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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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一天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九套,每天都要加班到一两点钟,时常还得通宵达旦。工作的辛苦倒也罢了,但同事之间的排斥却常常令我难以忍受。写字楼里的女孩儿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会计小姐阿孙,统计小姐阿柳,电压部总管阿芬,包装部总管阿红,和前面的裁床部总管阿娟,除了阿娟来自海南,其他的人全是本地人,对南下打工的外来妹怀着很深的偏见,这些偏见表现在工作上就成了刁难与极度的不合作。
我摇了摇头,想把这些恼人的思绪甩开,在床上发了半天呆,我爬起床。我不懂解梦,不知道昨晚的梦境到底有什么意义,也不去庸人自扰。走到客厅,被放出厕所的“道明寺”在客厅拉了一屋子的屎尿,我差点又昏过去。珏正在怨声载道地拖地板。上班时间快到了,我赶紧到洗漱间里梳洗,一抬眼看到镜中的女子微微泛白的脸,我伸手轻轻抚摸自己的眼角,还没有皱纹,可是眼神已经显得很苍老了,若干年前初到深圳的时候,我的眼神是那么明亮,充满了懵懂的热情与无知的天真,哪曾想到身处的环境是那般的复杂与波涛暗涌,以至如今的眼里只剩下满目疮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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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天气很好,难得一个不下雨的日子,初春的阳光很慷慨地照在停在营业厅门口的一辆小车上,那车的窗玻把阳光折射进营业厅里,放射出火辣刺眼的金光,扎得人睁不开眼,一个模糊的人影在金光里若隐若现,我眯起眼,待看清那人的脸,忍不住落下泪来。
“怎会想起上来?”我微笑着望进他的温柔的眼,他的发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在阳光下微微泛着蓝调的金属光泽。
“想你,就上来看看。”他笑,伸出手指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尖,“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没睡好。”我笑,有些贪恋他缩回的指尖传来的烟草的味道。
我仍是这么喜欢他,杨,我懵懂的初恋。中学时喜欢上这个男生,高瘦的个子,有一头柔顺的发,在阳光下总是带着一缕蓝调的金属光泽,迷惑着我稚嫩的眼楮,于是,傻乎乎的,便有了心事。
一个女孩儿有了秘密,又不能张扬给其他人知道,只好把它变成文字,悄悄倾诉给自己听。某一时偷偷打量他垂落眼睫的表情,某一回跟他的傻气的对话,某一天跟他去大汗淋漓的爬山的经历,某一个阳光灿烂的与他争抢花生的午后,还有某一次他骑着自行车带我去郊外的水库游泳的故事。
我有九年的时间,可以告诉这个男人我有多么喜欢他,可是我终于没有,不去打破那份纯纯的情愫,对他或者对我,都是一件好事。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我静静的蜷伏在他的怀里,杨有些粗砺的掌心摩娑着我的肌肤,我喜欢他的吻,他的笑容,他柔软的发还有他温柔的入侵。我仍是这么喜欢他,只是那种喜欢已经变了质。
只是渴求体温,渴求温柔,希望紧拥的时候,能将寒冷的寂寞驱离得远些。不过是这样的渴求。吻着这个男人,四肢交缠,肌肤厮磨,紧紧抱着他的双肩,我从来没有那样渴望并享受一个男人的侵略,在无比的快感中,我才能将那种没有重心的生活稍微推开些,虽然激情过去之后,这样的生活仍会如鬼魅般侵袭。
“介意吗?”杨点了一根烟,烟头匆忙掠过的火光映照着他瘦削的侧面,也映出他额上密密的细汗。
我喜欢这个时候。刚刚从令人窒息和晕眩的高潮下来,静静的蜷缩在他的怀里,静静的嗅着他掌心的烟味,他和我身体犹带着晶莹的汗水和空虚的满足感。
“不。”抱紧他瘦而结实的身子,享受他皮肤光滑的质感,“也给我一支。”
他垂下头,看我的眼楮,什么话也没说,把他手里的那支烟递给我,烟丝的味道充满了辛辣和苦涩,杨抚着我黑鸦鸦的长发︰“什么时候学会的?”
