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一品世子妃-第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两百二十一章 请客稳居
一大早,李英便又领着相好的妇人们来帮忙了,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不得不说李英是个会交际的人,交往的这些妇人全都是脾气爽朗又勤快的,厨房里的活计样样精通。
叶蔚蓝也领着宋佳音和陈小福拿了小马扎,坐在院子里帮忙择菜,忽然看见大妞从外边走了进来,她赶忙站了起来,“大妞姐,你也来帮忙啦!”
她对这个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很有好感,婆婆那样对待她,却一句恶言都没有,只是一心一意地伺候婆婆,这性子虽然有些太窝囊,却恰好可以说明她是个好人。
大妞局促地说:“这位就是叶家的小姐吧,我婆婆说,乡里乡亲的,叫我来给小姐帮忙。”
叶蔚蓝便过去拉住她的手,“如此我得多谢大妞姐,今天正是需要用人的时候,婶子大娘们都说大妞姐勤快,手又巧,是个大大的帮手。”
大妞腼腆地被她带着坐了下来,顺手拿起刀子和一个萝卜,手脚麻利地削起了萝卜皮。
一个妇人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她,开口问道:“大妞,昨儿晚上你婆婆又折腾什么?大晚上的喊了一宿。”
大妞满脸歉意地说:“对不住,刘娘,我娘昨儿晚上有些咳嗽,想喝川贝梨水。”
刘娘没好气的说:“这才几月份啊?梨子还没下来呢,你就是个神仙也没地方给她买梨子去啊,她就是没事找事折腾你玩呢,依我说,你就别管她了,得好好治治她这臭毛病。前些年打仗,陈家村的这些人,谁家没死个七、八口子人,大家不也都过来了,偏她没完没了。”
大妞咬着嘴唇低下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是,她知道刘娘是为她好,可是她身为人家的儿媳妇,这个话却是不能说的。
一个长得高高胖胖的的妇人道:“好了,刘娘,你这跟个炮仗似的,回头再把大妞吓着,她才多大啊,还没及笄呢,是个孩子呢。”
“就因为她还是个孩子,才叫人心疼呢!”
叶蔚蓝忍不住露出笑容,觉得这些妇人的心地都是善良的。
巳时初的时候,便有了第一波客人上门,客人们也都没有空着手,像是稳居这种事情,就和家里娶媳妇一样,那是大事,所有的客人都带了礼物,虽然礼物不是很贵重,有的送块衣料,有的就给拿了几个鸡蛋,但是客人们全都没有空着手。
叶蔚蓝领着宋佳音和陈小福一直帮着厨房上菜,大妞也在帮忙,到了晌午的时候,叶蔚蓝把大妞拽进了厨房,拿了一只大海碗,往里边装了好几样菜,又用干净的布巾裹了几个馒头,递给大妞道:“大妞姐,你家里有个瞎眼老娘,我就不留你了,这些吃食你拿去,不然你婆婆在家里会饿肚子的。”
“这……”大妞手上端上那一大海碗菜,眼眶有些发红。“这……不合适。”
“没什么不合适的,我知道你的心意,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咱们常来常往的,不在这一天,再说了,等你伺候你婆婆吃了饭,也可以回来。”
“哎,那我就先回去了,等下午再过来帮忙。”大妞听她这么说,便没有再推辞,端了饭菜回家了。
不过半个时辰以后,她就又回来了,继续帮着叶蔚蓝家上菜、刷碗,干些杂活。
在乡下,谁家若是有了红白喜事,村子里相好的人家都会来帮忙,谁家来的人越多,就证明这家人的人缘越好,而那些从来不和人来往,四邻不交的人家,通常有了事也没人上门帮忙。
几个人忙了大半天,又累又饿,看客人都吃得差不多了,有两桌已经不再上人,便招呼了宋佳音和一直在帮忙的陈小福,一人端了一碗饭进了西厢房,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吃饭。
此时这桌已经都是残席了,桌上已经没了什么菜,两个来帮忙的妇人把桌子上的空盘子全都敛走,擦干净桌子,又送了一桌子菜过来,谁没吃饭,都可以坐下来吃。
屋子里有几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在打打闹闹的。
叶蔚蓝觉得陈小福个性温婉,小小年纪便很勤快,这样的日子,别的年纪差不多的孩子除了吃就是玩,她却知道帮自己干活,便有心结交她这个朋友,小声道:“我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买了几根头绳,我一根,佳音姐一根,还有一根给你留的,一会儿你先别走,我把头绳拿给你们。”
“哎!”陈小福痛快地答应了,并没有扭捏作态。“蓝儿姐姐,你上次说要教我绣花,什么时候才教我?”
