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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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若将屋里头这位姑娘的半点消息透露出去,或是让她听到了什么不好听的,下场必定比那喂了苍狗的小贱蹄子芳谷还惨。我想,你们当中没有人愿意白白送死,或是死得比她还惨吧?若是哪位愿意一试,尽早站出来,省得你不快慰,我更不快慰。殿下素来是个平和的人,与我们和善,可他发起狠来,会让全天下都不平和。你们自己掂量着办吧。”
一众婢女皆不敢抬头,翼翼小心道:“是,姑姑。”
那是我第一次,下定了逃走的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当来无求念(1)
魔界与人界的交界处,乃是参商城城外的郊林。
古木参天。纵是初春时节,这片林子也绿意甚少,杂乱难看得紧。我抚摸着笔直少枝的树干,认真地忆了忆从前看过的那些书本,也未曾认出这是哪一种树。它们挨得那么近,我仰起头往上看,透过横七竖八的枝子,阳光耀眼,天空晴朗高远。
那么远。
魔界没有阳光。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阳光。
我从未曾想到,人间居然可以看见太阳。正如我今天才醒悟过来的那样,我自己所认知的那些东西,太半是错的。曩时我十分愚昧地认定,只有在高高在上的天界才能看到太阳,而那时的我尚不晓得阳光于我的意义。
是自由,亦是救赎。
“日宫太丹炎光郁明太阳帝君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以鞋子仔细地碾开脚下的杂草,冲着朝日的方向郑重跪下,缓缓地磕了三个头。
直起身后,眼眶再也包不住将溢的热泪。
我晓得我的使命是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随手在空中一扯,变幻出一条素白面纱来。我虽然对美貌没什么概念,但也晓得我生得美。殿下就曾说过很多次我很美。他说我的这一种美,是一种十分与众不同的美,是与魔界妖姬判若云泥的一种美。彼时我追问他,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美?
他答,仙气儿。
我没有再说话。
以面纱将脸遮了个严实,伸手将裙子上沾的杂草纷纷揩掉,左瞧右瞧,却觉着这条裙子似乎不太妥当。
海棠红的上等锦缎,绣着的是淡雅的文殊兰。昨日一宴,这才方知,我乃是整个魔界唯一如此穿着的女子。那些个魔姬们貌似是缺了条感到冷的神经,皆披罗着纱,却依旧是一副奇热无比的形容,一个个恨不得将那最后的掩饰也一并扯了去,委实豪放,直看得我目瞪口呆。
伸手抹过裙子上繁琐的花纹,转眼已是一袭粗布白裙,与早先我在故事书上看来的凡人小户家的女子没什么两样。只是这一大清早,实在没能寻见哪个女子身影。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瞧见他们或背着小小的包裹,或推着货车从城门而来,便随手捡了块石头变作包裹。
往肩上一挎,没挎上,掉了;又一挎,还是没挎上,不免有些恼;再一挎,包裹十足给面子地掉到了地上,险些砸到了我的脚。
我愤怒地扔了包裹。
又往城门处走了几步,寻见一棵棵刚发叶的莞香,摘了几片叶子一揉,变作一只小小的包裹,掂了掂,轻重倒合衬。再一挎,包裹乖巧地伏在了我的肩头。
这才觉得十分满意,逆着人流向城门而去。
出城的人看我,推着货车的人看我,驾着马车的人亦看着我。我被看得莫名其妙,抬眼一瞧,守城的一双守卫亦将我盯着。
愣了愣,略微别扭地福了福身子。
忽而发现,这乃是我头一次做这个动作。从前我被少主藏在燎沉西殿时,能见着的无非是一个少主,可不用做这样的礼。就连逃出魔界那日,我变作讹兽,与那缁衣魔君行的不过是拜作礼。
如此一来,倒显得新奇不已。
左边的这一个守卫上下打量过我,再与旁边的那一个交换了一个眼神,待对上我的双眼时,方才蓄力出的气势统统灰飞烟灭,善气迎人道:“此时方卯时末刻,姑娘这是才从哪里归来呢?”
