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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心换你心-第3部分

小说: 我心换你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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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间其实没有能真实致命的独门暗器,杀身之祸往往是学艺不精,还加疏忽大意,终而自己亲手宰了自己。

丁逊君抓起手袋,对牢袁绮湘说最后一段话:“如果你临睡前肯静下心来,重新想一遍交到你手上去的工作,应如何处理,你就不会大意!缺了一天宣传功夫,与缺了五天,其罪一也!”

说完掉头就往机场去。

坐在机场时,胸脯还因呼吸急速而频频颤动,一定看得旁坐的洋鬼子心惊肉跳,热血沸腾。

丁逊君久久未能平伏怒气,无非一句话,精神没有寄托、太以益丰集团为家、以同事为亲所致。

每念至此,逊君忍不住轻叹一口气,明知是人家子女,成才长进,抑或窝囊没用,干卿底事?徒惹恶名而已。

很明显地,盛怒之后,额上青筋久久不退,一脸青白,毫无红润血色之可言。再漂亮的姑娘,在这种紧绷绷的精神压力下,也令斯人憔悴!

怎比那养尊处优,小鸟依人地陪在爱婿身旁的幸福人儿?

再世投胎,如果积了半点阴德而有权选择角色的话,丁逊君一定拣这个叫汤盛颂恩的角色来演。何必分分钟丢人现眼?

汤太太很文静,不大讲话。礼貌地跟丁逊君招呼过后,只微笑地坐着,呷那椰子水,静听夫婿跟女同事的对话。

“下午,不见你到主席室里去开会?”汤明轩问。

丁逊君摇摇头:“谈是否把百惠广场上的住宅单位出售一事吗?”

“对。你不赞成?”

“人微言轻,轮不到我有意见。单是董事局内当权的就有五人!”

“主席对你一向言听计从!”

“以礼相待,代替年底加薪。何乐而不为?”

“女人总是多疑!”

汤明轩此言一出,调皮地拿眼瞟瞟妻子。盛颂恩只管笑。

“你几点飞来曼谷的?”

“七点左右才抵埠,比你还晚。”丁逊君补充:“下午我部门里出了一点事,有气在心头,不好在年晚拿一副晚娘相向着老板,故而早早下班到机场去!”

“主席说,等你回港来,看看你的业务报告,原则上,他也不赞成出售单位,除非出租率太弱!”

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全都是公事,业务报告,业绩表现。半分半秒都没法子甩得掉,也难怪自己下属在私人时间内开小差。

嫁给公司的滋味,很不好受!

丁逊君因而没有再跟汤明轩在公事上闲扯下去。

就在那个空隙,盛颂恩轻声地问夫婿:“我们开始吃晚餐好吗?”

“对不起,话匣子一打开,一讲公事就像女人缠脚布,没完没了!我替你去拿食物好不好?”

汤明轩站了起来。

这儿的露天餐厅供应自助式晚餐,沿河堤岸摆设一大系列的生熟食物档,任君选择。

“我们一道儿去吧!”盛颂恩又笑。

汤明轩伸手替太太拉开了椅子。

丁逊君只好大大方方地跟着站起来。

她太习惯自己照顾自己了。

既然没有人拉椅子热情招呼,干坐着发脾气,是没有用的。落得老姑婆脾气孤僻、潇洒不来的声名,对她,仿如落井下石,更糟!

汤明轩给太太递了刀叉与餐碟,一直陪在她身边,指指点点,夫妻俩密斟研究,哪一盆食物美味,哪一些配菜可口。

丁逊君落寞地跟在他们屁股后头,凡菜必取,饥不择食,一只餐碟,盛着小山堆似的食物,还意犹未足。

逊君实行据案大嚼,跟盛颂恩斯斯文文,一羹是一羹地把食物慢慢往嘴里送,实在相映成趣。

不知汤明轩看在眼里有何感觉?

眼前两个女人,一个乖巧幼细,一个光明磊落,好比星星与月亮,各有所长,都一般可爱。  


第6节

汤明轩心里必定作如此想。

这年头,男人的思想已成一个标准模式。

当前的大事,是事业,直接点说,是金钱。亦即男人自尊心之所在。

一个益丰集团内,见尽了众多形相。别看管理层上尽是郎才女貌,两年前,大太子董植康在外国学成兼任事多年后,回香港辅助父业,才三十四岁,一屁股坐到董事局里去,威风何止八面!昂藏七尺,玉树临风,甚或才德并重有如汤明轩,坐在满是法律书籍的办公室内,只消董植康一推门走进去商议公事,汤大律师就得立即起立相迎。这种情景,不见得有机会倒转来发生。

太平盛世,没有何物比人的自尊更珍贵!更值得维护!

