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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

碧血长弓射苍龙-第87部分

小说: 碧血长弓射苍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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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军的监军是个二十岁的孩子,却非常的懒散,这几步路都想骑马,现在只好跳下来跟在我身后,大概肚子里在咒我不得好死,因为年轻,他的腹议都用眼睛说了出来。我无所谓,我习惯了。
我寸功未立,却水涨船高地跟上了宗英和他的一众将领升迁速度,有资格继续留在宗英的中军帐里,哪怕坐在最后一位。其实,作为讲武堂甲榜第七,在军议中,我心中所想和宗英最后的决定大都是暗合的。当然,我从来没说,只有在最初的几年,我曾经幻想过,要是宗英遭遇不幸,兴许我也能统领这只军队。哪个讲武堂出身的艺童没做过统帅梦呢?
我能进讲武堂还是要拜林平所赐。忠州军不败的神话,使得各世袭州纷纷效仿在军中设立随军学堂,让帝都讲武堂日渐式微,诸城担任教谕之后,允许平民投考,只要家世清白即可。不然,想我这样商户的后代,是不可能有机会和贵族子弟坐到一张桌子上的。
放榜之际,我欣喜异常,而大哥则苦着个脸。他得按照死去的老爹所定下的规矩,如果那个儿子或孙子有机会进入贵族之列,则可以从他的家产中拿走两成,之前,家产暂由长子保管,而非像别人家那样由长子全部继承。大哥卖了铺子之后,再也没找到好的营生,多年下来,余下的已然不多。我提出的要求让他极为难受。最后是我主动消减了数目,他才迟迟疑疑地数了银币给我。
他不敢拒绝,因为这是家族的机会,直冲云霄的机会。
圆山直冲云霄。为了避免灭族,撒克尔让剩下的部族都翻山而去;为了阻止宗英无休止的追击,撒克尔亲自带着残兵守在这里。古势山是直冲云霄的圆山的余脉,刚好堵在要道上,如果说还有道的话。撒克尔依山层层设障,能拖一时是一时。
据古书记载,圆山是支撑在天地间的一根柱子,这里是大地的边角,没有人知道山那边是什么。瓦族能否翻得过去,过去又如何,答案都不乐观。但是,撒克尔依旧要最后一搏,要保留哪怕一丝的希望。于是,选择了牺牲自己。真的,除了他的头颅还值钱,瓦族一无所有了。
纵观宗英和撒克尔十几年的对决,有时觉得像两个男人在赌气,一开始忠州军兵少力弱,但是宗英连杀了三批撒克尔劝降的使者,让后者发誓要杀光最后一名忠州军士兵才罢休。而后,宗英占了上风,派去的使者得到了同样的下场,于是轮到他发誓报复,从都兰东面的密林一直追杀撒克尔到极西的崇山,追了一万八千多里。
现在,一切都将成为往事,忠州军虽然人数不多,但是,竟然可稀稀拉拉地以围困的方式彻底解决对手,因为,守在古势山上的那些人,已经开始杀马取肉了。对于马背上的蛮族而言,谁都明白这个举动可不意味着突围,几经折损,石头,几乎是他们现在唯一的武器。而马,他们剩下的也寥寥可数了,全杀了也不过多支撑一两天。
我才走了不到八十步,欢呼声再度响起,红色的三角旗挂了出来,又一个将领夺下了一个石寨,或者说是石障、石墙,低矮得可笑。宗英手下的大将,包括他两个勇敢的杂种儿子,各自挑了一处石寨去攻打。自从和南军交手以后,忠州军也学会在营中设赌,和南军不同,不是由军法官主持,而是士兵自发推举。军官是被禁止参与的,被禁止的还有他们的卫兵。不然,我会下注在宗英的长子身上,他一定会第一个斩将夺旗。
因为我昨晚上陪着宗英散步,经过他的营地,看他做战前准备。他把林平传授给他的全部学到了骨子里。准备精细,有条不紊。加上他战场指挥一向次序井然,对付现在的瓦族残兵,绰绰有余了。相比之下,宗英次子多少还有些不够谨慎,冷静不足。
冷静,是忠州军最可怕的地方。久经沙场的老兵,严明的号令,让他们在作战时总是显得不慌不忙,游刃有余。守,像竹子般坚韧不折;攻,如雷霆般一击万钧。
