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一笑思倾国-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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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奎镇的客栈,几个人围着淼夕画的地图讨论着。
“这次大将军的兵力是二十五万,我们只有十八万,势力悬殊太大,所以只能智取,不可硬拼,各位有什么办法?”六王子把目光转向其他人。
宇文涟对军事没有任何研究,他识趣地别过头吃糕饼去了,好久没吃徒弟做的糕饼了,徒弟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估计皇宫的御厨都和她没得比,自己当初选这个徒弟真是一辈子最正确的决定,可见他身为神偷的眼光还是精且准的。
初云公主虽然对军事有少量的研究,但也只是“少量”,战争是男人的是,她一个女人不方便发言,看宇文涟手里捧着一些她从来没看过的点心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初云公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抓起一块红豆糕放到嘴边,随即停不下嘴,也端了一盘抱在怀里吃起来,有和宇文涟拼的速度。
伊天宫许久没出场,他自然是当宝一样抱着淼夕做的点心,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生怕速度比宇文涟和初云公主慢,娘子做的东西真好吃,他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香的食物,不愧是他的娘子。
春兰也抱着一盘缩在一边慢慢咬着,周围略现阴郁,完了,从来不下厨的小姐手艺居然比她好,她以后还怎么做饭给小姐吃,她身为侍女的自信都没了,郁闷死。
月昊虽然很想保持严肃的表情,可是食物的香味不断刺激着他的嗅觉,尊严终于比不过本能,趁点心还没被抢光,他也捞了一盘吃起来,战争?让它见鬼去吧,这一刻任何东西也比不上他手里美味到极点的糕饼,说起来他赶着制战略,晚餐都还没吃上呢,这点心来得及时。
淼夕抱着小雪坐在一边,和小雪互喂,偶尔说上几句笑话,和乐融融。
完全没有大战将至的气氛嘛,六王子和骅王爷狂汗,这些都是什么人啊,那点心真的有这么好吃吗?两人也拿了一块放进嘴巴里,感觉就一个字,赞!
可是等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仅剩的一盘点心也被瓜分了,看着那几个抱着盘子大口大口吞咽的没同胞爱的家伙,两个没分到点心的悔恨得肠子都要绿了,为什么他们刚才不下手快一点呢?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其他手里有盘子的人,可人家楞是不理他们,还是月昊受不了骅王爷严父的威压,乖乖把自己手里的盘子交出去。
待大伙吃干抹净,几个男人的注意力总算回到战争上。
“咳,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谁有提议尽管说。”六王子边说边咽下最后一块梅花糕,舌头还不忘舔干净嘴角的余香。
月昊还有点哀怨地看着有养育之恩和夺糕之仇的父亲,迟迟没有出声,不知道是没办法还是在赌气。
初云公主先一下拉开正想缠上淼夕的伊天宫和春兰,无关紧要的人物还是不要瞎掺和比较好,临走是初云公主还依依不舍地看着淼夕怀里的小雪,多可爱的孩子,真想抱一抱,为什么这么可爱的孩子就不是她弟弟呢,她的母后可真不争气。
小雪突然感到背脊升起一阵凉意,往淼夕的怀里缩了缩,想来初春的天气凉了,还是主人身上温暖,殊不知他这一举动引起伊天宫对他无边的妒忌和初云公主尖叫的冲动。
“六王子,我有一个建议。”淼夕看了一下地图后指着罗奎镇外不远的一条大河,说:“我们可以利用这条河,你们看,我们落奎镇正好处于河的上游,现在正值初春,积雪开始融化,河水清澈,流量也增大了不少,我想来个水淹三军再合适不过了。”
“这个恐怕不行吧。”所有人都为难地看着地图,淼夕说得没错,这条河的水位确实因为积雪的缘故涨高了不少,河床也拓展了,可是哪有傻瓜会明知前方有水还走进水里去让水淹的,岂不是白痴。
“现在看来确实不行,但是我们可以先做个水库把水储存起来,等大将军的军队走近之后在打开水库的闸门,如果担心淹不死他们,我还可以在水里放入剧毒,我对自己的制毒还是有把握的。”好久没人给她做实验品了,淼夕真是日也盼,夜也盼,就盼白老鼠的到来。
