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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大宋林冲-第14部分

小说: 大宋林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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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下身上的罗裙,止住了那股热流,只是下半身湿答答的,让人十分难受。(小说)

    林冲还未进厨房就先吸了吸鼻子,随着一只大脚踏入门内,口中传来:“锦儿的厨艺这几日更见长进,真真是让人恨不得吞下了舌头,今天又有什么新花样,啧啧,昨天的那个老豆腐烧白菜,做得比回锅肉都好吃……”

    等到林冲进了厨房,看见锦儿满面潮红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思考挣钱大计的时候被自己的这个俏婢子给意淫了,还以为是锦儿做饭卖力,被灶火给烤的。

    林冲顺手摸了摸锦儿发烫的脸蛋儿,笑嘻嘻的,又带点怜惜的说:“做饭,家常便饭就好,我跟师师都不是讲究之人,不用这么下死力,这几日单薄的身子倒是丰腴了,可也不能累坏了,一个人忙里忙外的……”

    锦儿不知道林冲又唠唠叨叨了些什么,只知道林冲修长的手指捏着自己的小脸的时候,就好像捏在自己胸前的小白兔上,浑身上下一阵颤栗,等到林冲手指的关节又蹭到自己脸上的时候,那原本已经微微止住的热流,控制不住的又流出来许多。

    等林冲说完,锦儿艰难的“嗯”了一声,任由林冲从案板上端起一碟葱爆羊肉,一碟醋熘白菜出去了。

    锦儿随即浑身脱力的倒在了身子边的柴垛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吃饭的时候,作为过来人的李师师在饭桌上调笑锦儿:“锦儿莫不是想男人了,怎么眉目含情,嘴角含春的模样……”

    锦儿只是低头吃饭不说话,偶尔拿眼角瞥一眼自若的林冲,李师师看到眼里,原本就眯着的一双眼睛笑意更甜了。

    自己的这个婢子,说是婢子,其实跟姐妹差不多,一起在桌子上吃饭,一起逛街,一起背着林冲嘀嘀咕咕,互相讨论林冲平日的好,与其他男人的不同,在李师师的心中,早把锦儿当成林冲的一房妾室了,看平日里锦儿的言行举止,也早就芳心暗许,只是自卑,不敢明确表露出来罢了。

    李师师想定,一句话说将出来,把锦儿差点噎住,让林冲差点喷饭:“爷,锦儿也不算小了,身子也丰润了许多,能侍奉男人了,对爷和奴忠心一片,爷今个儿就收了锦儿罢。”(小说)

    林冲好容易才把嘴里头的馒头咽下去,摸了摸李师师的额头,“你有病啊,说什么胡话呢。”

    李师师知道林冲民主,不以为意,只嗔怪的瞪了林冲一眼,“奴清醒的很,师师不仅知道自己不能叫爷满意了,也知道爷这几日照旧光顾有凤来仪楼。原本,爷能收留师师,无论爷做什么,师师都只能听爷的,可尽管有凤来仪楼口里说是最干净的去处,毕竟还是勾栏院,还是不能让师师放心。为了爷的身子着想,爷还是收了锦儿罢,原本师师就拿锦儿做姐妹的,爷如若收了锦儿,我们姐妹就更没有隔阂了。”

    林冲大张的嘴巴能塞进去一颗咸鸭蛋。

    大宋朝女主人和婢子共同服侍夫君可以说司空见惯,林冲平日里听闻这个,也是啧啧称奇,羡慕不已,却是不敢多想。

    现代人的思维习惯和角度依旧在林冲的脑子里根深蒂固。

    出去玩儿可以,三飞五飞都无所谓,可是在家里,当着自己老婆的面跟另外一个女人亲热,甚至玩双飞,爽是爽了,刺激是刺激了,却怎么想怎么感觉别扭。

    这种有悖常理的事儿,林冲脸皮虽厚,也算贪花好色,却怎么也做不出。

    林冲只好打了个哈哈,口中推脱:“师师莫要胡说,锦儿年纪虽小,但温柔娴淑,姿色不凡,赶明个儿我给锦儿说上一门亲事,嫁了出去才好,没得在咱们身边委屈了她。”

    锦儿听罢,原本畅快激动的一颗心顿时酸胀难忍,原本晴朗一片的心境顿时乌云密布,锦儿好像听到自己左胸内那颗搏动的心脏碎裂的声音,只认为林冲是嫌弃自己,眼圈一红,大颗大颗的泪珠子从眼眶里滚落下来,滴到碗里。

    这就是命!(小说)

