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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爱在同居的日子-第4部分

小说: 爱在同居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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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你不要告诉我你一直是吃泡面喔!”
“大部分时间吃泡面,偶尔出去吃一顿。”我一心看着他的动作,忘了反驳他,老老实实地回答着他的问题。
他嗤笑了一声说:“怪不得会胃痛,还吃止痛药。像你这样的人还能活下来应该去申请列为世界第九大奇迹嘛!”
哼哼!美食当前,我当然不会蠢得为一时的意气去得罪我的米饭班主。
我忍!
面终于做好了,我再吞下一口口水,伸手想去端。
“啪”的一声,我的手又被他拍开。
“我来!你去客厅坐着!”用的是命令式的口气。
有求于人就是不爽!
黑心狼!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行动上却不敢怠慢。一溜烟跑到客厅坐在桌前恭迎“圣驾”。
看着他把我的面和他的菜都端了出来,再盛了一碗饭,坐在我的对面开始吃起来。我却迟疑着不敢动手。
“吃呀!发什么呆!你自己站在旁边看着我做的,没下毒,你放心吧!”他看着我发呆的样子,脸上开始浮现笑意。
哼!面虽然没毒,你的嘴还是一样的毒!我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第一口面从我的嘴里滑进肚子里之后,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有点忘情地说:“真他妈的好吃啊!”
“咳咳!”他被我冒出来的粗话呛到,赶紧起身倒水喝。
我低着头,窃笑不已。
他喝过水,顺过气之后重新坐在我的对面:“我没见过有女人会像你这样粗话连篇的。”
我嘿嘿地干笑了两声:“现在的时代不一样了,男女平等应该体现在所有的事情上,当然也包括讲粗话。”
他摇了摇头,又问道:“你真的不会做饭?”
“我会去申请世界第九大奇迹的,你满意了没?”我把最后一口面条扫进嘴里之后阴阳怪气地回答他。
“这样吧,以后我做饭,你跟我一起吃。”他很慷慨地说。
我狐疑地看着他说:“突然对我这么好,有什么企图?”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对我说:“你先去照照镜子,既没脸蛋,又没身材,你凭哪一点觉得你值得我对你有企图?”
“你――”我虽然算不上是绝世美女,但好歹也长相清秀,走出去不会吓到人,算是对得起观众了,这头黑心狼居然这样损我!自己长得帅也就罢了,哼哼!
“我不过是怕你有一天胃痛得暴毙在家,那我不是要背黑锅!我完全是为自己打算,你千万别自作多情。让你一起吃也不过是添双筷子的事,而且你要交伙食费的,你以为以你这样的姿色可以吃白食吗?”这家伙继续不遗余力地损我。
为了不再过吃泡面的日子,我忍!端起碗,我一口气喝光里面的面汤。
“对了,昨天买药的钱是我的。还钱!”他摊开罪恶的黑手。
我回到房间,找出钱包,粗声粗气地问:“多少?”
“五百!”
“拷你怎么不去抢呀!”我被他的狮子大开口气得再次破功。
“包括伙食费、水电费、煤气费。你不想给可以不给的!”他嘲笑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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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在同居的日子》第三章(2)

“我给!”不理会他可恶的笑容,我眉开眼笑地掏出五百大钞放在桌上。
“还有,鉴于我不是你的佣人,所以,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后我做饭,你洗碗。”他又补充说,“如果你对这个条件有什么不满,我刚才所说的一切可以作废,你有权收回这些钱。”
我迟疑了一下,每天洗碗固然痛苦,但每天吃泡面更痛苦。我开始收拾碗筷,以行动来代替我的回答。
他满意地把大钞收进口袋,站起身来向沙发方向走去,突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问我:“今天还没吃药吧?”
“我的胃不痛了!”我没好气地回答他。
“医生说了,不痛也要吃!”
“我偏不――”
他一脸威胁地瞪着我。
“我吃――我吃还不行吗?”在他的淫威之下,我不得不屈服。
“把药拿出来!我要看着你吃!”他继续命令我。
我忍!
瞪着他,把药塞进嘴里。喝水,再瞪着他。
“嗯!”他无视我的杀人眼神,抬了抬下巴,指示我说:“你可以去洗碗了。”
我对着他屈了屈膝说:“是!陛下!”然后收起碗筷往厨房走。
身后传来他的闷笑声。
百忍成钢,我忍!!!
