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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逃花-第5部分

小说: 逃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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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先,是阎金玉碰了他的胸,像触动某个敏感的机关似的,程门笑将她整个从毯子里挖了出来继而搂她在臂膀里。

    他用修长的指腹摩挲她光华四射的五官,全部滑过她细致的容颜后移到她仿佛一摸就会碎的锁骨。

    她的皮肤真好,是上等的玉,带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润泽,触手皆是享受。

    缓缓来到她美丽的酥胸,程门笑用指揭开了衫子的蝴蝶结,如雪般的肌肤裹在素白的散花绫肚兜,辉映着她披泄及地的乌黑秀发是一幅华丽得令人窒息的美景。

    “你不要这样碰我……”她呻吟。

    “你不喜欢?”

    她闭眼。“……很喜欢。”

    “你喜欢就是了。”他把头埋进她的酥胸,大掌从肚脐往上游走隔着肚兜轻触她美丽的丰盈,慢慢包裹。

    他的指头拂过她最敏感的花蕊,最后清除了覆盖在她身上的衣料,让她从束缚中完全解脱。

    她说不出话来,任他的唇和手到处在她身上点火,心跳轰隆隆的响个不停。

    她迷蒙的看见高挂的银月又大又亮,像亮晃晃的银盘,接着她的唇被重新占有,月光在他眼瞳中隐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原始的火热。

    他们在原野中紧紧相叠,忘情的吟哦--

    事后。

    “你觉得我……行吗?”

    “第一次不要要求太多。”她软软的吟声是半催眠状态。

    “我很差。”

    “我们以后有很多时间可以练习。”

    这个千金小姐真会泼人冷水啊!

    “我……要再试一遍。”不认输还有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输人不输阵,输阵就难看了,而这难看……可能是一辈子。

    “你没体力了。”

    “我……”

    他今晚很难睡得着了!

    四月天转载整理请支持四月天

    马车往北走,早秋,满山枫叶各有姿态。

    几天前阎金玉就换到驾车座上来跟他作伴,两人谈谈笑笑倒也其乐融融。

    程门笑的手艺不错,煮的虽然是简单的家常菜,却都很道地。

    吃饭简单,洗澡却是一件大事。

    两人互闻几天没洗澡的身体,一同掩鼻皱眉,继而发笑。

    于是,到了比较有规模的小城,他们找了间客栈好好的洗了个澡。

    因为只叫了间房,程门笑又让阎金玉先洗,等他走下楼来就看见已经点好菜的她被团团围住,就连店小二也口水流满地。

    她走到哪,只要是有第三者的地方就会投来注意的眼光,没办法,因为她的美貌实在人间少有。

    即使有这份自知,看见她被企图不明的男人给围着,一向温文无害的眼无法避免的涌起怒气。

    她是唐僧肉,谁都想来吃。

    “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吃!”他硬碰硬的穿过人群,从中把她给拉出来。

    “耶,你来了。”她叫了一桌好菜准备给他补一补。

    “欸欸欸欸欸……先来后到你懂不懂,酸书生!”有人大声嚷嚷。

    “就是啊,大家说好不能动手的,你凭什么拉人?小姐的手可不是你想拉就能拉的。”

    “她是我的妻子,诸位……请让一让!”花作肌肤、玉作骨肠,这走到哪都不能免掉像这样的麻烦了。

    “什么?”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

    “能娶到这样的老婆,真是好狗运!”

    说来说去,没句好话,左言右语把程门笑给贬得一无是处。

    “诸位大哥,我相公来了,谢谢大家刚才对小妹的看护,我才免了让无聊分子骚扰的困窘,现在大家可以放心回去喝茶,吃饭了。”她想做人的时候就是能把别人安熨得服服贴贴,一番话说下来,不仅心存肖想的人收了色心,也让大众知晓她是端庄的女子,早是名花有主。

    人群散了。

    两人重新落坐。

    阎金玉让店小二拿过碗筷殷勤的递到程门笑面前。

    道过谢,他对她说道:“赶紧吃吧,等等我们还要上街采买呢,那些人……没对你怎样吧?”他依旧不放心。

    “大叔、大哥们都是好人,只是好奇我从哪来的而已。”一张张憨厚的脸孔,没有京城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她发现乡下人好可爱。

    “你应该在房间等我的,拋头露面的害我流了一大把的冷汗。”喝掉整整一杯水,他几时开始这么紧张她了?

