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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我的时空穿梭幻想-第10部分

小说: 我的时空穿梭幻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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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夏商周的粮食作物没有今天丰富,主要是所谓的五谷。首先稷是一种有叶的植物(这是废话),它起源于狗尾巴草。稷这种植物长出的籽就是粟,粟去掉皮壳,就是光鲜鲜黄灿灿的小米,这是夏商周三代最主要的粮食,但现在几乎没人吃它了。当初神农氏发明的就是这个,后稷加以改良优化,并且以后稷的名字来命名。或者说,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命名了后稷。
夏商周的另一个主食是大豆,这个也是后稷培育的。
当时也有稻子,去了皮叫大米,是大禹治水时候引进到北方的,但当时北方人几乎不怎么吃它,虽然现代人却天天吃。
麦子当时也有,可能是从西方引进的,碾碎了就是白面,夏商周人吃白面很少,可能因为这是引进的稀有品种吧。当时还有一种大麻子(不是吸食毒品的大麻)人们倒是没少吃。大麻有两种用处,结出的大麻籽可以煮着吃,皮被人剥下来做麻布衣服(够狠),是夏商周人非常依赖的作物。而且麻还分公母,是中国人第一个认识到植物分公母。不过,夏商周人还是主要吃稷(小米)和大豆,大麻子虽然也煮了当饭吃,但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吃的也不多。慢慢就再没人吃它了,只是用作炼油。现在,不但没人吃它,连油也不用它炼了。
另有一种庄稼黍,跟小米差不多,但是没有小米好吃,却非常合适酿酒,是夏商周的酿酒主原料。
总之,稷、稻、黍、麦、大豆、大麻子六种作物,就是古人常说的五谷。看的出来,古人的食谱跟现在截然相反:现在我们吃稻、麦;夏商周人吃小米(植物叫稷,籽叫粟)和大豆。而且奇怪的是,他们把大豆煮熟了,做成豆子粥吃。如今,大豆也没人吃了,只是用来做豆腐,以及用来炼油——豆油。
虽然我很怀念香喷喷的大米饭,但是这个是稀有品种,没有什么人种。不过小米干饭味道也不错,山西人现在都还在吃。人们在陶罐底子挖几个孔, 里边装好米,坐在沸腾的另一个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上下陶罐连在一 起叫做";甑";。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所以我也经常捕几条鱼来改善生活。当然,肉食也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由于没有铁锅,吃不了炒菜,只好烹煮了。标准“烹”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打开某只森林里被我抓到的动物的肚子,往里边填满配料——葱姜蒜枸杞。然后关上肚子,把物体(动物的尸体)用芦苇缠裹好(做成木乃伊的样子——同一时间的埃及正在流行)。芦苇捆好了物体,再涂抹厚厚的泥巴,以防物体跑味儿,这才放入火中烧。熟了以后,去掉泥巴,把香喷喷的物体剥出来,放入盛了动物油的小鼎中,再将小鼎放入盛水的大釜中,坐在吐着火焰的灶上,熬三天三夜在取出来,吃时候加酱、加醋、加酒。好香!
所谓“釜”是陶制的大锅,中间鼓,上面开小口,像个缸,是古代最流行的煮饭锅。
时间差不多够了,肉熟了。人们七手八脚从大釜里拿出小鼎(鼎耳可以穿杠,把它扛下来)。打开小鼎盖子,小鼎里装着可怜的物体的肉,因为是清汤煮的,小鼎又密封了,所以其肉没有滋味,全靠自然本味,这不符合美食原理。所以旁边的灶上还煮着一个“羞鼎”,用野鸡、鹌鹑、骆驼峰、狐狸尾等特色肉种,熬制出滋味鲜美的调味羹。熬阿熬阿,最后熬出古香古色的阿香婆调味肉酱。吃的时候,把阿香婆肉酱抹到物体上,这是一种古代的Barbecue——中餐那时跟西餐差不多。天子九鼎,就是三个“羞鼎”里煮调味肉酱(三种不同口味),七个“镬鼎”里煮肉(七种不同动物)。盛出来,肉和酱搭配到盘子里去吃——也是分餐制,跟西餐吃法一样,卫生。
由于鼎里物体的肉都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不方便吃,切分到盘子里以后,使用一种叫做“匕”的餐具,是勺子和刀子的混和体:形如勺子,但比勺子浅,边缘磨得锋利,可以切割,尖端又很锋利,可以当叉子用,叉起食物放到嘴里,勺体还可以舀汤。“匕”这家伙一物多用,比起洋人的刀子、叉子、勺子来不知精妙到哪里去了。
有时候没有这么多时间烹,我就把猎物洗剥干净,然后剁碎,放在鼎里慢慢熬,做成肉羹吃。虽然没有什么味精之类的调味品,不过加些鱼一起熬,味道还是不错的。而且天天吃野味,实在是爽啊!于是吃搞定!
