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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这城市-第4部分

小说: 这城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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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恐怖的是,他们真的能把砖头劈断。
    我问他们为什幺这幺无聊,劈砖头手不痛吗?
    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我:「这是课外活动。」
    其实江泓儒是个很聪明的家伙,他的头脑里永远都有让人感到讶异的想法。
    说的明白一点,只要是你觉得平常人不会做的事,他都会不加思索的去冲。
    他自称是「神」,这世上没有他不敢做的事。他骑车的时候说自己是车神,他赌博的时候说自己是赌神。
    记得有一次,下课时间,他趴在走廊上的围墙,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这时你会觉得恶心,一个超过八十公斤的壮男在围墙边装忧郁,看了就很想给他一个飞踢。
    「喂,你在想什幺?」我走过去问他。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指着底下说,「这样有多高?」
    我看了看下面,「两楼半。」,我答。
    「我跟你打赌,我敢跳下去。」,他说,说的时候脸上的肥肉在振动。
    我又看了看下面,再看一看他,「赌多少?」,我说。
    「五十块。」
    「好,我赌了。」
    话刚说完,他就跳了。我心一惊,探头一看,就看见他圆滚滚的身躯掉在草皮上,然后往前滚了两圈。
    我怕他受伤,但他只扭伤了脚踝。
    他赢了五十块,但我想他去看跌打师父的钱可能不只五十块。
    还有一次,他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班上的同学都为之一惊。
    一天早上,他走进教室,就一副叛的对我们说,「别再叫我神了,叫我救世主吧,迷途的羔羊们。」
    我们都一头雾水,但他平常臭屁惯了,我们也就算了。
    早自习的时间,照惯例,导师会走进教室,然后发给我们考卷。
    但这一天没有,老师只是走进教室,手上并没有考卷,他只是面色凝重的看着我们,然后宣布了一个消息。
    「各位同学,今天暂时不考试了,因为学校昨天遭了小偷,我们班的考试卷全部都被偷了。」
    我们所有人心里都吓了一大跳,但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爽快,全班欢声雷动,就像宣布联考废除一样的兴奋。
    我们都偷偷的看向江泓儒,他只是'着眼睛,狡诈的看着老师,然后露出自信的笑。
    原来那个小偷是他,他趁着夜里潜入学校带走了所有的考卷,还拿去烧掉。
    这一刻,他简直是我们的偶像,别说叫他救世主了,要我们跪下来拜他我们都心甘情愿。
    只是,爽快的时间只有五秒钟。因为老师又补了一句:
    「因为没有考了考卷,所以同学们明天要再交一仟五佰元。」
    … 待续 … * 请想象当时所有人的表情,以及江泓儒的。*
    第7节:一个不可思议的理由
    肉脚是怎幺学会迟到的?你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可能会先朝你脑袋上敲两下,然后回你一句:「迟到这种事情还需要学吗?」
    为什幺我会特别声明这个?那是因为有一次,我对肉脚迟到的功力已经到了想拜他当师父的地步了。
    肉脚是骑脚踏车上课的,他的家,距离学校大概有八百公尺,这八百公尺的路,完全不需要转弯就可以到了。很多同学家比他远,路比他复杂,而且还是用走的,所以我们怎幺也想不通,为什幺他这幺会迟到呢?
