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空穿梭幻想-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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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这个时候的粮食产量还没有后世那么多,亩产一年也就一斛左右。以一人五十亩,10%的税率计,最少需要四十年。想要转行,就需要将全家的税收转到一个人的身上或者降爵一级。这样打算从事工商业的农民就要仔细思量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了。而那些没有种地天赋的人,则只需要交上百斛粮食获得一级爵位即可转行。这里要补充一点:农业税是允许多交的,而且可以将许多人的缴税额转嫁到一个人身上。但是如果拖欠税款或是缴税太少,是要被罚爵的。无爵者最终被贬为罪民。
燕历十年,燕国共有三千余人申请从事工商,获批准者两千四百七十六,主要从事锻造、制陶、烧砖、建筑、贩盐、贩酒(主要是外卖,燕国严格控制酒的销售)、农具及日用品销售等。这些都是允许私营的领域,只要从业者缴税即可。
但是很多产业是不允许民间经营的,这些关系到国家命脉的产业必须牢牢掌握在我的手中。主要有:制盐,冶炼,酿酒,矿山开发,木材,皮革生产,武器制造以及一些后世才有的先进产品生产。这些产业都是官方管理。
早在燕历元年七月,我就重操旧业,开始卖酒。这个时候正是燕国经济启动的关键时刻,需要大量物资应对饥荒和支持军事行动。燕国自身没有这个力量,只有从诸侯那里获得。买东西要钱,燕国又没有太多钱。虽然我将自己的家产都拿了出来,以致三月食无肉,妲妲廋得让我都要落泪了,但是还是差额太大。怎么办?只有经商以获得暴利。酒又是我的第一选择。我从燕国本就不多的粮食里,硬是挤出了近千斛的粮食酿酒。这次用的可是纯粮蒸馏法酿造,酒精度数达到四十度以上。当然不会直接卖高度酒,那样就亏大了。酿出来的高度酒再加水勾兑,直到酒精含量降至十五度左右再对外出售。这些酒也不是卖给燕国本地人的,这时候没有人还有闲钱买酒,有我也不卖。将这些在这时来说是绝世佳酿的好酒装进上好的陶罐,动用军队运至南方王畿地区贩卖,出售完毕直接在当地购买粮食再运回来。
现在粮食有了——燕历九年丰收,获粮五十万斛。我从中拿出五万斛用来酿酒,还是用老办法。不过这次勾兑出来的酒分两种,一种是度数在十五度左右的,对外销售;一种是十度以下的,对内销售。但是燕国内部,酒只允许在祭祀、节庆、婚丧等场合饮用,私自贩卖、饮用被发现一律罚爵一级。喝酒太多会极大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至于卖到各诸侯国去的,我是希望越多越好,最好那些地方的人天天喝酒,而且是不醉不归的那种。这样对我来说,既赚的多,又可以削弱敌国,何乐而不为?
古代社会,有几样利润大户:盐、铁(当然现在是青铜)、酒。酿酒我已经取得了大量收益,怎么会放过其它两样。冶金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先放一放。盐是生活必需品,一定要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早在七族叛乱的时候,我就全面控制了燕国的盐井地区。不过煮盐的能耗太大,不符合我的节约思想,晒盐才是我的理想产业。为此,我在驱逐了山戎之后,向东拓土五百余里,直达渤海湾。幸好燕国周围有实力的诸侯基本都被我灭了,不然以我这样的扩张,不要两天这五百里地区就被人抢了。其实即使这样,我对这五百里土地也只有名义上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我手中的土地只有渤海边的几十里。在这里,我建立了一个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晒盐场(好像仅此一家),派兵三千驻守,另发民一万开荒。这可算是大投资了。不过为了盐利,这些本钱花的还是很值的。自燕历九年起,燕国海盐行销天下,原本东海地区出产的盐因为价格太高(煮盐哪能和晒盐拼价格,成本在那摆着呢)反而无人问津。这导致后来齐国一直和我过不去——因为齐人要我提供晒盐的技术,结果我搞技术垄断。虽然后来齐国自己发展出来了晒盐技术,但那时我已经开始出售精盐了,结果还是竞争不过我。
