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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珍珠(中篇小说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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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紧紧的拥抱蝎子,异样的兴奋。
蝎子却显得十分疲倦,她轻轻地说:“J,带我去一个美丽的地方,我有话跟你说。”
“说什么?”
“到了那里,让我坐下,我告诉你。”
“好,我带你去一个我认为是最美丽的地方。”
她微笑。
在车上,我把头靠在车垫上,闭着眼睛。
我一边驾驶,一边不停地说:“我们终于报了仇,蝎子,全靠你的力量,我们终于报了仇!”
蝎子低声说:“他死得很痛苦!”
“他?”我不以为然,“蝎子,不是他,是它,它一点人性都没有。”
“那是不正确的,J,就因为他有人性,他才误信于我,只有我知道他的脑子在什么地方。”蝎子的声音非常难过。
我不响。
“我是他的女儿,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会把他出卖给他人,他原本可以永生不灭,他能够修理自己的附件,他有金刚不怀之身。”
蝎子的声音低下去。
“蝎子,”我责备她,“你怎么了?你并不是他的女儿,你不会是它的女儿”
“把车子就停在这里吧,J。”
我把车子停在荫处,大蓬大蓬的紫藤就悬在我们头顶,开得异常灿烂,鼻端都是清新的花香。
“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蝎子说。
“这不过是到郊外的路而已,三十分钟后,你会看到全世界最美丽的沙滩。”我高兴的说。
“J,我恐怕没有时间了。”
“胡说,我们尚有一百小时!在这段时间内,一切都可以发生。”
“不,J,我是指现在,”她微弱地说,“我现在就要死了。”
我浑身冰凉,“什么?我不明白,蝎子!我不明白!”
“嘘J,静一点。”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什么事?”我眼前金星直冒。
“J,听着,在杀死C7的时候,你也杀了我。”
我瞪着她。
“我是他的婴儿,我有他的鲜血,J,我现在要离开你了。”
“血?”我怪叫,“你们根本没有血!蝎子,别胡说,蝎子”
“他是我的造物主,他控制我的脑。”蝎子的声音更低了,她垂倒在我的怀里。
刹那间我明白了,呆呆的抱着她。
“你要赶快离开这里,J,对不起,我并没有跟随你一辈子。”
“你一直知道这件事的真相?你一直知道如果它死了,你也活不下去?”我伤心的问。
“否则他如何会相信我?”蝎子淡淡的微笑。
我可以看得出她已经油尽灯枯。
我伤心欲绝:“蝎子,你何必救我?我的生命总有一个尽头”
她凝视我,“不,你将结婚生子,生生世世,你会活下去,J,你会活下去。。。。。电脑永远不能统治这世界,只因为你们有爱。。。。”
她眼睛中的光芒渐渐退去。
“蝎子,蝎子。”
“这一段日子我过得很快乐。”她说,“J,电脑的一生充满智慧学识,但缪斯说得对,我们是这样的寂寞,我宁可过短暂而丰富的日子,生命只要好,不要长。”
“蝎子。”我紧紧将她抱在坏中。
“J,你必须告诉我”
“是,告诉你什么?”
“你一定有个名字,你出生时候,那个名字。”她黯淡的微笑。
我连忙答:“我叫家明,蝎子,家明。”
“呵,家明。”她说,“多么好听的名字,家明。。。。”
我看着她,她在微笑,眼睛起了变化,那种闪亮完全隐去,她的眼珠成为两颗玻璃球。
她死了。
时间过去,与蝎子号共度的日子,就象一场梦,生命有时候太长,有时候太短,太多的时候,非常沉闷。
在蝎子死后当天,我便离开我出生的地方,避到东南亚一个小国家去。
开头生活潦倒散漫,常常喝酒,常常醉。
热带丛林中永远鸟语花香,但我听不见,也看不见,直到有一天,遇见了一个金黄色皮肤的少女,她帮我自酒杯队中站起来,她的笑声悦耳,就像蝎子。
为了那笑声,我重新振作,在当地的大学申请到一个教席,一年后,我与这个女孩子结婚,变成完全不同的一个人。
她很天真,我喜欢她对生活的态度,她对一切大自然现象都抱有惊喜,会指着刚出生的小鸡说:“看,多么可爱。”然后捧起小生命凝视半晌。就象蝎子。
后来我们有了三个孩子,我爱我的孩子,也爱我的妻子。
但是我最爱的,却是一个叫蝎子的电脑机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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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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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芍药的婚事

