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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最后一个处女-第2部分

小说: 最后一个处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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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无法去面对她,尽管我可以很口头化地把她称之为好朋友,但我清楚,我是内疚。我承认我的想法很奇怪,以至于在路上遇到她而不知所措。

    “听说你有女朋友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也让我见识见识。”

    我心里一阵难过,一时忘了回答她。我说,好久没见,你变化蛮大的。

    “是啊,现实了、开心了,也就变了。”她满脸的无所谓。

    我似乎真的已经想不起她穿白色连衣裙的样子了。

    她消失在人群里,匆匆的……
之三
    “起床了,毛毛。”很久都没听见妈这样叫我了,顿时倍感亲切,我破天荒的一骨碌爬起来,走近妈妈。看着一条条曲线在她脸上刻画出这些年的路,一阵语塞。

    “你还不快点去刷牙、洗脸,还要我跟你端拢啊?”妈对我喊。

    “我晓得,你去嘛,等下买不到菜了。”

    过了几分钟,听见关门的声音,房子里没有了一点声音。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对面墙上贴的那个很大的“家”字,又昏迷了过去。

    老爷子把我一把扯了起来,一阵呵斥。哎,我在他手心里永远都是一只小小的跳蚤,一天到晚跳来跳去的,还不就让他一巴掌就给拍死,不过,老爷子从不轻易地拍我,不到万不得已,他没那精力。你说,一干律师的,我说又说不过他,正理儿都被他说成跟歪理儿一个样,让我直想起旧社会的三座大山。

    饭桌上,照旧的老话题、老思路,要认真学习,不要过早地谈恋爱,前面的也就算了,这后面的嘛,我总要据理力争一番,尽管我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对待他们这样的老顽固,说什么就一真理的,坐那就一化石的,没办法啊。最后还是把话题转移到闵敏身上,我赶紧笑脸相迎,力求在尽短的时间内将话题转移到火星的植物怎样生长上。因为,我再也不想去雨里感叹一夜了,为那两千多块的电话费,以及我对闵敏做的一切。记得那天晚上,为了闵敏的事我和老爷子吵架,一气之下就跑到小操场上睡觉,蚊子跟开座谈会一样,没到半夜还下起大雨,我特坚定,心想,只要能和闵敏在一起,就是现在下钱,老子也一样不理。第二天,我就睡在小床上哼唧了。

    老妈常教育我,这人啊,是会变的,就跟西瓜摆长了时间会烂一样。我说,啥破比喻啊,人咋能跟西瓜一样,圆咕囵咚的,那不是很丑?至少也要当南瓜,还有些线条和造型,因为别人给我取的外号就是:南瓜。

    一个假期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让我厌倦,于是我开始相信,快乐时,天是蓝色的,而忧伤时,天是灰色的。

    这几天,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或者更应该说,陈俊的一举一动让我不安起来。我知道。林莎莎的离开,让他开始学会堕落、酗酒,甚至是玩弄女人。

    “小弟,出来陪我喝酒,驼峰见。”陈俊打电话给我,我正愁没事干,打的,直奔那厮。

    一进门,我就和他一直隔着两个酒瓶子说话,吹着啤酒当喇叭。

    喝高了,我俩就像是两只待宰的猪一样躺在沙发上,庆幸的是沙发不是蒸板,我可以享受一下软绵绵的海绵。昏暗的灯光夹着这震耳的音乐,看着舞池里那些去掉白天面具的人,扭动着诱人犯罪的屁股。我转过脸,看见他,泪流满面。

    后来我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一口气喝了二十二杯啤酒,以及吐了一地的黄色泡泡。

    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头像装着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要爆炸。闵敏发来短信,说她买了初七的票来昆明,我一听,头就往墙上蹭。我说,你害我,让我头上长了一个鸡脚。她犯糊涂,说你又从过了嘛。我一本正经地跟她谈,想你想呢。“你去死”三个字结束对话。每次她跟我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其实比那“亲爱的”还好听,我还喜欢她来打我,追着我满屋跑,追累了就耍赖皮叫我站住,又开始在我身上练龙爪功。我问过朋友,这样的想法大家都有吗?哪知,他们总是探手过来,摸着我额头,极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我茫然。

