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第一本哲学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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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自由意志第5节 词语的意义(1)
请设想如下场景:在饭后甜点的时间里,你走过琳琅满目的食品台,琢磨着是选一只桃子,还是一大块冰激凌巧克力蛋糕。蛋糕看起来不错,不过你知道它容易让人增肥。考虑一番以后,最后你还是选择了它,高高兴兴地把它吃了。第二天你照着镜子打量自己的体形,自忖道:“我觉得还是不吃巧克力蛋糕的好,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
“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它是真的吗?
当你走过食品台的时候,你可以去拿桃子:你有机会去拿一只桃子,而不是一块蛋糕。但这并不是你所要说的。你的意思是:你本可以拿桃子,而非蛋糕。你本可以做某些与你实际上所做的不同的事。在你下决定之前,你是拿水果还是蛋糕,二者皆有可能。仅仅是你的选择决定了究竟会是水果还是蛋糕。
是这样吗?当你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时候,你的意思是这仅仅依赖于你的选择吗?你选择了巧克力蛋糕,所以你吃的是巧克力蛋糕,但是如果你选择了桃子的话,你吃的就是桃子了。
好像不只如此。这话的意思不仅是:如果你选了桃子,你吃的就是桃子。当你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时候,你的意思同时还是:你本来就能够选择它,而非在“如果如何如何”的情况下才能够选择它。但是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
即使你指出某些能够让你选择桃子的情景,也不能解释这一点。你可以说,如果你当时再仔细想想,或者如果一个非常节食的朋友和你在一起,你就会选择桃子了。但是,这些仍然不是这句话的意思。你所说的实际上是,就在你选择蛋糕的时候,在同样的情况下,你能够选择桃子,而非蛋糕。你认为,即使一切条件都和你事实上选择蛋糕的时刻完全相同,在这些条件下,你仍然能够选择桃子。惟一的区别在于,本来你是想着“还是蛋糕好吃”,于是去拿蛋糕,而现在变成想着“还是算了吧”,然后去拿桃子。
我们认为,只有人(也许还有一些高等动物)才具有这种“能够”或“本来可以”。我们可以说:“这辆车本来可以开到山顶的。”这时候我们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开这辆车的话,它有足够的马力可以开到山顶。我们并不是说,当这辆车被泊在山脚下的情况下,它可以自己发动并开到山顶,而不是老老实实停在那里。要让这车开到山顶,需要发生某种别的不同的事情作为前提,比如说,要有一个人钻进车内并开动马达。但是,一旦涉及到人,我们似乎就认为,人们在外在条件一模一样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发生任何不同的事情作为前提,就能够做某些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做的事情。然而,这种说法是什么意思呢?
一部分意思可能是:在你最终决定自己的选择是什么的那一刻之前,一切都不是无可挽回的。选择桃子一直是一个开放的可能性,直到你最终选择了巧克力蛋糕。你选择蛋糕这一点并未被事先决定。
不过,某些事情是先前就被决定的。比如说,太阳明天将在一个特定的钟点升起来,这一点看起来就被事先决定了。要是明天太阳不升起来,而是天一直黑下去,这并不是“开放的可能性”,而是绝不可能的。因为它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生:要么是地球不自转了,要么是太阳消失了,然而在银河系里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会引起这两种情况。地球将会持续自转,直到世界末日为止,今天晚上,我们面对太阳系外侧,背对太阳,而在明天早上,地球自转会让我们重新面对太阳系内侧,向着太阳。既然不可能让地球停止自传,或是让太阳消失,太阳明天也就不可能不从东方升起。
当你说你本来能够吃一只桃子,而非蛋糕的时候,你的部分意思是:虽然太阳明天会升起这一点已经被事先决定,但是你将会做什么,这一点并非以同样的方式被事先决定。在你选择蛋糕之前,并没有什么作用或力量使得你不可避免地要做出那样的选择。
这或许不是你全部的意思,但至少是部分的意思。因为如果你选择蛋糕这一点确实是被事先决定的话,你就不能说自己“可以”选择桃子了。当然,如果你决定了选桃子而非蛋糕,你就能够拿到桃子。但是,这依赖于“如果你决定选桃子”的假设,而不是说在同样的条件下,你本来就能够选择桃子。如果说你“本来能够”选择桃子,那只是因为这种可能性一直保持开放,直到你事实上选择了蛋糕为止。
有些人认为,在绝对的意义上,我们永远不可能做与我们事实上所做的不同的事。他们承认,我们所做的事情依赖于我们的选择、决定和需求,并且在不同的境况下做出不同的选择:我们不像地球,总是一成不变地绕着地轴自转。然而他们的主张在于:在任何情况下,我们行动的各种条件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并且使它成为不可避免的。一个人的经验、欲望和知识、他的遗传因子、社会环境、各种选择的性质,以及其他我们尚不知晓的因素,这一切加在一起,共同使得一个在具体情境下的行为成为必然。
这种观点叫做“决定论(Determinism)”。决定论并不主张,我们能够知道宇宙中的一切法则,并且用这些法则来预言未来会发生什么。首先,我们不可能知道影响人类行为的一切复杂条件;其次,即使我们知道了若干条件,并且尝试着做出预言,但是这一预言本身就会导致条件的变化,它本身就可能改变被预言的结果。但是,决定论的要点并不在于可预言性,它的设想是,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被自然法则所主宰的,就好像行星的运动被自然法则所主宰一样。一个行为的诸多条件正是通过这些自然法则的安排,才能够决定这个行为,并且排除掉其他一切可能性。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当你在左思右想吃什么甜食好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因素作用到你身上,决定了你会选择蛋糕。即使你自以为能选择桃子,但是其实你不能。你下决定的过程只不过是事先被决定的结果在你头脑中出现的过程而已。
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是被决定的,那么即使在你出生之前,你要选择蛋糕这件事情就已经被决定了。你的选择是被紧挨着的前一刻的情境所决定的,而前一刻的情境又是被再前一刻的情境所决定的,这样可以无穷追溯下去。
即使决定论并非对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有效,即使某些事情的发生不依赖于先前存在的原因,如果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被事先决定的,这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你在水果和蛋糕中做出选择的时候,或者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中做出选择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自由自在的,爱选哪个就选哪个,但是,实际上你在这些条件下只可能选择其中某一个。当然,如果当时的外在条件或者你内心的愿望是另外的样子,你当时的选择也会随之有所不同。
如果你觉得自己和其他人的选择的确是事先被决定的话,这很可能会改变你对事物的看法。比如说,你能够责备自己抵抗不住诱惑,去吃了蛋糕吗?如果说你本来就不能去吃桃子,那么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这话还有意义吗?假如当时根本就没有桃子,你这么说当然毫无意义。但是,如果虽然有桃子,你却事先已经被决定了要选蛋糕,而不能去选择桃子,这又怎么会有意义呢?
