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全-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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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羡慕你们,如果早两个月,你能够研究出这种秘法,贝尔格恐怕已经建好了。”
菲利普王子无可奈何地叹息着,为花出去的那些银币而感到可惜。
建造贝尔格的时候,大部分的工作是花费在竖支架上,这是唯一需要技术的工作,其他打地桩、钉木板之类的,只需要派苦力就可以完成。在北地,苦力有的是,懂技术的工匠却不多,所以工程进度才这么慢。
“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可不小。”
尼斯当然要把情况说得艰难一些。
王子居然点了点头,他知道尼斯以前是各系同修,并没有选择专精一系,他又不知道“生命造物术”的底细,只以为这是为了建造房子而自创的魔法。
“我很想在这里也有一幢别墅,贝尔格待着厌烦了,就到这里来度假。”
菲利普王子似乎不经意地说了这么一句。
尼斯当然不会认为这是随口一说,王子殿下肯定看出了这片领地的地理优势。
不管是在冬天还是在夏季,旁边这条河都会是天然的通道。不但通往死亡谷和罗格斯菲尔德城,同样也通往哥伦安特的中央区域。除了四周没有可以开垦的土地之外,其他条件都比贝尔格要有优势。菲利普王子显然也想插一手。
尼斯的小镇名义上是属于教会的,是菲利普王子捐献给教会的土地,所以菲利普王子想在这里建造一座别墅,并不算过分的要求。
“我正巴不得这样。”
尼斯说道,他也只能这样说,毕竟不太合适拒绝。
尼斯也不怕菲利普王子鸠占鹊巢,至少在他这一代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等到他死了之后,这片领地落到谁的手里,他也就没兴趣管了。
在五座山峰中,尼斯的这座山峰最热闹。整座山被削成了三片台阶,最底下的那片台阶面积最大,上面密密麻麻全都是房子,今后这里就是居住区,半山腰还有一片台阶,从已经有的支架来看,那里将会是中心区域,是办理公务的地方,同样也是进行骑士训练的所在,而整个山顶是一片大广场,一座不次于卡奥尼大教堂的巨大框架已经矗立在那里。
尼斯原本没打算搞得这样气派,不过有了“生命制造术”一座大教堂和一座乡村小教堂的区别不大。
“我在旁边帮你留一座独立的小峰。”
尼斯很快就选好王子殿下的别墅的位置。
他这样安排是为了避免喧宾夺主,省得以后有麻烦。
“这些山峰之间,怎么互相连系?下山再上山吗?”
王子问道。
“我打算建一些索道,在上面挂缆车,山顶到地面也是一样。”
尼斯会有这种异想天开的设计,是因为当初在卡奥尼建造大教堂的时候,就在教堂顶部弄了一个大滑轮,人员、建筑材料全都是靠这个大滑轮上上下下,速度快,效率高,而且从头到尾没出过问题。
除此之外,这也是借鉴卡奥尼到阿德蒙特之间的轨道的经验,那两条轨道运载效率非常高,而索道也可以看成是某种轨道。
菲利普王子在心里想了想,最后暗自赞叹,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是出于骑士的本能,对于这种讲究秩序,容易控制的东西,总是带有好感。
“好主意,在这种山峰上开辟道路,是最困难的一件事,想要通大车的话,必须螺旋形的一圈圈造下去,很花工夫,而且因为坡度的关系,经常会出事,也就容易堵塞。”
萨格拉蒙特代为治理过贝尔格一段时间,而贝尔格就是一座山城,所以他对交通问题知道得很多。
“这座小镇有多少房子?”
肖恩在一旁问道。
“我的小镇有一千七百幢房子,路克的小镇有八百五十幢,伊斯特的小镇有六百二十幢,帕尔姆和梅特洛的小镇有六百幢。”
尼斯算得清清楚楚。
“你们有那么多人吗?”
肖恩异常疑惑的问道。
“人口有的是。”
尼斯早就预料到有人会这么问。
他们的诀窍就是招募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当初卡奥尼刚刚建立的时候,就是梅特洛四处去招流浪者。那时候还挑挑捡捡,只要有手艺的人,如果放开了招,拉几万人来也不在话下。
“既然人口有的是,帮我也招募一些人来,怎么样?”
