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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红尘与土-第33部分

小说: 红尘与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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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还不都是给爹吃的!
他娘说,大家都吃,哪能只是给你爹吃呢?他只是吃得多。
他说,娘,你是专为爹种的吧?
他娘说,给一家人种的呢,有果子吃,就好啊。
他说,立邦可不吃的,他也见不得别人吃。
他娘说,他不吃也好,免得你兄弟俩争。小时候你们就经常争东西,还和你爹争,屁股都给打肿了。
他和他娘都笑了。
他盼着橘子上树,大家都在院子里分享橘子的时刻到来。可是,就在那一年夏天,他离开了他娘,离开了那片对于他们家来说相当陌生的村子,离开了他那个茅草盖的家和还没有橘子挂在树上的橘子园。
他得感谢他苦命的娘,在她所参与的与万大山并不幸福和幸运的婚姻生活里,她已经承受了一切,但她还能做一件无数乡下妇人无法做到的事,就是教育他念书识字,毫无疑问,在他一生当中,他娘是他的第一个老师,女人对于儿女的启蒙教育,远远甚于职业的教育者,从这点来看,他和他娘都是幸运的。在一个野僻的山村里,让一个人能识字,能读得经书,本身就是一个高于他人的行为,而从事这行为的人,就是幸运和幸福的,多年以后,他在外面奔波之时,能以读书人的身份与人侃侃而谈,并结识无数人物时,他在内心深处感谢他娘,而让他痛苦的是,他娘在疯病中完全无法知道这一切,即使她没疯癫,她就能知道并分享她儿子的这一切么?这一切真的对她有用,并使她感到真正的快乐么?
他不能回答自己。为此,他痛苦得接近了疯狂,就像他始终能觉察到社会对他的某种蔑视、轻慢、疏忽和忘怀,尤其被女人轻佻地侮辱一样。
他是属于那种内敛含蓄的人,与立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娘曾说,就是雷炸在他头上,山洪起蛟已经到了门口,他都还是慢条斯理,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一副处世不惊的德行,后来他婆娘说是坐怀不乱、耳目闭塞、四体不勤、肚圆肠肥、螃蟹化身。他不仅能静,而且记忆力和分辨能力也极佳,他能在极短的时间里将他娘教给他的字词的读音、结构、意义给全盘掌握,常让他娘惊讶,也让万大山拿着他一看就看半天,那土匪头子一直瞧不上的小子,怎么有这读书的能耐?万大山尽管做山大王不可一世,但肚子里还是觉得这世上真还是只有读书才是高的,而万大山也能认识一些字,虽然不能和他娘相比,但万大山还是颇为得意。但立邦就不行了,那小子虽然也是不喜言辞,似乎也能静能动,但天生就不是念书的材料,他娘费尽周折,也无法让小儿子念那些被小儿子称为蜘蛛、屎线线的文字。他娘说,将来邦儿恐怕永远是下人了。
他想,他娘所谓的下人并不专指在大户人家里做粗活的人,而是包含了所有不知书达礼的人,后来,就被称着文盲了。
但他娘慢慢也就对教他念书识字的事感到厌倦,任凭他一个人折腾去了。在他娘性子里,立邦的份量自然还是重于他。但这并没有妨碍他继续学习下去。他知道他娘的心思被家里的琐事、村里人的闲话和对万大山与小儿子经常性的外出的担忧所占据,他没法子,只能自己试着教自己,将刚从灶膛里掏出的木炭在一快木版上反复练习他已经掌握了的字和词,一直到确信已经能熟练使用时,才开始学习新的字词。遇到生字,他也只能向娘请教。熄灯后,他就在床上念念有词,尽快将还非常生疏的内容在睡着前弄熟练,或者用手指在被上划来划去,尽量将每个字的笔画烂熟于心。这自然会惹得立邦异常愤怒,后者不是故意将将鼻子弄得像一只风箱,鼓出粗重的鼾声,就是劈头给他一通狂吼,有一次,立邦被他从梦中吵醒,便从床上跳起来,将他一把抓了,扔在了地上,说:“你再吵,我踩扁了你!”夜间学习被迫终止,他只能利用白天空闲的时间到溪边的沙地上用树枝写字,一块沙地写满了,再也找不到地方了,便将沙地用一根木片抹平,然后继续写。他娘虽然已经没兴趣手把手地教他念书,但他的许多问题,他娘仍然给予解答。几年过去,他几乎成了村里的先生,尽管他并没引起他娘和万大山对他足够的重视,但他还是充分享受着村里人对他的另眼相看。
他有时心酸地想:“我要怎么才能让爹和娘真正看得起我呢?”