    那日,早间九时许,阳光昭昭赫赫,轻风逸逸潇潇,肉脚一副似无其事,泰然自若的走进教室,他连报告两字都没有说,老师看了看他,也只是摇摇头。他从我身边经过,一阵肃风翻涌,赤光乍落,我看着他的表情,心中不由得深深赞佩,那态势已经接近了翩翩C然,玉树临风,简直就是旁若无人,清风傲骨啊。
    那时第二节已经进行到后半段了,肉脚简直就是把上课当上班。
    坐在附近的女同学看见肉脚迟到了竟然还如此气盛翩翩,宛若潘安再世,都不禁一阵娇喘,颊色顿时红润了起来。
    只见肉脚一个转身,右手一个翻转,书包已经顺势吊挂在书桌的右方,他移动视线,观察了四周,聚气一凝,倏地便知道这节课是英文,真是强中之豪杰,绝顶聪颖,就看他稍稍挑捻了手指,英文课本便像羽毛般的从书包中飘了出来,缓缓降铺在桌上。
    附近女同学一看,又是一阵娇惊,下一刻立即感觉到身体发热,似乎起了变化。
    上面四段,都是我们班的天才「简大便」写的,我只是照抄而已。
    他那个时候对金庸的小说迷之又迷,再加上平时对情色小说的研究也算透彻,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可说是词流语畅,遣字恰当,但武侠加上情色……嗯……这两大派门的取向与内容不一,读起来总是怪怪的。
    简大便本人的名字当然不叫简大便,这只是连姓带外号一起叫而已,若真取这样的名字,那简妈妈这玩笑就开大了。
    只是简大便本人不太希望他的真名曝光,所以他甘愿叫做简大便,我也就悉听尊便。简大便这个家伙的事迹也是如数家珍,待我慢慢介绍,咱们故事先回到迟到魔王肉脚身上吧。
    「就算是上班,九点半也应该迟到了吧。」坐在我旁边的邱志融一脸正经的补了一句,「好一个迟到魔王,连老师都已经放弃收伏他的念头了。」他点点头。
    下课后,我跑去问肉脚。
    「你是怎幺学会这幺厉害的迟到大法?」
    「迟到大法?」
    「对啊,你的迟到功力已经到了天荒地老,鬼哭神号的境界了,多少女孩为你疯狂啊。」
    「哪有女孩子为我疯狂?」
    「我也不知道,简大便写的。不过那不重要,快告诉我怎幺学成的!」
    肉脚看了看我,然后在我的头上敲了一下,
    「迟到这样的事还需要学吗?」
    我摸了摸头,仔细的听他说来。
    「迟到,是一件非常艺术的事情,而且工程浩大,艰辛万分。首先,你必须喜欢睡觉,
    而睡觉呢,是一种天赋,但后天可以加以练习。」
    「然后呢?」我问。
    这时,邱志融似乎也感兴趣的凑过来听,然后是周石和,江泓儒,简大便。
    「再来,你必须像个聋子一样,不管闹钟怎幺响,你绝对不能去理它,如果能在闹钟响了
    之后继续睡,醒来之后闹钟已经叫到没电,那幺你就已经差不多了。」
    「喔?好神,再来呢?」
    「再来就是不管时间再晚,你都不该急着完成什幺事,例如刷牙洗脸换衣服,
    做这些事情的速度与心情关系到一整天的精神问题,绝对不可以急。」
    「有道理,然后呢?」
    「然后就是最困难的一段了。你必须忍受老师同学在你走进教室的时候所投射过来
    的异样眼光,最后你就会自然的视而不见了。基本上这些眼光有很多含意,有不
    以为意没关系的,有不可思议很神奇的,有莫名其妙挺奇怪的,有极为厌恶想扁
    人的,也有看见偶像要签名的那一种,不过这个比较少,不需要期待太高。我本
    人从上国中以来到现在研究迟到的精髓已经三年,倒是只有一次被投以看见偶像
    的眼光。」
    「哪一次?」,我问。
    「就这一次,你们所有人看着我要我教你们怎幺迟到这一次。」
    包括我,还有所有听他阐扬迟到精义的人,不是赏他一拳,就是踹他一脚。
    那之后,肉脚的迟到习惯依然没有改过来,我想他应该非常引以为傲吧。
    有一天,第一节下课,周石和因为上课跟女同学传纸条,而且内容太过恶心,所以被
    班导师叫到办公室罚站。
    他们的纸条内容是:
    女:「好无聊,我们来吟诗作对吧。」
    周:「喔,好啊。」
    女:「那我出题。」
    周:「来吧。」
    女:「与君相约喜鹊桥,」
    周:「却见乌鸦死黑鸟。」
    女:「……君无吟诗之诚意,」
    周:「相约闺房会更好。」
    本来我也想,吟诗作对的纸条,应该罪不至罚站才对,但看了内容才知道,他被罚站
    也难怪啦。如果我是老师,我当然会罚他站,这诗真是太不正经了。
    就在周石和被罚站没多久,老师带着肉脚走进办公室,且面色凝重,看起来很火大,
    肉脚则依然气度翩然,一脸自若的模样。
    「说!」,老师拉高了嗓子,「今天迟到又是因为什幺理由?」
    「我……」,肉脚有些退惧。
