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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痞子蔡短篇集-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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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蓉又来叫我下楼去吃赌桌上的战利品——手扒鸡。

    蓉留了鸡腿给我,看着她弟弟们很想吸住口水的表情,我不禁有些心虚。

    然後她跟房东夸大屋顶的损坏程度。

    「爸!你要快点叫人来修啦!」

    房东很快地修好屋顶,并自动把房租调降100元。

    挑了一个比较没有念书压力的星期天,我请蓉看场电影。

    「我带我同学去,不介意吧!?」

    『她自己付钱,我就不介意。』

    「呵呵…笨鸟你真小气。」

    『你喜欢看什麽类型的电影?』

    「我喜欢周润发,他演的我都看。」

    所以,我是跟两个女孩子去看枪战片。

    「我同学长得如何?」

    『唉……』我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喂!臭笨鸟!你怎麽可以这样!」

    『她是你同学,是身份问题;她长得如何,却是面子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呵呵…你又在乱掰了。」

    『你也真是!我批评你同学的长相,你还笑得出来?可见你们的友谊有问题。』

    「臭笨鸟!你欠骂!」

    欠骂的不知道是谁,因为这场电影是一人出钱,叁人看戏。

    接下来是一段寒冷的日子,此时的洛神红茶不仅仍是生活必需,还可带来暖意。

    就像蓉叁不五时地买些热呼呼的红豆饼上楼来找我一样。

    「这里真的好冷!」蓉总是呵口气在手掌,然後双手摩擦着。

    『嗯…习惯了就好。反正是生於忧患,死於安乐。』

    「呵呵…笨鸟,千万不要感冒了喔!」

    『嗯…不会的。我没时间感冒。』

    「别逞强。还有窗户别开那麽大,你那麽喜欢看长荣女中的学生吗?」

    後来,蓉乾脆把我放在窗户边的望远镜给“借”走。

    当天气开始让我脱掉外套时,我才惊觉联考脚步的迅速。

    随着联考一天一天地逼进,压力便一磅一磅地往身上加。

    念书的时间拉长,而洛神红茶则喝得更凶。

    唯一的消遣,大概只有蓉上楼来浇花时,跟她聊一下天。

    然後一起喝洛神红茶。

    蓉虽然不再抱怨洛神红茶的酸,但我隐约可以从她的眉间读到洛神红茶的酸。

    联考前一天晚上,我正在收拾准考证和文具时,蓉来敲门:

    「喂!大笨鸟,明天考试别紧张喔!」

    『嗯…尽力而为了。』我开了房门应道。

    「今晚早点睡,明天不要爬不起来。」

    『嗯…好的。』

    「那我下楼了,记得别紧张喔!」

    『等等!再陪我喝……一杯洛神红茶?』我硬生生把“最後”两字吞入肚子里。

    「呵呵…当然好呀!」

    我又将一杯洛神红茶端给蓉,然後问道:『你还是觉得洛神红茶是酸的吗?』

    蓉慢慢地喝了一口:「唉…大笨鸟,你没救了。洛神红茶真的会酸。」

    那天晚上,我其实是睡不着的。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即将随之而来的离别。

    脑袋里装满的不是明天考试要用到的公式,而是离别前夕的不舍。

    勉强睡了一下,睡梦中竟然出现蓉!

    她在梦中还跟我说:「当君考完日,是妾断肠时。」

    醒来後,我决定把剩下的洛神红茶包泡完。

    联考完後,虽然可以挣脱掉束缚我叁年的锁,但我并没有特别兴奋。

    因为我同时也失去住在这个顶天房间的理由。

    也许,我的生活将失去洛神红茶的味道。

    而伴随洛神红茶而进入我生活中的蓉,是否也会失去?

    打包了行李,准备离开洛神红茶。不,我是说离开这个地方。

    而所谓的行李也只不过是一堆书而已。

    这里的一草一木,从不属於我;

    属於我的,只是洛神红茶的味道。但我又带不走。

    由於不是很习惯道别的场面,所以我昨晚已跟房东跟房东太太“知会”过了。

    幸好蓉那时不在,不然我不知道当我说再见时,是否能如此轻易?

