个精光。那些平时用功乖巧专心读书的好学生,也都在这个阴雨的黄昏把他们少年的叛逆本能发作出来,用旷课做了一次即兴又尽兴的发挥。
我随着人流茫然地冲出教室,走在雨幕里才想起自己没有带伞,没有带书包,身上只一件白色连衣裙,甚至没有带车钱。
但是顾不得了,我的胸腔内有一团火在烧,不觉得冷也不觉得湿。我要去找我爱的人,我要对他说出我的爱。如果我在高考前就把自己给累死了,我会躺在花棺中遗憾地想:我甚至没有来得及恋爱。
我不要考试了,不要考大学,我想用所有的时间去爱宜中。
雨丝越来越粗,越来越密,但是我不管。走过一条条街道,走过整个文艺路,一直走进宜中诊所。
我的双颊滚烫,眼睛干涩,看到宜中第一眼时,又是苦涩又是激动,一时说不出话。
因为是周末,又下着雨,宜中体贴地给员工提前放了假,诊所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值班,看到我,有些惊讶:“今天不上学?”
“就要考试了,老师让我们自己回家用功。”我没有说真话,再忘形我也仍然知道,旷课毕竟是不对的。
宜中问:“那你有没有用功呢?”
“如果我考到状元,大师兄你会因此对我更好一些吗?”我舔一舔干涩的嘴唇,“如果考上大学就能让你爱上我,我会用功,可是你告诉我,你会在乎我是不是大学生吗?”
宜中被我的勇敢吓住了,皱紧眉头说:“白术,你还是个孩子……”
“错了,我早已不再十二岁,不过从十二岁到现在我的心思从来没有改变过,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也知道。”雨水和着泪水往下淌,我抓住宜中的手,不容他回避,胸腔中的一团火仍在燃烧,让我不顾一切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大师兄,你知道我想得到的最好奖赏不是考大学,而是和你在一起。”
“白术,你在胡说什么?”宜中抓住我的手,三个指头一搭,蓦地一惊,“你发烧了?你坐下,让我给你量量体温。”
“量体温?那不是西医的事吗?中医不该借助任何器材,要望闻问切。”我站立不稳,跌进他怀中,顺势抱住他的脖子,像一株藤一样缠住他,喃喃地叫:“大师兄,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别这么严肃,我知道你有很多女人,我也要做你的女人,大师兄,我怎样做才能让你喜欢我?”
“白术,别这样,这会害了你。”宜中十分尴尬,节节后退,“的确,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你是我师妹,还是个孩子,单纯得像一张白纸——”
“不要说这些。”我纠缠他,浑身炽热如炭,“大师兄,我不要做白纸,不要再当我是小孩子,我要做你的女人,你爱不爱我,要不要我……”
我没有听到宜中的回答,我昏迷过去。
不知道大师兄用了什么藉口向妈妈做出解释的,只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的家里,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
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再纯洁,我曾经送上门去,把自己送给宜中师兄,他没有接收,完璧奉还了。可是我已经把自己给了他,他不要,我就更加微贱。
在家里躺了三天,然后我又爬起来去上学。不知是理解万岁还是法不责众,学校并没有对那次大旷课做出责罚。
但是这样的备考,是很难得出一个好成绩的。不过我本来也没打算做女博士,考取了两年制师院念专科已经很高兴。而且有助学金拿,又可早些毕业,尽快独立。
妈妈有些遗憾:“你爸爸说你有天分,本来希望你女承父业的,结果却要做老师。”
姐姐安慰:“女孩子当老师也不错,斯斯文文,没那么多是非。一年还有两个假期,也可以帮妈妈打理一下花店生意。”
三句话不离生意经。不过这也难怪,爸爸死的时候,她也不过才十七岁,可是已经要出来撑门立户,感受到的家庭压力比我大得多。
如今她在股票行做经纪,每天穿着红马甲打理动辄几十万的户头,出市那几个钟更是打仗一样紧张刺激,天塌下来也要做完了事才撤退。买了一辆长安奥拓以车代步,按说经济已算宽裕,可是因为接触的人非富则贵,相形之下便仍然觉得自己家境拮据,捉襟见肘般困窘,穿衣打扮都格外注意,生怕落在人后。又时时挂记生意,三句话不到就劝人开户头买股票,满口斩仓平仓滔滔不绝,又紧张又夸张。她自己浑然不觉,我却如听天书。
我们姐妹渐渐走到两个世界。
相比之下,反而是宿舍里的姐妹更有手足情味,也更有真心话可说。她们谈恋爱,时时找我拿主意,问计谋,讶异地说:“白术自己不恋爱,可是恋爱经验好像比谁都丰富,鬼点子特别多,怎么想出来的?”
我答:“七年暗恋中揣摩出来的。”
她们更加嘻哈绝倒。没有人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
情人节前夕,大家卧床夜话,争论的主题,自然又是爱情。
寝室大姐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种模式,就是一见钟情。如果一个人,在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不能够被吸引,那么以后无论看多久都不会真正心动,如果说有感情,也是习惯成自然,而不是自然成习惯。”
二姐不同意:“可是一见钟情的爱多半不长久吧?俗话说日久见真心,天长地久才能心心相印,不是吗?”
“非也非也。”大姐大摇其头,“我们谈的是爱情,不是感情。日久天长的那是亲情,就像一件衣裳穿久了,也会有种肌肤相亲的感觉一样。一见钟情才是真感情,发乎本心,完全没有道理可讲。”
“怎么没道理可讲?还不是只看表面条件?谁会相信窈窕淑女会对一个叫花子一见钟情?”
双方争执不下,三姐招呼我:“老四,你怎么说?”
我一愣,本想遮掩过去,但是忽然间,很想在黑暗中一抒胸臆:“我爱的那个人,已经爱了好多年了,早就想不起来第一次看到他是什么情形,所以不算一见钟情。可是,也不是日久天长积累下来的,而是有一天,有一件事,突然让我明白,我喜欢他,只喜欢他一个人,今生今世都不打算改变。”
“这算一见钟情呢还是日久生情?”三姐问。
大姐和二姐都答不上来了,却吵着要我详细交待恋爱经过。
“我是暗恋,哪里有什么故事可谈?”
“真是暗恋?”三位姐姐一齐叫起来,“都什么时代了还暗恋?老四,明天是情人节,给他打电话约他出来谈判。成不成功先不管,主动出击了再说。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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