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蔡短篇集-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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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蓉又来叫我下楼去吃赌桌上的战利品——手扒鸡。
蓉留了鸡腿给我,看着她弟弟们很想吸住口水的表情,我不禁有些心虚。
然後她跟房东夸大屋顶的损坏程度。
「爸!你要快点叫人来修啦!」
房东很快地修好屋顶,并自动把房租调降100元。
挑了一个比较没有念书压力的星期天,我请蓉看场电影。
「我带我同学去,不介意吧!?」
『她自己付钱,我就不介意。』
「呵呵…笨鸟你真小气。」
『你喜欢看什麽类型的电影?』
「我喜欢周润发,他演的我都看。」
所以,我是跟两个女孩子去看枪战片。
「我同学长得如何?」
『唉……』我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喂!臭笨鸟!你怎麽可以这样!」
『她是你同学,是身份问题;她长得如何,却是面子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呵呵…你又在乱掰了。」
『你也真是!我批评你同学的长相,你还笑得出来?可见你们的友谊有问题。』
「臭笨鸟!你欠骂!」
欠骂的不知道是谁,因为这场电影是一人出钱,叁人看戏。
接下来是一段寒冷的日子,此时的洛神红茶不仅仍是生活必需,还可带来暖意。
就像蓉叁不五时地买些热呼呼的红豆饼上楼来找我一样。
「这里真的好冷!」蓉总是呵口气在手掌,然後双手摩擦着。
『嗯…习惯了就好。反正是生於忧患,死於安乐。』
「呵呵…笨鸟,千万不要感冒了喔!」
『嗯…不会的。我没时间感冒。』
「别逞强。还有窗户别开那麽大,你那麽喜欢看长荣女中的学生吗?」
後来,蓉乾脆把我放在窗户边的望远镜给“借”走。
当天气开始让我脱掉外套时,我才惊觉联考脚步的迅速。
随着联考一天一天地逼进,压力便一磅一磅地往身上加。
念书的时间拉长,而洛神红茶则喝得更凶。
唯一的消遣,大概只有蓉上楼来浇花时,跟她聊一下天。
然後一起喝洛神红茶。
蓉虽然不再抱怨洛神红茶的酸,但我隐约可以从她的眉间读到洛神红茶的酸。
联考前一天晚上,我正在收拾准考证和文具时,蓉来敲门:
「喂!大笨鸟,明天考试别紧张喔!」
『嗯…尽力而为了。』我开了房门应道。
「今晚早点睡,明天不要爬不起来。」
『嗯…好的。』
「那我下楼了,记得别紧张喔!」
『等等!再陪我喝……一杯洛神红茶?』我硬生生把“最後”两字吞入肚子里。
「呵呵…当然好呀!」
我又将一杯洛神红茶端给蓉,然後问道:『你还是觉得洛神红茶是酸的吗?』
蓉慢慢地喝了一口:「唉…大笨鸟,你没救了。洛神红茶真的会酸。」
那天晚上,我其实是睡不着的。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即将随之而来的离别。
脑袋里装满的不是明天考试要用到的公式,而是离别前夕的不舍。
勉强睡了一下,睡梦中竟然出现蓉!
她在梦中还跟我说:「当君考完日,是妾断肠时。」
醒来後,我决定把剩下的洛神红茶包泡完。
联考完後,虽然可以挣脱掉束缚我叁年的锁,但我并没有特别兴奋。
因为我同时也失去住在这个顶天房间的理由。
也许,我的生活将失去洛神红茶的味道。
而伴随洛神红茶而进入我生活中的蓉,是否也会失去?
打包了行李,准备离开洛神红茶。不,我是说离开这个地方。
而所谓的行李也只不过是一堆书而已。
这里的一草一木,从不属於我;
属於我的,只是洛神红茶的味道。但我又带不走。
由於不是很习惯道别的场面,所以我昨晚已跟房东跟房东太太“知会”过了。
幸好蓉那时不在,不然我不知道当我说再见时,是否能如此轻易?