第三部分 自由意志第6节 词语的意义(2)
看起来,这会引起相当严重的后果。你不单是不能责备自己吃了蛋糕,而且也不能责备干坏事的人和夸奖做好事的人。如果说他们做这些事是被事先决定的,那么这些事情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不可能做别的事情。这样一来我们就没有理由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假如有人到你家参加你开的派对,却暗中偷了你珍藏的Glenn Gould的唱片,对此你可能会非常恼火。但是,如果你相信他的这一行为是被他的本性和当时的情况所事先决定的,并且相信他所做的一切事,包括塑造他人格的幼年行为,都是被更早的条件所事先决定的,那么,你还能要他为自己的下流行径负责吗?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自然灾难――就好像你的唱片是被白蚁蛀坏了一样,这难道不是更为合理吗?
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一。一些人认为,如果决定论是对的,那么,因为某人的行为而去夸奖或责备他,就是毫无理由的,这就好比去夸奖或责备雨水从天而降一样荒诞。另一些人认为,即使人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扬善斥恶的做法仍然是有意义的。无论如何,就算一个人被事先决定了要做坏事,这也并不意味着他所做的就不是坏事了。如果他偷了你的唱片,这就显示出他这个人既自私又虚伪,无论这是否是被决定的。进一步来说,如果我们不去责备或者甚至惩罚他,那就难保他下次不会再犯。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为他的行为是被事先决定的,而仍然要责罚他,这就像是因为一条狗咬了毛毯而去惩罚它。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他应该对他所做的负责,我们只是试图以此来改变他将来的行为。我个人并不认为,因为一个人做了他绝不可能不去做的事而去惩罚他有什么意义(当然,按照决定论,我会这么想也是事先被决定的)。
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我们就必须面对这些问题。但是,也许它并不是正确的。现在许多科学家认为,对于基本粒子而言,决定论是不适用的。例如,在给定的条件下,电子的运动是不确定的。也许决定论对于人的行为也是不适用的,这就给自由意志和责任留下了余地。如果说人的行为,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并非是事先就被决定好的,那会怎样呢?如果说直到你做出选择为止,你是选桃子还是选蛋糕仍然是一种开放的可能性,那会怎样呢?这样的话,给定选择前发生的那些事情,你可以作出任何选择。即使你事实上选择了蛋糕,当时你还是能够选择桃子。
但是这对于自由意志来说就足够了吗?当你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时候,你的意思仅仅是说这个选择并没有被事先决定吗?不只如此,这里还有更多的意思。你相信是你通过做出选择,决定了自己将要做什么。这一选择并非事先被决定,但也不是自己发生的,而是你选择了它,并且你也能够选择别的。然而,这又怎样呢?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有意思:我们都知道“做”某事的意思是什么,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说你的行为并未被你的愿望、信念和人格及其他东西所事先决定,它看起来就是无缘无故自己发生的事情。这样一来,你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意义上能够去“做”它呢?
一些人认为,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自由行为是世界的一种基本特性,不能再加以分析。某件事情不需要原因而发生,和一个行为不需要原因而被做出,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这种不同我们大家都知道,即使我们都不能对其加以解释。
某些人会满足于此,但是其他人会觉得,用“无法解释”来解释这种“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意义,还是颇为可疑。到目前为止,看起来决定论是对“责任”的一大威胁。但是现在看来,即使我们的选择并非事先已被决定,我们以何种方式能够做我们实际上所没有做的事情,这仍然颇为难解。这两种选择在事先皆有可能,除非是“我”决定选其中某个,否则我仍然不需要对这种选择负责,正如如果它是被在我之外的原因所决定的,我不需要为此负责一样。然而,如果没有东西决定它,我又如何能够决定它呢?
看起来,无论决定论是否是正确的,我们都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可能性实在是令人担忧。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先前的环境就该为我们的行为负责;如果决定论是错误的,就没什么东西要负责了。这看上去是死路一条。
但是,还有一种可能的观点,它与我们所提到的大部分见解完全相反。一些人认为,只有我们的行为是被决定的,而非自由选择的,才谈得上责任。这一主张的理由如下:如果一个行为是你所做的,那么它就是被你身上的某些东西所引起的。例如,当你选择巧克力蛋糕的时候,这不是一件自己发生的事情,而是你做的一件事情,因为是你更想吃蛋糕而不是桃子。由于你想要吃蛋糕的欲望比想要避免增肥的欲望强烈,结果你就选择了蛋糕。在其他一些行为中,对行为的心理学解释要更为复杂,但总得有一个解释,否则这个行为就不是你做出的了。这一解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