    二月的某天里,我和闵敏坐在酒吧里看着透明玻璃外飘着的雪,在桌上摆着的留言录上写道:明天的来临总是让我开始想去珍惜昨天,今天的我,总是想拥你入怀。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柠檬茶的爱情……

    其实,寂寞着笑与寂寞着哭之间,只是源于希望和绝望。

    “起床了,毛毛。”很久都没听见妈这样叫我了,顿时倍感亲切,我破天荒的一骨碌爬起来,走近妈妈。看着一条条曲线在她脸上刻画出这些年的路,一阵语塞。

    “你还不快点去刷牙、洗脸,还要我跟你端拢啊?”妈对我喊。

    “我晓得,你去嘛,等下买不到菜了。”

    过了几分钟,听见关门的声音,房子里没有了一点声音。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对面墙上贴的那个很大的“家”字,又昏迷了过去。

    老爷子把我一把扯了起来,一阵呵斥。哎,我在他手心里永远都是一只小小的跳蚤,一天到晚跳来跳去的,还不就让他一巴掌就给拍死,不过,老爷子从不轻易地拍我,不到万不得已,他没那精力。你说,一干律师的,我说又说不过他,正理儿都被他说成跟歪理儿一个样,让我直想起旧社会的三座大山。

    饭桌上,照旧的老话题、老思路,要认真学习,不要过早地谈恋爱,前面的也就算了,这后面的嘛,我总要据理力争一番,尽管我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对待他们这样的老顽固,说什么就一真理的,坐那就一化石的,没办法啊。最后还是把话题转移到闵敏身上,我赶紧笑脸相迎,力求在尽短的时间内将话题转移到火星的植物怎样生长上。因为,我再也不想去雨里感叹一夜了,为那两千多块的电话费,以及我对闵敏做的一切。记得那天晚上,为了闵敏的事我和老爷子吵架,一气之下就跑到小操场上睡觉,蚊子跟开座谈会一样,没到半夜还下起大雨,我特坚定,心想,只要能和闵敏在一起,就是现在下钱,老子也一样不理。第二天,我就睡在小床上哼唧了。

    老妈常教育我,这人啊,是会变的,就跟西瓜摆长了时间会烂一样。我说,啥破比喻啊,人咋能跟西瓜一样,圆咕囵咚的,那不是很丑?至少也要当南瓜,还有些线条和造型,因为别人给我取的外号就是:南瓜。

    一个假期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让我厌倦,于是我开始相信,快乐时,天是蓝色的,而忧伤时,天是灰色的。

    这几天,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或者更应该说,陈俊的一举一动让我不安起来。我知道。林莎莎的离开,让他开始学会堕落、酗酒,甚至是玩弄女人。

    “小弟,出来陪我喝酒,驼峰见。”陈俊打电话给我,我正愁没事干,打的,直奔那厮。

    一进门,我就和他一直隔着两个酒瓶子说话,吹着啤酒当喇叭。

    喝高了,我俩就像是两只待宰的猪一样躺在沙发上,庆幸的是沙发不是蒸板,我可以享受一下软绵绵的海绵。昏暗的灯光夹着这震耳的音乐,看着舞池里那些去掉白天面具的人,扭动着诱人犯罪的屁股。我转过脸,看见他,泪流满面。

    后来我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一口气喝了二十二杯啤酒,以及吐了一地的黄色泡泡。

    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头像装着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要爆炸。闵敏发来短信,说她买了初七的票来昆明,我一听,头就往墙上蹭。我说,你害我,让我头上长了一个鸡脚。她犯糊涂,说你又从过了嘛。我一本正经地跟她谈,想你想呢。“你去死”三个字结束对话。每次她跟我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其实比那“亲爱的”还好听,我还喜欢她来打我,追着我满屋跑,追累了就耍赖皮叫我站住,又开始在我身上练龙爪功。我问过朋友,这样的想法大家都有吗?哪知,他们总是探手过来,摸着我额头,极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我茫然。

    二月的某天里,我和闵敏坐在酒吧里看着透明玻璃外飘着的雪,在桌上摆着的留言录上写道:明天的来临总是让我开始想去珍惜昨天,今天的我,总是想拥你入怀。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柠檬茶的爱情……

    其实,寂寞着笑与寂寞着哭之间,只是源于希望和绝望。
之四
    星期六,妈和老爷子都休息,正好去送我上火车,又跟我罗嗦了半天,等到快开车了,才恋恋不舍地下了车。我隔着窗户,他们的身影在慢慢往后退,直到再也看不见。