所有人一致叹息:“制做足够储存这些河水的水库需要足够的工匠和木材,我们一时间上哪找,而且从王城到罗奎镇不过两个时辰的路,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
“没关系没关系,人和木材我有,嘿嘿,前几天大将军派人来挑衅的时候我们教的沈护法担心我出事,早飞鸽传书把就近的教众都叫了过来,我很感谢他的‘忠心’,就不虚伪不客气不辜负他‘一片心意’地收下了,我早就叫小楚带他们去砍树做水库了,顺便说一声,小楚正好研究过这方面的知识,由他负责再好不过了。”
说到楚素歌,淼夕有撞墙的冲动,这看起来没什么能耐的家伙居然是英国剑桥大学双博士后,还拿了六个博士学位,建个临时水库对他根本是小事一桩,以前她怎么就没发现他的光芒呢,把他丢仓库简直是浪费了,以后一定要让他“动起来”。
“哈嘁!”在山里指挥万魔教徒建临时水库的楚素歌突然打了个喷嚏,他揉揉鼻子看向天空,天怎么突然变凉了,回去要多添几件衣服才成。
“其他事你们去商量吧,我提醒你们一句,历史是胜利者铺写的,只要你能赢,不管多么卑鄙的手段都是睿智的表现,胜利即正义。”
淼夕的一句话让几人如醍醐灌顶,抛开无谓的矜持后思路顿时大开,大家都踊跃发言,尽管还有所保留,但能看出他们的思想进步了不少,淼夕浅笑地抱着小雪坐回一边,她不是他们的保姆,只能在必要的时候给他们提示,接下来,看他们的就好了。
第一百四十三话 忘心
更新时间2007…2…13 22:12:00 字数:3072
站在烽火台上,淼夕远远地望着城外波光粼粼的河流,夕阳的余光在河面上洒下一抹艳红,往年气温的回升使积雪融化,雪水汇入河中往下游流去,河床会加宽许多,为了不使大将军过早防范,淼夕没有完全截断河流,只是将一部分的水储存起来,河水的流量和以前一样,既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依然轻快地流向远方。
“老大,雪水的融化量比预计的多了,临时水库并不牢靠,我担心支持不了大军的到来啊。”小楚艰难地对淼夕搓手,希望淼夕能给点宽限。
淼夕贼笑地看了他一眼:“呦,我们的剑桥高才生也会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啊?哼,还说什么是帮派私斗打中油桶炸来的,既然你口才那么好,你跟河神说去啊,求他老人家可怜可怜你的难处,减少些流量别让你为难。”
小楚苦哈着脸,说:“老大,我没有故意隐瞒啊,我确实是因为帮派的私斗打中油桶被炸过来的。”
“还说,一个双博士后加四博士学位的剑桥毕业生会参加帮派私斗,你以为你是黑手党的老大啊?”当她好骗吗?
“我不是黑手党老大,可我老爸是混黑社会的嘛,我是被卷进去的,说起来老大你抢,哦不,是我给老大供上的手枪也是我老爸给我防身的,只不过我对它做了点修改,可以多加二十发子弹。”
“你坑我,混黑社会的能生出IQ180的书生,你骗鬼啊!哪个博士会像你一样怕警察,还长得像个瘪三,你去整容啦?”
“我倒希望我自己整过容,容貌是天生的呀,我也不想长这样,而且你也知道我老爸是干那行的,我怕警察的习惯还不是他给传染的,中国的法律是不许普通人随身携带枪械,我家老头又非要在我衣服里塞上手枪才准我出门,要不是我坚持反对,说不定拿的不是手枪而是反坦克炮了,我能不怕被警察逮吗?上次就因为我去银行存奖学金的时候不小心被人把枪撞出来,结果那天就被请到警察局‘喝茶’,要不是局长儿子是我的同学,我非把‘满清十大酷刑’尝过一遍,就算不是抢银行也要屈打成招了。”
黑社会的儿子跟警察局长的儿子是同学,关系看起来还不一般,淼夕觉得地球还真小。
“算了算了,反正你我现在也不是在地球,你是什么学位都跟我没关系,总之你现在先帮我把临时水库弄好,至少要再坚持两三天,大将军要调动他手上八成的军队需要时间,我得等他忙完,至于工程的事就你发挥你的智慧吧,我可没学过建筑学。”淼夕两手一摊,表示她无能为力。
“真是,又要存那么多水,如果能少存点多少还能坚持,可是如果少了就达不到水淹三军的效果,顶多让他们成一回落汤鸡,最多也就带几千人玩玩漂流,让他们欣赏天涯海角的景色,对二十五万的大军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淼夕眼睛一转,摸出一个小黑瓶子给小楚:“没关系,减少一些储存,把这个倒进存水里,你可自己小心了,只要皮肤沾上一点,就。。。嘿嘿嘿嘿。”
小楚拿药瓶的手差点打翻:“老大,你别笑得那么阴险好不好,你这到底是什么啊,这么一点够用吗?”