                上十八岁以后,父母亲就为我的婚事着急,我很不满意上一辈这种焦急的态度,但母亲说,因为他们只有一个女儿,而父亲的事业非常需要有个至亲帮手,唯一的希望就是有勤奋得力的女婿。


我仍然不同情这个解释。一物不能二用,好女婿不等于事业上的好助手。
母亲因而愁眉不展,“我没有儿子,你又不肯做女强人。”
呵,我想,木兰无长兄,阿爷无大儿——推我去上阵?那不行。
我对珠宝一点兴趣也没有。
在大学里,我读的是美术,将来我希望可以教一份书,舒舒服服,清高地过简单的生活。
于父亲我是歉意的,对他那门生意我自小到大没表示过好奇,从不参与。
对他历年来介绍给我认识的有为青年,我也不表示兴趣。
母亲会愤愤问:“那个年轻的建筑师有什么不好?”
我挥拳,“你不能叫建筑师转行做珠宝,替你来回阿姆斯特丹搜购钻石,太残忍。以我为饵去找生意合伙人,更加卑鄙。”
母亲说:“那么抛开一切不理,于情理也不合。”
我一笑置之。
母亲问:“你不是想告诉我,你打算嫁给香港那个笔友吧?”
“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我说。
“笔友?”母亲嘲讽地说。
“你与老爸还是半盲婚的。”我提醒她。
“笔友!”她觉得无稽。
我取得信箱钥匙去取信。
裘约瑟用白色的洋葱纸写信给我己有五年,我喜欢读他的信,很爽朗很热情,见闻广博,胸襟也宽阔,一点不象在小岛上坐井观天长大的人。
他以前年年都寄照片给我,我也寄照片给他,但最近两年就没有这样做,他很幽默,这么解释:“……一直在发育,脸盘子渐渐加大,这一两年简直与面包无异,怕你弃我外型之差劲而不肯来信,为免失去一位至亲的笔友,请恕我作神秘之状。没想到会有这一日,小时候亲友都赞我清秀……”


长相如何我是不介意的,收不到他的信就恍然若失了。
嫁他?我不知道,但他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好朋友,几乎什么心事都向他诉说,等待他理智的分析。
我还没拆开他的信,父亲已经回来了。
司机下车替他开车门,我见到迎上去。
我笑说:“哟,仍然风度翩翩呢,走在街上,谁也不相信唯两是父女。”
“真多事,”他说,“来,进屋子去,让我给你看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我急于要看裘约瑟的信不肯敷衍爸,“最多是俄罗斯沙皇的珠宝复活蛋,有什么稀奇?他们那些蛋都披金戴银的,吃不消。”
爸白我一眼,“亏你还是中国珠宝大王香某人的女儿!”
“啊,难道船王的女儿终身住在船上不成?”
爸点点头。
我笑问:“什么阿物儿?”不由得好奇起来。
父亲做珠宝生意半辈子,很少有这种民慎重的表情。
他自公事包取出一只丝绒盒子,放在他那张大型书桌上。
母亲取过盒子,按动机括,盒盖弹开,我看到盒子里载着一块比鸡蛋略大的圆型碧绿翡翠,晶莹可爱,动人心弦。
母亲轻轻掀起那只蛋的上半,我又惊又喜地呼叫一声,“啊,是一只西瓜,有蒂有藤,翡翠西瓜!”
母亲微笑,“好玩吧?看看这西瓜里面有什么?”
我接过看,再一次惊奇,“里面有雕刻——咦,八个古装的小人,是八仙!”我抬起头,“太好玩了,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父亲说:“这东西现时没有多少个了。”
我说:“八仙面上还有表情,真是,张果老倒骑着驴,韩湘子在吹箫,半寸大小的人像儿雕得这么仔细,真是的。”
“可算是稀世奇珍了。”母亲说。
我笑问:“标价若干?”
“这不卖的,”父亲说,“留着给孩子们瞧瞧,不说你不知道,芍药,你祖上本是珠宝匠人,这件翡翠西瓜便是香氏的精心杰作,如今总算原璧归赵,我把它留下来了,它值多少钱我不管,最名贵的地方是在纪念价值。”


