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鸟物语(爱我,不容拒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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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令我无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为我是一个词曲作者,流行的说法叫做音乐人,无论写歌还是谱曲,都必须要有一双灵活的手。事实上,他不工作的时候,通常也不喜欢我工作,他会带我出外旅游、运动,疯狂地花钱,或者仅仅坐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偶尔去参加宴会。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让我唱歌给他听。他在别墅的四楼开辟了一间设备精良的音乐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实,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创作出任何东西,我必须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我怎能在一个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拥有灵感?
我独自躺在四楼阳台的吊床上,听落地窗内传出的音乐,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悬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方,阴凉惬意,抬眼便可见层层绿叶中垂挂的青绿色葡萄,颗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涩。一星期前的暴风雨并未对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很怀疑,看起来这么小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么鼓励它与狂风骤雨斗争?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坐起来,目光掠过剑兰、楠竹、葡萄藤环绕的空中花园,穿过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栏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荡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条饱食过后的鲨鱼,在水中优雅惬意地游动。“哗”一声,水花分散,他顺着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结实,比例匀称,随着走动微微牵扯,湿润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远处传来高跟鞋踩在砾石路面上的声音,一条纤细修长、稳重干练的身影转过喷泉朝他走来。略呈褐色的秀发整齐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脑后,过大的黑框眼镜遮住那双深邃美丽的眸子,一袭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使她看起来严肃刻板。是曲凌风的秘书秦昭,一位标准的职业女秘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职业女秘书”这几个字,就会联想到“职业杀手”。其实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杀手拿钱剥夺的是人命,秘书拿钱剥夺的是老板的时间,更甚者,这种人拿谁的钱就操刀宰谁的时间和体力,直到榨干老板的血为止。
秦昭走到曲凌风身边,无视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慷懒迷人的姿态,直接打开她的公文夹,念着她此行来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着加冰马丁尼,对她这种目中无他的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如果这个世界上曲凌风还曾尊重过谁,那么非秦昭莫属。只有她敢在他怒气腾腾的时候一如既往地说话,只有她敢对他犯的错误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种自信和勇气令她敢于无视曲凌风的心清,敢于在他面前我行我素,还是,她之于他有着特殊的意义?通常,这种诡异的关系会发展成为刻骨铭心的爱情。老板与女秘书,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书压抑而执着的苦恋,老板懵懂而强烈的在乎,于是,某一天,某一种机遇,使两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彼此确定了心意,于是相知相守,永不分离。
爱情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不是吗?
一直以来,我就在期待,期待秦昭可以抓住他的注意力,那样,我就可以安全无虞地远离暴风雨。
我仍然在期待、盼望、奢望。
秦昭说的那些,我几乎完全不懂,也不想去懂。我跳下吊床,走回音乐室。
曲凌风抬头望一眼四楼阳台的方向,继续听秘书的报告。
我将音响开到最大,放的是电影《Love Story》的主题曲,是少数我爱听的英文歌曲之一。那句经典名言Love means not 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还曾在大学课堂上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就有很多人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奥利佛和珍弗尼之间的那种真爱,《爱情故事》不过是个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难有人相信男女之间会满足于“茅草屋内的爱情”,会相信“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抱歉”。
至少,我不会相信。
我将自己蜷缩进厚厚的软垫,跟着歌曲哼唱: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story of how great love canbe
The sweet love story that Is older than the sea……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当我的思绪从歌曲中游荡回来,他的脸就悬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紧锁着我迷离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时关掉音响,唇滑到我耳际吹着热气,“以后不准你唱这么伤感的歌,虽然你唱得很美。”
“伤感?” 我疑惑地轻哺,“这首曲子并不伤感。”
“可是你的样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轻轻抚过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么会?我眨着酸涩的眼睛,盯着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没有擦干。”
“我在阳光下躺了十分钟,有多少水都蒸发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听首歌会哭,何况这部片子自始至终就没有感动过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哝一句,将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显的伤痕,满意地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开滑翔翼。”
“什么?”
