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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自慰日记-第2部分

小说: 自慰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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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做!”我干脆地拒绝了他。

    “为什么?你太出我意外了。”

    “你以为我会跳起来拍着巴掌喊‘好’是不是?”我说这话并不是用讥刺他的语气,不至于让他生气。

    “至少不会这么快就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他有些失望。

    “我不适合!”

    “哪些方面不适合?”

    “我写文章不怎么样,我也不会欣赏别人的文章,组稿、选稿还有排版之类的事我都不会,反正,我以前没干过,不可能干的好。”

    “没关系,我们相信你很有才华,一定可以当好散文编辑的,至少在我们学校找不出比你更能做好散文编辑的了。至于其它的社务事,只要你不想做,你就可以不做,一句话,你想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们给你最大的自由。”

    “可是,我还是不想做。我现在有很多的事。”

    “什么事?”

    “我在自考。”

    “真的?很有上进心嘛!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太难得了!不过,那也没关系,你只要把稿子初略地看一遍,选出几篇较好的交给我就行了,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的。”

    “我……”

    “你不想发表更多的文章吗?不想提高自己的水平吗?别拒绝,好不好?”他的口气,竟然是哀求的。好像,不是他在给我机会,而是他祈求我给他一个机会。

    我答应了他。不知道是被他给我许诺的那些前景击中了,还是被他的语气打败了。反正,我答应了一件我本不该答应的事。我那天的心情太好,对自己的前途太乐观。

    离开文学社,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我的心情好好。脸上充满阳光。我第一次,像蒙娜那样,把微笑给了每一位相遇的同学,想跟每一位同学打招呼,想把我的好消息告诉每一个人,让他们分享我的成功。

    “忧忧!我发表文章啦!我发表文章啦!”在心底,我一遍又一遍地对他呼喊。

    2000年9月20日

    昨天晚上,我把发表文章的事告诉了寝室的姐妹,她们都很兴奋,把报纸抢去,争着看,大声地念着。谈论着我的文章,谈论文学,她们好羡慕我。一直到十二点后才睡。

    今天上午,第一节课一上完,几个人就陪着我到学校邮局把钱取了出来。文章不到一千五百字,领到了一百二十块钱,每一千字有八十块,好高耶!

    “发大财了!”蒙娜比我还高兴,把那把两张大币抓在手里,恨不能抛到空中再接住。

    “雨,怎么庆祝呀?”兰兰从后背搂着我,把头搁在我肩上。

    “你们说呢?”我笑的都拢不住嘴了。

    然后,她们几个就你一个主意,我一个主意。最后,争执不下,由我决定。我说,还是你们决定吧。于是,她们又争了起来。

    “买些零食,再加啤酒,晚上好好地吃喝一通。八月十五才过去几天,真怀念那个晚上我们把酒问青天的热闹。”

    这主意不错。我挺赞成。大家通过了这个主意。虽然,兰兰反对,她说:“我在减肥耶。”“去你的减肥!你都成竹杆了,还减,就成稻草。”大家都不理她,她也没有办法。

    我要她们保守秘密,不在班上宣布这事,可是,她们没听我的,表面答应我,却不知是谁封不住嘴,立即就传播出去了。

    那些男生,都对我说“恭喜恭喜!”、“祝贺祝贺”。我说“谢谢”都说腻了。我还是很喜欢。

    他虽然没对我说“谢谢”,只是远远地坐在教室的另一侧,看着我,有欣赏,有祝贺,有鼓励,有期待,有……好多好多的感情,我都溶化了、醉了,醉在他此时最温柔的眼神里。

    晚上,八个人坐在窗前,把酒言欢。

    不知不觉,就把话题引到了初恋上,她们都讲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或者暗恋自己的人,或者自己暗恋的人。

    我差点控制不了自己,就要说出他的名字。

    “忧忧!我爱你!”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温柔地倾诉。

    “从此,我要戒了手淫,集中精力,好好地写些文章。”我对自己说,我发誓。

    可是,床上却如火焰山,痴热难忍,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最后,还是脱了衣服。脱个精光,什么都没有穿,只搭了一条毯子在身上。

