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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推倒皇帝-第6部分

小说: 推倒皇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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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过目的。

    现在差不多半个皇城的人都知道了李鸣凤被莫圣双掳去,关进充满迷香媚药的房里,迷得媚态横生,迷得妖艳美丽,若不是她救他,他现在老早就被莫圣双给这样这样又那样那样——她已经吼了不下第十次,此时还在继续。

    莫圣双如此羞辱人,向邻国要求奉上莫圣双的头颅都不嫌过分了,轻饶过莫圣双,于理不合。

    李鸣凤随手拿过—本奏折摊开读,没花太多心思在折子上头。“留他一命当然有我的用意。”

    “是为了那位恩人?”

    李鸣凤抬眸,瞧见穆无疾眼里的透彻。穆无疾虽是他的臣子,却如师如父,他见穆无疾的次数是见他那名太上皇亲爹的千百倍之多,他从还是襁褓小娃时就几乎是穆无疾在教导他陪伴他,他这个年稚皇帝能平平稳稳坐镇十数年,穆无疾才是真正推手,所以他也不打算瞒他,点头。

    “是为了那位现在仍在骂我狼心狗肺禽兽不如人面兽心的救命……不,是救童贞恩人。”

    莫晚艳的骂声飘了过来,仍是中气十足,精神真好。

    李鸣凤我真是看错你了你也不想想我是如何如何的两肋插刀又是如何如何的细心呵护你竟然还无情无义你是良心是被狗啃了还是根本出世你爹娘就忘了生一副给你哇啦哇啦哇啦哇啦……

    骂得真流利,看来她也很能适应皇城的天牢嘛,那就甭担心她在里头关个十天半个月会出啥乱子,他放心了,继续狼心狗肺关着她吧。

    “穆叔。”私底下,李鸣凤不喜欢太分君臣,尤其是面对像父亲的穆无疾,所以没旁人在场时,他总是这么唤他。“我在替她留退路。她说她还要回莫圣双那儿住个两三年直到她满十八,她的小心愿,我得替她护着,所以即使我有多想将莫圣双碎尸万段,我也会忍耐下来。”

    就连提及莫圣双三个字,他仍咬牙切齿,但为了她,他可以压下心头那股暴戾之气。

    “她打算回莫圣双那儿去?我以为你准备将她留下。”用尽手段也要留下她,否则为何强行将她关进天牢,就是不放她走。

    “留她下来?穆叔,不瞒你说,我本有此打算,跟她在一块很有趣,我很开心。但是她老早就替自己铺了路,她想当个小将军,继承她爹娘遗忘,我不想干涉她的人生,不想因为我的出现使她被迫做出改变——啧,你一直都知道的嘛,我讨厌人生操之在别人之手,像我,就活生生是个惨例,还没学会说话,就注定当皇帝,有没有问我过,我当是不当?”

    想来就呕,他的人生,是别人铺好的路,他该做什么,要做什么,都有人替他安排妥当,不准他走偏,这种感觉他可厌恶得很,不想害她变成他这样。

    “鸣凤,从你出现在她的面前开始,她的人生就已经改变,这不是你说不就不的。”穆无疾同样不以皇上尊称他。他们已养成好默契,当穆无疾先唤他“皇上”时,李鸣凤便会明白此时此刻是谈正事,他也会改口还他一个“穆爱卿”。

    “我知道,但是我想试试将改变做到最小,让她送我回来之后,还能再回莫府,按照她的希望待个雨三年,再加入女将营,做她的小将军,一切就像我不曾出现在她的人生中干扰她。所以莫圣双杀不得,他在她的人生里,是颗重要的棋。”莫圣双还得多养莫晚艳几年,若表现良好,将莫晚艳养得健康可爱,说不准他会大发慈悲,放莫圣双一条活路。

    “你毕竟还是个孩子,将事情想得天真。”这样也好,孩子就该有孩子的模样。虽然以臣子之眼来看李鸣凤,他最好是十二岁当二十岁用,不准幼稚不准天真不准说孩子气的话,但以长辈之眼来看李鸣凤,保有童稚之心是好事。

    每回李鸣凤提到自己被推上龙座一事,口气总是怨怼,而他,也是让李鸣凤走到今时今日的凶手之一,对李鸣凤,他是多了一些怜惜的。

    “怎么连穆叔你都拿我当孩子看呀?”这些日子被当成了小孩,又是摸头又是蠢话哄骗,连他都快觉得自己退化成稚儿。

    “你刚说了孩子话,不是孩子是什么?”穆无疾笑道。

    “我明明就很认真。”

    “很认真说着孩子话。”穆无疾一脸安抚小孩的宽容。

    好吧,他知道穆无疾不拿他当大人看——要是在早朝时他也能当他是孩子,那就更好了。

    “不过穆叔,你觉得我这样做,妥当吗?”