唔,这脸变得也忒快了点。我咂咂舌。
正欲回答,那边出城的守卫点头哈腰地送了一辆由一匹健硕乌驹拉着的马车出城,声音高亢地长喝了一声:“尹少爷慢走——”那最后一个“走”字,因拖了太长的音而变了调,怪里怪气得很。
听得这一嗓子,我侧目一瞧,眼尖地瞧见那精致马车上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尹”字。啧啧,如此高调作派,必定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地位尊贵一样。
再看那一辆辆精致绝伦、出入无间的马车,对于没有变一辆马车出来而略感悔意。
扯回了思绪,理了理被风撩皱的面纱,恭恭顺顺地答道:“小女乃是村中女子,一家五口全靠家父在城中卖胭脂为生。昨夜子时小女收到消息,说是家父暴毙,便连夜赶路,千里迢迢而来……”
说着,将手伸入袖中作掏帕子状,同时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奈何我于此是个新手,没拿捏住力道,失手掐得狠了,霎时便疼得泪盈于睫。
既然眼泪都蓄了,便只能跳过那连台词都预备好了的、呜呜哽咽的一环。又得小心着不能让眼泪掉出来,只能干睁着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就着这势从袖中变出了条丝帕攥紧,一边暗暗地告诉自己可以了,狠狠一眨眼,泣数行下,效果极佳。以帕子装模作样地揩泪道:“小女家里本就已穷得揭不开锅,此番父亲撒手人寰,家里便仅剩下小女、尚未隆就的弟弟、失了明的家母与花甲之年的祖母四人,没了父亲,让我们这一家子如何过活啊!”
眼泪簌簌,大有止不住了的架势。妈的,方才掐得太狠了。
左边这个傻愣愣的守卫着了慌,忙不迭安慰道:“姑娘莫哭,姑娘莫哭。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节哀顺变。”
那你还不赶快放我进城?
我十分尽量地回以一个梨花带雨的眼神,真的是十分尽量。
一个携着鸡蛋筐子看热闹的大婶看不过去了,上前出头道:“我说人家姑娘家里刚出了事本就心急,你们还不厚道地将人家拦在这里,莫非是看人家姑娘长得漂亮,想揩揩油,才堵在这迟迟不肯放关?”
零散进出的几个城民听得大娘这话,亦围了上来,啧啧称是。
我十分真诚地回以一个感恩戴德的眼神,真的是十分真诚。
大婶一愣,喃喃道:“还真是漂亮啊。”
右边那个守卫灵光些,忙推搡左边这个:“你还不让人家姑娘尽快进城,耽误了哀事可如何是好?”板起了脸冲路人喊道:“哎看什么看什么,都散了啊散了啊!”
言毕,不忘留恋地看我一眼。
再次冲二人福了身子,这回做来这个动作就顺溜上许多,心情也随之变得好了起来。
我是有些得意的。不过是在脑袋中随意挑了个不知几时于藏经阁中看过的话本故事,按着上头的故事演绎,说话行事,一路过关斩将,很是轻松。
美中不足的是,先前于路上捡了几粒石子变作碎银揣着,以备贿赂那两个把门守卫,不曾想竟没得用上。
除此令我我略略有些遗憾,这场戏,当真功德圆满。
看来,我诚然是具备这方面的天赋啊。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写太阳帝君的时候想用'比较专业的(就是我看不懂的)'道教里面的圣号“日宫郁仪帝君慈辉朱日天尊”,但是这个又不大普及,所以后来就给改成百度百科里面的“日宫太丹炎光郁明太阳帝君”了。
☆、第二章·当来无求念(2)
人群熙攘,阵阵香气徐徐飘来,我想那应该就是书上说的,食物的香气。
我追着这股香气,进了一家酒楼。
藏经阁中两万多年闲来无事,除了看书,也没什么旁的事情可供我消遣。于是我阅书无数,大到佛经小到话本,乃是一个混搭界的奇葩。
十分不谦虚地说,除却那些个活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魔祖魔王,我盖是魔界看书最多的人之一。再十分不谦虚地说,或然那些个活了不知道多少万年的魔祖魔王,看的书也没有我看过得多。
我想,魔族中人大概均是不大稀罕看书的,更不稀罕去藏经阁中看书,不然我被关在藏经阁中两万来年,怎么没见着哪个魔君魔女去看书呢?不然也不会害得我形单影只如此之久。
由此可见,魔族之人是多么地不稀罕看书了。
然,如此不稀罕看书的魔祖爨下余居然建了个这么大的一个藏经阁,其中珍藏的书籍可谓是浩如烟海,汗牛充栋,我看了两万来年才只解决了一小部分。这个事就不大叫人容易理解了。
后来我想,盖是魔祖觉得,藏经阁建得辉宏一些,书存得一多,会显得自己比较有文化。
至于为何看起来很有文化的魔祖会将人界的食谱摆进藏经阁,乃是我至今都没有思悟透彻的一个问题。难道是魔祖那儿没书往藏经阁里充数了,又碰巧书柜上存了奇大的一个空隙,所以随手摆两本食谱进来?我想了很久,觉得唯有这个答案最为靠谱。
百年前我有幸读到它们时,十分诧异。其间,从菜色到味道皆描写得出神入化,彼时我并未吃过东西,翻阅时亦没有什么感觉,但一直对人类的食物念兹在兹至今。
终于可以得以感受一下,激动的心情无与伦比。
这一家香气四溢的酒楼唤作“汀溪酒家”,没曾想人间一个酒楼的名字就起得这样别致,其别致程度堪比魔界都夷宫。都夷宫中无论大殿小阁皆是有名字的,又由此可见,我们君上不仅喜欢让自己显得很有文化,还要让宫中的一干魔君都显得很有文化。
捡了二楼一个靠阑干的位置坐下,正是客稀的上午,小二并不十分热情,抹布简单带了一把桌子,就算是净了:“这位客官,喝茶还是吃早茶?”
