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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如果海龟爱上鱼-第10部分

小说: 如果海龟爱上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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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必须承认,我的动机是不纯的,我只是隐约地觉得既然她一开始就被我所吸引,理应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成为我的女友。况且我已经锁定了她而放弃了马苏南。 
她的话在和我熟悉后渐渐增多,有时候是成筐的豆子往我的头上倒,铺天盖地的,但一颗也没有留下。事情的进展超出我的预料,如履行程序一样,我们尚未表白但也心照不宣。我们的轶事已经通过一些小喇叭向我的周遭广为传播。版本众多,其中的一个是:我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把她从校园里领到校外的小旅馆,并借此完成了从男生到男人的飞跃。 
我无法追查这些谎言的出处,事实上,我和她仅仅是去看过三场电影,喝过两回茶,上过一次自习。实质性的工作?抱歉,无法如你所愿,几乎没有进展。其实她一点儿也不难看,身上该鼓的地方一律饱满,肤色白里透红,眼睛不大,可笑起来弯弯的,如新月一般迷人,脸如刚摘下来的苹果,又粉又亮,透着新鲜的芬芳。我对她假模假样保持若即若离,这也算是失恋后修炼提高的结果,她对我的热情反而一路飙升,她好像一开始就喜欢我了。是这样吗? 
这算不算是新的爱情来临? 
柏格森在《笑》里有这样一段话: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着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32 
话分两头。我与可儿的感情不愠不火地发展着,可F君与桃夭夭似乎发展太快,有些走火入魔了。 
这个,从他今天回到宿舍的言语可以感觉到。F君告诉我们,桃夭夭嫌他体质差,所以他决定练气功。 
肥典乍一听就叫起来:“气功??!你没发烧吧。” 
皓崇对F说:“可以跑步,可以踢球,可以健美,可以游泳,为什么要选气功呢?” 
F君很玄秘地说:“佛云,‘不可说不可说。’” 
丢丢盯着F,冒出一句顺口溜:“气功气功,越练越疯。” 
所以,每天早晨,宿舍里又多出一道独特景观。 
六点三十分:F君准时起床,坐在床沿吐故纳新。 
六点四十五分:跑去图书馆旁边的树林子里“嗨”、“嗬”地吆喝,并拍打那些无辜的树干。 
七点:亢奋地回归宿舍。 
这种在我们看来是老年人特有的举动彻底打乱了宿舍的节奏。他倒是没有什么,可怜我们这些生物钟倒挂的,哪怕头天晚上三四点才睡,第二天早上也会准时被吵醒。宿舍里怨声载道,木乾的怨言尤其大,还说“长此以往,人将不人”云云。 
该想个办法阻止他,用什么方法呢? 
首先要弄明白他练气功的缘由,所以我们背着F君把桃夭夭约出来,并告诉她F君最近的种种反常行为。其中免不了添油加醋地说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比如:深更半夜F爬起床大叫大喊啊,梦游会跑到走廊里睡啊,甚至上厕所也开始不带手纸这样的话都编出来。 
夭夭有些诧异,说道:“不会吧,没想到他会练成这样。”她一边说一边沉吟,“我只是说我妈妈练气功身体很好的,让他试试,没想到……” 
“难道,是年龄不够?”夭夭好像有所发现。 
我们连忙顺着竿子往上爬,说道:“是啊是啊,听说小孩子练气功就是对大脑发育有影响。” 
木乾还煞有介事地告诉她院子里邻居那上大学的孩子也是因为练气功休学的。 
“有那么夸张吗?”夭夭虽然没有全盘接受但也有些慌。 
“你说呢?”木乾又玩起那意味深长的深沉。 
于是,桃夭夭决定要去阻止她的男朋友迈向“休学”的边缘。 
我们则如释重负。我拍着木乾的肩膀说:“帅哥出马,一个顶俩。” 
不管怎样,宿舍里头也是要制造一个舆论环境的。回来后大家商量一下,决定如此这般…… 
一天晚上,我们聊起宇宙的起源,又说到女娲补天,再谈中华民族的泱泱历史……(先要把F君绕晕)慢慢地转到老祖先留下的文化瑰宝,气功自然是其中之一。   
《如果海龟爱上鱼》第四章(2)   
皓崇突然抬高声调说:“知道吗?我原来拜过大师练气功,还开过‘天眼’!” 