    也许,从不知不觉的时候就发生了。

    “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她存心逗他。

    “戏弄丈夫是不道德的!”看着她就有快乐的感觉,他想这样看着她笑靥如花的模样。

    阎金玉动手夹了块蹄膀去了骨头之后放到他的碗中。“这是店家推荐的招牌菜,不吃可惜。”

    “妳也吃。”不习惯为谁,记忆中也没替谁布过菜的手自己有了动作,一筷子的蕹菜放进她没吃几口的碗中。

    “好!”她快乐极了。

    才几天过去,她瘦了脸颊,身子骨娇贵如她,当真吃得了这样苦日子的折磨吗?

    阎金玉想快快扒完饭,她可是要留着肚子买零食吃呢。以前听答应说过外头的零食花样可多着很呢。

    她没瞧见程门笑一双沉静的眸子里都是深思。

    用过几天来最正式的膳食,两人顺着店小二的指点往十字大街而去。

    这是个说起来有点乱又不太乱的朝代,几年中总有几次外犯,又几年太平日子,人民就忘了苦痛,像这样人口不满百的小城镇热闹非凡,庙寺钟声袅袅,码头鱼获活蹦乱跳,卖菜小贩的担子上青菜蔬果还沾着晨露,农家妇女拎着从鸡笼子跑掉的鸡鸭扠腰谩骂,那生动活泼的言语绝对不是南方的呢哝软语,是直挺挺北方的犀利精明和干脆。

    “我们进去买点东西!”经过估衣铺,阎金玉指着招牌就要往里面走。

    铺子里头都是布料,柜台后圆润润的老板看见客人哈腰点头马上亮起招牌的笑容。

    和气生财。

    “我看你换来换去就那两件衣服,天气越来越凉,你该多添几件衣裳才是。”

    “两件衣服也就够了。”

    “不够、不够……”别泼她冷水嘛,好难得采买的经验跟乐趣耶。

    她跟老板交头接耳,老板乐得嘴巴咧到耳后,一套套崭新的衣服裤子长袍让学徒搬了过来。

    阎金玉也不问程门笑,照着自己的喜好作选择,夏衫、秋袍、冬袄子给买了好几套,差点连春衣也一并搜罗了。

    她像个孩子似的快乐的变换着衣服给他穿,从来都是别人伺候着她,转换过来,她觉得很好玩,那些衣衫穿在程门笑身上不只英挺,书生气息更是厚重,果然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她通通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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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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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前他们来到周镇,也就住了下来。

    朝气蓬勃的城镇人们和乐善良,就连空气都是香的,怎么看都是讨生活的好地方。

    “也好,越是危险的地方安全性也高。”程门笑点头赞成一点反对的意思也没有,他原来就有这打算。

    这里距离京城不过百公里远,其实不管他们逃到哪,早晚是会被追上的,他不介意这样的生活,可是奔波劳碌的马车生涯对她来说却是太辛苦了。

    “你会盖屋子吗?”听说可以安顿下来,阎金玉雀跃得像小灵鸟,八字还没一撇已经开始想象了。

    建立一个两人共同的家庭,这是她最幸福的愿景。

    “唔--我没试过。”

    “不必勉强,你是书生,拿不动斧头是正常的!我们请木匠来就可以了。”对他,阎金玉没有任何要求,不会盖屋,不是太大的缺点,不会赚钱,够吃饭就好了,最重要的是在她身边,那就够了。

    程门笑摩挲着干净的下巴,自言自语,“怎么听起来我这丈夫的角色像个软脚虾……”完全不称职呢。

    “以后我们男主外、女主内,做一对真正的夫妻。”身为应该端庄淑女的千金小姐说得兴湍飞扬,反倒站在一旁的男子不自然的红了脸。

    她对做夫妻这件事还真乐此不疲,会不会他之前的表现都无法让她满意?这才是他当人家另一半最大的败笔吧?

    说真格的,她从来没有赞美过他那方面的能力……

    “小娘子……你会不会也觉得夫君我那方面不太行?”想了很久,终究要做长久夫妻,厚着脸皮问应该没关系。

    “你身子不好,不能做太多要求。”

    吓!好象也太直接了,就不能稍微拐弯抹角一下?“我最近常晒太阳,你买的补药也吞了一大堆,你都没感觉吗?”

