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往事 作者:董夏青青-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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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好梦不长,1215年,成吉思汗率领的一只骑兵突破南口天险,滚滚尘烟中,万马奔腾直捣金中都。一阵杀掠后,紧接着就是一把大火,一座由女真人苦心经营了近百年的都城,像个杖责过后的七旬老者,被打着旋儿的北风呜呜卷走了,最后只剩下一座卢沟桥和天宁寺佛塔,佛塔因为早已习惯了烟熏火燎而处之泰然,艰难地、半遮半掩地硬撑着〃金中都〃这个名字应有的架势。
让岳飞想不到的是,雪〃靖康耻〃的不是那帮北宋的文臣武将,而是从蒙古草原卷着青草和黄土飙过来的游牧民族。
不过,这个时候的北京,说起来还不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首都,在这儿称霸的皇帝也只是盘踞北方一隅的〃土皇帝〃。北京作为全中国国都的尊贵地位,是从元朝忽必烈大帝1267年改金中都为元大都开始的。
二
忽必烈(1215…1294年),是蒙古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孙子。《元史·忽必烈传》记载:〃世祖圣德神功文武皇帝,讳忽必烈,睿宗皇帝第四子。母庄圣太后,怯烈氏。以己亥岁八月乙卯生。及长,仁明英睿,事太后至考,尤善扶下。纳弘吉刺氏为妃。〃
当汉、蒙两军在阵地上决战时,汉不敌蒙,而当蒙汉两种文化相撞时,这位来自漠北草原的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则向中原文明无条件地缴械投降。
忽必烈除了在文化上全盘汉化外,他在选择都城时,也听从了汉人谋臣刘秉忠以及霸突鲁先铎元帅的建议,把首都选在了〃龙盘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居其中以受四方朝觐〃的幽燕之地。
1260年抱着消灭南宋、统一中国雄心壮志的忽必烈,从他的老家蒙古都城和林,浩浩荡荡开到了燕京,但此时的金中都已变成一片废墟。他站在燕京近郊琼华岛上极目南望,金中都昔日繁华的宫殿、街市都已不复存在,只有莲花池(古称西湖)的湖水还依旧瑟缩在那里,在夕阳照射下眨着冷冰冰的幽光。这时,他终于下定决心,放弃在原都城遗址上再造一座新城的计划,决定在莲花池附近的西马沟小河的对岸,营建一座新城,并把负责建城的任务交给了他的宠臣刘秉忠。
刘秉忠走两步,还是能听到墨水在肚子里晃荡两下的声音的。这位祖籍河北邢台,小时候当过和尚,自号藏春散人的汉臣,是一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经学、律历、法术无所不精、无所不通的天才,难怪忽必烈亲自把他的〃刘侃〃原名改赐为秉忠,并把建设都城的经国大事交由他总理。
1266年,刘秉忠经过近一年的实地考察、测量,根据《周礼·考工记》中关于帝王之都建设的布局,最后以琼华岛和周围的湖泊(今中海、北海)为中心,把大大小小的宫殿,分别组成三个建筑群,环列在湖泊两岸,东岸迤北是园林绿化地带,由一座木桥使其与琼华岛连成一片。湖泊的西岸,南北两部分各为太后和太子两组宫殿,与大内隔湖相望,形成一个互为联系的城市布局的核心。环绕这个核心,又加筑了一道称作萧墙的城墙,这便是皇城。环绕在皇城外面的才是大城。大城以内,沿着纵横交错的街道,又划分为五十坊。坊是百姓居住单位,这时联结坊内居家交通的胡同便出现了。
刘秉忠根据《周礼》前朝后市、左祖右庙的思想,在皇朝以北(今鼓楼一带)设置了街市,在皇朝以东(今朝阳门一带)设置了太庙,在皇朝以西(今阜城门内)设置了社稷坛。
1267年1月大都城破土动工,经过九年多的建设,于1276年竣工。
为建设大都立下汗马功劳的人除了刘秉忠外,还有负责修筑宫城的顺天府官张柔、张宏略父子,负责修筑大城的千户王庆端,以及曲阳县的石工杨琼和阿拉伯人黑迭儿。