一顿饭之后,我和梁新正式结束冷战状态,恢复正常邦交。我们不再当对方透明或不存在,开始了友善的合作与交流。虽然我们不再是敌对关系,但在保持友善的前提下,并不妨碍我们拌嘴。事实上,我们开始习惯性地把和对方拌嘴当成生活的调剂品,每次拌嘴的时候我们都全情投入,并乐在其中。
没有稿子要写,我第一次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不停地换台。转来转去都没有我喜欢看的节目,真是扫兴!
坐在旁边的梁新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斥责我:“你的手抽筋啊!不停地乱按,你到底要看哪个台?”
不理他,继续换,终于找到了!我停止机械的换台动作,顺手把遥控塞到屁股后面。把脚搁在茶几上,我摆了一个自己觉得最舒服的姿势,看电视。
梁新冷哼了一声:“原来你要看的是这种弱智的连续剧!我还以为你的品位有多高呢!”
我眼睛盯着电视说:“我从来没说过我的品位有多高,我就喜欢看这种不用动脑筋的电视剧,你不服气可以写信去电视台,叫他们不要播这种节目呀!没事干的话,你可以下去看你的球赛了,别老在旁边发出噪音!”
“世界杯昨天已经结束了!无知!”他继续挑衅。
他一定很无聊才会一直惹我和他斗,不理他,憋死他!!
“铃铃铃――”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梁新终于又找到了开口的机会:“还不去接电话!”
“你为什么不接?”
“你接一下会死吗?”
“随便你!反正不是找我的。”我懒懒地回答。
我的话提醒了梁新,他霍地起身跑去听电话。
“喂,谁?阿瓦?没这个人!”
“――”
“郑初雪?”他狐疑地拿着电话看着我。
阴魂不散的林洁,她果然不放过我!
搬家之后,我怕她天天打电话催我,没给她联系方法,直到交稿的时候才顺便给她电话号码。前段日子联络不到我,她一定气得直跳脚,现在铁定是打来骂我的。
“告诉她我死了!”我继续赖在沙发上不动。
“她说她死了。”梁新如实传达我的话。
“――”
“她说你就算死了也要从棺材里爬起来接电话。”梁新转向我笑着说。
“叫她去死!”我不为所动。
“她叫你去死。”梁新做传声筒做得很起劲。
那边不知道又说了什么,梁新笑了一下,对着话筒说:“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你管沙发上那条尸体叫阿瓦。”
“什么!”我反射性地从沙发上弹起来,冲过去一把抢过电话,顺便狠狠地白了梁新一眼。
“你先告诉我你和阿瓦是什么关系!”电话那边传来林洁兴奋的声音。
我冷冷地回答:“人家做编辑你做编辑,做编辑做成像你这么八卦的还真少见。你可以考虑去做狗仔队的队长了!”
“你终于肯接电话了吗?”一听到我的声音,林洁的声音立刻变得硬梆梆,“交稿前十天你居然玩失踪,我差点被你害得要自杀谢罪!”
“现在我没有按时交稿吗?你没有按时收到稿件吗?你自杀了吗?”我毫不客气地反驳她的指控。
“你害我十天没睡着觉!”她继续提出控诉。
“年纪大了之后神经衰弱是正常现象!”点她死穴。
“你――人家阿玉从来都不用我催,次次都提前交稿,你在赶稿的时候人家早出去旅行了!人家写作你写作,你就不能像她一样让我少操点心!”
“你次次都拿她来教训我,她是她,我是我。我不需要出去旅行!再说,我有哪次交稿迟了吗?你每次都催催催!”
“我要是不催,你会准时交吗?我还不知道你,抱着电视醉生梦死,不到最后关头不动笔!”
“我看电视是为吸取营养,获得灵感。现在稿子你也收到了,人你也骂过了,可以挂电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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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在同居的日子》第三章(3)

每次林洁打电话来,我们都要进行如上对话,我都厌了,她却好象乐此不疲。大概编辑的生活也是很无聊的吧。
“等等!我有一个新问题!”她阻止我挂电话。
“说!”
“刚才接电话的男人是谁,声音听起来蛮不错的!”
看了梁新一眼,他正坐在沙发上饶有兴味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随口瞎掰:“我养的小白脸。”
“放屁!你有钱养吗?”
