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乔传-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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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我不能回去啊。”那妇人脸色慌张了起来,“老夫人说如果不是跟夫人一起就不让我和囡囡回家。我无所谓,可是囡囡不能没有爹啊!夫人,请你让我留在身边伺候你吧!”
她一边说,一边从门背后拉过一个躲躲闪闪的小女孩,把她放在嘴里吸的手指拔出来,指着白毓说:
“来,囡囡,给你娘磕个头。”
小女孩四五岁的样子,乌溜溜的眼珠看了白毓一眼,便躲在妇人身后不肯出来。妇人想训斥,却又不敢在白毓面前大声说话,一脸的焦急。
这演的是哪一出啊?白毓看的傻了。
仔细看去,这妇人面色白净,生得竟是很标致的,身材高大苗条,放在两千年后也够一个模特的标准。只是穿着下人的衣服,再加上唯唯诺诺的没有个性气质,猛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完全没有给人惊艳的感觉,以致于白毓和小玉都看走了眼。再看那女孩,鼻子和额头分明就是孙策的模样。
怎么孙策喜欢的其实是高大的女人吗?白毓又陷入了另一种境界的出神。
小玉却不会沉默,推搡着要轰这对母女出去。那妇人见状急了,又固执的认为只要小女孩认了娘就能解决问题,推着小女孩给白毓下跪。女孩尖叫了起来,叫得白毓头疼。
“小玉,你先过来帮我揉揉太阳穴。”白毓是真的头疼,扶着脑袋。小玉恶狠狠地瞪了那妇人一眼,不情愿地放开手。
小女孩终于被妇人按得跪在地上,只是不肯说一个字。
“别难为孩子了。你们想留下就留下吧。”
看着那妇人欢喜的表情,白毓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从未蒙面的婆婆端庄慈祥的笑脸:
“媳妇啊,你不喜欢这女人,我就把她教给你处置了。你出口气之后,也就不要为难我儿子了。”
厉害,传说中的吴国太手段就是与众不同。白毓现在连发脾气的地方都找不到了。
倩娘是个勤劳的善良女人。百姓人家的女孩,心地纯洁得像一只小鹿。桥府上下最初没有一个人理她,甚至没人带她去吃饭,她就只能跟女儿两个人吃带来的干粮,仍然笑着。后来居然被她找到了一个帮人洗衣服的活计,渐渐的也有些钱买糍粑回来给囡囡吃。每天抢着扫地挑水,一天要来看白毓好几次。最后连小玉看白毓的眼神都怪怪的:
“小姐,要不你就别再赌气了?”
“小玉,你们其实都觉得是我不对是不是?”白毓嘴角露出嘲讽的微笑,“其实我也知道,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平常。其实……其实…… ”
白毓声音有些哽咽了:“其实我是在后悔,当时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这又不是我自己的事情。一听到他早有侧室,还生了女儿,我脑子就懵了。如果我不那么暴躁,事情根本就不会搞到今天这个地步。别人越是宽慰我,我越是生自己的气。现在大家都当大桥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怎么办啊?”
这下子轮到小玉没脾气了。
“……他一直没来看我,一定是还在生我的气……”白毓已经开始在啜泣了。想到孙策,心里酸酸的。
“你这个醋吃得算是在江东出名了。我看吴侯八成是害怕不敢来。”小玉也不知该怎么跟白毓生气,只能讽刺一下。没想到白毓听了,却停止了哭泣。
“不可能的。我怎么会吃醋?”她一脸的不可思议,“我只是喜欢发脾气而已。”
“喜欢一个人,当然就会吃醋咯。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是他的夫人了。不过最好不要老是闹成这样,吃醋的女人不会有人喜欢的。”
小玉其他的话白毓都没有听进去,只记得一句。
自己纵横情场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爱情对她来说早就不过是“寂寞时的无聊消遣”。这次的游戏,怎么这样痛苦?难道因为穿越了,就变得多愁善感了?还是因为拜了堂,就有了更多的奢望?
如果说嫁给短命鬼孙策是自己的不幸,那么爱上他则大大加剧了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会早死是不幸中的不幸。早就知道他早死还要嫁给他,明明没见过几次面,居然一不小心爱上他……
“我真是个大笨蛋!”