    李师师见锦儿落泪,赶忙上去安慰,一个劲的给林冲使眼色,林冲不知道那根筋出错了,就是不愿点头答应。

    李师师抚慰了一番锦儿,未见成效。

    锦儿哭得更凶了,天已经塌了,她只想一头撞死在林冲面前,好让这个不要自己的男人有些许个内疚,好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偶尔想起自己,想起来有那么一个女子,因为他的遗弃,而在他面前死去。

    “只要能在爷的心里头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象,这辈子,就值了。”锦儿如是想。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死了都要爱
    含泪的星眸,梨花带雨的脸蛋,稚嫩的表情,抽泣不止的肩膀。(小说)

    林冲看着锦儿,死活不明白锦儿这是怎么了。

    李师师放开揽着锦儿肩膀的胳膊,走到林冲跟前,轻轻的扯了一把林冲的衣襟,示意林冲有话要说。

    两个人来到内间厢房,林冲摸了摸李师师恨恨的脸蛋:“锦儿她……”

    李师师不容林冲说话,截口埋怨:“爷这是怎么了,平日里潇洒风流的一个人,收个小妾也这么婆婆妈妈的不爽快,咱家锦儿出身虽不好,却也是一等一的好女孩儿,比有凤来仪楼的那些卖笑女子强多了,对爷也忠心,那天太尉高俅过来的时候,锦儿定要跟着咱们,这些天来对爷和师师伺候的也周到,爷就一点也不念锦儿的好处,定要把这小可怜的小丫头拒之门外,往死里逼?”

    林冲顿时头大。

    李师师这些日子以来,都充当一个贤妻的角色,每日里极尽温柔体贴,晚间床榻上也竭尽全力迎合,林冲深深的体会着这个年代女人的好处,虽未与李师师完婚,却早把李师师当成了乖乖好老婆,忘记了历史书上李师师的风采,那可是柔中带刚的。

    李师师的这顿数落,林冲听起来刺耳的紧,跟没来大宋朝的时候老妈在耳朵边耳提面命的感觉差不多,这才认真思考起来。

    后世里,就算是追一个漂亮的小太妹,也要花费点钱财,破上几天的功夫,当下一个女孩非自己不嫁的事儿,林冲可是头一遭碰见。

    说起来,林冲不愿,还是因为长久以来的思维定势。

    如锦儿这般的身世凄苦的女孩儿,大多数的遭遇就是被卖到窑子里,或者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婢女,主子少主子们高兴了,拿过来蹂躏一把,时不时还要受得势的奴才的欺凌,甚至成为一众人发泄性欲的对象。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在某一次主子醉酒之后怀上孩子,从婢子升为小妾而已,即便这样,由于出身的原因,也会被其他的妻妾看不起这母子。(小说)

    一旦遇到林冲这么一个又帅,功夫又高明,对女人又尊重,还会逗女人开心的主子,像锦儿这般情窦初开花枝招展的女孩儿谁愿意放过?就算是大户人家的闺秀,都还争着抢着要呢。

    何况,锦儿自从跟了林冲之后,丝毫没有在官方窑子里那种压抑的感觉,一天天过下去,锦儿发觉林冲实在是当世难得的奇男子,不仅人好看,笑起来更好看,对李师师敬重有加,对身为婢女的自己也是平等相看,一丝半点的颐指气使都无,偶尔还会拍拍自己的头,称赞一声,或者摸摸自己的脸蛋,说上一两句笑话。平日里,李师师把自己当成姐妹,什么闺中密语都给自己说,看得出来,李师师是爱极了这个官人,慢慢的,锦儿就把自己也当成了林冲的人了,每日夜里辗转反侧,耳边眼里统统都是林冲的音容笑貌,有时候晚上做梦,还能梦到林冲把自己收为小妾,与李师师三人在那张大床上做那羞人之事,醒来之后都激动的睡不着,往往瞪着眼睛到天亮,迫不及待的想要在伺候林冲梳洗的时候能见到他,听他肆无忌惮的跟李师师调笑。

    林冲不知道此节,可知道此事定要应允李师师才算好,他可是爱极了这个娇妻的。只好轻薄了李师师的小嘴儿一口,顺便尝了尝李师师的满口馥郁,“好,师师说的有理,倒是我执着了。不过锦儿年纪还小,过些日子再纳,好么?”

    李师师说完那一通话就有点后悔,生怕说的重了惹林冲不高兴,哪知林冲竟然当面认错,喜翻了心儿,乐滋滋的跑出去就要跟锦儿说这个好消息。

    “锦儿,锦儿……”

    锦儿不在厅里,李师师叫了几声未见回应,走到厨房一看,大惊失色,尖声叫到:“官人,爷,快来!”