“等明天你来找我,我就教你。我已经给你买了花绷子和针线了,东西都准备好了,你不用让你娘再给你买。”
说话间,陈小福看见哥哥陈富贵从外边走了进来,赶忙冲他招了招手,“哥,我在这里!”
陈富贵露出干净爽朗的笑容,向这边走了过来,他今天去书院念书,刚刚才下了学。
如今的陈富贵已经是秀才了,每天都去城里的官办的书院念书。
叶蔚蓝看到自己左边是陈小福,右边是宋佳音,陈小福的左边坐着一个不认识的姑娘,宋佳音右边是个空位子,便笑着站起身,“富贵哥,你和小福坐一处吧。”
就在这时,一个妇人手上端了一海碗猪肉炖粉条从外边进来,一个正在屋子里疯跑的小男孩一下子撞到了她身上,她没站稳,身子向后倒去,手上的那碗猪肉炖粉条嗖的一下脱手飞了出去,也不知道怎么就这么巧,几乎是一整碗猪肉炖粉条全都扣到了刚好起身离开座位的叶蔚蓝的身上。
大家顿时全都发出一声惊叫。
摔倒的那妇人没好气地骂道:“金蛋,你个死孩子,疯跑个什么?看我不告诉你娘叫你娘打你屁股的,哎呦喂呀,摔死老娘了……”
那闯了祸的小子很显然有些怕她,一句话也不敢说,转身就往屋子外边跑去,自去找他娘了。
叶蔚蓝看那妇人倒在地上,顾不得身上的衣裳被喂了一大碗猪肉炖粉条,飞奔着过去,招呼道:“富贵哥,快帮我把沈大娘扶起来,沈大娘,您没事吧?有没有摔坏?要不要请郎中?”
这里的习俗是张娘、李娘的叫,但是叶蔚蓝有些不习惯,所以总是管人家叫大娘。
“没事没事,乡下人,身子骨结实。”那妇人被他们扶起来,活动了一下,便摆了摆手,表示自己没事,然后露出愧疚的神情。“对不住了,叶姑娘,我没注意,把那么一碗猪肉炖粉条都给打翻了,还弄脏了你的衣裳。”
“没关系的!”叶蔚蓝淡淡地笑道。“人没事就好,一碗子菜,打翻了就打翻了,厨房今日准备的菜足,佳音姐,你再去端一碗来,让沈大娘歇歇。小福,帮我拿扫帚和簸箕来,把地上的脏东西扫一扫。别用手去捏碎瓷片,当心伤了手。”
“没事没事,用不着你们,我身子骨硬朗着呢,摔一下罢了,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哪天不摔上那么几下子,没那么娇气。”那妇人说着,便抢着从地上捡拾了摔成碎片的破碗,又去找了扫帚和畚箕,弄了些炉灰来把地上那一大坨猪肉炖粉条给弄了起来。
陈富贵看见叶蔚蓝崭新的粉红色绫子夹袄的前襟上全是深褐色的肉汤,不禁笑着说:“你的衣裳都脏了,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叶蔚蓝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前襟,看到上边老大一片肉汤,哭的心都有,这可是新衣裳,她娘才帮她做好的,今天才上身,没想到就弄成了这样,油污可是最难洗的,搞不好这衣裳就洗不干净了。
她欲哭无泪地说:“我的衣裳都在前院的正房里,可是那里现在都是村子里的男客。”
所以,她现在没法子换衣裳。
陈富贵想了想,打量了一下她的身形,对她道:“走吧,去我家,我拿小福的衣裳给你换,她的衣裳你应该能穿。”
陈小福在一旁听了,用力地点了点头,“对,我的衣裳穿的都大,蓝儿姐姐应该能穿。”
叶蔚蓝点点头,向他们兄妹俩道了谢,便跟着他离开自己家。
来到陈富贵家,这个村子里的房子盖得不像城里那么紧密,全都稀稀拉拉的,总是隔着好几丈远才能看见另一户人家。
陈家住得离她家不远,其中也就隔了两户人家,竹篱笆围成了一个小院,里边只有三间茅草屋,看得出来,陈家并不富裕,但还是供着陈富贵念了书。
院子里晒着几件衣裳,刚好有一件是陈小福的,陈富贵随手把衣裳拿了下来,递给叶蔚蓝,“你去屋子里等我,我去帮你打盆水来。”
“谢谢富贵哥。”她低声道了谢,拿了衣裳进屋,然后进了西里间。
一般这样的人家,屋子不宽敞,等孩子大了以后,通常会把女孩子分出去单独住一间屋子,只把儿子留下和爹娘一起住。
第两百二十二章 讲讲道理
叶蔚蓝知道,西里间是陈小福的屋子,屋子里的家具虽然破旧,但擦拭得十分干净,她不知道是李英打扫的,还是陈小福自己打扫的,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母女两个都是利落人。