再往前走不多步,又是一阵欢呼。是大将军首先攻破石寨的,赢钱的军士兴高采烈,向空中抛着头盔。最后的胜利即将轻松地来到,现在已经可以开始庆祝狂欢。瓦族人无谓的抵抗,让这个胜利的喜庆还得以延长了些,因为他们实在是不堪一击了。最多明天下午,战事就会全部结束,兴许今天晚上就可以结束了。
想到这里,我的呼吸不由得沉重起来,即使有些上坡,我也才走了一百来步,跟随宗英进入都兰,变得悠闲安全也只是最后这一年,其他时日,虽然不用上阵,我依旧如在讲武堂般早起,举石开弓,我还不到四十。
我沉重的原因恰恰就是战事变得轻松了,太轻松了。一年前,瓦族提前得到了宗英行动的细节,在绝地设伏都没能战胜忠州军。我大概清楚撒克尔是怎样得到的消息,不是因为我,否则我不会在危机时刻还围绕宗英身旁,我还没傻到把自己也搭进去。事后,死里逃生的惊魂得到镇定,我只感到一阵阵寒心。
我很快就由寒心变成了忧心,忧心变成忧心忡忡,越接近宗英他们的胜利,则越接近我任务的开始。三个月前,瓦族最后一支大军如朽木般溃败,我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指示,因为无须指示,只需要我的行动了。
最后几步,在门卫警惕的注视下,我喘匀了,才慢步而入。除了我自己从禁军中挑选的护卫,军中其他卫兵从来看我的眼神都不客气,而我的卫兵眼神里永远是垂头丧气。我无所谓了,我也不过是女皇的一只狗,而他们,则是狗身上的虱子。这次行动,我没有依靠他们任何人,而是找了我从没见过的另外一批人,或者说另外一批狗更确切。
“恭喜将军。”我进帐一般只说一句话,往往是“参见将军。”然后就站在一边。帐内的其他诸将都皱了皱眉,只有我现在还没改口称宗英为“宗帅”,我也不打算更改,否则,还没叫顺口,可能又要改了。
我话不多,而宗英也不在乎我说什么。他头都没抬,看一封信,然后扔到桌子上,“这算什么降书?再说,自从你们大汗杀了我的使者,我就不打算接受你们的投降了。”话音未落,卫兵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捉住使者往帐外推。使者衣衫褴褛,鼻青眼肿,但没有流露丝毫畏惧。
宗英摆手,“慢,这次例外,放了他。”不但让使者的脑袋留在了身上,宗英还留他在大帐中一起午膳。
最初几年,忠州军都是在野地里吃饭的。一阵风沙吹过,那饭食就别有风味了。战事扭转之后,宗英才有机会坐在营帐中就餐。职责所在,我总是不离他二十步,自然也是在帐中就餐,因而吃饭成了我最痛苦的一件事情。人少时还好,宗英不理我,人多了,他的那些爱将就要对我冷嘲热讽一番,既然朝廷不能对漠北忠州军提供任何军资,为何我总要赖在里面浪费他们不多的食物呢?
我无言以对。朝廷除了许愿封官,确实没有向漠北输入任何粮饷,包括我身上穿的,口中吃的,也都是忠州军军需官送来的。就算一开始出兵所需,亦为林平和宗英所自筹。据说王直在女皇的威迫下,不惜和多年的老友翻脸,也没能拨出一块银元。后来王直如愿成婚,忠州六杰里只有林平到场送了对绣鞋而已。
今天,最难受的人变成了撒克尔的使者。这使者不是我夜里偷偷见到的那个,他据说是燕凤符后人,身材魁梧,面孔粗旷,饿了不知道多少天,面对满桌的饭菜,实在无心下咽。宗英干脆好事做到底,命人上了些酒水。“这是我从老友家中抢来,存了十多年了,本想用来庆功的。”
使者端着酒杯的手微微战抖,举杯就饮,肮脏的胡须上也沾染了许多。他用尽全部气力忍住了心中悲愤,维持着自己的尊严。帐外,一阵阵喧哗、一通通鼓声,也许就一杯酒的功夫,又不知有多少瓦族士兵丧命于刀枪之下,被弩机射到项江中。
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使者好歹是蛮族中的贵人,和我这种商户出身不一样,我忍受是应该的,因为我只能如此。他则是命不好,碰上了宗英。感慨中,我溜出了中军帐,帅旗杆上挂满了各色小旗,宣告攻势先告一段落。这也是林平弄出的办法,忠州军对于旗帜使用很有一套,风速、射距,重箭、轻箭,仰射、平射都可以通过旗子表示出来,细致得让人怀疑战场上士兵是否有时间看懂。旗帜高高低低,旗上还飘着各色长短的线,称为凯线,今天,它们全线飘红。
“化腾。”当我浮想联翩地盯着旗帜在看,宗英竟然站到我身后唤我。他是一年前我们共同历险后才开始叫我的名字的。一次,他正忙着写手令,仓促间说:“化腾,递个水囊给我。”战况激烈,平时负责递水的卫兵也被派出送信了。最后一个卫兵抢先做了,很客气地对我说:“不敢劳动大人。”眼神却是警告:离他们的大帅远一点!好像我会在水里下毒。