“什么意思?”所有人也包括F君对此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皓崇便把他从8岁开始练气功,练到16岁开了天眼,练到18岁因为走火入魔休学一年,全家到处奔走,后拜一位大师,把他身体里多余的气体排出才回复正常,不过“天眼”也闭合上了……这些当然是我们花了一个中午合力编撰的故事,不过在皓崇声情并茂的演绎下竟把我们也吸引住了。 
皓崇顿了顿,大家凝神聚气,我们都明白,“包袱”要抖出来了。 
皓崇说:“后来,大师说了几个气功法门。首先,如果本身真气不足,练习的年龄要在25岁以后才合适。其次,采气不宜在清晨,宜在黄昏,那时万物都在归元。” 
肥典偏头看看紧挨着他床的F君,他似乎对此毫无反应,反倒是问了一句:“那位大师现在仙居何处?” 
…… 
第二天,他依然起床去练功,只是声音小了许多。 
…… 
直到有一天,他对大家说:“我决定停练,因为夭夭说了,早上要和我一起读外语!” 
小插曲在和美的音乐声中画上休止符,宿舍又恢复了往日的节奏,该睡的睡,该起的起。而最令我欣慰的是:少了一个拍打的青年人,图书馆旁的小树可以在清晨的阳光中自由地呼吸了。 
33 
什么东西可以让你不论采取何种方法永远都追不到?那是时间。 
这个词是本专业的一些老前辈们创造出来的。可自从它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就没过一天安稳日子。不停地跑啊跑,任谁喊它都不停歇,性格尤其像个女孩子,你念着它的时候,仿佛还会回头脉脉地关注你一下,步子也放慢了,你若稍有淡忘,呵呵,再抬头瞧瞧吧,它已经跑了老远啦! 
我就这样不知不觉误了趟,抬眼一望,吓!又要和期末对接上了,头皮一阵一阵地发麻。 
日子是怎样度过的?我不因碌碌无为而忏悔,也不为虚度年华而羞愧。我可有很多志同道合的战友呢。喏!木乾逃的课比我还多,丢丢虽然上课但每回都带着小说,还有F君,简直来无影去无踪。 
我有一个梦想,14天复习六科并全部通过。 
计划如下: 
高数 三天 
电子线路 三天 
微机原理 两天 
马哲 一天 
公共外语 一天 
思想修养(选) 一天 
如此一排,还多出三天,于是调整一下,改为: 
高数 四天 
电子线路 四天 
微机原理 两天 
马哲 一天 
公共外语 两天 
思想修养(选) 一天 
哈哈,天才是怎样炼成的! 
这次我要吸取木乾的宝贵经验,和“时间”赛跑,看看谁快。我吃过早餐,就买了两个面包、一瓶矿泉水,一头扎进自习室里。 
第一天过去了,高等数学看了1/3,似懂非懂。第二天换一科(保持效率之法)电子线路,又看至1/3,头大!第三天再换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1/3。我发现一个规律,只要到了一本书的1/3,不管是600页的大书,还是200页的小书,我的意识总是条件式地模糊,记忆总是条件式地衰退。记得当初高考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啊,难道是年纪大了不成? 
我一下子想起辅导韩嫣之前看过的计算机书,那个时候,600页看得如此轻松,记忆力超乎想像。所以,拯救我的方法还是“动力学说”,我想到了可儿。 
我从宿舍里把她叫出来,让她和我一起上自习,没想到她一口回绝。 
“你知道的,”她声音细得像蚊子,耳根还有点儿红,“和你在一起,我看不进去。” 
我便将自己的苦恼告诉她,希望她帮我想想办法,想不到仅仅在半分钟后她就给了我一个惊喜。 
“既然你都认为可以看1/3,那可以这样想,”她一字一顿地说,“把剩下的2/3看作‘一本书’,然后再把‘这本书’前1/3消化掉,剩下的方法同上,这样就越来越接近看完啦。” 
哎呀!这不就是数学上无穷的概念嘛,无限趋近看完就等于看完,我一理科生,还不如一个文科生的逻辑思维强呢! 
所以我又回去乖乖地看书了。 
我认为可儿对我的帮助真的很大。 
两个星期后,我的考试就这样通过了,只潜伏一个危机,即《微机原理》。小老头放出话来,无论如何都不让我过。 
托班长去打听,说我卷面分过了,可是老头给我的平时分是零蛋!这还了得! 
我打个电话到他家,想了解内幕,他滴水不漏。 
于是想用贿赂何老师的手段来对付小老头,拎着一大袋劳什子东西闯入他家,却被灰头土脸地骂出来! 
老头斗志昂扬地抛下一句:“我从来不吃这一套!” 