陈富贵给她端了一盆清水进来,又给她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随后出去等她。
她约略地洗了洗身上黏到的肉汤,急匆匆地换了衣裳。
因为陈家并不富裕,所以李英给陈小福做衣裳的时候,总是会做大一点,这样就算陈小福长了身体,也依然能穿,所以虽然陈小福比叶蔚蓝矮小瘦弱,但是她的衣裳叶蔚蓝穿了却刚刚好。
换好衣裳,她抱了脏衣裳出来,却发现陈富贵已经帮她打了一盆清水。
“你把脏衣裳先泡上吧,等我娘回来,让她帮你洗干净了,再给你送过去。不然的话,你抱着这么一包脏衣裳,回去也没地方放。”陈富贵想的很周到,叶家现在都是人,今天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去叶家吃饭了,所有的屋子都坐满了人,要是这样拿了脏衣裳回去,让人家看见总是失礼。
“谢谢……”叶蔚蓝嗫嚅地道谢,把手中的脏衣裳放到了盆里,用手压了几下,好让水把衣裳浸透。
陈富贵忍不住笑起来,“你到底要对我说几声谢谢才行?”
叶蔚蓝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觉得自己的确有点矫情,只是她前世极少同男子打交道,所以和陈富贵在一起的时候,难免会有些紧张。
陈富贵道:“你那天送了我一套文房四宝,我还没有谢你呢,应该我跟你说谢谢才对。”
“日后我和我娘住在这里,都要靠你们帮衬,那份礼你不用放在心上。”
陈富贵笑了笑,转身向外走去,“好了,咱们回去吧,回头你娘发现你不见了,该着急了。”
叶蔚蓝同他离了陈家,并肩往自家方向走去,忽然开口道:“富贵哥日后可是要去参加科举?”
“是啊,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念了书,自然是想求个好前程,也好光宗耀祖。”陈富贵的志向很远大。
叶蔚蓝想了想,道:“富贵二字虽然寓意好,但是到了官场上,未免有些不雅,不知道富贵哥有没有大号?”
她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忽然间想起了一件事,前世的时候,大概是在她十四岁那年,朝廷开恩科,那一年,有一位高中的探花郎,便是辽城人士,姓陈,不过那位探花郎不叫陈富贵,而是叫陈。
此时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想起了这位前世的探花郎,便有心探询。
陈富贵淡淡一笑,“富贵只是我的小名,我的大名叫陈,字敬之。”
叶蔚蓝被一口口水给呛着了,捏着嗓子咳嗽了好几声才止住。
陈富贵忍不住担心地望着她,虽然小小年纪,却已经很有些沉稳的气势,“你没事吧?”
叶蔚蓝摆了摆手,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他,她这到底是什么命啊?前世倒霉成那个样子,今生又幸运成这个样子,随随便便就能被她遇到一位探花郎。
探花郎耶!
自古以来,举子们科考,殿试合格以后,会由皇上挑选出三个最出色的,分出一、二、三名,头一名便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便是探花。
这前三名都是学问不得了的人才。
在她的前世,陈富贵便是探花郎,是皇上钦点的第三名。
通常,皇上钦点出的前三名,便可以直接授官,不像二甲的进士和三甲的同进士,还要托门路找关系,才能有当官的可能,有的没有门路的,很可能就在都城里窝上个十年八年,也等不到一个官职。
她对朝廷的事情不是很清楚,但是也知道,一甲的前三名都是会入翰林院的,翰林院是什么地方?那是皇上的内阁储备仓库,皇上的心腹文官都是从翰林院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