“这重要吗?”我滑下身子,把头枕到他的小腹,选择一个舒服的角度睡好,那里有些令人安心的微为凸起,我闭上眼楮。
杨从我手指上取过那支没有吸完的烟,我睁开眼楮,看见他深吸了一口,就把它揉碎在床头柜上的玻璃烟缸里,我的手指划上他的胸膛,一下一下地弹跳着,微笑︰“知道么,我们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你又不爱我,我也不爱你。”
他笑,温柔地抚摸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抓住我在他胸膛上捣蛋的手︰“可是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我觉得我堕落了。”我闭上眼楮,长叹一声,“没有爱情的性,我的身体却不排斥,反而都能够逢迎。”
“小孩子……”他听到我的话,轻笑,又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尖,“尽说傻话。”
我傻笑,闭着眼楮抱紧他,脸在他的小腹磨蹭。是的,我不爱杨,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只是喜欢他,就像是喜欢一件心爱的玩具。我想,我于杨,也是同样。
我们都需要温暖,都需要慰藉,都需要在这样的紧紧拥抱中产生的温暖和慰藉里,忘记掉我们各自不敢面对和想要忘记的一切。我们的爱情都很少,挥洒完了,就空了。谁也不爱我,我也不爱谁。这样很好。不曾拥有,就不再失去。这样的关系没有什么麻烦,毕竟堕落是这样的容易。
第三章
早晨醒来,看到门外透来很强的光线,就知道今天一定是个好天气。幸好“道明寺”在我和珏的坚决反对下被送走了,不然想睡个好觉还真是有点困难。身畔早已无人,可是枕头上还残留有属于杨的淡淡的烟草味,我闭上眼,顺手抱住枕头,就像是抱住了杨光滑结实的身体,手指踫到了什么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我摸索着抓过,眼皮微微眯起一条缝儿,是杨留的纸条。
“??︰看你睡得这么熟,就不吵醒你了。我煮了皮蛋瘦肉粥,起床后记得吃。今天我要到福建出差,这次可能会比较久,回来再联络你。杨”
我微笑,放下纸条,懒懒地翻了个身。杨永远这么细心,记得皮蛋瘦肉粥是我的最爱,真奇怪呵,这样细心且温柔又长得不俗的男人,为何我永远只是喜欢,非常喜欢,却爱不起来?
也许正应了某些人说的,女人天生犯贱,喜欢坏男人。那又何苦整天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地抱怨,好男人都死光了,要不就还没出世云云?
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到饭厅,晨晨和珏正埋头吃着杨煮的皮蛋瘦肉粥,不亦乐乎。见我进来,晨晨抬起眼暧昧的笑︰“姐,昨晚画了几只毛毛熊?”
珏“嗤嗤”地偷笑,我则微微一愕。低下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着的印着卡通毛毛熊公仔的棉布睡衣,才算是反应过来,顿时满脸通红,又羞又恼地斥道,“死妮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不用吐象牙——”晨晨拖长了声音,笑意自嘴角扩散,“吐毛毛熊就好了……”
“你还说?”昨晚的狂野瞬间浮现眼前,心在胸腔里不受控制地“怦怦”乱跳,我恼羞成怒地从桌上抓起一张稀面饼,一把塞进她的嘴里。
“咳咳……”晨晨摆脱了面饼的攻势,笑着向珏怀里倒去,“老公,有人谋杀你娘子……”
“你是自作自受。”珏笑着用纸巾细心地擦掉她嘴角的油,晨晨赖在他怀里不依地撒娇,“不来啦,你都不帮我,刚刚干嘛笑得那么大声……”
“我哪有……”
“怎么没有?我不管啦,今天晚上你也要帮我画毛毛熊……”
“……”
小俩口当着我的面卿卿我我,对我这个电灯泡视若无睹,我摇摇头,走进洗漱间。窗外果然是一副春光明媚的模样,一连几天都是好天气,想是可以除下笨重的冬衣了。
洗完澡,我换上一件降紫色带大毛领的T恤,一条紫红底印黑白条格子的及膝裙,头发用晨晨送我的那枝样式极美的复古发簪挽了个简单的髻。站在穿衣镜前发现自己这个冬天胖了些,之前我先试了那条深咖啡色的及膝裙,居然小了。也不知道实施过多少次减肥计划,但效果平平,让我终于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是连喝水都会长胖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还有心思打扮自己,说明她对她身处的环境还是十分留恋的。可我在留恋些什么呢?骆琳,其实你只不过是个胆小鬼,失去再次走出去的勇气,只想依附在亲人的身上做一朵菟丝花罢了。就像你的所谓的减肥计划,从来坚持不了一天。镜中的女人对我做了个鬼脸,我不服气地对着她耸了耸鼻子,你想照出我的内心吗?你以为你是魔镜吗?大树底下好乘凉,当一朵菟丝花又有何不好?