出了门,我的语言对他的侮辱达到最高级别。 
这最终成为我大学生涯里挂掉的第一科。无法预料的是,这成为大学考试的一个转折点,其地位如同二次世界大战里斯大林格勒战役一般辉煌。至此,我不再为考试的成败而烦恼,不再被教育制度的框框条条所束缚,开辟了无知者无畏的新时代。   
《如果海龟爱上鱼》第四章(3)   
34 
经历大学一年的磨练我认为自己已经成熟。 
假期里,肥典、F君等几个兄弟无所事事,便邀约着蹲在街边,叼着香烟,看过往的车流还有姑娘,他们觉得这样“很有劲”。没有谁敢惹这些身高和体重与成年人无异的年轻人,我觉得已经长大,也该到用身体和力量吃饭的年纪了,可惜先天不足,便赶紧把自己张罗进这个团伙里以弥补缺陷。一些长者投过来鄙夷的目光,这等于宣判我们已经是他们惹不起的“煞星”,只有比他们强大的人才拥有这种本钱,我们因此沾沾自喜。为了使造型效果更佳,肥典把吃完饭剔过牙秽的竹签叼在嘴角,我们都笑他做作,他却称:小马哥的风采,全靠一根牙签。 
除了造型,酒吧里那些绚丽色彩和晃眼灯光也给了时间充裕的我们一个放肆的理由,这里是成年人聚会的场所,应该留下我们成长的足迹。 
把女孩子一块儿叫出来才有面子——这成为大家的共识。 
我想:干脆借着这个机会和可儿进一步增进感情。所以在一个周末,我邀请可儿出来玩,她欣然同意。我们下午去逛了一下商铺林立衣衫集中的几条街道,再到一个茶室喝茶。她一直都保持高昂的热情,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我想该做点儿什么,就说:“晚饭一块儿吃吧,吃完再约几个朋友一起出来玩?” 
她点头的愿望比我留下她的欲望还要多一些,这很明显。 
所以,我就跑到一边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 
“喂,F,赶紧出来,你对外边熟,教教我。” 
“喂,肥典,赶快过来,你主意多,辅导辅导。” 
不一会儿,一胖一瘦的哥俩就出现在我和可儿的视线里,我们一起去吃饭。借上厕所的机会,F君附着我的耳朵说:“待会儿去喝酒。大家都醉了,就有机会了。” 
我不解,问:“什么啊?” 
他拉上裤子拉链,戳戳我:“笨,怎么这么不开窍,借酒发挥啊。” 
我好像明白了,一股热流涌向脑门,便说道:“那好,不过我没有经验,你要帮我。” 
F君说:“嗨,这你就放心了,咱两个人的交情,还用说吗!” 
我们又回到席上,肥典正对可儿天南海北地吹呢,可儿见我们过来,就对F君说:“不如把桃夭夭一块儿叫上吧。” 
肥典连连摇手,说:“要不得要不得,除非帮我也叫一个,不然你们两对,我一个灯泡,亮死啦!” 
可儿嗔怪地捶了他一下。 
F君果然把桃夭夭叫来了,在肥典的强烈呼吁下,她还叫着一个女性好友一起过来。 
饭毕,F君提议去一个叫“兰桂坊”的酒吧,我们当然全力拥护,可儿她们也没有说什么。 
我记不清那天走进酒吧的情形,意识和那天的环境一样迷乱。好像灯光特别炫目,音乐声大得让我们相互之间的交谈也必须头挨头,嘴咬着耳朵。异性和同性赤条条的胳膊大腿在忽明忽暗的光影里显得野性原始而充满危险。我不时地看看可儿,她眉头微皱,似有不悦。 
F君点了一打啤酒。肥典又开始发挥他主持的特长了,提议:“喂,兄弟几个,我们来玩游戏怎么样?” 
我问他怎么个玩法,他说:“十点半!” 
具体怎么玩到今天我还是没弄清,反正这个高级的游戏目的就是教人们如何更快的消费酒水的。所以,不一会儿,一打啤酒就装进大家的胃里了。也怪,那天最不爱赌的我居然输得很少,可儿则如愿以偿地装满了酒精。她话更多了,递给我的眼神里也是白眼仁儿多于黑眼仁儿,不知怎的,后来莫名地趴在吧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肥典几个见了忙说:“喝多了喝多啦。”便让我扶着她回去休息。 
我想,所谓的“机会”终于来了。 
出了酒吧,捧着可儿的身体站在深夜的街上,我感到迷惘。 
散场的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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