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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三国之天帅-第2部分

小说: 三国之天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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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顺听完郑永圣的悲惨经历后,羞愧道:“不想某让郑兄弟,想起此等伤心之事,吾之过也。”
“高兄不用自责,我也是豪爽之人,陈年往事,早已不再伤心了。”永圣轻松的说道。
“兄弟真男儿也,汝突然从天而降与某相遇,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这朋友,高顺交定了,某表字子昌(PS:网络上找不到高顺表字,顺应潮流,自己杜撰一个吧!所谓‘顺者昌’故高顺表字子昌。)兄弟只需称呼我表字即可。”高顺说道。
“呵呵,子昌兄如此好(念4声)友,我岂能不交?子昌,只需称呼我表字明德(PS:孔子曰:所谓圣者,明并日月。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即可。”就这样两个人七七八八地说了些话。
“时已过辰时,想必明德贤弟已经饿了,稍等片刻,待某将这些山鸡处理掉……”高顺说完,捡了一堆树枝,点起篝火……永圣也实在很饿,受了这么重的伤,还陪聊了这么长时间,不吃点东西进补一下,那怎么行呢?看着高顺忙碌着,他坐在坑上,先慢慢的用光系魔法修复自己的伤口。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高顺将烤好的山鸡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山鸡,嗅了嗅,觉得还算不错,猛地咬了几口。高顺看着永圣的吃相,觉得满滑稽的。自己也吃了几口山鸡。用袖子擦了擦嘴,问道:“不知明德接下来有何打算?”
永圣舔了舔嘴角的油水,答道:“我也不清楚,当务之急先将自己的伤养好再说。”顿了顿,咬了一口手中的山鸡又道:“子昌兄看你带有行囊,不知前往何处?”
“现天下祸乱四起,某欲往并州刺史丁原处投军,以求闯出一番事业。”高顺自豪地答道。
第二章 开始旅程
    第二章开始旅程
光和七年六月十二日,又是一个悠然的清晨。,太行山上,山林中一群鸟兽相互嬉闹着,初晨的太阳向宣告他的存在般绽放着自身耀阳的光芒。大自然的美丽是如此的和谐,浑然天成。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山顶,一悬崖边一位身穿黄色锦袍的男子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笼罩在清晨的阳光下,人是山,山是人,山与人合为一体般,在阳光的照耀下男子身上的锦袍反射着金光,如若此刻有人从此经过的话,定会以为住在山上的仙人下凡来了。
此等如若仙人般的人物就是在三日前,使用空间移动来到这个世界,但后背严重摔伤的郑永圣。自初九那日与高顺吃过食物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虽然高顺一再要求留下来照顾郑永圣,直到背伤痊愈为止。可是郑永圣毅然搬出一大堆理由来绝了高顺的好意,像什么你照顾我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啦,我不能影响你的前程啦……可是高顺是个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人,他无视永圣的拒绝之辞真正做到了沉默是金。任永圣怎么赶都赶不走。如若是平时的话,有高顺这个免费劳力,永圣会赶他走?可是现在不是平时。第一他现在受伤了,需要找个隐蔽的地方治疗,高顺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第二他也是为了高顺着想,不影响他的仕途。最后永圣不得不以绝交来威胁高顺。高顺终于打破沉默妥协了!。高顺为永圣采了些草药,留下了大部分的水和肉干,将自己身上最好的衣服赠给永圣。
与永圣道别时高顺蹲下对永圣说道:“明德贤弟,这荒郊野外的,汝又身受重伤,将你丢在山野,叫我如何安心?何不……”高顺还未说完,永圣就打断道:“子昌兄勿须再言,你可知道天下似你这等好人已不多矣,兄弟我只有一句话送与你,对事对人都要认真谨慎,勿要轻信他人,切记!一路多加小心,他日若有缘相见,今日之恩定当相报!”永圣本想拍拍高顺的肩膀,可是自己趴在地上手够不着他的肩膀。“子昌兄,麻烦将肩膀靠过来点!”高顺依话照做。永圣如愿以偿地够到了高顺的肩膀道了声!“保重!后会有期!”高顺也学着永圣的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应道:“后会有期!”