    手就无法控制地伸了过去。

    “给个奖励吧,庆祝庆祝。”

    “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了。”

    我说。

    感觉到岩浆喷涌而出。

    2000年9月21日

    忧忧,一个很帅气的男孩,绝对值得你一见钟情。真的,学校对他一见钟情的女生好多。好多人追过他,只是被他拒绝了。

    我,认为自己只是比别的女生长的稍微好看些,被那些男生追捧着,大一时也有许多追求者。我也全部拒绝了他们。

    连忧忧都拒绝了别人,我还能接受谁?

    我不是对忧忧一见钟情,虽然,见第一面,就有些喜欢他的帅气,后来,也很欣赏他的帅气,经常偷偷地欣赏他的帅气。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喜欢上了他。如果没有那个偶然的机会,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上他。喜欢?爱吧,就是爱!我爱他,深深地爱着他。

    那天晚上,开班会。

    他是主持人。我们的班会一直是由他担纲,男主角永远是他。他不但普通话说的好,声音像磁一样吸引人,很有主持天份,而且,他唱的歌很好听。每次,他主持晚会,都少不了自己唱一首歌,博得满堂喝彩,把晚会推向高潮。

    而我,只是晚会的看客,最安静的观众。我坐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看人表演,几乎不说一句话,只是拼命地为人鼓掌。晚会后段是舞会,就有男生邀请我跳,可是,我从不答应。我想我还没学会跳舞呢,舞姿应该是全班女生中最差的。不知道,有没有男生背地里说我“浪费了那么漂亮的脸蛋”的话。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脸蛋,谁叫我这么内向呢,又没有文艺天赋。

    晚会,不管是谁,都不会再记起我。我永远是被人遗忘的,而我也愿意被人遗忘。

    那天,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我,提到了我,还使我有些难堪。

    他陡然就在节目中说:“雨水雨同学从来没有在班上表演过节目,我们是不是该请她来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呀?”然后,就看着我。

    全班同学就是赞同的欢呼,都注视着我。

    我躲在角落里,茫然地看着大家。

    立即,很羞涩,脸红了。

    “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有点恨他!

    “快点上去呀!”

    大家都催促我上台表演。

    看来,我根本下不了台。

    我只好上台唱了一首歌,叶倩文的《曾经心痛》,早已过时了。

    可能是我唱的比较投入,歌中的感情还抓住了一些,我第一次公开唱歌,效果竟然特别好,我听到喝彩不断,唱完后掌声如潮。还被要求再来一首,却再也不敢了。

    我羞红着脸,退回到我的座位,再生气地看他。

    趁着另一位同学唱歌的机会,没想到,他竟然穿过人群,来到了我的身边,低声对我说:“对不起。”

    我没有说话。

    “我希望你能更好地走到大家中来。为了表示我的诚恳和歉意,我想唱首歌给你听好吗?”

    我没表示什么。他不待我的表示,就离开了。

    “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歌,是张信哲的〈信仰〉。真心地祝福你,每天都开心、快乐。”

