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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大宋人生-第74部分

小说: 大宋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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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童年时,家境清贫,少时便同父母一起下地耕作,当过地主家的佃客。岳飞生性刚直,深沉宽厚,勤奋好学,苦练武功,曾求师于本地箭师周侗和枪手陈广,成为";一县无敌";。他还特别爱读《左氏春秋传》和孙、吴兵法,读起来常通宵不寐。
  宋高宗赵构即位后,岳飞经人介绍参加了赵构统帅的军队,因作战勇敢,升为秉义郎(从八品的武官)。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岳飞在澶州(河南濮阳附近)和曹州山东曹县西北两次小胜金军。因赵构重用黄潜善、汪伯彦等人,企图避地东南,岳飞不顾自己位卑言轻,上书赵构,反对南逃,力请赵构返回终京,亲率六军北渡黄河。这触怒了赵构及黄、汪等人,以";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的罪名被革职。三个月后,岳飞投奔河北路招抚使张所,不久升为统制,随都统制王彦渡河收复新乡,在太行山刺杀金将。旋归宗泽,为留守司统制。宗泽死后,从杜充南矿。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冬,金牙术率军大举南侵,攻入建康(今南京)。建炎四年,岳飞率军北进,在清水亭、静安等地袭击北撤金军,连连获胜,金几术险被活捉。并一举收复建康,升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接着,他受命领兵救援楚州(今江苏淮安),在承州三次大败金军。岳飞的部队军纪严明,英勇善战,称";岳家军";,深得百姓爱戴。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岳家军大破伪齐刘豫军队,收复了襄阳府及唐、邓、随、郢州、信阳六郡,岳飞被提升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兼管襄阳府路,不久进封武展郡开国候,时年三十二岁。是年冬,金齐联军攻陷滁州,进逼庐州(今安徽合肥)。庐州告急,岳飞接旨率军东下,又一次大败金军。
  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秦桧以宰相身分接受了金朝的议和诏书,向金称臣,每年进贡银子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岳 飞向朝廷再次申述他一贯反对";和议";坚持抗敌的主张,坚决表 示愿制定方略,收复河东、河北,直捣燕云,为国复仇。赵构为 了取得武臣对和议的支持,授于刘光世、张俊、韩世忠三大将新 的封号和官爵,提升岳飞为开府议同三司。岳飞连上四奏,表示不受,并指出,现今的形势只可引以为危而不可引以为安,只足 以使人忧虑而不足以使人祝贺,应加紧训练士兵,以备不测,要求朝廷追回成命,以便";保全臣节";。岳飞屡次反对";议和";,引起赵构的不满和秦桧的痛恨。
  绍兴十年,金撕毁";和议";,大举伐宋。岳飞接到赵构";乘机取 胜";的亲笔诏书,立刻调兵遣将,挺进中原,在河南郾城,大破 兀术的";铁浮图";和";拐子马";,金军全线崩溃。此后,又乘胜进军朱仙镇,以猛将带领背嵬军骑兵五百名出击,杀敌金军。朱仙镇之捷,更增强了岳飞乘胜渡河收复河北的决心,他再次上书赵构,要求深入敌境,复取旧疆,报亡国之耻。北方忠义军纷纷来归,士气高涨,以";直抵黄龙府";相激励。赵构、秦桧一天之内用金字 牌发出十二道诏书,催岳飞班师。岳飞明愤地说";十年之力,废 于一旦";,";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被迫下令撤军。岳飞在撤军前,故意放出风声,说明天渡河,几术害怕城内百姓作岳家军内应,连夜弃城,北逃一百余里。岳家军班师后,金兵乘机夺占了郑州、顾昌、陈州、蔡州等地。
  岳飞回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后,兵权被夺。绍兴十一年 (公元1141年)七月,秦绘竣使右满议大夫万侯桌首先发难,上 书指责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的志向,日渐颓情";。这年八月,岳飞的枢密副使之职被免,改任万寿观使的闲职。之 后,秦忙唆使岳飞手下的副统制王俊出面诬告,说岳飞部将张宪 准备谋反。十月,朝廷张榜,说张宪一案";其谋牵连岳飞,遂逮捕归案,设召狱审问";,并将岳飞及儿子岳云逮捕入狱。十二月,赵构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当天,大理 寺执法官遵旨作最后处决,逼岳飞在供状上画押。一生光明磊落 的岳飞在供状上写下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即服毒酒身亡,时年仅三十九岁。
  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族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名将故事'岳飞究竟是谁害死的?