多么的可惜,最普遍、最实惠、最有效的保障男人自尊之法,就是财雄势大!

江湖上苦苦经营的男人,实在又比抛头露脸的女人还要难看。男人是天生要出人头地的,做不到了,绝对没有同情分。对人生角色的当然责任,世人划分得十分清楚。女人风光是锦上添花,因而挣扎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过败掉一场风头而已!

汤明轩是聪明人,他从来都对这个现代男人生活的模式,俯首称臣。

至于女人,汤明轩采取一个比较审慎的态度,妻子是人生旅途的拍档。拍档出色的话,自然一路湖光山色,春风得意。拍档有何差池,就只好寻找驿站,稍示歇息,再续前程。

漫漫人生长路,很难避免人疲马倦,驿站的出现成了补充阵营,有珍之重之的需要。

汤明轩跟很多很多现代大都市的男人,都有着如此心态的话,实在不足为奇!

在他眼中,盛颂恩可以带出来,亮相人前,丝毫不失礼。如若有红颜知己,仿似这位出色的同事丁逊君,也叫牡丹绿叶,相得益彰。

光天化日之下,男人走在中环,碰见蜂腰盛臀的女人,踩着四寸高跟鞋,在天桥上跟自己擦身而过,也会觉着丹田下一股暖流,缓缓而上,通体舒畅。甚或在什么会客室,翻一翻杂志,看见影艺红星,袒胸露臂,波光胜雪,也会脸红耳赤,想入非非。

何况眼前玉人,倩影双双,汤明轩如无非分之想,怕在情理之外了?

一顿奇形怪状的年夜饭,终于用毕。

泰国夜生活,不怎么样!

丁逊君自然告辞,回房休息去。

临别时,盛颂恩跟逊君握手,温和地问:“明天你会去拜佛吗?”

丁逊君答:“你有兴趣?”

“明轩不晓得路,男人对拜佛也没有诚心敬意,你把我带在一起好吗?”

怎么拒绝呢?这位太太娇声软语,委实无法令人抗拒。她如有个千依百顺的丈夫,也是天公地义之事了。

丁逊君含笑点头。

回到酒店房间去,丁逊君首先泡了个热水浴。

职业女性对洗澡多有癖好。何解?不单是为奔波劳碌,香汗淋漓,而是为伧俗的人一大堆,塞在小小一个食世界里,挤得透不过气来,天天弄得人外劳内伤,龌龊不堪,老是有种要将浑身上下的恶浊,不住洗擦的冲动。

人的心态,说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浸在浴缸内憩息的丁逊君在想:又一年了!

一年容易又一年!

转眼,她就会是三十岁的中年人!

除了年薪由五位数字,晋升至如今的接近七位数字之外,过往十年,实在一无所成!

浴缸的水温热,很舒服!然而,丁逊君偏偏要想,那个叫盛颂恩的女人,现在一定比她更畅快。或在鸳鸯戏水,或躲在丈夫怀里,承受着细意爱怜……

不能再照这个方向想下去,否则只有越来越鄙俗,越卑微,越下贱!

丁逊君不是不委屈的,连个人思想都必须长期处于优越状态。老天,她很多时宁愿自己是在菜市场内成长的小摊贩妇人,粗身粗势,卷起了衣袖,蓬头垢面,猥言脏语,乱讲一通,但求畅快!或者,宁愿现在这个样子,慢慢地把身子滑进水里去,永远再抬不起头来,不就可以不再想那盛颂恩有多好,有多温馨,有多柔情蜜意了。

盛颂恩其实并不如丁逊君想象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有她角色的难演之处。

见过了丈夫这位女同事,回到曼谷东方宾馆来,盛颂恩竟有点惴惴不安。

她对这种情绪非常敏感。

太阳底下何来新事!丈夫事业有成,家庭妥贴,跟着就闹婚外情,这有什么希奇?就算真个轮到自己头上来,还不是那句老话: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盛颂恩太知道自己的条件了,除掉一副细致的相貌,一身细嫩的皮肤,在丈夫眼中犹有可取之外,其他都一无是处。

她出身富裕之家,父母把她自小供养得小公主似的,长大后送到加州去念大学,主修历史,副修英文。毕业后,还未考虑停当,究竟是要升学还是要回港做事。就在那个暑假,父母于长途电话中嘱咐她,好好地招呼自英途经美国回港的世兄汤明轩,就是这样,故事开始,随即结束。