“我明天在新城有个会议,那里新建了一座滑翔翼游乐场,会议结束后我们去玩。”
“可是我手头有case,你已经耽误了我一个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没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东西,我们一个小时后出发。”他放开我,吐出两个字:“现在。”
我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下楼,压抑心中激烈的反弹情绪。我就像他的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想何时使用就何时使用,可悲的是,手机还有充电的时候,而我,甚至没有充电的权利。
一个小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他坐进房车,在他公司总部的大厦顶楼搭直升飞机飞新城。
※ ※ ※
夏季的夜通常阴沉闷热,到处都是饱和的水气,我讨厌空调过滤后空气的味道,打开窗子,却仍然无法顺畅地呼吸。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似乎又有一场不小的雨。为什么我待的地方总是下雨?虽然我喜欢听雨水敲击在物体上的嘀嘀嗒嗒的声音,但是我不喜欢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风雨。一阵冷风吹过,雨势迅速弥漫过来,空气中渐渐涌上一股泥土的芬芳,还夹杂着青草的气息,我的呼吸终于顺畅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个两天两夜,我就不必陪他去开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诚地祈祷。
他宽厚坚实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轻轻吻我的后颈和肩头,“为什么还不睡?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不累吗?”
“里面太闷,我出来透透气。”有他在的时候,我很少透得过气。
“你的手冰凉。”他拉上窗户,将我拥进怀里,半强迫地拖回床上。
他总是强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关掉音响,拉上窗帘,关掉电脑,抽走曲谱,合上钢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无论我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即放弃,眼里只能有他。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多久?他曾经说过,只要我顺从他,就会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仿佛遥遥无期,因为他的贪婪无休无止,禁锢了我的人,还想禁锢我的心,我的灵魂。如果他是一只精致的笼子,我还有飞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风雨,无论我飞到哪里,都挣脱不了狂风暴雨的侵袭。我多么羡慕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风雨的勇气。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来看雨。他从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失眠。我常常梦到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被一个残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来囚禁我的不是笼子,而是一条无形的线,每当我远离他一定范围,就会全身奇痛无比。我持续地夜复一夜地做着这个噩梦,始终看不清君王的脸,也看不到我的结局。
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祈祷,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后的清晨显得分外耀眼,大地万物经过雨水的洗礼焕发出清新的光泽。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郁闷。
他让我留在酒店,中午回来接我出去吃饭,然后直接到游乐场。一个上午,我时睡时醒,头晕目眩,身上忽冷忽热。我向服务台要了两颗退烧药吃了,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出了一身虚汗。
电话在十一点半响起,我虚弱地应了一声:“喂?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酒店,在大厅等我。”下完命令,切断电话,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洗把脸,觉得略有些精神,换好衣服下楼来,刚好赶上他的时间。
他有些不悦地看着我的衣服,“穿成这样怎么玩滑翔翼?”
“我看着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齐竖起,大声道:“司机,到百货公司。”
我像一尊没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牵着进服装部,买了一套运动服换上,又牵着回到车里。直到进入滑翔翼场地,我才有机会挣扎解释:“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眼中喷火,“从昨天开始就满脸的不情愿,陪我让你这么难过吗?你那件该死的case就那么重要吗?”
我在闹什么别扭?难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难道他听不到我说话有气无力?难道他看不到我虚弱得要晕倒了吗?我想对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从来就不是我的性情,何况此时,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天籁。” 他撑住我虚软的身体,“你怎么了?”
视线朦胧中,我仿佛在他眼中看到焦虑。一定是幻觉,他怎会知道什么叫焦虑?
“天籁,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他一把抱起我,冲向停车场。
他命令我,他总是在命令我,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够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来找我。我的意识逐渐抽离,他那恼人的粗嗓音搅得我不得安宁。从一开始,从他听到我的歌声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我清静。
第二章
佟天籁永远记得那天,记得那个雨后的早晨。昨夜的暴风雨凶狠猛烈,刮碎了她卧室朝南的玻璃,雨水打湿了整张床铺,害她一夜又湿又冷。钟点佣人走的时候特地关好屋子里的所有门窗,可是她没有预料到风会刮断院内的树枝,砸碎她房间的玻璃。父母的房间和妹妹的房间都空着,但她没有过去。她认床,认妈妈的味道,母亲已经带妹妹离开好久,房子里早就没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依赖这张床。稍早前父亲打电话过来问她好不好,她回答很好,她不能让父亲担心,父亲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父亲想当个称职的父亲,只是力不从心。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不会给父亲添麻烦。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父亲的,她不能让母亲知道父亲忽略她,否则母亲就会把她从父亲身边带走。她爱父亲,也爱母亲,她从来没有恨过母亲,但是她同情父亲,所以她选择留在父亲身边。
她将房间内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找出急救箱为手肘上划破的伤口上药,这点小伤不要紧,不会痛。她冲了杯牛奶,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这些足够填满她的胃。电话铃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喂,您好,佟宅。”
“姐,”佟天娇软软的嗓音传来,“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
“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奶。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