到燕历十一年,我决定开始开发铜山,兴办冶金。有人可能问为什么不大炼钢铁,其实我也想炼钢,但是条件不允许。第一,还是人口数量不足。为了晒盐,我已经拨了一万三千人出去,要炼钢,需要多少人?别的不说,光是挖掘铁矿石需要多少人?以这个时候的青铜工具,铁矿石是那么好挖的吗?如果我占领了辽东的浅埋铁矿,还可能考虑考虑。但是就算我打到了辽东,我有那么多人守吗?北方游牧民族难道都是吃素的?第二,技术储备不足。我的技术储备倒是够了,可是冶金工人不是我。冶炼温度怎么升上去?需要大型鼓风设备。这个东西是那么好造的吗?造好了用什么动力?人力的话我要投入多少人?如果投进去谁去种地?难道所有人都有辟谷的修为吗?所以炼铁这玩意不是说说就可以弄出来的。西亚地区的赫梯人在公元前十四世纪掌握了炼铁技术,利用的是地中海的季风来提高炉温。燕地有这个条件吗?没有!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先炼铜吧。
燕国山地不少,也有不少矿脉,其中就有铜山和锡山(这个是瞎编的,北京地区的矿产资源没查到,不过这里的资源的确比较丰富)。炼铜只要一千度就够了,而炼铁要一千四百度,现在还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不过什么叫未雨绸缪?我把铜矿和铁矿都调查得一清二楚,同时两者一起开采,这就是。将铜矿石(主要是孔雀石,碱式碳酸铜)熔炼成铜汁,然后加入锡石,炼成铜锡合金就是青铜了。当然,青铜的硬度、强度和延展性和铜、锡的比例有关系。通过冶炼时的控制和对青铜的锻打、退火加工,可以满足绝大多数需求的各种铜制品就生产出来了。这些青铜用品不但可以满足燕国国内的需求(主要是人少),每年还可以有很多出口。由于燕是唯一掌握了青铜锻打退火技术的国家,其出产的青铜器有着非常优良的质量,“燕器之名遂达于天下,诸侯以为宝。”不过最好的那些铜,我是绝对不外卖的,全部用来打造武器装备,这些会下节说明。在青铜冶炼技术获得极大发展的基础上,我开始铸造铜币。铜币分两种:一种就是五株钱,一种是铜元,和人民币的一元硬币相似。百钱可以兑换一铜元。
不过总是用铜器做饭对身体不好,铜有毒,铜器导热性能又差,营养损失较大,关键是吃不到炒菜,所以铁是一定要炼的。因此,当积累了足够的技术工人和机械传动技术之后,燕历七十三年,“上乃发匠三万,冶铁于国郊。”这个时候,开始使用水力鼓风设备,这才可以炼出品质较好的生铁。而生铁硬度虽然够了,可是延展性不好,就是易碎,对上最好的青铜制品优势不明显。“又三年,上建宏炉,乃有钢。”又过了三年,到了燕历七十六年,我才建造了可以冶炼钢铁的高炉——当然我叫它宏炉。就是这样,一年的钢、铁产量也不过一千多吨,勉强满足燕国内部需求——只不过我也没有将铁器出口的打算就是了。为了这么一点钢铁,就动用了十万多人,其中采矿、挖煤、运输的占了九成多,真正在冶炼第一线的不到一万人。而此时整个燕国人口还不到四十万,我的这个举动可以说已经赌上了燕国的国运,万幸的是我赌赢了。那些动不动就大炼钢铁的人估计不是坐在了铁矿和煤矿上,而且这些矿石都自己长腿跑出来了;就是条件太好,人多得没事干只有去开矿玩。
冶金工业先放一放,青铜冶炼先发展起来就可以了。要想获得耐火砖,还要砖窑和烧制技术,同时建设城市和居民住宅也需要大量砖瓦。此外,陶器也必须烧制。这些都要求建造大型砖窑。原本这时的房屋是不用砖盖的,但是为了加快文明进程,我强制要求所有房屋除特殊要求的一律使用砖石建造。石材我现在没有人手开采,那就只有用砖了。自燕历二年起,我就开始建立官窑生产砖瓦和陶器。这个时候,由于窑温不够,还烧不出瓷器来,烧制的陶器也比较粗糙。不过现在不用太着急,只要生产的砖瓦和陶器可以满足最基本的需求即可。瓷器直到炼铁业发展起来才开始烧制。自燕历十年起,制陶、烧砖、建筑等行业开始允许私营,几十年后私营业主成为燕国主要的陶器、砖瓦的供应商。有了足够的砖和陶器之后,我开始扩建城市。首先是国度蓟。这时的城市还是版筑夯土城墙,不够结实,有了足够的砖石之后,我开始建筑砖包夯土墙。不过我没有把城墙建得太高,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太招摇的好。不过瓮城,马面,城垛,战棚,城楼等防御设施是一定不会少的。此外在城内还埋设了陶管做的排水设施。由于这时人口不多,还没有大兴土木的必要。蓟城的大规模扩建是在两百多年后的西周末年。