看来,忽必烈当年建都城并不搞种族歧视那一套,只要是人才,不论来自何方,也不管姓汉还是姓蒙,全打收条。
1271年,根据刘秉忠的上奏,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以示天的功能开始,成为创造万物的根源,建国号为〃元〃。他的年号〃至元〃,也是根据刘秉忠的奏请,取《易经》〃至哉坤元〃,以示大地功能的开始、生成万物的根源之意。
《元史》本传记载:〃'至元'四年又命秉忠筑中都城,始建宗庙宫室。八年秉忠奏建国号曰'大元 '。而以中都为大都。〃
忽必烈是一个拜倒在汉文化脚下的一代帝王。也就是在他完成定国号的那一年,他又下诏定都燕京,称〃大都〃,就这样,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伟大都城在东方横空出世。
三
忽必烈大帝这时管辖的版图,东邻日本海,西过多瑙河,南接越南,北达北冰洋,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庞大帝国。他每天威风凛凛地坐在琼华岛上的宫殿里,接见一批批来自遥远国度的使者,并乐此不疲地向全国颁发着一道道雷霆万钧的诏书。
忽必烈大帝周身透着降龙伏虎的霸气,他喜欢雄视四方,君临天下的感觉。他坐的龙椅座北面南,其座位之高,使臣工只能仰望而无法平视。这位满面红光、鼻子高挺、留着两撮山羊胡子的皇帝,习惯在身边放两只豹子,使本来就望而生畏的场面,更添几分戾气。缺少胆量的人,见了忽必烈是不敢正眼相望的,碰上皇帝打个喷嚏,朝觐的大臣不是筛糠般的哆嗦,就是尿湿裤子。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跟随父亲经过三年多长途跋涉,经两河流域经过中亚一带,从意大利威尼斯远道而来的马可·波罗,有幸看到了忽必烈参加大典的热闹场景:元大帝坐在四头大象拉的龙辇上,十万匹骏马列成一排排杀气腾腾的方阵,五千头大象整齐的排列在队列中央,龇牙咧嘴的虎豹蹲立在忽必烈身边,其身后是穿着朝服的文臣和肩披盔甲、手持宝刀的武将。除了站在大帝两侧的皇后、太子、公主外,手握经书的和尚、提着桃木剑的道士,以及来自西洋拿着圣经的传教士,也被赐请到龙辇两旁。
马可·波罗像一堵厚厚的石灰墙横立在那儿,他的心被一只从黄土里钻出来的手死死揪住,根本没有空气挤进去的胸腔却最大限度地膨胀。这个二十来岁的西方小伙子,在1295年回到他的祖国后,写了一本叫《马可·波罗游记》的书,他把在元大都亲眼看到的宫殿、庙宇、街道、观象台、钟楼、城墙、城门、宅院、桥梁、瓷器,以及帝王将相和普通百姓的生活,全方位地收拢在书中。
自负的欧洲人,终于从马可·波罗的书中知道了这样一个强大的帝国,一个神话般的都城。
航海家哥伦布也正是看了这本游记,才扬帆出海,试图寻找东方的天堂,可上帝偏偏戏弄了他一把,使他偏离航向,驶到了美洲大陆。他的航舵在某一时刻心不在焉,欧洲人便莫名其妙地拿起了书写美洲殖民历史的鹅毛笔,世界发展的走势图陡然间波澜汹涌。
马可·波罗这样描述元大都:〃整体呈正方形,周长二十四英里,每边为六英里,有一城墙围绕全城,城墙底宽十步,愈向上愈窄,到墙顶,宽不过三步。城墙上全披上苇草编的草席,成为不镶砖的蓑城。城垛全是白色的,城中各条街道都沿一条直线,直达城墙根。外城有十一个城门,北面有两个,东、西、南各三个。在城里的大道两旁有各色各样的店铺,全城建屋所占的地也都是四方形的,并且彼此在一条直线上,每块地都有充分的空间来建造美丽的住宅、庭院和花园,整个城区布局像一块棋盘那样。整个设计的精巧美丽,非语言所能形容的……〃
马可·波罗的游记,使一些保守的欧洲人难以置信,他们认为,这是马可·波罗杜撰出来的神话,〃马可·波罗太不诚实了〃。
为了马可·波罗不至于死后下地狱,在他临死之前,神父要他在上帝面前忏悔。马可·波罗听后叹出了最后一口气:〃上帝呀!你可以作证,我所写的,连我亲眼看到的还不到一半呀!〃
他想,为啥把心掏出来两手捧给他们,这些人不领情就罢了,还愣说是个热地瓜呢?
正是马可·波罗的游记,才使我们的世界完整的留下了元大都…这座只在纸页上热闹浮华的都城!