“姐?你在干嘛呢?”晨晨从饭厅里走出来,看我在镜子面前挤眉弄眼,“干嘛对着镜子做鬼脸?”
我赶紧端庄了表情,轻描淡写地回过头,“我在看是不是长了条皱纹出来?”
“我帮你看看!”晨晨热心地跑过来,一边数落道,“你这个小气的女人,谁叫你平时连瓶护肤霜也舍不得买,老是去割那芦荟叶子来擦脸,你以为你很年轻啊……”
“拜托,不要老拿我的年龄来威胁我。用芦荟有什么不好,多少护肤品是用芦荟做原料的啊。再说了我这可是纯天然的……”我皱了皱鼻子,被晨晨轻轻拍了一下,叱道,“不准皱鼻子,咦,好像没有耶,你眼花了吧?”
“我就说嘛,他们那些东西哪有我的芦荟好……”我挣脱了晨晨的钳制,一把抓了包匆匆出门,“不跟你扯了,我上班去了。”
幸而除了冬衣,走在街上我仍觉得有些热,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子都言笑晏晏,不知道哪里传来的声音提到节日什么的,才猛然想起今天是三月八日,妇女节。真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对我而言似乎从来没有在这个节日感受到一丝特别之处,我还不是一样要自己动手做饭洗衣走路上班,该做的事一件也少不了。女人就是笨,如此容易就被男人收买,有了这个节日实际上有没有改善到你的生活状况呢?你还不是一样得买米买菜搬煤球洗尿布哄小孩,还不是一样要在菜市场为了一毛两毛钱跟小贩讨价还价然后马不停蹄地回家做一日三餐再到公司上班为了每个月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被东扣西扣还得找领导上演一场惨绝人寰的大悲剧或泼妇骂街。妇女节?呵中国人真是一个懂得自我安慰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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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班长的诡笑,我便知道没什么好事。
果然,屁股才刚刚坐定,班长便凑到我面前来,一脸的谄媚,“骆琳……”
“献血的事免谈。”我不理她,把眼楮落到电脑上,开始扎接班帐。
“哎哟,不要这么无情嘛。”班长的笑脸热情不减,“如果有钱拿你去不去呢?”
“是吗?”我狐疑地转过头,冷笑。莫非是天降红雨了不成?
“对呀,都是我跟公司争取的呢,如果你们愿意去义务献血的话,我们部门可以给每个人奖励三百块作营养费……”班长极力邀功,“我知道你最近手头紧得很,怎么样,现在去不去?”
想必是实在是找不到人去顶下最后一个名额,不得以才出此下策吧?我们这个部门的经理也算是用心良苦了,业绩做不上去,在公司里一直被老总和其它部门的员工看不起,处处都低人一等。这个公司等极制度森严,我曾笑言我们公司跟元朝一样,把人分成四等,而我们部门无可厚非的是第三等。自然是处处受气,经理主管们在老总和其它部门那里受了气,没啥好说的,自然是把气撒在更低等的人身上的,我们便是这样的四等人,如同没权没势的汉人在元朝的时候被称为最低贱的“南人”一样。
高贵的人种不愿意把自己珍贵的血液奉献出来,当奴才的就得为主子分忧解难,没叫你去死你就该偷笑了,何况只是要区区一点贱民的血。我冷笑,却不暴露一丝上述的言论,我早已经学会了见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
“哎呀,你别光是笑嘛……”班长捉摸不定我的表情,“到底去不去啊?”
“去!怎么不去?”我考虑的是更实际的问题,前两天把买鞋的钱买了书,这鞋却是拖不过下个月发工资了,没钱的人没有资格奢谈傲气与尊严,人穷志不穷是哄人的鬼话,说出这样的话的人肯定没有真正地受过穷,“有钱当然会去了。”
“我就知道有钱你一定会去的。”班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表情竟有些悲愤,“你这个见钱眼开的守财奴。”
“是么?”我冷冷地看她一眼,淡淡一笑,“别以为我不知道卖血的市价是每200CC八百元。”
我不会感激任何人,别他妈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法律规定不准卖血了。”班长头一次这么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