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 >

第205部分

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第205部分

小说: 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某一时刻你发现活下去

    二十年,三十年

    活着,然而却没有快乐,没有希望

    不愿去想象

    还要这样几十年下去

    去接受命运既定的苦难

    看着心爱的人注定的远去

    越来越不堪忍受的环境

    揪心的孤独感,年轻不再

    最终多年以后今日焦点:

    一个孤苦伶仃的可怜老人形象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苟延残喘活在过去回忆的灰烬里面

    那又为什么不能够在此时便终结生命?

    不用再说生命的价值了

    是的

    比起任何一个还要忍受饥饿、干渴、瘟疫的同龄人

    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但这是相对的

    二十年回忆中真正感到幸福的时刻屈指可数

    我不明白

    为什么小学的时候无比盼望中学,曾经以为中学会更快乐

    中学的时候无比盼望大学,曾经以为大学会更快乐

    盼望离开欺负与讥讽自己的人

    盼望离开被彻底孤立的环境

    人生每一个阶段的最后,充满了难以再继续下去的悲哀

    不得不靠环境的彻底改变来终结

    难道说到了现在

    已经走到了终点

    对于亲人,我只能够无奈

    或许死后的寂静

    就是为了屏蔽他们的哭声

    就是能让人不会在那一刻后悔

    是的,二十年,

    但是却无法忍受这种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

    觉得生活如同死水泥潭一般

    而我自己其中

    猥琐、渺小而悲哀

    不可能再做出任何改变

    如果人死的时候可以许一个一定会实现的愿望

    我也许会许下让所有人更加快乐吧

    人应该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无法负担

    以前或许不明白这种感觉

    对自己的悲哀

    痛到心尖在颤抖

    或许死亡本身就是一个轮回的开始

    用悔恨来洗刷灵魂然后新生

    或者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跟帖】

    不知道你是不是那已经飘落到地面的花朵。

    我想说,生活的美好还是在于自己的创造,学会顶住各种压力,保持自己内心的正直,眼看着美好的事情,努力追求、奋斗,也许更好。

    我说的美好的事情,不一定是爱情。现在,你看着心爱的人离你很远,有一天,也许你会发觉,其实最美好的,并不是他或者她,而是你对理想的执著。

    以我自己,我也曾经认真地、反复地思考过生活的意义。没有答案。

    “思而不学则殆”,直到有一天,我走进了物理学中格林函数的世界,我突然发现,它,就是我生活的最大意义。

    今天,在我看来,生活的意义,其实就是对生活本身的兴趣。这种兴趣,可能是某个人,也可能是某种事业。前提是,它足够美丽,能激起人类永久的追求。

    如果你还没有做傻事,希望你认真考虑我的话。

    (遗书来源:北京青年报)
警察
    警察泡小姐不花钱说明什么?

    哈尔滨市某公安分局民警许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二人决定在一宾馆约会。亲热后,女网友索要“服务费”。许某顿时火冒三丈:“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我还要罚你款呢!”见对方不信,许某立刻掏出腰间的警枪晃了晃。在他的威胁下,女网友哆哆嗦嗦地答应第二天“赔偿”许某700元钱。近日,许某被当地法院以私藏弹药罪判刑六个月(4月2日生活报)。

    好一个“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

    从此案细节分析,许某的女网友可能是个性工作者。男女嫖宿是一种金钱与肉体的交易。按照见不得人的“行规”,完事之后拒付“服务费”是不行的。然而,许某不但拒绝付钱,还亮出警察身份,威胁、勒索小姐,其流氓作派简直令人作呕。

    “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仰仗的是什么?无非是警察手里的治安执法权。在不少地方禁赌禁嫖,抓罚一条线,全由当事警察个人说了算。就拿嫖娼来说,依照治安处罚条例通常是罚款5000元。可到了某些警察那里,如果是哥们连问话记录都懒得做,稍微“意思”一下就立马放人;而有的人即便当场拿出上万元也未必脱得了干系。由于治安处罚权缺乏有效的制约,导致部分警察“权”令智昏,胡作非为,以致发展到了像许某这样泡小姐不给钱,还反过来敲诈人家一把的卑鄙地步。