他很快会死,而且是痛苦百日后死在自己面前。可是自己居然在也许是他生命最后的幸福时刻:吵架,吃醋,冷战!也许……与世无争的倩娘才是最适合陪他走完这段旅程的。
“我真是个大笨蛋!”白毓锤着枕头大哭了起来,“去死的怎么不是我!”
女人生气其实是不需要理由的,明白过来以后那理由往往连自己都觉得可笑。
许多人闻声赶来,面对此情此景却束手无策。倩娘一脸的自责,似乎又把责任算到了自己头上。桥夫人抚摸着白毓的头发,说道:哭吧,孩子。把委屈都哭出来就好了。
榻上的人只管哭,哭得声嘶力竭。
不懂,你们都不会懂的。
哭得累了,竟然就这样睡着了。
梦中,又来到了那个溶洞。面对着那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孔,白毓这次一点也没有害怕。她仍在哭泣着,心碎欲裂。
那人很勉强地抬起头,乱蓬蓬的长发在地面上拖拽着,声音沙哑而虚弱:“求你……不要离开,替我陪在他身边。”
白毓绝望地摇头:“不可能。如果我不爱他,我还可以扮演你。可是我爱他,明知他会死,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教我怎么继续在他面前强颜欢笑!我做得甚至还不如一个村姑!我没脸再见他了。”
那人继续用沙哑的嗓音乞求:
“求你……”
“说得轻巧!你自己怎么不去试试看!”白毓歇斯底里的吼了起来。
那人神色中带着绝望,被金针刺穿的双目中流出血来……
白毓醒来的时候,明月当空。
“当!”房门被人踢开,邱旌被人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拉到了院子里。
“小玉姐,什么事啊?”邱旌睡得迷迷糊糊的。
对面的人回过头来,绝美的面容在月光下映出蒙胧的光晕。
“夫人!”邱旌一下子清醒了。
白毓定定的看着他:“邱老大,你喜不喜欢我?”
邱旌本能地感觉到危险,忍不住往后推了一步,勉强笑道:
“夫人,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白毓向前逼近了一步,目光闪闪:
“带我走!”
邱旌脑筋突然变得一片空白。
白毓却不许他多想,把他推回房间:“收拾你的东西,要快。”
办公室人际关系三百问:
——问:如果陷入了一段明显错误的爱情中怎么办?
——答:发展一段全新的爱情。
回答正确,100分!
白毓双收抱胸看着邱旌蹒跚离去的步伐冷笑:二十一世纪的女人最大的特点——对自己狠得下心!
在公寓里长大的白毓忽略了一样事情。
当晚,整个东阁里住的人都亲眼目睹了她表白和私奔的壮观场面。
34。 第34章
彭泽。孙策大帐的案头摆着一张张纸,皱巴巴的好像是被人揉成一团后重新摊开的,上面分别歪七扭八地写着“再见”,“不要来找我”,“好自为之”,“永别”之类的话,只有一张纸是平整的,上面写着:
“当归则归,勿念。”
“这明明就是舍不得嘛。”周瑜全身戎装披挂,就捻起这张纸,一边玩味其中的含义,一边皱着眉头:“字真丑。”
“这张应该是给她爹娘留的。你来干什么?”孙策正拿着一策《孙子兵法》在读,似乎对那一堆废纸不屑一顾。
周瑜反驳道:“那她家人为何把这些给你送来?我听说你的妻子跟别人跑了,特地过来探望你,不要这么不领情。正好我帐中寒冷,这些你若不要,我拿去生火。”说完真的把这些纸张当作垃圾一般收拢起来。
“这些都是极品贡纸,一张二十文。钱留下,你尽管拿去烧。”孙策依然是眼皮都不抬一下。
周瑜听了,拣出一张来仔细察看。
“真的,这是洛阳和轩坊五年前绝版的极品贡纸,作画的圣品!洛阳大火,现在一纸难求啊。这可真浪费。”周瑜越想越觉得不对,“我家娘子可是节俭得很。乔家家境也不是太好。她哪里搞来这种东西糟蹋?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曾经在你家见过这种纸……”
“公瑾,玄武营操练得怎么样了?大战在即,想必阵法已经娴熟了吧?连主帅都已经可以擅离职守了么?”孙策终于放下了竹简,一脸怒容面向无辜的周瑜。
白毓可不知道那几张废纸那样珍贵。如果孙策送来的是几捆树皮,可能反而会被当作是古董珍惜着使用。况且她也不知道那是孙策送来的。最近已经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这个名字了。