王子立刻来了兴趣。
“只要能够确定一件事,就没任何问题……招募来的人,全都拥有自由民的身份,想离开的话,随时都可以走。”
尼斯说出了其中的关键。
这是他从卡奥尼人身上得到的经验,或许时间长了,有些人会为了财富和地位愿意放弃自由,成为别人的奴仆,但是一开始绝对要保证他们的人身自由。
王子顿时不再说了,他需要的是能够牢牢控制在手里的领民,而不是来去自由的自由民。
尼斯并不感到意外,王子殿下的反应,和当初路克他们的反应一模一样。
这是因为理念不同,对于骑士来说,他们习惯了附庸和被附庸,只有这样才感到可靠,而卡奥尼地处南方,近两个世纪以来,因为和东方的贸易,使得南方越来越繁荣,商人越来越多,为商人干活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习惯了雇佣和被雇佣。
人是会变的。当白糖生意越做越大,路克他们在阿萨克斯站稳脚跟之后,他们就渐渐接受了商人们的观点,理念也转变了过来。
在山峰合成的那些峡谷里,一排排的作坊紧挨在一起。
把作坊区设在这里,既是因为靠近河边,和码头直接连在一起,装货卸货都方便,也是为了着火的时候,救援起来容易。
这里的作坊当然不可能像卡奥尼那样建造成半敞开式的,北地的冬天异常寒冷,没人受得了。这些作坊是土坯墙,大斜顶,房顶上镶着一排玻璃窗,门口有棉布挡着。
此刻在作坊里工作的大部分是女人,她们正在修整从北方运来的毛皮。
毛皮是蛮族最大宗的商品,这些毛皮的质量自然没话说,不过蛮族处理皮毛的工艺非常粗糙,以往都是运到伊比利斯和其他北方的大城市,在那里经过整理,再卖往南方。这还是梅特洛发现的商机。
就拿一张狐狸皮来说,如果能够完整无损地把背部的皮毛取下来,差不多就已经相当于整张皮的价钱了,腹部的皮,品次低一些,不过也能卖不少钱,至于其他零零碎碎的皮,可以做成手套、帽子之类的东西。
这是利润接近百分之百的好生意。
在另外一排作坊,稍微靠近一些,鱼腥味就扑鼻而来,很多女人在里面忙着刮鱼鳞,剔鱼骨,给鱼肉切片,然后用盐腌渍起来。
这些鱼同样也是来自于北方,那些蛮族是最好的战士,最勇敢的冒险家,同样也是最优秀的渔夫。
以前蛮族捕来的鱼,全都自己吃掉,因为伊比利斯和其他北方港口的商人们对鱼不感兴趣,他们住的地方也都靠海。
同样也是梅特洛发现了其中蕴含的商机。
像哥伦安特这样的内陆国家,对于鱼还是很感兴趣的,它们的价格又不贵,大部分人家都消费得起,量一旦变大,那也不得了。
在更远的地方,还有一片作坊区正“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死亡谷有着大量的矿藏,矿脉一直延伸到死亡谷的边缘,自从那两个蛮族部落南迁之后,他们就开始开采最外围的矿藏,其中大部分是赤铁矿,还有一部分黄铜矿和锡铅矿。
那两个部落都不小,全都有擅长金属熔炼的人,所以矿石在那里就熔炼成了铁,块、铜块、锡块和铅块,然后运到这里来加工。
当初玫瑰十字团和菲利普王子商量好了的,王子得到新式铠甲的打造工艺,以后专门经营各种武器的打造,玫瑰十字团则垄断其他金属制品的生意。
这些作坊出产的全都是镀银器具,是用铜打出器具的胚子,然后镀上一层薄薄的银,这东西对北地内陆的贵族来说,绝对是很受欢迎的商品。
菲利普王子和他的随员们从这片作坊区,逛到那片作坊区。
王子殿下的心里充满了感叹,一年前的卡奥尼根本没有那么多工匠,比哥伦安特都差得多,去年年初的时候,为了打造那些铁甲衣,他们不得不找他帮忙,但是现在……他别提有多羡慕了。
至于其他人,更多的却是眼红。甚至连肖恩和布莱克这样和尼斯关系密切的人,都觉得有些手痒。
“怪不得你要把领地换成这样易守难攻的地方。”
肖恩酸溜溜地说道。
“这只是开始。”
尼斯故意挑战这些人的承受能力:“木匠们正在打造梳毛机,等到天气变热之后,我们就会收购羊毛,这才是最赚钱的生意。”
“你不怕领地被抢?”
