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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我的时空穿梭幻想-第11部分

小说: 我的时空穿梭幻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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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最近我又在土地面积上加了一个零,外加新买了两千多人,我还真舍不得这七十多号人呢。要知道这可都是壮劳力啊!
不过胳膊扛不过大腿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为了以后的伟大事业,暂时的损失还是要付出的。作为主人,出战的时候我可是要上战车的,还是把这些东西好好准备一下比较安全,过不了多久,西边的周人就要在所谓的“圣人”周文王的带领下打过来了,这时他已经称王了。
于是我开始认真准备自己的军事武装。按照规定,一乘兵车配备战马四匹,御者一名,射手兼了望员一名,车长(就是我)兼戈手一名,然后还有七十二名步兵跟随。要想在战场上抱住小明,自然要好好挑选自己的手下小兵,还有武器以及护具也要最精良的。唉,我的钱啊!
召集了自己的一帮奴隶手下,我开始挑选最精装的成年男子组建我的私人武装。不要看这帮人是奴隶,他们大多数都是有过战争经验的(商王朝的奴隶有不少都是战争俘虏),我又花了大价钱精挑细选,各个都是棒小伙。而且他们来到我这里之后,虽然名义上还是奴隶,其实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非常好,有些小贵族可能都没有他们的好生活条件。至于为什么我还是保留了他们的奴隶身份,很快各位就会知道了。
挑选士兵不比找人种地,不但要求身体好,能跑能跳只是最基本要求,还要求反应灵敏、身手矫健。当然后来的训练也是一个关键。车右和御者都要认真挑选,一个是观察敌情、远程攻击的,一个是驾驶战车的,都是直接关系到我的生命安全的(当然了,我是不会死在这种小地方的,但是如果被人发现你都成了刺猬还可以活蹦乱跳的,影响未免不好),是重中之重,不可不慎。于是在举行了一次重要的军事技术比赛之后,我挑选了瞳作为我的车右,挑选了疾作为我的御者。瞳这个人很有意思。瞳是他的名,这个时候不是人人都有姓的,比如我们这位瞳就没有。不过他是我的奴隶,自然就跟我姓了。不过不要以为他姓周,我还不敢把自己姓周的事大肆宣扬,万一被人当作是周人的奸细就不好了。还记得我是靠做什么生意起家的吗?不错,卖酒。所以当时的人都叫我“酒默”,“酒”就成了我的姓。是不是不好听?没关系,当时能有个姓就很不错了,不要太苛求。所以人们就称呼我的车右为“酒瞳”。瞳这个人,瞳孔很大,所以叫瞳,视力很棒,至少2。0,要是在我原来的世界里,准是个当飞行员的料。而且他的箭术也很好,虽然还没有百步穿杨那么夸张,不过百部穿个什么大饼的还不是问题,以这时的弓箭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了。有这人在我的车上,我都替我的敌人感到悲哀。疾这个人,人如其名,赶车就是一个字:“快”!比赛的时候,别人才跑到回木(转回的标志),他就已经到终点了。而且他还养得一手好马,我所有的马匹都是由他负责喂养。有了这两个人,战车的问题就已经解决一大半了。