住:屋子已经有了,虽然可能会有一点漏风,但是比幕天席地要好多了。现在没有条件,等咱有了钱,高兴咋盖就咋盖,盖一座,拆一座,还有一座送人。不急!
行:这个有些麻烦,因为这时还没有马鞍和马镫,马儿也就是拉拉车,还没有被人们骑在身上。怎么办?算了,咱就将就一点,弄辆牛车坐坐吧。
就这样,我在大商朝的都城朝歌住了下来。
第三节 财富
    来到大商已经快半年了。这些日子里,除了熟悉一下朝歌之外,我主要就是积累财富。其实财富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不过日子过得舒服点总不是什么坏事吧。来钱最快的是什么?打劫!不过咱可是遵纪守法的好百姓,怎么会干这种无本买卖呢?只要仔细想想,钱来的很容易的。
途径一:打猎。什么?我没有发烧吧。对,各位读者没有,就是打猎。这时商朝人口只有大约500万,却分布在广袤的华北平原上,平均一平方公里才十来个人,而此时森林覆盖率有40%,打猎的收获各位认为会小吗?再加上我的身手,每天拖回一两只野猪不是小意思嘛!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保鲜措施,所以打回的猎物常常会卖不完烂掉,所有很快我就不打猎了。
途径二:经商。这个时候还没有“商人”这个词,大商朝的人虽自称商人(其实更多的自称殷人),但是显然他们不是每一个人都从事商业工作。不过现在不像我来的那个时代,商品经济还没有那么发达,没有太多东西好卖。不过有一些生活必需品还是可以倒卖一下的。
第一是盐。盐这个东西,没有它人就麻烦大了。长时间不吃盐,各种毛病就找上你了,什么神经痛啊,头晕啊之类的。总之,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而且贩盐的利润不小,汉武之后盐是官方垄断,抓到贩卖私盐的都是要砍头的,但还是有很多人铤而走险。为什么?利润大啊!不过现在的盐还没有官方垄断,所以有不少人干这行。
等到我涉及这一行的时候,才发现没有什么背景干这行还真是危险。现在商朝的盐主要来自东夷地区的海盐和井盐。海盐要从东海边运来,耗时耗力,路上花费也大,还要防备东夷部落的打劫。等好容易运到朝歌,还不够把本钱赚回来。井盐本地就有,但是基本都被几个大的势力占据了产地。商王朝自己占了最大的一块产地,其他一些贵族则瓜分了剩下的。于是我只好望盐兴叹了(如果运用仙力,虽然容易,但是就不好玩了。)。
第二是青铜器。这个东西虽然需求大,可惜不是我这样的平头百姓可以玩的。这个时候,手工作坊还是热门单位,不是一般人可以涉足的。可叹我空有一身先进知识,却无用武之地。
第三是酒。商人好酒,没事就喜欢抱着个铜爵牛饮。这个时候的酒还是米酒,度数不高,也比较浑浊。哈哈,这下我可有办法了!从头酿造比较耗时间,我决定先对现有米酒进行深加工。花费了以前打猎积累下来的贝壳(就是钱),我建了一个粗糙的蒸馏设备,其实就是一个蒸发器。于是我就烧啊烧啊,OK!提纯完毕!虽然设备的密封性不是很好,但是把这种米酒的度数提高那么十几度还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我又做了良好的过滤工作,这酒自然就变得清澈甘洌了。于是一时之间,朝歌陶贵。为什么?因为原来装水的陶器都被人拿来盛酒了。当然我也没有少赚了,整个安阳地区的人都知道朝歌有个腰缠万“贝”的酒默。为什么叫我酒默呢?因为我是卖酒的,名又是默,所以就这么喊我啦。
卖酒,让我赚到了第一桶贝。有了钱,就要获得土地了。其实我已经有了一块地了。按照商朝的规定,男子二十岁就可以获得七十亩地(古制,大约只有现在的十四亩地),其中十分之一也就是七亩地是公田,产出的粮食要上交国家。不过这区区七十亩地怎么够呢?还要更多啊。
这个时候的人们还不是十分重视土地,因为地广人稀嘛。地荒了,就重新去烧一片森林,再开一片地。当然这是比较偏远地区的人才干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人们在一块地上种上几年,把地力耗尽了,就换一块地。等到天上的鸟屎,当然也可能有一些野兽的饭后产物,把这块地填满了,人们再回来继续耕种,这就是轮耕。一直到西汉初年,人们还在使用这种耕田法。
可是等我把地开出来,才发现竟然找不到什么人来种。这时的农民,都是归属一个个大宗族的。这些大宗族,守着几千年世代相传的土地,平时聚族而居,战时按族出征。我本来还指望可以买到一些奴隶的,郭沫若不是论证过商朝是奴隶社会吗?可是我转遍了朝歌,就是没有发现有奴隶卖的。仔细一打听,奴隶主要放牧、打猎,还有就是做人牲。整个大商朝也没有几个奴隶(郭老关于商周是奴隶社会的论证,我是实在不敢苟同,虽然他老人家是我们的第一任校长。)。这下郁闷了。算了,这些开出来的地先空在那里吧。不过我是不会这样浪费的,随便撒了几把种子在地里,到时候还是有一些收获的,不是吗?