我把西瓜盖子合上,“爸说得很对,给孩子们瞧瞧,这真是艺术的精粹。”
母亲瞪我一眼,“你不结婚,我们香家哪来的孩子?”
我吐吐舌头。
“待她二十五岁时再迫她未迟。”父亲的态度略佳。
“二十五岁?”
“这西瓜又不会老,等等不妨。”我嬉皮笑脸,逃回房中看信。
我拆开裘约瑟的信读了起来。
他写道:
“芍药吾爱如见——”
我马上笑起来,将信掩在胸前,不舍得再读下去,每次他这样写我都忍不住笑。住在纽约,说中文的人都不多一个,莫说是这般会卖弄中文幽默的人。裘这人真是的。
“——我们写信直写了五年,我用的手帕是什么牌子,你都知道,可是咱们没见过面。我有工作,小职员听命于人,受了人二分四之后不敢动弹,希望你这个读书人在复活节来港一行,让我尽地主之谊,招呼你吃喝玩乐,我打算向你求婚,勿令我失望,我不要听到‘不’,我不接受‘不’。约瑟。”


信里附着一张来回飞机票。
不知为什么,我的情绪立刻紧张起来,毫不犹疑,我己决定走这一趟。
晚饭的时候,我中父母说:“我要到香港去。”
“无端端去什么香港,你家三代都在纽约,香港没个亲戚。”
“去观光,我从没去过香港。”
“香港对你,如火地岛一般,丝毫没有关系。”
“但我是中国人,香港是中国土地。”我伸长了脖子辩论。
“你是美国人,香港是英国人的土地。”
母亲说:“越说越混,她要去便让她去玩。”
“我下星期一动身。”我说。
“参加哪个旅行团?”母亲问。
我略一迟疑,“爱斯旅行社。”
他们可能不相信我的笔友会邀我到香港旅行。
“欧洲去腻了去东方,你们这一代真幸福。”母亲说,“我们那时候上史丹顿岛已算大事。”
我说:“你也是在美国出生的人,为什么事事都依老美的规矩作风,偏偏迫起女儿结婚时,不遗中国人的余力。”
母亲不出声。
父亲说:“嗳,听其自然,听其自然。”向我眨眨眼。
母亲转了话题:“这件东西,是凌家后代卖出来的?”
“凌家也没落得也真快,眨眼间倾家荡产。”父亲叹气。
“也够耐花的,花了三代。如今这些人是凌大人的曾孙吧?”母亲问。
我问:“你们在说什么?”
“说祖上一些陈年旧帐。”
“我听不明白。”我说。
“明与不明都没什么关系了。”母亲说,“你祖上是玉石匠人,一手功夫是人见人夸的,凌家当时做官,把你曾祖软禁起来,迫他操作,直干了十年活,后来把他放出来,他一气之下,就带着老婆子女远渡金山,就在纽约定居,过了百余年,就生下人来享福。”


我问:“咱们香家有没有在唐人街开过洗衣店?”
父亲白我一眼:“你好好记住,你曾祖一条腿就是叫凌家的狗腿子打断的。”
“当时是什么朝代?是清朝吧?太平天国长毛的时代?”
“芍药,你爱听不爱听的,你少打岔。”母亲说。
“我知道,工匠的后代发奋图强,站起来了,这便是咱们香家。官大人的后代不争气,连祖上宝贝的玩意都卖出来,由此可知是败得七七八八了,这故事真熟悉,人民大翻身!”
“这件翡翠西瓜,他们得了多少?”
“我托香港的古玩店放出声气……出价并不好,又有经纪人从中剥削,太可惜了。”
“那么些土田财产,到底是怎么花的?”
“吃喝嫖赌。”父亲简单地答。
“凌家还剩些什么人?”母亲说。
“一个男孩子。”父亲看我,“跟咱们芍药差不多年纪。”
我很敏感,“别忘了,咱们曾祖叫凌家的狗腿子打断过一条腿。”
母亲笑,“这个鬼灵精,想到那儿去了?我会让女儿去跟个败家子?没可能,哪怕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父亲急:“好端端你又咒她。”
我问:“他叫凌什么?”
“不关你事。”父亲瞪我一眼。
不说拉倒,我耸耸肩。
“到了香港别像匹疯马,”母亲说,“那边不比欧洲,叫你爸给你几个联络的人——”
“妈妈,”我含笑说:“你老了。”
我收拾最简单的行李,发出一封电报给裘,便出发了。
我的心情很愉快,略为紧张,想到约瑟,不禁有丝甜蜜蜜,我将下巴枕在手臂上,见了他,我该说什么才好?
我笑了。
这一程长途飞机乘得并不辛苦。
到了启德机场,我以第一时间步出禁区,这时候心跳有点急促。
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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