高顺这一拍触及到了永圣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了几口凉气,痛苦道:“子昌兄,轻点!”高顺闻言抱歉一笑,站起身来,又说了声后会有期,提上包袱与长刀,在永圣的目送之下,迈着他那沉稳有力的步伐离开了。可惜现在不是傍晚没有那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滴那种离别的沧桑与悲凉。
看着高顺离开,郑永圣趴在地上回忆《三国演义》书中有关高顺的资料。书中的高顺是一忠义之人,高顺于有勇无谋的猛将吕布麾下后,真正的出人头地,虽然官职不是很高,但是有自己的曲部(八百人的陷阵营),这是身为武将地位的体现。但在书中最终吕布的失败从而导致高顺的为忠而死。但刚才,郑永圣所感受到的是高顺的淳朴与仗义,他是有情有义的大丈夫,他能如此对待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如若换作其他人会像高顺那般热心吗?书永远不会是百分百真实的,书中的人物也不可能像书中所写那么的完美。这一点郑永圣十分清楚……但是再过十年以后,高顺就会死去。好歹高顺也算自己的恩人,为他做些什么?永圣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罢了,说得通俗一点只是一个来祖先世界的旅游者而已。最多一年,观光完了以后,还是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去,那里才是自己的根。自己回去了,高顺的事也就管不着了。如果有机会碰到高顺的话,给高顺一大笔这个世界的财富,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了。
画面切换到六月十二日。首段写到郑永圣穿着黄色锦袍在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悬崖边当和尚,额!不是,应该是老僧入定。有人可能提出质疑以高顺的经济能力给永圣留下的衣服会是黄色锦袍?的确以高顺的经济能力根本就不会有件锦袍给郑永圣的了,充其量赠送件布衣。那郑永圣身上穿的黄色锦袍是哪来的?答案揭晓:这锦袍是郑永圣从自己的自属空间里拿的(详见序章注解部分。)高顺离去一天后,永圣就渐渐恢复自己体内的魔力,施展一记御风术,飘到小五台山悬崖边来吸收太阳光,以便光系治疗魔法更快地治愈自己后背的伤。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后背的伤口才完全治愈,恢复如初。
此刻老僧入定的郑永圣,他在冥想,盘算着自己下一步要怎么走。自己来这个世界看看,那么第一站要去什么地方?去哪呢?先去家中族谱中提到的新郑。(荥阳一带)。(作者注:书友们如果以前看过还未重写的版本,应该明白郑永圣为什么这样想,但是现在有所修改。作者为未看原版本的书友重申一遍。)郑永圣的祖先辈是中国大陆春秋时期郑国的诸侯王室,因为郑国后来被韩国灭掉以后,郑国的诸侯王室们为逃避韩国追杀,而四处逃离。而有一个郑王室的家族为逃避韩国的追杀,而很巧的在那时被巨雷击中,那时真巧是九星连珠,从而跳跃了空间的缺口,来到了异域大陆。那个郑王室的家族的子孙辈在异域大陆与当时还处在原始社会的人们混居繁衍后代。在异域大陆郑氏族谱中先祖篇有这么一段话:“记忆当年(公元前375年)韩军攻占新郑,我等仓皇而逃,不想一声巨雷,使我等来到这大陆。此乃天之意也……”
郑永圣一记御风术飘至山脚,他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搞份地图,他对这个世界的地理一无所知,那如何前往目的地?就这样郑永圣在万米高空飘啊飘啊,(不要问我他怎么会飞那么高。)终于让他看到了个较有规模的城郭。(视力这么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缓缓降落。走过城门,询问了好几个路人,才搞清楚要想弄到地图,必须找些有地图的人,第一选择就是官府,不过到官府弄地图会比较麻烦,其次就是一些大型的商会或多对外经商的商人,他们常年在外经商,自然会有地图在身。
永圣又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一家甄记米店,永圣心想这米店常年贩米,手中应该有张地图吧。走进去瞧了瞧。店小二正无精打采地坐在柜台边上发着呆。现今黄巾贼乱闹腾得如火如荼,米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只有些达官贵人这些老主顾光顾此店,如若一天黄巾贼攻了进来,这米店还不是被他们洗劫一空。店小二不敢再继续往下想,他只是个打工仔,这些事情不是他考虑的。店小二停止他的思路,抬起头忽地见一衣着光鲜,长得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年轻公子走进店里。店小二敢对天发誓,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额!应该是这么帅的人,就算是有着俊美之名的甄记大老板与此公子相比较,如果这位公子是绫罗绸缎的话,那么他的老板只是粗衣麻布而已。店小二看了看永圣的装扮,心想如此俊美的公子应该是个有钱人,肯定是大主顾。于是热情地上前招呼道:“这位客官来买米么?不知要买那种米?”