下面是挑选步卒。这个时候的步兵,还不是战场的主力,主要负责跟在战车的后面协同,还有打扫战场、准备营地、携带粮草之类的杂活。虽然事都不重要,但是装备也差,一旦吃了败仗,倒霉的主要都是这些人。不过像我这么了解步兵重要性的人,怎么会放弃组建一支精锐的步兵部队呢?自然这些步卒也要十里挑一。为什么是十里挑一呢?应为我还要留一些人守备自己的老窝啊。我现在已经搬出朝歌了,住在自己建的土堡里。出征的时候,自然要留一些人看家了。
在这次比赛的开幕式上,我做了关于“从军满五年者免奴隶身份,满七年者可领地百亩,杀敌割耳一人免奴隶身份,杀敌两人领地百亩”的重要讲话,打下了我以后事业的第一块基石
人挑好了,下面就是装备。现是战车。这个不难,我手下会木工的人不少,建造一辆战车是小意思。马匹也好办,我亲自捕捉了十几批雄壮有力的野马交给疾驯养。关键是武器和护具。这个时候还是青铜时代,武器都是青铜制造的。青铜这个东西,其实就是铜和锡的合金。但是商王朝的青铜技术不到家,只会铸造,不会锻打退火(其实不只是商王朝,一直到战国后期、乃至秦朝一统六合的时候,中国的青铜技术都没有掌握锻打、退火工艺),而这直接导致了青铜器的硬度和韧性不可共存。锡的含量高了,青铜就硬而脆,容易折断(老子说的刚而易折很可能就是来自这个),锡的含量低了,青铜倒是韧性不错,可是硬度又不够了,容易变形。秦朝时的铜剑,长度达到91厘米,含锡量接近30%,就是为了保持硬度。但是有了锻打和退火技术,就可以在不提高锡含量的基础上保持硬度。这时的埃及、巴比伦都掌握了这种技术,可以在含锡10%的情况下打造出优良的铜剑,是主战兵器。而这时候的商朝,还没有铜剑,只有短刀。还有护具。这个时候还没有全身甲,也就是在皮甲的关键部位镶嵌铜片。不过这时的武器穿透力还没有后世那么大,这样的护具勉强也够用了。
但是我是什么人,怎么会满足于这种垃圾装备呢?!没有人会锻打、退火没关系,我会啊!建起炼铜作坊,我亲自出手打造兵器和护甲。先是我自己用的长戈。戈长三米半,样子像一把长柄大镰刀。镰刀部分,是戈的横枝。戈可以上下挥舞,劈啄人的脑袋,也可以在两车交汇时横擎着,拿戈尖啄人胸口。戈的刃部(即镰刀刃部——最初是没有刃的,大周以后才开始加刃,不过我是不会客气的,一定要加刃)可以钩割人的柔弱脖子。所以它是兼有钩、啄功能的兵器。当然,戈还可以拨开挡住车轮的小障碍物。此外,还打了百副百斤强弓和三万只三棱箭头(箭身当然是手下去做,不过我也指导了一下,比如尾羽的安装),以及两百支铜矛,矛长一米半。不过这些都不是近战武器。于是我又打造了两百把铜剑。剑长70厘米,开有血槽(够狠吧),剑把用上好的皮革包裹防止滑手。剑鞘就简单了,随便拿点鹿皮包一下就可以了。之后是护甲。护甲我决定参考罗马军团的制式装备,一个头盔,上身一件铜铠,下身是一条甲裙,一直拖到膝盖,再下面是护胫,在长筒布鞋的正面加了一块铜甲(有点像足球运动员的护腿),另外每人还配备一面铜盾。这些都是我辛辛苦苦锻打出来的,质量绝对上乘。
装备了三百私人武装之后,我开始了简单的训练。当然了,这个简单是相对我来说的,这些家伙哪里见识过现代军队的训练呢?其实我也简化了不少,只是进行了体能、队列、技击、箭术、阵型等等一些步兵常规训练而已。至于车战,有我在还用训练吗(其实是只有一辆战车,不好训练车战)?
经过大半年的“地狱”训练(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这个词),当这帮小子一个个都用吃人的眼光看着我的时候,训练被一个消息打断了。我们都为之兴奋不已。我兴奋是由于终于可以上战场体会一下冷兵器时代的战争,而这些新兵蛋子则是为了终于可以不用训练了。
这个消息就是:周文王姬昌发兵车百乘兵进黎国!