底下的人群在各个吆喝着的小贩间走走停停,看得我心花怒放。
这个是卖糖人的、这个是耍兵器的、这个是算卦的……那头那头,果然有个卖胭脂的,且果然是个老伯。
不行,一会儿得去买上几盒,算是聊表谢意。不然平白借了人家的名号,总归是不道地的。
“这位客官——?”小二见唤我不应,颇为不耐烦催了我一声。
这才回过神来,回头冲他歉意一笑。
小二瞧见我的正脸,怔了怔,一双眯缝眼刹那睁了一倍大,爱理不理的态度也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殷勤不已:“客官想必不是来喝茶的吧?这一大早,您瞧我们酒楼就刚过早茶的尖儿,人刚走得差不多,您这个时候来吃早茶再好不过了。不免就是吃食能少一些个,可您瞧您一姑娘家,吃得了多少?所以啊,客官您真真是高见。懂的人都明白得紧,吃早茶啊就得这个时候来,才是真来对了。”
他胡侃一顿,我没大听懂,装模作样地晃了晃脑袋:“话虽如此,早茶是要吃的,茶也是要喝的。”
小二见我言辞间颇为阔绰,更是点着头哈着腰:“好嘞。客官您吃点什么?”
努力回想了一下,也没想起看过的哪本食谱提及过早茶之流,于是道:“我不太熟悉你们人……”察觉到措辞问题,适时改口:“……你们这儿人的饮食习惯。”
小二一派明了地挥了挥手:“这位客官,我一听您口音就知道您保准不是我们参商人。您是打都城易差来的吧?这北边儿人啊,说话都这个味儿。”
易差什么易差,我连你们人界都是头一次来。与人交流委实不大容易,心中感慨,胡乱点了点头以示附和。
“那给您来几样招牌的如何?”
唔,这个词儿原来是叫“招牌”,方才可绞尽了我的一番脑汁,愣是没想起来。
“如此甚好。”瞧完了下头的人头攒动,我将视线挪到了上头。于对面那间隐隐暗香、精妙绝伦的建筑起了好奇之心,便伸出手指了指,问道:“那边儿那个——唔,‘兰香居’是什么地方?可与你们酒楼同属一家?”
小二顺着我的手指瞧了过去,脸上蹭地窜上一抹不大正常的嫣红。
我有些狐疑,只见他局促地挠挠头,将一张红脸扎了下去,声音也低了几分:“客、客官好见识,对面的兰香居,跟我们老板确实是同一人……姑娘不是这边人,如何知晓的?”
眉飞色舞地卖弄道:“尝听闻有一种名茶,名曰‘汀溪兰香’,觉得甚雅致,便记下了。今日见到你们两家,便联想到了而已。对了,你们店中可有此茶?”
小二赶忙道:“有的有的,这汀溪兰香可是我们店的招牌,这全参商啊,别的不敢说,就这汀溪兰香茶,可没有那一家敢说他们家的比我们酒楼的好喝正宗。客官可要来上一壶?”
我点头:“自然。”又想起什么,冲小二道:“方才你还未答我,那‘兰香居’究竟是做什么的?”
小二复又红了脸,小声道:“那、那是青楼。”
霎时也红了脸,所幸白纱覆面,倒是瞧不出什么,便镇定道:“那,好吧,先给我将茶闹上罢。”
上了早茶,我却有些犯难:既然要吃东西,那就得将面纱取了;既然要将面纱取了,那少不得闹出点什么幺蛾子。
虽然我对于变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