四
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晚上,在位三十五年,享年八十岁的一代帝王在大都紫檀殿阖然长逝。忽必烈死后,他的子孙们躺在琼华岛广寒殿他用过的〃五山珍御榻〃上,喝着从〃渎山大玉海〃里舀出来的陈年美酒,日夜笙歌燕舞。
好日子过得快,就在大都城建都九十二年,元顺帝招集文武百官,提前筹备大都建成百年庆典之时,小和尚出身的朱元璋麾下的一员猛将徐达,正亲率一支虎狼之师朝大都扑来。几个回合下来,元顺帝抵挡不住,匆忙中,扔下了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和背不走的大都城,带上老婆孩子逃回了蒙古茫茫的草原。
这一年是1368年,从此,这座城市不再叫大都,而改叫〃北平〃。
朱元璋的儿子燕王朱棣登基后,为了显示他抗击匈奴的决心,他特意把都城由南京迁到北平,以实现其〃天子守边〃的战略构想。
元大都被朱棣当作前朝的不祥遗物,很快被扫荡干净。一座当时世界上最繁华、最壮观,与罗马、雅典、开罗、耶路撒冷一样著名的都城,像一场下在仲春的不真实的雪,轻而易举地融进了地平线。这时的大都,不再叫北平,又改称北京。
从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起,北京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今天(民国与北京陷落时除外)。忽必烈和元大都留到今天的,除了北海团城里的那只〃渎山大玉海〃酒缸外,就只有横趴在蓟门桥一带的一段土墙渣子了。
五
在元大都消失了六百三十九年后的一个冬天,我从明光村学院路元大都城垣遗址的南端开始,踏着厚厚的积雪,一路朝土城东端走去。电影学院对面的〃蓟门烟树〃,花园路口的〃元水关遗址〃等元朝遗迹,并没有引起我思古之幽情。盯着矗立在小堰河土城绿化广场上的一组忽必烈巡行的雕塑,就像看着一堆刚刚出土的石俑,此时,再没有一匹蒙古战马的嘶鸣可以战栗这老钝的黄土;再没有一头骆驼驮得动元大都那厚重的历史;再没有一只广寒殿的蝙蝠可以看得懂如血的残阳。
如果元大都和她的大汗忽必烈再从元曲里飞出来,已无处歇脚。
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
古时的北京,有三个砍头行刑的地方:元朝的柴市口(今东城区交道口),明朝的西市(今西城区西四)和清朝的菜市口。每年过了秋分,朝廷就对犯了死罪的囚犯开刀问斩。
杀人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是对尚且无事可犯的人的震慑,更是统治者精心设计、比祭祀还要庄重的一种仪式。
监斩官站在熙熙攘攘的闹市高台上,面无表情地手执令牌,眼睛紧盯着时辰的变化,时辰一到,便把杀人的令箭掷向刽子手。此时的刽子手凶神恶煞般的环顾四周,尔后抡起鬼头大刀,随着寒光一闪、咔嚓一声,人头落地,鲜血喷出一尺多高,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按部就班地终结了。那些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看客,直等到人头被挂上一二十米高的木桩上,拖罪犯的囚车吱吱呀呀地消失在胡同尽头,才意犹未尽地渐渐散去。
看杀人,是人们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一种廉价娱乐方式。那些头脑麻木,生活乏味的观众,可以从被杀者恐惧的眼神、绝望的哀号、痛苦的抽搐中获得瞬间的满足和快感。他们瞪着眼皮肿得鼓鼓的眼睛,青色的眼白像碎玻璃渣子,被行刑者从站在囚笼里直到人头落地,都像踩在钢丝绳上的一出猴戏,大家饶有兴致地瞅着他们指指点点,像仰望一只哆嗦个没完的猴子。
那个时代,被杀者并不一定都是罪犯,那些人当中许多是遭受了冤屈,有些甚至是在后世被载入史册的千古忠良。
元朝时在柴市口遇害的文天祥,明朝时在西市被冤杀的于谦,清朝时在菜市口就义的戊戌六君子,他们当中随便哪位不是顶天立地的栋梁、铮铮铁骨的好汉?然而文天祥、于谦、谭嗣同的死与袁崇焕的死比起来,应当算是幸运的。首先他们死的痛快… 一刀下去脑袋碗口大的一个疤,一了百了,更为重要的是,当他们走到生命尽头之时,他们看到了都城的百姓是如何为自己夹道哭送。老百姓的泪水,是在壮士远行前喝下壮胆的烈酒。为了京师,为了百姓,死得其所。
可明朝蓟辽督师袁崇焕,这位北京的保护神,当他在西四街市的十字路口上被凌迟处死时,没人落泪哭送也罢,在行刑的全程他都尽是领受百姓的唾骂和叫好。〃袁崇焕是通敌叛国的头号卖国汉奸!袁崇焕是丧家卖国的大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