“哦~我不是来买米的,我是来买地图的。”永圣回答道。“买地图?”小二十分诧异,这人来米店不买米,反倒买地图?心中这样想,但还是拿出小二特有的热情说道:“这个小店是有两幅地图,但这是运货时用的,客官如若想买,这个小的可做不了主。须请示掌柜。”小二说完。掌柜的就从柜台的帷幕中走出。掌柜是大约五十岁上下的老叟。眼睛不大不小,但却透出生意人特有的精明。
掌柜的开口对永圣道:“客官要买地图,本店是有,但这价钱嘛!”永圣一听掌柜的说道价钱,就从怀里掏出一块金砖,递给掌柜的。掌柜看到金砖,两眼冒光。接过手掂了掂重量。大约十两左右。永圣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没有概念,在异域大陆一张精美的地图需要十两黄金,那是因为异域大陆黄金资源丰富,而在这个时代用十两黄金买一幅不怎么样的地图,真是太浪费了。
永圣说道:“这个应该足够买张地图了吧!”“足够了,足够了”掌柜的说完立马将金砖收起来,打开柜台取出地图,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地图看了看,没找到新郑的位置,便询问道:掌柜可知新郑在何处?为何地图上没有标注?”
掌柜答道:“商人们买卖只往大郡县,故此地图只标一些大郡县,新郑小县自然不会标注、至于新郑的位置,大概距荥阳不远吧。”
永圣向掌柜的道了声多谢,便离开米店,前往新郑。
第三章 无心插柳
    第三章无心插柳
郑永圣终于飘到了荥阳,找到了新郑。用了整整两个时辰。但是来到新郑,他所见到的景象,让他对祖先故乡的美好幻想破灭了。在他的脑海中祖先的故乡新郑应该是个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百姓人人家有余粮,安居乐业,路边的小孩玩闹嬉戏,人们无忧无虑的世外桃源。但是,来到新郑以后,看到真正的新郑,他失望了,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简直与脑中美好蓝图天差地别。新郑土地稀稀疏疏,房屋不多,但大多已经破旧。只有县令的办公场所还像样一点。这根本没有一点点世外桃源的模样。农田中,时值六月田中农夫正忙于除草,农夫个个面黄肌瘦,劳作之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无精打采的样子。路上偶尔看见三五成群的青壮猎户们拿着捕猎工具面露忧色地走着。好似在想今天是否会有收获。只有孩子们在田边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着。如此景象的新郑怎会是先祖的故乡?郑永圣无法相信在族谱中描写极为繁盛的新郑,四百多年前的新郑尚能如此,现在怎么如此的落魄凋零?
从新郑离去,永圣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看看风景,听听一些流民的小道消息,偶尔碰到黄巾军与官军的小规模斗殴,驻足观看一番。黄巾军武器装备都要逊于官军,在人数方面却比官军多出数倍,但是多数为老弱病残。在四月时,皇甫嵩火烧长社,黄巾军声势锐减。此刻的黄巾军已经是不堪一击。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胜负不言而喻。黄巾军遭到官军的屠杀,惨叫声四起,血花飞溅。在空中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永圣也是感慨不已,这个世界的战争也不过如此,若是要论精彩程度还未及异域大陆的漫天魔法战。感叹自己被一本《三国演义》所蛊惑啊!~~实是应了那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历时两个月后,永圣走过三山五岳,寻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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