    说到底,他是要讨赏吧……阎金玉融了的心偏偏不想让他如愿。“这里没有第三个人在场你也要面子喔。”

    “面子、里子对男人都很重要。”不成文的默契里,出了马车就算家门外,不管程门笑说什么都算,至于进了家门,就要听小娘子的喽。

    “欸,我说了你又不信,我说过你很好哇。”

    程门笑挨过去,“金玉娘子,你给我一点时间,我证明给你看。”

    “欸,大白天的。”狗急跳墙了吗?他真是禁不起一点激啊。

    “我说可以就可以的!”他可不依了。补药吃都吃了,总不能说补到狗尾巴上去,花钱要花得值得啊。

    “你别冲动……大家都在看了!”这是大马路,在马车上做那件事……不用等他们住下,也不用等追兵来就会把脸全都丢光了。

    “要不然晚上呢?”他不放弃再接再厉。

    “这种事等我们安定下来再说。”尝到这样的纠缠,阎金玉的脸蛋几乎可以煮蛋了。

    呃,“好吧。”

    想想是有点奇怪的,他向来清心寡欲,却在这段时间里被彻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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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袅袅的炊烟从窄窄的烟囱管冒上青天。

    清粥小菜一样样上了桌。

    “移一移。”

    “哦。”占满桌面的书本换了个方向,挪出三分之二的桌面。

    清水婶看着依然埋头在书堆里的阎金玉,重复这半个月来每天都要她说一遍的台词。

    “我说程公子他娘子啊,该请他回来用早膳了。”

    “人家正看到重要的地方……”

    一只很有分量的手掌啪地拍上她所谓重要的地方!

    “我就去!”书也不管了,她跳开长板凳,不分东南西北的往外跑。

    “就是要人凶才肯动!跟我家那个丫头有什么两样呢?”清水婶嘴上嘀咕,琴棋书画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即使会了又怎样,那些全是有钱人家打发时间的玩意,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要能把家务理好就是贤妻良母。

    她念她的,阎金玉却早一溜烟跑出去了。

    窄袖大领的青蓝色袖衣绣着浮雕的图腾,这是美丽的绉绣,前襟、下襬、后背、衣袖都钉缀着许多四方形、长方形、半圆形的银片和银泡、银铃等錾花银饰,至于头饰她自己整理不来,什么云髻、船形髻之类的麻烦玩意,尖帽、头巾她也戴不来,也就干脆用帕子简单束在腰际,苗族的服饰即使在别人看起来不伦不类,她却很能自得其乐。

    她觉得苗族服装要比中土的衣着有特色多了。

    不必刻意寻找,从小童不绝于耳的读书声她轻松愉快的找到在大树下的程门笑。

    几张小桌,几个邻近的小孩儿,朗朗上口的三字经,程门笑当起先生来还很有模有样的。

    他的书生气质太明显,苦无读书机会,也没能力将小孩往私塾学院送的村人简直就把他当作天人,不仅每家的小孩都送来,还发起帮他盖屋子的运动,巴望能让他永远住下来。

    他也帮人写家书,接一些无关痛痒的讼状,譬如说,左家庄的牛跑到右邻去吃了人家辛苦耕种的玉米田,东家的狗咬了西舍的鸡……诸如此类的。

    “我脸上没写字,他们是怎么认定我是读书人的?”事情太多太杂的时候他会有些不悦。

    就因为懒散他才会蹲到阎丞相府中去当个没没无闻的食客,即使离开,也不希望改变现状太多。

    “你啊,有好心肠一条,慈悲心一片,温柔半两,道理三分,信行五钱,忠直一块,老实十分,方便不拘,这些,只要跟你相处过的人都知道,所以才这么信赖你。”

    “好人就该受欺凌吗?”

    “想成乐在其中就好了……”

    那可真难想象呢!

    “师娘好!”低下头忙着玩蟋蟀的小狗妹最先发现她。

    “嘘,别让先生知道我来了。”她蹲到小狗妹身边。

    “师娘来得好,你一来就表示我们可以下课了。”鬼灵精的五岁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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