那一年,正好是明轩被政府派到英国去公干,取道美国回港。二人的年纪虽有十多年差距,偏就是颂恩迷醉明轩的成熟,明轩又喜欢颂恩的稚气。故而一拍即合。

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明显地也没有什么好。

跟了汤明轩这几年,虽未至于有七年之痒,然而,小夫妻的感情,平静无浪。姑勿论盛颂恩在闺房之内,扮演泼辣抑或委婉的角色,渐渐的,汤都无动于衷,很有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颂恩绝不愚蠢,她在年前已经发觉到自己在长期静态的生活中,培养出既非热辣辣又不是温吞水的性格,她沉不住气,变得多疑、噜苏、赘气!情不得已之余,连自己都讨厌自己。

夫妻感情像神台前供奉的一杯茶,静静地躺着,圣洁干净,却无人饮用。

盛颂恩不是不希望自己变得活泼一点,让生活多半分情趣的!可是,她就是缺乏盐酒酱醋的一盘菜,孤寡无味,无可奈何。颂恩曾经坦白地问丈夫,汤明轩说:“因为你没有好好接触人群社会,于是缺乏生活资料!”

颂恩开始明白那些在人海江湖上打滚的职业女性,才是有料之人!

对她们怀着戒心,是必然的。

汤明轩老早淋了莲蓬浴,在床上睡好。

第7节

盛颂恩还坐在化妆台前,用冷霜洗面,她皮肤其实不错,用太多化妆品是没有必要的。只是颂恩知道要见丈夫的这个同事,她便刻意地下了功夫,不容自己失礼。

颂恩问:“明轩,你的这位女同事在公司里头是不是风头顶劲的?”

“这问题已经在今晚问过两次!”汤明轩没好气。

“没有哇!我刚才只是问你,丁小姐人缘如何?她是否很能干?”

“全部大同小异!你对丁逊君太有兴趣?”

“你呢?”

“我?什么意思?”

“你对她没有兴趣?”

汤明轩坐起来,按动电视机,试图选看节目。

“明轩,你没有答我!”

“答什么?”

“我的问题!”

“你的什么问题?”

“你对丁逊君有兴趣?”

“无聊!”

“谁?”盛颂恩慌忙回过身来,一脸的面霜,汤明轩没法看清楚她的面色,只听得出语气一点不友善:“你说我无聊,还是那姓丁的?”

汤明轩把电视机的声浪提高。

“把电视机关掉!”

汤明轩没有反应。

盛颂恩干脆站起来,走过去把电视机关掉。

汤明轩乘势钻进被窝里去,闭上眼睛,企图睡觉。

“明轩,你先别睡!”

“你想怎么样?”

“我在跟你说话!你还没有回答我……”

“我的天!”汤明轩伸手拿个枕头盖着自己耳朵。

“明轩,你讨厌我了。你见惯那些女强人的潇洒爽脆,就觉得我们这些家庭主妇婆婆妈妈的,无聊至极,对吗?”

汤明轩转了个身,枕仍盖着头。

“明轩,不是这样的吧?我们当初结婚时,你说过不要我在人前卖艺!只消躲在家里当你的乖乖女便成!我于今不是做到了?”

盛颂恩坐在床沿,微垂着头,自觉委屈。

室内顿时一片静谧。

汤明轩回过身来,把枕扔掉,看了妻子一眼。随即伸出手,拥住了颂恩。

“别傻。今天年三十晚,家家户户都大团圆,你赶快把面霜擦掉,我们好好地睡一觉。”

颂恩忸怩地转动一下身子,噘噘嘴,没有动。

明轩坐起身来,伸手在床头拿了张纸巾,替妻子抹掉面上的冷霜。

“你别胡搅……”颂恩嗔道。

“我喜欢胡搅!”

明轩乘势把妻子抱住,滚卧到床上去。

到底是鹣鲽寻梦易,孤衾冷枕难!

晨光熹微,盛颂恩与丁逊君都早起,前者是丰容焕发,双颊酡红,意态悠然,后者呢,心神散涣,面白如纸,一脸又要撑着过一天的无奈!

汤明轩没有看到二人的模样,因为他仍熟睡。

丁逊君的电话接到东方宾馆来:“汤太太吗?早晨!”

“丁小姐,你早!昨晚睡得好吗?”

“还可以!”

丁逊君有过七十二小时之内,只在办公室休息过三十分钟的记录。一站在人前,半句怨言都没有,如常地精神奕奕。只有局中人才明白要在商场内生存,一样要有码头苦力的体力!

“明轩还睡得顶熟呢!”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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