第五节 周文王
    说到周文王,就不得不说一下周人和大商的历史。商朝的先人是和大禹一起治过水的子契,而周人的祖先也是和大禹一起治水的后稷。只不过子契和大禹一起在第一线工作,而后稷则在后方负责后勤供应。大禹开创了虚无的夏朝之后,后稷懂得与时俱退,为了不给大禹家族捣乱,当商祖子契东迁去了山东,后稷也西迁去了陕西渭水流域。公元前1600年左右,子契的十三代孙商汤起兵攻灭了夏朝,建立了六百年大商。后稷的子孙则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他们顽强地摸索着,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到了商朝末帝纣王(就是现在)当政的时候,后稷的第十三代孙西伯姬昌,正领着大伙在陕西岐山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大力发展农业。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所以现在叫凤鸣,属于宝鸡地区(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一百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不过周人开始强大还是姬昌老爸时候的事。武乙的时候,也就是纣王的太爷爷的时候,由于长期缺少大的对外战事,西北地区的方国——旨方、羊方、觑方、周方在武乙时代开始陆续反叛——这是国家忽略兵事的恶果。并且一直很乖的东夷人也不知撒了什么臆症,突然侵入王畿。武乙为了集中力量对付离自己近的东夷人,被迫结盟于西北的周人,委任周人帮助自己安定西疆,并腾出手来压服了东夷人。然而周人则趁机开始在西北抢地盘,自我壮大。他们在周侯“季历”的领导下,以陕西岐山为根据地,灭了附近的程国,活捉了义渠首领,自此声威大振。季历为了表示他的军事行为是奉商王旨意行事的,就带了贡物来到商朝见武乙。据《诗经》说他是骑了马去的。武乙看见周侯势力虽然强大,但还肯臣服于商,非常高兴,出于安抚,便赏赐给季历三十里土地、美玉十双、良马十匹。
我们知道,当时商王朝的疆域已经庞大到了其物质能力所允许的极限,超过这个限度,就没有实力去管控了。所以武乙要借助周国力量帮他管控西方。凭借着周侯季历的协助,武乙又亲自派出将领,终于平叛了西方闹了好多年的反叛方国们,商王朝恢复了稳定。不过,周国也从此成了商人无法拆除的一颗定时炸弹,尾大不掉,令商朝无可奈何。
武乙的儿子文丁继位以后,为了解除周人的威胁,采取怀柔政策。周侯季历毫不客气,看看中央没动静,就征伐山西长治地区的余吾戎,余吾戎败而降周。周侯季历向文丁报捷(献上俘虏和战利品)。文丁嘉封季历为“牧师”,牧师有地方伯长的意思,专征伐权。文丁希望季牧师帮他安定边陲。季牧师于是又征始呼戎,始呼戎败而降周。过了几年,季历再次打败翳徒戎,把三个翳徒戎大头目送给文丁献捷。文丁看看季牧师越来越厉害,感觉不是好事,干脆突然下命囚禁季历,季历本来没有叛商的想法,一气之下就死在商都朝歌。古书说“文丁杀季历”,就是这回事。而季历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西伯姬昌,接班之后,昼夜磨牙,作磨着抱负商王朝,最终成为未来商朝的掘墓人。附带一句,周侯季历本来是老四,不该当周族掌门人,但是他的儿子姬昌是个神童,为了能让姬昌接班,老周侯就把位子给了季历。季历的大哥和二哥看看自己没戏了,就奔跑去了遥远的地方——江南的无锡,在那里开拓了后来的吴国。这是后话不提。
文丁杀季历的作法没能阻止周人力量的发展,相反,周人与商朝的矛盾加深了。不过文丁铸了一个商朝最大的鼎也是世界最大的青铜器“司母戊大方鼎”献给他死去的母亲。文丁的继任者“帝乙”时代,东夷地区的“人方”发生叛乱,为了不至于东西受敌,就把文丁的一个幼女,生得美丽端庄,嫁给了西边的姬昌,向姬昌所代表的周人致歉,说我们一时没照顾好你老爹季牧师,使他死在我们那儿了,抱歉抱歉。《诗经》描述了这场隆重盛大的婚礼,还在渭水上用舟搭了一个浮桥迎接新人(绳索连起好多船横贯河上),诗中还创造了“天作之合”这个词。
虽然老爸死在了商都,商人还嫁了一个女儿给姬昌,但是姬昌没有因此消气(废话,杀父之仇哪是那么容易忘记的?!)。不过西伯轻易不敢发作,因为作为商朝一个偏在西陲的方国——周方,这里的文明还蛮落后,比如考古研究发现,周国的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周国的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西伯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图片,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这体现了当时法制的不健全和做法上的原始性,然而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于歌颂西伯仁义爱民。其实一个国家刑罚的完善反映了它文明的发展程度。同样另一个成语“画地为牢”也说明了周国监狱系统的不成熟,不过这也被当作了西伯的仁政举措。其实,这些“仁政”只能说明西伯的社会还停滞在神农氏时代罢了,法制体系原始而且初级。直到若干年后西伯入主中原,才把商王朝的五刑体系加以学习和继承,也搞出了大周朝“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头,最后用竹鞭”的模式。历代商王所能想到的各种人体细部和关节,也都拿东西往上边去招呼:杀头、割鼻子、去势、砍膑、刺字、锅烹、等等,一样也不比被它指摘为“暴虐于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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