    可悲的习惯又让我在今天早上六点半出门,但以前的离开总是可以回来,

    这次呢?今天其馀的习惯怎麽办?

    傍晚六点半该在哪里包便当?晚上十点半该在哪里买条鸡蛋吐司?

    凌晨十二点又该在哪里诅咒物理老师呢?

    想把这串钥匙放入房东的信箱内,但钥匙就像有千斤重般,让我不能轻易放下。

    但我又没有重新拿起这串钥匙的力气,或者该说是勇气。

    彷佛对我而言,这串钥匙不只是钥匙,而是我归属这里的理由。

    「喂!江边的笨鸟!你要走啦?」蓉的声音突然从楼上传来。

    『嗯…是啊!你今天没上课?』我仰起头,望着在五楼的她。

    「果然是笨鸟,我放暑假了呀!」

    『嗯…』

    「反正你已考完试,多留几天再走好吗?」

    『这样不好意思吧!房东又不会再收我的房租,而且你们也得找新房客。』

    「…………」蓉在五楼沈默着。

    我则在一楼沈默。

    虽然我们互相看着对方,但我没藉口上楼,她也没下楼的理由。

    这情景,很像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在电视机前的僵持。

    『嗯…那麽…再见了。』有沈默就得有开口,就像有开始就会有结束一样。

    「再什麽见,你以後还是可以常来玩呀!」

    『嗯…好啊!』

    「你的发语词要记得改喔!别老是嗯啊嗯的。」

    『你也是一样,在浴室脱衣服前,要先看看有没有浴巾喔!』

    「臭笨鸟…臭笨鸟…臭笨鸟…………」

    蓉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但声音却愈来愈小。

    再见了,洛神红茶。

    再见了,蓉。

    念大学後,慢慢戒掉了喝洛神红茶的习惯。

    可能是因为书开始念得少,所以洛神红茶也跟着喝得少。

    大叁时,有次听到收音机里传来的Do…Re…Mi…Do…Re…Mi……

    我突然怀念起洛神红茶的味道,骑着机车跑遍附近的商店,

    却不再发现天仁的洛神红茶包。

    原来逝去的,不仅是那段“春江水暖我先知”的岁月,还有洛神红茶。

    既然洛神红茶已不再是我生活的味道,那麽蓉也应该离开我的生活了吧!

    这期间,认识了不少个女孩子,我总是试着把这些女孩子想像成饮料。

    大多数女孩对我而言,就像是汽水,既甜又不能解渴。

    我贪图的,也许只是汽水所带来的清凉吧!

    偶尔也会有女孩像红茶,但加了糖的红茶,

    也还是太甜。

    告别了青涩的洛神红茶,在考上研究所後,我渐渐地喝起苦涩的咖啡。

    因为研究生日夜颠倒的生活,常需要靠咖啡来提神。

    但我只会为了念书而喝咖啡,从不会为了喝咖啡而念书。

    青涩的日子,当然也被苦涩的日子所取代。

    但喝咖啡只是习惯,并不是生活。

    去年某一个仲夏的夜晚,独自去逛夜市。

    经过一个卖香水的摊位,我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江边的笨鸟,你也来逛夜市啊!」蓉的声音很兴奋。

    『你怎麽也会在这里?』我的声音虽然也是兴奋,但却带点不解。

    「我来卖香水呀!呵呵…真是好久不见了。」

    「你也真是的,这麽久了都没半点消息。」

    「你在念书还是工作?顺不顺利呀?日子过得好不好?」

    「你有女朋友了吗?怎麽没带女朋友来逛街?」

    蓉劈哩啪啦地说着,我却只是看着她隆起的肚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送你一瓶香水。这是有大吉岭茶香的香水喔!」

    「以後你就只是大笨鸟而已,不再是“臭”笨鸟了。」

    「这叫BALGARIPOURHOMME啦!义大利名字,你听不懂的。」

    蓉依旧兴奋,招呼客人之馀,还送我一瓶香水。

    『嗯…谢谢。』

    「嗯啊嗯的,你的发语词还是没变。呵呵…」

    『嗯……』

    看着她忙碌的样子,我便告诉蓉我先去逛逛,待会再回来叙旧。

    「你要马上过来喔!我快收摊了。」蓉微笑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不知怎地,我用比平常慢了好几倍的速度在夜市晃了一圈。