可悲的习惯又让我在今天早上六点半出门,但以前的离开总是可以回来,
这次呢?今天其馀的习惯怎麽办?
傍晚六点半该在哪里包便当?晚上十点半该在哪里买条鸡蛋吐司?
凌晨十二点又该在哪里诅咒物理老师呢?
想把这串钥匙放入房东的信箱内,但钥匙就像有千斤重般,让我不能轻易放下。
但我又没有重新拿起这串钥匙的力气,或者该说是勇气。
彷佛对我而言,这串钥匙不只是钥匙,而是我归属这里的理由。
「喂!江边的笨鸟!你要走啦?」蓉的声音突然从楼上传来。
『嗯…是啊!你今天没上课?』我仰起头,望着在五楼的她。
「果然是笨鸟,我放暑假了呀!」
『嗯…』
「反正你已考完试,多留几天再走好吗?」
『这样不好意思吧!房东又不会再收我的房租,而且你们也得找新房客。』
「…………」蓉在五楼沈默着。
我则在一楼沈默。
虽然我们互相看着对方,但我没藉口上楼,她也没下楼的理由。
这情景,很像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在电视机前的僵持。
『嗯…那麽…再见了。』有沈默就得有开口,就像有开始就会有结束一样。
「再什麽见,你以後还是可以常来玩呀!」
『嗯…好啊!』
「你的发语词要记得改喔!别老是嗯啊嗯的。」
『你也是一样,在浴室脱衣服前,要先看看有没有浴巾喔!』
「臭笨鸟…臭笨鸟…臭笨鸟…………」
蓉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但声音却愈来愈小。
再见了,洛神红茶。
再见了,蓉。
念大学後,慢慢戒掉了喝洛神红茶的习惯。
可能是因为书开始念得少,所以洛神红茶也跟着喝得少。
大叁时,有次听到收音机里传来的Do…Re…Mi…Do…Re…Mi……
我突然怀念起洛神红茶的味道,骑着机车跑遍附近的商店,
却不再发现天仁的洛神红茶包。
原来逝去的,不仅是那段“春江水暖我先知”的岁月,还有洛神红茶。
既然洛神红茶已不再是我生活的味道,那麽蓉也应该离开我的生活了吧!
这期间,认识了不少个女孩子,我总是试着把这些女孩子想像成饮料。
大多数女孩对我而言,就像是汽水,既甜又不能解渴。
我贪图的,也许只是汽水所带来的清凉吧!
偶尔也会有女孩像红茶,但加了糖的红茶,
也还是太甜。
告别了青涩的洛神红茶,在考上研究所後,我渐渐地喝起苦涩的咖啡。
因为研究生日夜颠倒的生活,常需要靠咖啡来提神。
但我只会为了念书而喝咖啡,从不会为了喝咖啡而念书。
青涩的日子,当然也被苦涩的日子所取代。
但喝咖啡只是习惯,并不是生活。
去年某一个仲夏的夜晚,独自去逛夜市。
经过一个卖香水的摊位,我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江边的笨鸟,你也来逛夜市啊!」蓉的声音很兴奋。
『你怎麽也会在这里?』我的声音虽然也是兴奋,但却带点不解。
「我来卖香水呀!呵呵…真是好久不见了。」
「你也真是的,这麽久了都没半点消息。」
「你在念书还是工作?顺不顺利呀?日子过得好不好?」
「你有女朋友了吗?怎麽没带女朋友来逛街?」
蓉劈哩啪啦地说着,我却只是看着她隆起的肚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送你一瓶香水。这是有大吉岭茶香的香水喔!」
「以後你就只是大笨鸟而已,不再是“臭”笨鸟了。」
「这叫BALGARIPOURHOMME啦!义大利名字,你听不懂的。」
蓉依旧兴奋,招呼客人之馀,还送我一瓶香水。
『嗯…谢谢。』
「嗯啊嗯的,你的发语词还是没变。呵呵…」
『嗯……』
看着她忙碌的样子,我便告诉蓉我先去逛逛,待会再回来叙旧。
「你要马上过来喔!我快收摊了。」蓉微笑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不知怎地,我用比平常慢了好几倍的速度在夜市晃了一圈。
每走一步,便更思念洛神红茶的味道。
但就像青涩的日子不可能重来一样,我的舌头也丧失了对洛神红茶味道的记忆。
原来跟我告别的,不仅是青涩的日子和洛神红茶青涩的味道,
还有青涩的恋情。
脑海里涌上第一次见面时,我急着想跑上楼,而她却拖着不想走出浴室的往事。
蓉那时不得不走出浴室面对我,但我现在却可选择绕路避开她。
绕了路,经过一个凉水摊,竟然看到上面写着:“洛神红茶”。
心头一惊,我忍不住买了一杯洛神红茶。
只喝了一口,眉头便已纠结。
洛神红茶的味道,嗯……?