    「讲啊!昨天是脚痛,前天是眼睛痛,大前天是肚子痛,今天又是哪里痛啊?」
    「没有,今天没有痛。」
    「没有痛?这是什幺文法啊?算了……既然没有痛,为什幺今天还是迟到啊?」
    「因为……」
    「因为什幺?」
    「因为……我……」
    「你怎样啊!」,老师拍了一拍桌,显然耐性已经用光了。「再不说我就要打电话给你父母了。」
    肉脚看了老师一眼,然后说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理由……
    「我……我……我迷路!」
    … 待续
    * 不只是在现场的周石和笑到翻过去,连老师都笑到不知所措。*
    * 不愧是迟到的魔王啊,肉脚。*
    第8节:不让他继续妖言惑众
    鬼才会相信「迷路」这个理由,都已经国中三年级了,每天走同一条路,就算要说闭着眼睛骑车都会知道下个坑洞在哪里也不过份,他竟然用迷路的理由搪塞,这真是天才与勇者的作为。
    一旁罚站的周石和当场笑到不支倒地,他回到教室时把这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又是一阵狂笑,然后异口同声的说:
    「如果我是老师,我一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其实肉脚这幺常迟到,自始至终也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睡觉。他没办法说服自己准时
    起床。他说,他常在闹钟响的时候问自己:「君欲起床乎?」,刚问完就又不省人事了。
    肉脚的事迹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说三天三夜可能都说不完。
    还记得当时我们有个理化老师,他的名字里有个「辉」字,又因为他脚的行动不方便,所以我们替他取了个外号,叫做跛辉。他倒也挺喜欢这个外号,可能是听起来有那幺几分豪气。
    跛辉上课的时候还算认真教导,但每节上课,他一定会提到NBA,他非常喜欢看NBA,并且非常喜欢跟学生讨论。他非常期待能有学生跟他一样对比赛和球星如数家珍,但当时国三的学生,能有多少时间看NBA的比赛?就算你品学兼优,顾学无虑好了,你也无法像老师一样每一场比赛,或是每一篇报导都耳熟能详吧。跛辉后来似乎知道这一点,所以他退而求其次,只要他在说NBA的时候,不准有人打瞌睡即可。偏偏,「打瞌睡」一直是肉脚的“专长”。什幺?你问我打瞌睡是他的专长,那迟到是他的什幺?这你就太伤我的心了,我对他叙述了这幺多,难道你看不出来,迟到是他的「天职」吗?
    一天,理化课,跛辉带来了前一节小考的考卷,并且开始讨论试题。这种一天到晚讨论题目的日子相信大家都曾经有过,仔细的回想便会发现,讨论当时教室里必定哀声遍遍,此起彼落,看着答错的题数,并且开始计算待会儿会被老师打几下。
    跛辉先叫几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念出某些选择题的答案,然后他再做详细的解释。肉脚照惯例开始打瞌睡,而且一觉深眠,难以复醒。这时跛辉开始发表他对麦克乔丹的高见,以及派崔克尤英的看法。你不认识这两个人没关系,但你不可以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很快的,跛辉发现了肉脚正在和周公下棋,他先以静制动,在肉脚附近盘旋,像只荒原里饥渴欲寻猎物的秃鹰,肉脚周围的同学发现,想先叫醒他,没想到跛辉早了一步。
    「李绍民……」,他喊了第一声,肉脚没有反应。
    「李绍民……!」,第二声,肉脚还是不为所动。
    「李绍民!!」
    第三声终于叫醒了肉脚,他慌慌乱乱的站了起来,看了看自己的考卷,又看了看别人的考卷。
    「A啦!A啦!老师,这一题答案是A……!」
    这时老师只是笑了一笑,「啊我又没有叫你站起来……」。
    全班顿时哄堂大笑,肉脚慢慢坐了下来,脸红的跟柿子没什幺两样。
    最后要说的是简大便,他是个奇人,我只能这幺形容他。
    他喜欢水,很喜欢,非常喜欢。还是我应该说,他喜欢亲近水,很喜欢,非常喜欢。
    本来大家都还不知道他对水有这幺无法自拔的喜爱,后来大家跟他一起出去玩了几次,慢慢的发现他不知道该怎幺形容的习惯。只要目的地是有水的,他一定要下去游泡一番。有一次,我们许多人到了四重溪游玩,那天早上天气还算不错,阳光和煦,不大不小,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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