    每走一步,便更思念洛神红茶的味道。

    但就像青涩的日子不可能重来一样,我的舌头也丧失了对洛神红茶味道的记忆。

    原来跟我告别的,不仅是青涩的日子和洛神红茶青涩的味道,

    还有青涩的恋情。

    脑海里涌上第一次见面时,我急着想跑上楼,而她却拖着不想走出浴室的往事。

    蓉那时不得不走出浴室面对我,但我现在却可选择绕路避开她。

    绕了路,经过一个凉水摊,竟然看到上面写着:“洛神红茶”。

    心头一惊,我忍不住买了一杯洛神红茶。

    只喝了一口,眉头便已纠结。

    洛神红茶的味道,嗯……?

    果然微酸。

    jht。于1999年1月9日
白痴,笨蛋,神经病之差异
    白痴也者,白无义,重点在痴这个字。

    医学上有定义智商低於某一标准,谓之白痴,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

    一般人习惯以聪不聪明,来判断白不白痴,这点可以接受。

    笨蛋也者,蛋无义,重点在笨这个字。

    一般认为白痴与笨蛋是同义词,我却不这麽认为。

    我认为应以是否具有智慧,来判断是否是笨蛋。

    神经病也者,不正常的人是也。

    而所谓正常与否,只是多寡之分而已,不代表对或错。

    大家都喜欢黑色,那喜欢黑色的就是正常,而喜欢白色的便成了神经病。

    我举几个例子说明:

    (1)吴叁桂引清兵入关,只为陈圆圆。正常人不作这种事,所以他是神经病。

    为了女人,背上不忠之名,引来唾骂,并不聪明,所以他也是白痴。

    然而他断送的是朱姓江山,得到的是吴姓老婆,何损失之有?

    而且降清後,贵为亲王,帮崇祯拼死拼活,顶多只能混到公侯而已。

    以这点而论,他绝不是笨蛋。

    (2)孙文十一次革命,正常人不会干,所以他是神经病。

    冒着抄家灭族危险,四海奔波,换得劳累困苦的一生以及不到六十的寿命,

    并不聪明,所以也是白痴。

    但他判断正确,认为非革命不足以救中国,先知卓见,可见他绝不是笨蛋。

    (3)在十字路口上碰到黄灯,十个人中有八个人会冲过去,

    所以剩下的那两人是神经病。

    明明可以过却不过,还得多等几分钟,白白浪费时间,并不聪明,

    所以也是白痴。

    但他们宁可牺牲数分钟,却少承担了一点发生意外的风险,

    所失者寡,所得者众,所以他们反而不是笨蛋。

    (4)一般男人喜欢外表美,身材窈窕的女孩,但jht却不这麽认为,

    所以他是神经病。

    明明忙得要死,後天还得开个研讨会,不准备论文,却post一些有的没的,

    很不聪明,所以是白痴。

    但他认真灌Ladytalk板的水,也许有些美女心里一高兴,赏他一顿饭吃,

    岂不得偿所愿?以此观之,jht也绝不会是笨蛋。

    至於高低之分,神经病不用分,因为只代表不正常而已,无所谓高低。

    而白痴与笨蛋孰高孰低?

    笨蛋们当然认为笨蛋高,不然他们也不会被白痴们叫做笨蛋。

    至於白痴们,根本不care谁高谁低,因为高低是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

    大家都考20分,你考30分就很高;

    大家都考90分,你考80分就很低。

    我讲完了,好累哦!我真是白痴。
阿妹
    阿妹也者,not张惠妹是也。

    她只是我的妹妹,从小我便这麽叫她,到现在一直改不了口。

    她长得瘦瘦黑黑的。

    弯弯的眉毛,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略小却清澈的眼睛。

    如果让她挽上发髻,拿把扇子,倒有点像是古装美女身旁的ㄚ环。

    她小我两岁,笑起来很天真。换言之,即一付智商不高的样子。

    从小我们便形影不离,共骑一辆单车,共用一张书桌,共睡一张床。

    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另一种解读?

    我一直觉得她很笨,尤其当我发觉我的智商竟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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