    林冲听到李师师尖叫,三步窜到厨房。

    地上躺着一个高脚椅子,有些低矮的厨房上有一根大木梁,木梁上一根丝带系成了一个死扣,锦儿的头就套在里头,一张脸涨得通红,双手拼命的划拉着,一双腿在李师师的怀里抱着,拼命挣扎。

    林冲大惊,抄起案板上的菜刀,用力扔出去,同时高高跃起。

    菜刀带着风声飞了出去,割断了丝带,重重的镶进木梁里头,几乎只露手柄。(小说)

    林冲一身冷汗,抱着大口喘气的锦儿。

    他没想到锦儿会有这种举动,差点害死一条人命,随即又觉出锦儿如此痴情,自己实在该死。

    林冲吃惊,后怕,又心疼的看着锦儿脖子上的淤痕,轻轻的抚摸锦儿的胸脯,帮她顺气,等锦儿一口气喘的匀实了,才难过的说:“锦儿,你……”

    锦儿仰着头,看着这个不要自己,把自己弃如敝履的男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爷,千万别不要锦儿……”

    一旁的李师师抚摸着锦儿的秀发,陪着垂泪。

    美人恩重。

    林冲羞愧难当,重重的扇了自己一耳光:“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一巴掌下去,锦儿和李师师惊呆了,过了一会儿才齐声呼道:“爷,不要……”

    林冲低头,凑向锦儿还在微微喘息的小嘴,轻轻的吻了上去,锦儿知道李师师在一旁看着呢,脸色微红,霎那间又是一脸泪水,不过这次,倒是高兴的哭了。

    李师师在锦儿耳边细细言到:“爷答应了,锦儿莫要再想不开。”(小说)

    等到林冲松开嘴唇,锦儿点点头,艰难的伸出小手,心疼的摸着林冲略微肿胀的脸颊:“爷不要这么糟践自己好么,锦儿从今之后,再也不干傻事了,专心伺候爷和小姐,只要爷不嫌弃锦儿,锦儿这辈子就跟着爷,爷出入将相也罢,穷困潦倒也罢,锦儿只管跟着爷,天涯海角,也不嫌远……”

    林冲听得泪光莹然,手臂把怀中的锦儿紧了紧,另一只手攥住了李师师的小手,虎目中滴出一滴泪水,砸到锦儿脸上,又迸散开去,最终不见。

    ____________________

    吐血鸟,今天第三章,推荐票。

    ps:刚刚看到一位书友说让写林冲与李清照不得不说的故事,可林冲此时是大宋宣和三年末,西历1120年,而李清照西历1084年生人,时年已经三十六岁,而且老公是赵明诚。

    赵明诚,金石学家,宋徽宗崇宁年间宰相赵挺之之第三子,曾被蔡京诬陷,时任淄州知州,也算根正苗红的革命种子,可以被教育拉拢的苦大仇深派,这样的人,林冲难道要给人家戴绿帽子不成?

    可隐去赵明诚又有点说不过去。

    要不这样罢,这位书友可以这样理解:李师师,字清照,号易安居士……

    呵呵,说笑了,大家砸票看书罢。
正文 第二十八章 高手高手高高手
    连续三天,林冲没有出门,只是在家陪着李师师和锦儿,锦儿脖子上的淤痕在上过药,又吃了几剂活血的草药之后已经消散,只剩下极浅的一道红痕,就好像故意拿笔在脖子上画着的一般。(小说)

    林冲未要锦儿的身子,只是答应锦儿,等到锦儿再长大些,就收锦儿做妾。

    锦儿虽略有遗憾,但只要林冲不赶她走,她就高兴得紧了,继续每天变着花样做东西给林冲吃,林冲往往也不避嫌,饭桌上吃到高兴处就会摸摸锦儿的小手以兹鼓励。

    三天过后,鲁达终于从相国寺听主持说佛讲经回来了。

    林冲这些日子朝夕练功,早熟悉了枪性,正摸着透骨枪样样得意,大老远的,就听到鲁达的雄浑的声音直透云霄,从天际传来:“林冲兄弟,哈哈,洒家回来找你喝酒来啦……”

    话音刚落未久,门房老张引领着鲁达和一个陌生面孔的老人转入了后院。鲁达依旧一身浆洗的干干净净的僧衣僧袜僧鞋,边上那老人大概五十多岁,身子颇为结实,须发黑白相间,衣着虽然朴素,却能从举手投足间看出一股凛然正气来。

    林冲见到鲁达,大喜过望,把手中的透骨枪往墙上一靠,上去一把抓住鲁达粗糙结实,像小簸箕一样的大手:“哥哥,几日不见,可想坏小弟了。”

    鲁达又是两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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