    “我是警察,泡小姐还花钱?”同时说明边界设定模糊的治安执法权极易滋生腐败:我是警察,呼朋唤友,吃几桌山珍海味,是给你面子,难道还得自掏腰包?隔三岔五到KTV包厢“放松”一下,不也是为你“站站墙子”(保卫),莫非也要本警官个人“出血”?再说,贵单位存在治安问题不少,兄弟们没日没黑地辛苦,报点夜宵费、加班费什么的,总不至于让所里担当吧?长此以往,白吃白玩白拿惯了,泡起小姐来自然也忘不了“我是警察……”,并习惯性地搬出平时屡试不爽的招数来吓唬对方。

    从严治警喊了好多年了,为什么在一些地方收效并不明显?个中原因固然很多,我以为关键在于制度安排、监管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强化。比如,派出所原则上在其辖区内“包打天下”,在常见的治安案件的处置问题上很少受到上级部门和公众及时、有效的监督,这就很难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处罚权的恶性扩张。在这种情况下,“我是警察……”便异化成了一种充满逼迫与恫吓的威胁性语言。

    甘肃一警察利用职务护送300卖淫女去港澳(图)

    他经不住中介人李某糖衣炮弹的诱惑,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打着商贸活动的幌子,先后为300多名在嘉市的外籍卖淫女办理了为期3个月的签证手续,并向每人收取好处费100元……

    有多少卖淫女得到警察“帮助”?

    警察给300卖淫女签证如此之便!

    河南省副省长怒斥部分警察收钱消灾瞒报血案

    “难道我们要用群众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难道我们要踏着群众的鲜血平步青云?”河南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全省公安机关第三次集中督察电视电话上痛斥警界中的害群之马

    女大学生“被奸后毅然卧底”,警察干什么去了?

    重庆市白驿杨氏三兄弟的“企业家俱乐部”组织卖淫,一位曾深受其害的女大学生为揭开这家公司的内幕,毅然重入狼窝,卧底三个多月,终于摸清真相并报警。去年12月5日,该窝点被警方捣毁,杨氏三兄弟落网。
叫卖初夜权
    15岁,花一般的季节,然而,广州市花都区一名初二的女生,却选择在此时“卖处”,用自己的身体来换取吃喝玩乐的经费。昨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见到了这名自称“阿琪”的女孩。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大为震惊:我们的社会已堕落到15岁女初中生叫卖“初夜”的地步了吗?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这却又是不争的事实。

    笔者注意到,阿琪坦言“卖处”只因没钱玩乐。她说自己读初一时认识了一帮“姐妹”,从此流连于网吧、酒吧和歌舞厅。“父母一个月才给我一两百块,根本不够花,我跟姐妹去玩,都是她们付钱”,阿琪觉得没钱太不方便,决定出卖“初夜”。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5岁的阿琪至今还尚无羞耻感。她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坏女孩,并说“卖处”的女孩很多,我又不是第一个,何况我天生就爱玩,这是没有办法的。如此看来,这种羞耻注定要落到我们社会的头顶上了。因为,是我们社会的大环境使她产生这种观念的。

    阿琪缘何连起码的羞耻感都没有?我想,这应是一句对全社会的拷问!

    首先,家庭和学校作为阿琪的教育和监管主体,为什么没能帮助阿琪树立羞耻感?阿琪的父母靠出租房屋生活,整天打牌赌钱,以致于阿琪长期不回家住在网吧或朋友家,其监护责任体现在哪里?阿琪接交一些“姐妹”,吃喝玩乐、思想腐烂,学校对阿琪的关心在哪里?按照我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的理解,家庭和学校有着脱不开的责任。

    其次,网吧、酒店、舞厅等娱乐部门怎么没能抑制住阿琪“贪玩”?我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广东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接纳未满18周岁青少年。网吧、舞厅等怎么能让阿琪流连其中?有关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

    第三,阿琪的人际圈为什么纵容阿琪贪玩以至叫卖“初夜”?据阿琪讲,他结识了一帮“姐妹”,我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成年人,即使没有,也不应该帮助阿琪联系到网吧、舞厅、歌厅“卖处”。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还有一大把年纪的人不但没有对阿琪进行劝说,并为之心动和行动!这简直是耻辱中的耻辱!