“我的仰慕者。”
“不可能!像你这样的怪物根本不会有人想泡。”她斩钉截铁地予以否定。
我气得牙痒痒:“我仰慕的对象。”
“开玩笑!他如果是女人的话倒有可能!”
“房东。”
“嗤!哪个男房东会在晚上跑到女房客家里去接电话的,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女房客!”
“来借酱油的邻居。”
“像你这样的人,邻居都会退避三舍的!再说,你的厨房有酱油这种稀罕玩意吗?”她继续不遗余力地踩我。
“债主。”
“听起来有点可能了,不过债主应该比较凶才对吧。”
“那你认为是什么人?”我反问她。
“我个人认为,送外卖的伙计的可能性比较大。”她在电话那头回答。
“既然你都有答案了,还问我干什么!”我“啪”地一声挂断电话。
回到沙发上,梁新还在继续盯着我看。
“看什么看!我脸上又没有尸斑!”
梁新笑了一下问:“郑初雪和阿瓦,哪一个才是你的正名?”
“事关个人隐私,我有权不回答。”我才不会笨得告诉他那是我的小名兼笔名呢!
“那你们刚才在聊什么?”他继续问。
“跟你没关系吧!”原来他也有八卦的潜质。
“是吗?为什么我会觉得你们的后半段对话与我有关呢?”
“她问我你是谁。”告诉他也无妨。
“然后呢?”他摸着下巴继续问。
“你听到我的回答了。”
“原来我是你养的小白脸,请问你打算用多少钱来养我?”他的语气显得很得意。
“很遗憾,这个答案被她否决掉了,所以我没必要养你!”哼!想占我便宜,慢慢想吧!
“我是你的仰慕对象?”他试探地问。
我从鼻子里哼出一股冷气:“你觉得可能吗?”
“那最后的结论是什么?”他仍然不肯放弃。
“送外卖的伙计!”
看来这个答案沉重地打击到他,他终于闭上了嘴。
为什么我会有阿瓦这个小名?都要怪我老爸,当年他一心希望我妈给他生个儿子,当我“哇哇”落地时,他失望得差点没昏过去,所以,当护士抱着我叫他取名字的时候,他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说:“既然是弄瓦之喜,就叫阿瓦吧。”
于是我用阿瓦这个名字足足用了六年,直到我该上学了,老妈觉得阿瓦这个名字对女孩子来说有点不雅,就给我改名叫初雪,因为生我那天正在飘着那一年的第一场雪。这个名字算是够有诗意了,可惜肯这样叫我的人一个都没有,所有人,包括老师和同学都继续“阿瓦,阿瓦”地叫我,听久了之后也就习惯了。等到写书的时候,就顺理成章地用来做笔名。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愿意天天被黑心狼阿瓦阿瓦地叫。
林洁说我仰慕的对象应该是女人。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算是污蔑。因为我看到美女时的激动程度远远甚于看到帅哥。
就像此刻我站在汪嘉柔的门前,看到来开门的美女之后,我就如同遭到雷击一般,张大嘴楞在那里。
她!她正是我最喜欢的那一型!身材高挑,皮肤白晰,长发披肩,黑白分明的眼睛闪着冷冷的光芒。很多人的眼珠都不是纯粹的黑,总是带着褐色。而她的眼珠却黑得不带一点杂质,因为黑,所以特别亮。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卡西莫多在见到阿斯美腊达的时候只能喃喃地说:“美啊美!”因为面对一个真正的美女的时候,你根本就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还能说美啊美算是不错的反应了,像我,此时此刻,连美啊美都忘了说,只会张着嘴发呆而已。
请原谅我一时之间居然会有这么多感慨,实在是因为,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美女。
据说全城的美女都聚集在城北的高尚住宅区,城西出现美女的机会其实并不多。以我深居简出的生活状态来说,平时所见的不过是左邻右舍的欧巴桑而已,所以,上次看到汪嘉柔的时候,我的心还忍不住小跳了一把,更何况我面对的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美女!
当我的思绪还在到处飘游的时候,眼前的美女似乎也并不急着唤醒我。她静静地靠着门框,用她那如秋水一般沉静的眼睛看着我。
请原谅我用“秋水”这样恶俗的、已被人用过千百遍的词的形容她美丽的眼睛。因为脑子短路的我已经找不到其它更好的词了!
不过这种状态并没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虽然我不介意就这样和美女天长地久地对视下去,但汪嘉柔的出现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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