肖恩轻声嘟囔起来。
尼斯早就想好了,他转头问菲利普王子:“要不要我们帮您负担一部分军费?”
“你想要多少人?”
王子当然愿意,虽然以他的财力,支撑得住每个月数万银币的花销,却也感到心痛。
“完全凭您的意愿。”
尼斯不会做出决定,他不管说多说少,都会让殿下感到不舒服。
“我调两百名骑士给你。”
菲利普王子立刻说道,他手底下有四百名骑士,其中的四十个人已经南下,如果再调两百名过来的话,他还有一百六十人,足够应付大部分情况了,更别说城里还有三、四百名见习骑士。
尼斯立刻答应下来,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两个人刚刚达成协议,正想好好庆祝一番,一群玫瑰十字团的骑士跑了进来,他们的样子看上去颇为紧张。
“墨菲他们过来了,还带着一大群人来,气势汹汹的。”
帕尔姆手下的一个骑士跑到尼斯身边报告道。
“我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尼斯很是抱歉地对菲利普王子说道。
“一起出去吧!”
那位殿下知道尼斯是担心他的安全,他自己倒不怎么在意。
在结冰的河面上,停着十几部雪橇,上面全都坐满了蛮族战士,这些人身上披着锁链甲,手里拎着武器。墨菲就站在第一部雪橇的旁边。
“为什么要这样?你对我们的财富心动了?想要直接干一票?”
尼斯径直走到墨菲的身边,他和王子殿下一样,并不认为会出什么大事。
道理其实很简单。
因为墨菲和贝莉蒂的私奔,导致了一连串的事件发生,两个人所属的部落在北方已经待不下去,不得不南迁,是菲利普王子的援手,让他们能够缓过一口气。他们以后的发展,也全要靠这边的帮忙。
“我的部落遭到了袭击,死了十几个人。”
墨菲板着脸说道。
“难道是我们的人干的?”
尼斯问道。
墨菲没想到尼斯没有解释,而是这样反问了一句,这下子他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好半天,他才嗫嚅地说道:“应该不是你们的人。”
“你们不是一直信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吗?为什么不去报仇,跑到我们这里来?”
尼斯继续问道,他在装傻。
“我说不过你。”
墨菲轻叹了一声。
“你原本肯定想说诈我一笔吧?”
尼斯很不客气地点出这个家伙的目地。
“我只是想知道凶手是谁?”
墨菲并不承认,因为按照他们一贯的传统,族人被哥伦安特人杀了,他们就同样抹掉哥伦安特的一座小镇作为报复,至于是不是凶手,他们从来不管。
尼斯转身往回走,墨菲犹豫了一下,最后跟了过去。
走到王子的身边,尼斯指了指身后:“这个家伙的部落遭到了袭击,死了十几个人,所以想请我们帮忙,把凶手找出来。”
“死的都是什么人?”
王子并没有立刻答应,而是要询问一下情况。
“有两个是我的亲戚,还有一个是我的族人。”
墨菲有些尴尬,刚才他说的是十几个人,现在只提三个,其他显然都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不是奴隶就是其他部落的成员。
“你不老实。”
尼斯转头恼怒地看着墨菲。
旁边的王子殿下和肖恩等人反倒没任何意外,他们和蛮族相处了那么久,早就知道对方做事的习惯。
蛮族并不代表淳朴单纯,恰恰相反,他们非常狡猾,而且把生活当做是交易,连为亲友复仇都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你杀我一个人,我也杀你一个差不多地位的人物。
“进攻者有没有留下什么?”
王子问道,他指的显然是尸体。
“没有,他们是准备好之后干的,按照逃出来的人的话,来的人有二十来个,实力都很强,而且二话不说就动手杀人。”
墨菲就是为此而头痛,不知道是谁下的手,他连向谁报复都不知道。
“这就麻烦了。”
王子很是无奈,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些人如此大张旗鼓,显然他们是赖上了这边,想要让他们帮忙找出凶手。
尼斯对王子殿下使了个眼色,两个人走到一旁,只见尼斯钻进旁边的一间房子,随手打了一串法印,把四周给隔绝起来。
他不能不小心,隔绝法阵并不是百分之百有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