果然微酸。
jht。于1999年1月9日
白痴,笨蛋,神经病之差异
白痴也者,白无义,重点在痴这个字。
医学上有定义智商低於某一标准,谓之白痴,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
一般人习惯以聪不聪明,来判断白不白痴,这点可以接受。
笨蛋也者,蛋无义,重点在笨这个字。
一般认为白痴与笨蛋是同义词,我却不这麽认为。
我认为应以是否具有智慧,来判断是否是笨蛋。
神经病也者,不正常的人是也。
而所谓正常与否,只是多寡之分而已,不代表对或错。
大家都喜欢黑色,那喜欢黑色的就是正常,而喜欢白色的便成了神经病。
我举几个例子说明:
(1)吴叁桂引清兵入关,只为陈圆圆。正常人不作这种事,所以他是神经病。
为了女人,背上不忠之名,引来唾骂,并不聪明,所以他也是白痴。
然而他断送的是朱姓江山,得到的是吴姓老婆,何损失之有?
而且降清後,贵为亲王,帮崇祯拼死拼活,顶多只能混到公侯而已。
以这点而论,他绝不是笨蛋。
(2)孙文十一次革命,正常人不会干,所以他是神经病。
冒着抄家灭族危险,四海奔波,换得劳累困苦的一生以及不到六十的寿命,
并不聪明,所以也是白痴。
但他判断正确,认为非革命不足以救中国,先知卓见,可见他绝不是笨蛋。
(3)在十字路口上碰到黄灯,十个人中有八个人会冲过去,
所以剩下的那两人是神经病。
明明可以过却不过,还得多等几分钟,白白浪费时间,并不聪明,
所以也是白痴。
但他们宁可牺牲数分钟,却少承担了一点发生意外的风险,
所失者寡,所得者众,所以他们反而不是笨蛋。
(4)一般男人喜欢外表美,身材窈窕的女孩,但jht却不这麽认为,
所以他是神经病。
明明忙得要死,後天还得开个研讨会,不准备论文,却post一些有的没的,
很不聪明,所以是白痴。
但他认真灌Ladytalk板的水,也许有些美女心里一高兴,赏他一顿饭吃,
岂不得偿所愿?以此观之,jht也绝不会是笨蛋。
至於高低之分,神经病不用分,因为只代表不正常而已,无所谓高低。
而白痴与笨蛋孰高孰低?
笨蛋们当然认为笨蛋高,不然他们也不会被白痴们叫做笨蛋。
至於白痴们,根本不care谁高谁低,因为高低是相对的概念,不是绝对的。
大家都考20分,你考30分就很高;
大家都考90分,你考80分就很低。
我讲完了,好累哦!我真是白痴。
阿妹
阿妹也者,not张惠妹是也。
她只是我的妹妹,从小我便这麽叫她,到现在一直改不了口。
她长得瘦瘦黑黑的。
弯弯的眉毛,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略小却清澈的眼睛。
如果让她挽上发髻,拿把扇子,倒有点像是古装美女身旁的ㄚ环。
她小我两岁,笑起来很天真。换言之,即一付智商不高的样子。
从小我们便形影不离,共骑一辆单车,共用一张书桌,共睡一张床。
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另一种解读?
我一直觉得她很笨,尤其当我发觉我的智商竟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