于是我又回去干我的老本行:卖酒。这东西利润不小,但是滥饮对身体不好,像我这么有社会公德心的人怎么会一直干下去呢(其实是老在那看炉子太无聊,想换点口味)?于是我改行倒卖玉石(当然酒还是继续卖的,怎么着也是钱嘛)。
中国人爱玉,这是与世界其它文明不同的。当时的埃及、巴比伦、迈锡尼文明都喜爱黄金,只有中国人爱玉。玉石这个东西,价值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不过还是有一定的价值规定的。不过我是说啊?凭着后世(应该是另一个时空)三千年的玉石知识,在跑了几次陕西蓝田之后,我在自己原来财富值的后面又加了一个零。当时人称“家有亿贝”。注意,这时的亿相当于公元2000年的十万。不过这些贝太占地方了,而且不好携带,还是黄金比较好。再次注意,这个“黄金”不是真正的黄金,而是黄铜。不过我还是觉得不放心,还是土地这种东西比较保险,只是找不到人耕种有些麻烦。但是俗话说得好:有钱可以猪上树。于是我大把大把地花钱,终于从贵族手里买到了上千奴隶。
有人手了,可是麻烦也多了。统计了一下,我的手下一共1024人(方便分组,正好是2的10次方。理科的就是不一样,哈哈!),分为八队,每队128人。每队又分为四排,每排四班,每班八人。其中一队为女奴,负责后勤,主要就是煮煮饭、洗洗衣服什么的,外加纺点布。剩下的七队则专心种田。至于我的起居,则不需要人服侍。让这些人服侍我,我还不习惯呢。
好了,我现在基本上也算一方人物了。纣王也派人来了,就是里胥,负责监督我的人种田。毕竟我手里的地有十分之一是公田,上面的出产是要交公的。
现在来看看我的财富:计有酒坊一座,良田万亩,奴隶千人,子安贝七万,黄金五千斤。在朝歌也可以说得上话了。
第四节 从军
    上一节忘记说一下照明了。我这时可以找到的最好的照明器材就是油灯。蜡烛虽然也有,但是烟太大,还有一股怪味。我还没有工夫去改良蜡烛,还是把这个工作留给其他人好了。毕竟我不能老是抢人饭碗嘛!
咱现在有了钱(子安贝和“黄金”);又有了地和人,自然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很快纣王又派人来了。这回不是派人来监督我的农业生产,而是要我挑起国防重担。其实没有这么夸张,就是要我出兵车一乘。
我们来看看商朝的国防体系,就是他的军事体系。平时政府的常备军只有三军约一万人,到了打仗的时候,各个附属诸侯和地方宗族、各个贵族都要派兵协同出战。我现在就是这样。按照我的实力,就应当出兵车一乘。
兵车一乘是个什么概念呢?兵车一乘不是说只要一辆两轮战车就可以了,还要和它配套的步兵和后勤人员,以及这些人的武器装备,政府是不负责这些的。算下来,我要出75个人、四匹马、一辆兵车和相应的武器装备以及粮草。说实话,要不是最近我又在土地面积上加了一个零,外加新买了两千多人,我还真舍不得这七十多号人呢。要知道这可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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