建房还需要木材。森林是国有资产,私人不得进入——这就要军队的威慑了——那么民间怎样获得木材呢?从燕历三年开始,每次出征,都会有一支伐木队随军出发,负责砍伐树木、开路架桥。这支队伍就是后来的工程部队。这些砍伐的树木,除了沿路架桥之外,剩下的均运回燕国用于国民生产。不过平时是严禁砍伐国境之内的森林的(开矿除外),国家每年都会组织一批人出国去伐木。为什么国内不许伐木呢?主要是我要留给自己打猎的。当然这是开玩笑。主要原因是为了阻碍敌国的部队攻击,迫使敌人只能沿着我修建的大路行军。后来的南方诸侯在这方面吃了好几次大亏。
禁止国内砍伐森林还有一个好处。随着燕国的人口增多,对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按30%的森林覆盖率算,燕国方圆百里的土地扣除山地、湖泊及居住用地后,当人口达到三十万的时候,耕地就不足以满足《农事法》了。地不够了,森林又不许砍伐,到哪里去?只有对外扩张!所以燕国在近两千年的时间里,一直在不断对外扩张,直到共和体制建立才停止。
经过二十年的生聚和十年的工商发展,燕国从一个北方小国一跃成为威慑整个中国北方的大国。有了这些实力作后盾——主要是利用这些武装起来的军队,我开始改造整个社会和国家体制。
第四节 改制(1)
早在燕历八年,我就开始对燕国原先的社会、政治、军事体制开始了一些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军事体制的改革。
“燕历八年,上改兵制,建四旅二师,为后世之先。”燕史中的这句话说的就是这件事。不过改革兵制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完成的。事实上,直到燕历十三年,我才基本建立了近代军制。
燕历八年夏七月,我颁布了《兵源法》,开始改革兵役制度。这时的诸侯,都设有常备军,兵员大多是贵族和国民(国都居民),其中贵族基本为车兵,国民则多是步卒。军队的战斗力主要决定于战车部队,步兵不受重视。《兵源法》则改变了这一点。按照《兵源法》,除奴隶和罪民外,其他人均有参军权。国家拥有对每一个平民、士族、贵族的征召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征召,违者贬为罪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兵源。燕国人口此时不过八万,除去我来时带的两千部队,如果仍然按照老办法,我把妇孺老幼都算上,兵力也只有不到两万。这对我以后的扩张——尤其是在牧野之战前的扩张,是极为不利的。所以,必须扩大兵源。考虑到燕国人口现在还不多以及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扩大生产,我只是暂时颁布了《兵源法》,还没有开始征兵。同时,《兵源法》还规定了军属可以享有减税等特权,还规定一家最多可以征召两名士兵。
不征兵不代表不练兵。八年九月,我开始改革兵制,淘芜留精,进行军事训练。首先是改建制。原来的建制是以兵车为中心的体系,所有兵力的计算、配属都要围绕兵车开展。现在我决定采用近代西方的军事建制,建立以连排为基础的近代化军队(不过没有火器哦)。按照商朝规定加上纣王对我的一点点照顾,我决定建立两个师。这两个师名义上还是大商的兵制称呼,其本质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一个师下辖两个旅,一个旅下辖三个团,一个团下辖三个营,一个营下辖三个连,一个连下辖三个排,一个排五个小队,每队十人,设队长一人。从排级编制开始,每级编制设正副两名指挥官,名称就不用我说了吧。按照这种编制,我应当拥有一支一万六千两百二十人的庞大部队。不过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手下的部队实际只有八千不到,还不够一个师的编制。没关系,人不够先把编制空着。我将这不到八千人的部队分为两个师,一师——对外叫上师——驻守国都;二师——对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