后来在他离开家,在外面闯荡多年以后,他才明白,要使他娘和那个土匪头子看得上自己,要么自己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不管是好人还是恶人,而且还得对他们俯首帖耳,要么当官发财,尽管这个官当得窝囊,那钱财并不干净,尽管自己是一个庸人,但只要官财两得就行,要么有一把力气,能做活,像立邦那样,在哪儿都能被人当人看,也不至于被人所欺负。
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他知道他娘和万大山对他的看法,但他坚决地认为,他们两个人,还有立邦,对他几乎都一无所知。
可他后来又想,即使他们知晓自己的德性,了解他所从事的一切,又有什么用呢?他们会因为彻底地了解了他而不再轻视他了,而做得比以前稍微好一点么?
“你家多多会识字,了不得,是你教的吧?”村里的人一旦碰上他娘,常这样对他娘说话。
他娘往往是叹息道:“能识字又能怎么样?还不如养一窝猪崽划算。”
村里人说:“能念书识字就是好呢,说话都硬,站着坐着腰都直。”
他娘说:“那有什么用?还不是钻泥巴吃粗粮的命。”
“话可不能这么说,村里有几个娃娃能念书识字呢?能识字就是不一样,在哪儿说话大家都得听,也不会被人欺负。你看看我家那几个娃娃,不说识字了,连说句象样的话就比登天还难。”村里人说。
他娘说:“不会说象样的话不要紧,只要能做象样的事就行,况且不识字的人不生分,不分心,劳力强,一个家就是象样的。”
村里人说:“那你怎么还教你家多多念书识字呢?”
他娘人说:“也不是为了图什么,只是在闲暇时随意教了一些。我家多多喜欢念书,其他的什么也干不了。我倒情愿他是一个强劳力,能识几个字,往后不被人小看,不被人骗就可以了。”
村里说:“瞧你说的,倒是那么一回事似的,可我就不那么看,能识字的人到哪儿都能找碗饭吃,没准还能做官,有了官做,还怕手头没钱花的?”
他娘说:“你倒是真的会说话,要是真的有那么一天,也算是祖上积德了。可在咱这屙屎都不生蛆的地方,能活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做官哦。”
村里人说:“即使不做官,也是个能人啊。你家多多现在能认好多的字,哪家要写点什么就找他。你莫摇头,你家多多真还配得上秀才的!”
他娘没摇头,却没再说话了。
然而谁会想到,就在村里人开始接纳能念书识字的他时,他却不声不响的走了。他娘没想到,万大山和立邦自然也想不到那层面上去,村里人连想也没那么想过,即使是他本人,也为此感到极为唐突,即使在即将起程的时候,他也还没在心里仔细思考过离家出走,但他还真就那么走了,而且感觉到这么一走,再回来的机会就很少了。在他的骨子里,有那么一股文人的特性,那种被人称着漂泊的特性,似乎也在他要离开家的时候无数次地对自己说:回不去了?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真的,永远回不去了!