“陪我走走。”宗英和蔼地说。他待我一般很和气,恶声恶气还是在最初几年。有几次,其他监军要么战死,要么想法设法离开都兰。于是我硬着头皮,根据枢密院迷信的指示去劝他退兵,我才开了个头,“下官有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宗英就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我,“要是你自己的心里话,你愿意怎么讲,我宗英都可以听听看;要是朝廷让你传的官话套话,我看你还是闭嘴的好。最好永远不要开这个口,我烦。”我当然闭嘴。我们这种人物,不过是朝廷的一条狗,要按照朝廷的旨意去吼叫。
从那之后,我没再劝过他。朝廷派员申饬他时,枢密院顺便也派人,我的同窗,来把我也痛斥了一顿,让我同窗熟识漠北局势后,接替我的任务。同窗一开始很痛心,认为我显然是失去了前程。
次日,同窗就改变了看法,认为我一定是失去了前程,可他前程也已经没了。他目瞪口呆地看到宗英用鞭子把圣使从营中驱赶出去;圣使匆忙逃离,留下同窗和我作伴。所谓前程,我看得很开,只要你还是朝廷的人,即使是贵为公侯,依旧是条狗。现在,我是一条四品的狗,一条叫做参赞军务的狗。
宗老头显然心情大好,“随便走走。”竟然脱下了身上的比甲,连同武器,一起递给卫兵。卫兵捧了,又站在我面前。我毫不迟疑,比甲、腰刀甚至吃饭用的匕,都通通堆到卫兵怀中。忠州军出兵都兰,按照林平的意思,衣食住行全都依了瓦族的方式,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以战养战,就地补充。连身上的皮甲也和瓦族如出一辙,没有臂甲,便于骑射。吃东西就用手抓,用匕切。
宗英治军,不立营栅,不设远探,但是,只要黄旗挂着,就是睡觉,也不允许脱下盔甲,他以身作则,一把年纪了,都是抱着刀睡在地上。我为了确认一下,抬头看看帅旗,黄旗还挂着呢。
“就要彻底胜利了,不要紧了。”他笑笑,笑得很开心,能年轻了十岁。
“遵命。将军。”我一如往日地恭敬,没有丝毫懈怠。毕竟,那不是我的胜利,很遗憾,我的行动还没完成,我的胜利还是个未知。也许胜利了我也不知道,但是,行动却必须执行,注定难逃。脱了盔甲,等会儿更有利于保住我这条狗命。
同窗运气不好,到都兰一年后,在躲避撒克尔的围攻时迷路落单,丢了狗命。一年里,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东躲西藏地转战,日复一日地行走在寂寞辽阔的天地间,慢慢的,像“枢密使认为宗英天生反骨,以前偷马,现在要窃取江山。”这样的话他也敢说了。他是豪门子弟,消息比我灵通。
一次,他神秘地说:“实际上圣上对林平更为忌惮。”有段时间,宗英连吃败仗,眼看在都兰撑不下去,南军则势不可挡,帝都谣言纷纷,有传闻林平要投靠南军,结果女皇力排众议,让林平统帅,挡住了南军,为大周帝国保住了豫州粮仓。所以,我听了不信,宗英野心很大,人人都看得出来。而林平,动不动就辞官,看起来更愿意去当个鞋匠。
“这里话说来就长了。”他卖关子。我不理睬。只有我们两个人在都兰草原,再大的密秘,只有草会听,风知道。结果他忍不住,主动吐露出来。“你还记得白登之战否?”我瞪他一眼,“废话,我可是考了甲等。”枢密院使盛大人的成名之战,讲武堂必考内容。
“有个王爷替宣宗引开敌兵你知道吗?”他问。
“我不知道,你知道?”我反问。
“那是嘉王的儿子。他借此机会逃到民间,娶妻生子,不是生子,是生了个女儿,这个女儿兴许就是林平的浑家。”
“哪个?大的还是小的?”我来了兴致,我这种身份的人,听到宫廷秘事,总还是好奇的。林平有个红颜知己,在撒克尔第一次攻帝都时被北兵掠到都兰去了。林平连辞职都省了,立刻启程,孤身一人去寻,找了一年多,还真找到带回了中原。林平带回了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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