    寒塘鹤影 发表于 2005…10…13 22:22:00 
来源:中国民间故事网 点击:3391 
时光过了近千年,人们对岳飞之死的元凶不断提出质疑。人们不再把观念停留在忠奸之争上。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台湾著名学者南怀瑾。他提出历史上说秦桧杀了岳飞,哪里是秦桧杀的,宋高宗本来就讨厌岳飞,秦桧只是迎合高宗的意思,代高宗承罪而已。
古往今来,国人真正敬仰的民族英雄,似乎只有岳飞。这一方面由于他壮怀激烈,精忠报国,一方面也由于他壮志未酬,却屈死在风波亭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
白铁无辜铸佞臣
这两句传诵千古的诗句,表现了国人对岳飞的敬仰,也定了秦桧害死岳飞的铁案。
时光过了近千年,人们对岳飞之死的元凶不断提出质疑。人们不再把观念停留在忠奸之争上。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台湾著名学者南怀瑾。他提出历史上说秦桧杀了岳飞,哪里是秦桧杀的,宋高宗本来就讨厌岳飞,秦桧只是迎合高宗的意思,代高宗承罪而已。
南怀瑾提出的最有力的证据有两个,一个是岳飞提出的口号惹恼了宋高宗,另外是岳飞请高宗立太子让高宗不满。
岳飞曾提出有名的口号;“直捣黄龙,迎回二圣。”黄龙是金军老窝,捣了也罢,而那二圣一个是皇帝老爸徽宗,一个是皇帝哥哥钦宗,这二位哪一个回来了,也没有现任皇帝的份了,现任皇帝怎能不恼火?这两个人宋高宗躲还躲不及,你岳飞还要把他们迎回来,不是成心和现任皇帝为难吗?
口号这东西似乎颇为国人所钟爱,它简洁明了,便于凝聚人心,同心协力。如早些年的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如近些年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等,无不简洁有力,颇具奇效。可口号这东西也不能乱提,弄不好就会涣散人心,模糊目标,甚至会丢掉身家性命。
岳飞惹恼宋高宗的第二件事是请立太子。1137年,岳飞听说金人想在汴京立饮宗之子,就上疏高宗请立太子以安定人心。本出于一片忠心,却被误认为有异志。高宗想,你岳飞在外面只管好好打你的仗就行了,立不立太子是你该管的吗?你催着立太子,是不是看我不行了,要投靠新主子。这时候,岳飞就是有一百张口,也辩解不清。岳飞也是,那废立之事是你一个将军该管的吗?
难怪岳飞死后有悼诗曰:“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义不全尸。”除了以上两条,再加上南宋一味偏安,一心议和,金兀术又有“必杀岳飞而后可和”之言,岳飞必死无疑矣。
在中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迫害忠良的事,那罪大都记在一两个奸臣头上。其实奸臣固然可恶,可没有皇帝默许和怂恿,哪个奸臣能成气候?南宋时,有个编修叫胡铨,反对议和并请杀秦桧。秦桧当时正掌重权,也没敢把他怎样。岳飞当时是部级干部,比胡的位置高多了,如果高宗不允许,秦桧敢谋害他吗?可见,害岳飞者,元凶是宋高宗,秦桧不过是个高级帮凶而已。
在中国,一个有见识的人物不但常不得志,而且常有杀身之祸。为什么?因为在统治者心里,他自己是最有见识的,别人只要按自己的意志办就行了。因而,历来的大臣在提意见之前,常常要揣摩皇上心理,既要态度谦恭,又要说话动听。因而,极难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统治者常常由不愿听意见发展到建议也不愿听。臣子们看皇帝不愿听,自然也就不愿说,挺大个人谁愿讨那二皮脸?不发表意见也一样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谁还愿没事找事呢?再加上说真话常常倒霉也就没多少人敢讲真话。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不说话了。乃至有人总结当官的诀窍,竟然是;“多磕头,少说话而已”。如此心态,怎能不万马齐喑?怎能不良知泯灭?
可人们的内心终还有自己的是非,于是就造就了许多口是心非的人物。口是心非人物的滋生固然与这些人物本身有关,可统治者终究难辞其咎。恰恰是统治者自己造就了这些人物。
这样的人多了,民族精神将受到斫伤、扭曲,一个精神扭曲的民族,还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吗?
我曾经到过岳坟,看着那端坐的岳飞塑像,一股浩然之气从心底升腾。可一想到被扭曲的民族精神与人格,就不禁喟然叹息。当再有强虏来寇时,还有人发出“还我河山”的怒吼吗?
(摘自《追问历史——对历史常识的质疑和颠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9月版)
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转自青年论坛)
    精彩好文: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一)
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 
——为纪念《历史教学》创刊50周年而作 
李 光 霁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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