在所有人眼里,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巴掌大一点的男人,但他们都没料到的是,这个瘦削的小子却做了他们做梦都不敢做的事,走出大山去了。
那年冬天,雪下得很大,一夜之间就将山上山下村里村外给盖了个严严实实。枇杷城和四周的山区很难见到雪,在此之前,人们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见到过雪了。这使人们兴奋异常,山野里充满了平时少有的欢乐的叫喊声。
一队马帮在村里住下了,说是大雪封山了,道路不通,只得等到雪化了再走。这是一队做茶叶、布匹、盐、丝绸等生意的马帮,常年在云贵川和缅甸之间走动。他们在村里住下来后,一直在抱怨老天爷薄情,太生分他们。原来他们还在枇杷城的时候,阳光好好的,温暖得让他们觉得和西双版纳瑞丽等地方一样的,便没在枇杷城里做过多的停留,没料刚出城不到半日就乌云满天,雪铺天盖地而来,他们费了很大的劲才走到他们这座村子。
村子热闹起来。虽然马帮经常路过他们这儿,但在村里住上几日的马帮可不多。人们需要的一些日常家用品在商人那儿大多能买到,有时还可以用粮食换点布匹和盐,商人们也乐意在这儿做一些买卖,便在村中地势平坦宽阔的地方,三五个摆上摊子,将密封着的货物一一码好,这样,一个规模不小的山村集市就形成了,每每把几里路外的村子里的人都给招徕来了。这委实比一月才几次的镇上的集市和更远的枇杷城的集市要利索得多,人们需要的东西也就有那么一些,不必老是去枇杷城,单是来回的路程,就把人给折腾个半死。
在这些马帮商贩中,有一个精壮的中年汉子,左脸有一道疤痕,从鼻翼一直拉到腮帮处,据说是刀疤。他去集市里买酱油盐巴或转悠的时候,就对中年汉子那条像黄鳝一样的刀疤感了兴趣。那中年汉子的皮肤由于黑得如要出油,眼睛就显得特别吸引人,尤其是斜眼看人时;人若从反方向去注意其眼睛,那白仁白得有些不正常,加上一头乱发和那条伤疤,使他觉得这个男人和马帮中的其他人很不一样,有一股原始的野性。
记住这个中年男人实在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他在心里就直接呼他为伤疤了。
更让他惊讶的是,傍晚时,他在碾坊外面的溪流里看见“伤疤”,他正用一条发黄的毛巾在背上上上下下斜里正里地擦来搓去。这让他顿地对这个黑黑的中年男人佩服不已,如此寒冷的天,他竟然敢在刺骨的水里洗澡,而他身边的地上,坡上,都是厚厚的雪。他想,今天晚上一过,溪水恐怕就要结冰的。
就在他对这个中年男人产生了浓厚兴趣的时候。他不会想到,就是这么几次不期而遇,也就是这么个男人,开始进入他的意识里,并且使他的生活即将发生重大的变化。他也是第一次强烈地想结识一个人,一个可以告诉他许多事情而且能听他说话的人,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们能以什么方式说话,即使那个人说一百句他才能说一句,他都迫切地想认识他,但认识以后呢,他却没想那么远,但他内心那扇门在无意中已经打开了,他确实,而且非常急切地要结交一个人。
他几乎要喊出来了。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原本不该是这样的,不该这样生活的。
他像一个努力啄着蛋壳的小鸟,一旦那壳破了一个小口,自己就迫不及待地、将全身的力气都用上,一直到脱离那憋闷的蛋壳为止。
回家的路上,他碰到了万大山和立邦,两人刚从枇杷城里回来。立邦身上有很多泥,看样子是在山路上摔的。
万大山冷眼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就过去了。
立邦永远是那副被人冒犯的神态,脸上阴冷着。他以为是立邦在路上摔多了,正生着闷气。他正这么想着,立邦喊住他:“你干什么去了?”
他指指碾坊,说从那儿回来的。
立邦其实也并不是一定要知道他究竟到了哪儿去了,去哪儿做什么,他那句话不需要回答,也就是说,他不回答比回答对立邦来说要好受得多。
立邦:“我们都快饿死了,你却屁事没有!”
他说:“娘在家里呢,你回去就可以吃饭了。”
立邦板着脸,尾随万大山走了。
他听到有人唱歌,就朝声音发出的地方望去,原来是那个中年男人,他已经洗完了在澡,穿戴好了,正朝村子走去。“伤疤”看见他在看他,便抛来一个以示友好的微笑,然后又将唱歌改成口哨,一路悠悠地走进村里去了。
他开始蠢蠢欲动着,想象着他要做的一件大事。但那件大事究竟是什么,他也说不上来,但他不再为目前的处境而懊恼,十多年憋闷的生活随着这个中年男人的出现将有所改变。
他后来想起这件事,仍然将他和“伤疤”的认识和离家而去归结为:命与偶然!
结婚后,他也同他老婆谈起这件事,并说,如果没碰到那个被他叫着“伤疤”的男人,他也许就老死在深山里,也不会认识你并同你成为夫妻的。末了,他望着黑暗里望不见的一切,长长地谈了口气:这就是命!这就是偶然!偶然决定了一切!
夜里,他兴奋得难以入睡,那条黄鳝一样的伤疤一直横在他脑中,钻到他的眼前,进入他的生活了。但他并不清楚自己这么兴奋是不是一厢情愿,也不知道究竟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结果,甚至在那人只是向他点点头的情形下他就以为他们是朋友了,他们可以无所不谈的,他甚至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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