淼夕白了他一眼:“笨,这是我做的加强版蒙汗药,不会睡觉的神仙都能放倒,你说药效够不够?拿稳了,要是不小心吸上一点就够你睡上一辈子,别忘了古代这里没有地球那么高的科技,你要变成植物人可没有现代的医学设备给你供养供能,不死都难。”
那瓶子里装的是淼夕专门对付阿修罗道天人用的蒙汗药,药消强得没话说,神仙的抗药性随着能力的强大而强大,淼夕做的蒙汗药罗刹王吸上都要睡上一个月,更别说是人了,而且它和其他蒙汗药不同之处就是不管是吸还是吃,或者皮肤沾上一点也能把人放倒。
把这个混在水里淋在大军身上,淼夕有自信让他们都睡得像死猪,然后让他们在睡梦里也像死猪一样被屠宰。
“老大,我怎么听你的话老是说到神仙,老大你有宗教信仰吗?”
“信仰个头,那些看着道貌岸然,实则包藏祸心的老不死有什么好信仰的,神仙,哼!全是骗子,想当初我真是瞎了眼才听信神仙的虚名!”淼夕嗤道。
“难道老大见过神仙?”小楚凑上来问道,“什么时候见的?神仙长什么样?是不是跟神话说的那样可以飞天遁地,帅到不行?”
“我呸!蟋蟀的蟀!明明年纪老到能比死老龟,还学葱装嫩,专门爱虐待人,谁说神仙会帮人我第一个扁他,神话都是骗人的!”想起阿修罗道的天人,淼夕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还想继续数落,脑海里突然想起某双金黄色似笑非笑的眼睛,表情又缓了下来,“当然,也不完全是这样,他们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毕竟他们都活了那么大把年纪,和我们文化有差异也是正常的。”
“例如。。。”
淼夕看了小楚一眼,给了他一个暴栗:“没有例如,有心情在这里管闲事还不如滚回去想办法让临时水库多坚持一天,如果你想让他们带你回地球去,我可以诚实真实并且如实地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全是一群爱斤斤计较的小气鬼,想让他们把时间和力量花在你身上打白工除非等到月球变成伊甸园那一天。”
“有那么夸张吗?世界上哪还有比你刻薄的人?”
“你嘟哝些什么?”
“没什么,我是在说老大您英明,只用少少时间就摸清了神仙的性格,老大慧眼精明,小弟望尘莫及,老大不愧为天下第一神偷,看东西的眼光就一个字,准!我对老大的崇拜犹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老大是明灯,照亮我黑暗的前程。。。”
淼夕一把将小楚从烽火台踹下去,终于停止了耳边的噪音:“风和日丽的天气,有噪音就太煞风景了,还是安静点好。”
小楚从那么高的烽火台摔下去除了衣衫乱了点,沾了些灰尘,居然没有受伤,在听到淼夕声音的下一秒,还在装死的小楚立刻就从大字型坑洞里爬出来,一溜烟往山里跑了,生怕她再来一脚剪刀夺命腿。
烽火台下的小兵都狂汗,祸害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的,不但要有比苍蝇还烦人的嘴,更需要比铁树还硬朗的身体,比老鼠还快的逃跑速度,比小强还顽强的生命力。。。难怪大家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万年”,敢情要他死还不是简单的活。
淼夕别有深意地对小楚逃跑的背影看了一眼,随即又看看天,天上的云早以被染上了如血的红,边缘渡上了金黄的光圈,仿佛火焰在焚烧着天空,那样的颜色让淼夕又想起了阿修罗王的金色火焰,尽管不刺眼,却依然让淼夕想闭上眼睛不敢直视,只因那样的颜色太美了,美得夺人心魄,再多看哪怕一眼也会被吸走灵魂,正如阿修罗王的魅力。
阿修罗王,神秘而强大的天人,在他的眼里,没有天,没有地,没有正与邪,有的只是用轻蔑表达的随意,尽管双手沾满鲜血却依旧神圣不可侵犯,不,或许该说鲜红的血才是最适合他的装饰。只要看过他一眼,任何人都会被他恣意的眼神吸引,她也不例外,正因为如此,她才害怕得不敢面对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心扉就会成为他的领地。
现在想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