    我知道,他虽然说是“大家”,其实他对我说了是为我演唱的,何况他不小心地说了“你”。

    每当我听见忧郁的乐章

    勾起回忆的伤

    每当我看见白色的月光

    想起你的脸庞

    明知不该去想不能去想偏又想到迷惘

    是谁让我心酸

    谁让我牵挂是你啊

    我知道那些不该说的话让你负气流浪

    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

    是否你也想家如果当时吻你

    当时抱你也许结局难讲

    我那么多遗憾那么多期盼你知道吗

    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是多么温暖

    多么勇敢的力量

    我不管心多伤

    不管爱多慌不管别人怎样想

    爱是一种信仰

    把我带到你的身旁

    我爱你是忠于自己

    忠于爱情的信仰我爱你

    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

    在遥远的地方你是否一样

    听见我的呼喊

    爱是一种信仰

    把你带回我的身旁

    不知怎地,我对他的这首歌相当感动。也许是歌词太好,也许是他唱的太投入、太有感情。

    反正,最后,我是几乎要落泪。

    他也是,深深地为自己的歌感动。唱毕后,沉默不语地站在台上好一会。

    我泪眼朦朦地看他,他也正专注地看着我。我赶紧掉转视线。

    我可以肯定,我那时就一点不恨不怪他了,就喜欢上他了。

    2000年9月22日

    借他的刷子有一个星期了,却还没有还给他。

    如果我立即还了他,我就会省下所有的牵挂,可是我不!

    每天早上起来,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今天要把刷子还给他,一定要还给他。

    每一节课,坐在教室里,我都要无数次地朝他看,他专注地听课,我默默地看他,“下课后,就对他说,我想把刷子还给你。”我对自己说。

    有时候,我下课故意拉下,走在最后。他也是,大家都走了,他还在看书,一会后才抬起头来整理书本。“走过去,走过去跟他说。”我对自己说。我无法过去,只能看着他慢慢地走出教室,渐渐地消失。

    我喜欢看他,默默地看他。看他专心地听课,看他认真地做题,看他跟同学说话,看他脸上的微笑,看他皱着眉头,看他咬着嘴唇,看他理着乱发,看他托着腮,看他揉着脸,看他一切的一切。

    有时候,就从玻璃的反光里看他。那是晚自习的时候。所以,我喜欢掂靠窗户的地方坐,从窗玻璃里看他。还是那眉,还是那眼,还是那额,还是那唇,还是那般深思,还是那般专注。

    在我的印像里,他上课很认真,总是一副专注的样子。

    他上课从来不看我,是不是?可能是,可能不是。

    有时候,我的眼光跟他的眼光相接,我赶紧闪避。

    “他在看我吗?”

    “他会看我吗?”

    我再盯着他看的时候,就再看不见他抬头。

    我喜欢深深地爱着你,

    深深地被你爱着;

    我渴望默默地注视你,

    默默地被你注视。

    我喜欢这段话,最爱。

    我深深地爱着他,默默地注视他。

    可是,他爱我吗?注视我吗?

    2000年9月24日

    今天好高兴,在街上跟他巧遇三次耶!

    因为今天是星期六,起床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钟了,兰兰几个说一起上街去玩,吃早饭。

    兰兰她们要洗衣服,我昨天晚上就洗好了,所以,我到教室去等她们。

    教室有一些同学,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打扑克,也有的在看书(看消遣书吧?)

    使我吃惊的是他在打扑克。他打扑克并不让我觉得很意外,以前我也看到他打过,只不过,我在路上就念着“希望看到他,希望看到他”,念了好多遍,没想到真的看到他了。

    我就看电视。不过,却一点点也没有看进去,看了半个小时,我都不知道看了些什么。我的心思全放在他那头,听着他的讲话。看几眼电视,就看一会他。我好羡慕那个跟他对门的男生,如果让我变成男生,就可以做他最亲密的伙伴,我很乐意。

    兰兰来了,说她们很快要上来了,我们不如下去等她们。

    “等一会吧,让她们上来。”我想再留下一会,目的是再多看他一会。如果离开,不知道这个星期六、星期天还能不能再看到他。能够多看一眼就赚一眼,不看白不看嘛。

    没想到,他们打牌先散了伙。收拾好牌,他就和那帮男生闹哄哄地走了。

    我黯然地站起来,对看着电视入迷的兰兰说:“走吧。”

    兰兰、蒙娜几个在小摊上吃了点稀饭,我喝了杯牛奶。然后,各人买了杯豆奶边走边喝,还买了包米饼,由蒙娜拿在手里。

    我们学校离镇上有一里多路吧,那里很繁华。

    一路上,我们打打闹闹,热闹的很,由于我们又是女大学生,美眉,所以很引人注目,过往的人都看着我们(其中不乏好色之徒,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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