    待坐定了以后,我就开始大吃特吃了,以消磨这无聊的火车旅途。偶然看见旁边铺的三个女孩冲我笑,我直把自己身上看了一整遍,发现无异常,才还以一咧嘴的微笑。

    “帅哥,来一起打牌嘛。”一女孩对我说。

    我受宠若惊,赶忙迎上,双扣起来。我在打牌的同时仔细打量了她们一番,都是平常人,从表面上来看。

    “你还打不打啊?!”我的对家朝着我大吼一声。我忙随便丢了一张牌,而后又开始讲我的小笑话。她们皆笑,那女的一笑就老打我,我转过头望着她,一刹那,我仿佛看见了闵敏。

    就此,我知道了,她叫童彤。

    晚上她们就这样吵啊吵的,烦的老子一晚上都跟春游似的。

    第二天下去四点我到站了,童彤非要帮我提一大包,我走在她后面,看着她吃力的样子,目光闪烁。

    我走出去很远了,她爬在车窗前,向我招了招手,我点点头,随后消失。

    我一直喜欢安静,认识闵敏以后也就更加突出了,中文系被安排在每一栋宿舍的最高层,这也恰恰迎合了我的兴趣。八楼是一个天台,有很多水泥板子铺在上面,像是一把把石凳,太阳每天都用最后的一点余光温暖着这个地方,让我看见一大片被染红的天际。

    猪经常跟我开玩笑,尽管他也经常被我的语言打击,不过他的承受能力的确值得我学习,他说过一句令人折服的话,让我汗颜不已。“没有爱情的生活,不是生活,是活着。所以我要恋爱,所以我要失恋。”这也许就是他总是在失恋后二十四小时内振作的原因吧。

    从古代文学的郁闷中醒来,我就一把拉住猪的手,朝食堂大步走去。我们一路讨论着该如何整顿上课不睡觉的重大问题,口沫横飞。

    “小南。”,我听见有人在叫我,转身,一女的直挺挺地站在那里。

    “你有什么事?”我说。

    她跑过来,把一封信塞在我手上,掉头就开跑,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了。我正在感叹现在的女同胞们的身体素质如此之好,猪就直捅我,皮笑肉不笑的。我看了看信,封面是个维尼熊,蛮可爱的。

    那女的叫呆呆,她是这样称呼自己的,我想她并不像她名字那样呆吧,至少她每天给我点的歌就是我蛮喜欢的。猪一听到我的电话响,一准猜到又是点歌的电话来了,特激动,就跟我在面前鼓动。看到他的样子,让我开始想起皇军看到花姑娘的表情,一看一个像。

    为了一棵树,而失去整片森林,多可惜啊,猪经常教育我。我说,你这小子,你爱你就去追啊,干嘛老怂恿我。他贼笑。

    开学没几天,班上的一大半人都在准备补考的事,宿舍里异常的安静起来,看来臭衣服是没起什么作用了。猪的成绩比较好,甭看他一天跟一大尾巴狼似的,可学习上倒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勤奋,自然成绩也不会差了。呆呆给我写的信,我从来都是看过不回的,猪就跟我上政治课。

    我说,你想回你自己回,老子没空哈。

    过了几天,我就见他和呆呆手牵手地在操场上踏正步了。

    星期六,妈和老爷子都休息,正好去送我上火车,又跟我罗嗦了半天,等到快开车了,才恋恋不舍地下了车。我隔着窗户,他们的身影在慢慢往后退,直到再也看不见。

    待坐定了以后,我就开始大吃特吃了,以消磨这无聊的火车旅途。偶然看见旁边铺的三个女孩冲我笑,我直把自己身上看了一整遍,发现无异常,才还以一咧嘴的微笑。

    “帅哥,来一起打牌嘛。”一女孩对我说。

    我受宠若惊,赶忙迎上,双扣起来。我在打牌的同时仔细打量了她们一番,都是平常人,从表面上来看。

    “你还打不打啊?!”我的对家朝着我大吼一声。我忙随便丢了一张牌,而后又开始讲我的小笑话。她们皆笑,那女的一笑就老打我,我转过头望着她,一刹那,我仿佛看见了闵敏。

    就此,我知道了,她叫童彤。

    晚上她们就这样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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