    第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文化环境为什么会让阿琪滋生叫卖“初夜”的想法?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力度,并于去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然而,面对15岁的阿琪“卖处”,我们是否还应反思,我们究竟做得够吗?离青少年道德和文化的真空还有多远?是谁让阿琪感染了那些不健康的观念?我们成年人是怎么为为阿琪树的榜样?

    总之,面对15岁阿琪叫卖“初夜”的惊心拷问,我们全社会都应反思。因为这种“不知耻”是由我们全社会形成的。

    朋友帮忙物色买家

    初见阿琪,感觉她是一个活泼、清秀、非常爱干净的女孩,就是坐下来也要先把凳子擦干净。“我是花都本地人,别人都叫我‘阿琪’,马上满15岁”,见到记者,阿琪主动自我介绍。

    阿琪说,从本月1日开始,她就委托十几名社会朋友,联系“卖处”事情,并与一名30多岁的男子有过接洽。“我有十几个玩得很好的朋友,她们帮我在网吧、歌厅、舞厅里宣传,物色人员,前几天就拉着一个30多岁的男人过来,我们谈了一下,没有感觉,他年纪大,又胖,我不想把自己‘卖’给她”,阿琪表示。原来,虽然是“卖身”,但阿琪也有标准。“能够帅是最好,不帅也没关系,但身高要在1。6米以上,不能太胖,年纪也不要太大,不然我会恶心的”。

    “卖处”只因没钱玩乐

    阿琪坦言“卖处”只因没钱玩乐。她说自己读初一时认识了一帮“姐妹”,从此流连于网吧、酒吧和歌舞厅。“父母一个月才给我一两百块,根本不够花,我跟‘姐妹’去玩,都是她们付钱”,阿琪觉得没钱太不方便,决定出卖“初夜”。

    下了决定后,阿琪也为自己估了“身价”,“3000到5000元吧,都是这个价”,阿琪说她认识的朋友中,“卖处”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按她想法,能够收到5000元当然最好,3000元也凑合,但绝对不能少于3000元。“这种交易一生只有一次,以后就是再卖,也就100…200块,所以不能再低”。

    记者随后与阿琪一个姓黄的“姐妹”联系上,她表示,还有一个正读初一的阿姗,年仅14岁,最近也准备“卖处”,“都是玩得好的姐妹,她开价3000元,不能再少”。

    至于钱到手后怎么花,阿琪表示一是要好好开心,二是买部手机。对于日后的打算,阿琪有点茫然,“初一开始疯后,我根本没有心思学习,连续逃课,已被中学除名,今后只能打工”。阿琪认为能在麦当劳当服务员最好,其他一些体力活手工活,也愿意尝试。

    对话我不是个坏女孩

    为了吃喝玩乐,就如同儿戏般地“出售”自己的身体,阿琪是不是一个坏女孩?就此,记者与其进行了对话。她的平静、无所谓简直令记者无话可说。

    记:你这么小,就出卖自己……

    琪:15岁,还小吗?

    记:为什么不用其他方法赚钱?

    琪:我也想打工啊,想来广州打工,但现在工作难找,我又哪有钱租房,再说找工作也要花很多钱。

    记:为什么不向父母求助?

    琪:我不想见他们,他们是农民,靠出租屋生活,整天打牌赌钱,平时不管我,考试就要求我考到80…90分,我烦死他们了,这个月我没有住在家里,每天都在朋友家和网吧过夜。

    记:不管怎么说,靠“卖处”赚钱是违背道德的。

    琪:我知道,但我没有办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