而且,小资之流也从来不是什么节俭的人。
说是离家出走,第二天就用几乎全部的钱买了一条小船。白毓站在船头,兴致勃勃。
“邱老大,我们往北走吧。”
“可是夫人,现在严冬将至,北国寒冷。夫人身体刚好,我怕……”
“那就往南走吧。”
“南边百越蛮荒之地,我怕夫人水土不服。”
白毓双手叉腰,瞪着邱旌:“那我们该往哪里走?长江一带我是不想呆了。”
邱旌还在岸上,肩上抗着两个人的包袱,手里还拉着缆绳,防止那小船带着白毓一起被江水冲走:“夫人,我理解你想离开的心情。”邱旌笑得很无奈,“可是我们的财产和代步工具就只剩这条小船了。不想呆在长江流域都没有办法。”
最后小船以买价的一半转手卖掉了。两人徒步沿着江边走,钱财莫名其妙的少了一半。白毓觉得邱旌的表情很像自己曾经呆过一个月的销售部门的经理。
“你现在怪我有什么用。我买的时候你又不拉住我。”白毓其实还是在生自己的气,不知道为什么看邱旌不顺眼,“你第一天认识我啊?不知道管理经营是我最不擅长的吗?知道你还不主动把钱管起来,出了事倒来怪我。”
“夫人,我没敢怪你。”
“你还说没有,你那副表情明明就是在怪我。”邱旌干脆不说话了。
白毓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港台肥皂剧里的八婆,别提有多掉价了。于是也赌气不说话。
两个人沿江走着。最后还是邱旌打破了僵局:“其实,我们应该带小玉姑娘一起出来的。有她在,你的脾气显得会好一点。”
白毓被他逗笑了,心情转好。
“其实我还是想去南边的。”白毓说,“我喜欢吃稻米饭。可是这里的稻米好少。到处都是吃小麦高粱的。听说百越那里稻米种得好。如果我们学会了百越的技术,那不是可以让大家都种稻米了?”
“那样你就可以天天吃稻米了。”邱旌无意中说出了真相。不过白毓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当然不是。现在不是乱世吗?不是天天有人饿死吗?我的志向是作这个时代的袁隆平。让大家都有饭吃!”
“袁隆平是谁?”
“这个你不用知道。”
“夫人,好像你一开始说要跟我走。”
“是吗?哦!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想好要去哪里。怎么?你想带我去哪儿?”
“算了,还是跟着夫人走吧。”
“我累了,我们雇辆马车吧?”
“夫人,我们钱不够。”
“我走不动了,我们买匹马吧?”
“夫人,那钱更不够了。”
“那就买头驴吧?”
“钱不够!”
“干脆我们偷一头驴吧?”
“夫人!……”
从庐江出发,经丹阳,至会稽,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二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走了二十多天,终于打听到了擅长种水稻的百越人居所。
“这些人一定要住在这种地方吗?”
邱旌听到白毓的抱怨,四下里看看:“挺好的地方啊。山明水秀,绿树成茵。”
“嗯,!还有一年四季蚊子不死,荆棘遍布。还要翻山越岭才能跟其他人类见面。我脚都起水疱了。”白毓一边擦汗,一边绝望地看着面前望不到顶的山头。为了翻这座山,她还专门换了一身农家打扮。
“就快到了。”邱旌自信满满地,“根据那个樵夫说的,等翻过了这座山,就会看到一条小溪,名叫叶临溪。顺着叶临溪一直走,会发现一个山谷叫叶临谷。那里就是百越族的一个聚集点。如果我们找到了这个村子,就不用再往南走一百多里到建安了。”
“那么为了不用再往南走一百多里,你背我翻这座山吧?”
邱旌似乎选择性的失聪,扔下白毓一个人走了起来。
冰凉的泉水,用来消肿止痛真是比什么灵药都更管用。
“哎呀呀疼死了!你轻一点!”白毓脚肿得像猪蹄,而且是像红烧猪蹄,因为它很红。邱旌正帮她把脚按在溪水中清洗。
“还真是起了很多疱呢。”
“跟你说你不信,还一个人跑得那么快。”
“我以为凭夫人你的身手,应该和那些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不一样的。”
“当然不一样。你看看那些大小姐会有谁肯来陪你翻山越岭?”
“夫人,是我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