    “你已经能独当一面处理国政,如此简单的事你又何必问我呢?”穆无疾没打算介入,一方面是他对于李鸣凤的信任,另一方面他想旁观,看看这个孩子……吃瘪的模样。

    鸣凤呀鸣凤,当你与她产生交集时,改变就已经开始,你改变了她的人生,相反的,她也改变你的,只是改变多与少的差异罢了,这是无论你多铁齿都不可能粉饰的。

    吾家有男初长成,小男孩,这情愁滋味,你得开始浅尝才知酸甜。

    ※※※

    莫晚艳被关在天牢足足十日,她到了第二天就放弃大吼大叫,安静得像牢里不曾关过她这号人物——因为李鸣凤命人拿布将她的嘴堵上!

    恨呀!恨得牙痒痒的!只能咬住嘴里的那块布泄恨!

    在这期间,李鸣凤一回也没有来看过她。

    是她瞎了狗眼,被那张天真烂漫可爱绝伦又美死人的脸蛋给骗入地狱,活该现在被五花大梆当成莫圣双共犯打入天牢啦!

    人性人性,这就是人性啊!

    她在十五芳龄这一年,知道了不是所有美丽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十日后,她被放出来,由伏钢押着带到御花园,在那里,等着她的不是李鸣凤,而是两头巨大的狮!

    狮子凌厉的圆眸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一遍,其中一只嘴角还不断滴淌着唾,另一只发出低低沉狺,那声音仿佛在说:食物?送过来我尝一口味道先!

    她的愤怒战胜对庞然大物的恐惧——这就是李鸣凤说像她的生物?!

    莫晚艳肝火大动,竟挣断了铁链,花似的小脸满满全是责备,她指着狮子吼,吼得比狮更大声。

    “太过分了!我的头发哪有它这么蓬?!”

    之前没见过狮,李鸣凤说她像,她倒没什么感觉,今日一见,原来狮长这副德行,威武是威武,凶猛是凶猛,但是鬃毛蓬得太过头,被说像它,她一点也不高兴啦!

    伏钢惊讶于此时手里的断链,区区一个小丫头竟能轻易挣断?她该不会和穆文笙——穆无疾那位七岁的稚儿——一个模样,全是天生神力的家伙吧?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冷静——再不恢复也不行了,尤其是她看来就像准备要抡起衣袖,怒火中烧地上前和两头狮对吠。

    “你手指再伸过去一点没关系,那两头狮也还没吃,正饿着呢。”

    伏钢的恫喝吓得莫晚艳快速收回手,只是不甘不愿仍写在脸上,嘴里咕哝着:一点也不像,我的头发柔顺多了……

    “瞧够没?瞧够就走了。”伏钢拎回她。

    “咦?”她愣愣仰望着伏钢,“走?走哪去?”要砍了她吗?

    “送你回去。”

    “回哪里去?”又要回那暗不见天日的地牢?!

    废话。伏钢冷睨她,“回你家去。还是你想再回天牢去?”

    “回……我叔父家去?”她很讶然听到这个答案。

    “不然你还有其他地方去?”

    她怔了怔,摇头。

    伏钢走没两步,见她仍伫着不动,停步,等她,她在原地握紧双拳,“我要见李鸣凤一眼。”问他这个负心汉——负她一片好姊姊心肠的负心汉——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先是逮住她,又要放了她。

    但他还欠她一句道谢及一句道歉,她不甘愿就这样被打包送回去,要跟她决裂也不可以用这种让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方式!

    “我朝皇帝不是你想见就见得到。”伏钢打断她的奢望。

    “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没有我的话,他现在还绑在我叔父的床上!”她气呼呼的。

    “你越说只会越让我们想宰了你叔父,并不会改变什么事实,我朝圣上赦你共犯之罪,关你十天了事,你该好好庆幸保住脑袋,至于其他,最好别得寸进尺。”嗯,用了句好词儿,晚上回府去向爱妻炫耀一下。

    她得寸进尺?

    她没要李鸣凤送十万两黄金来叩谢她守住他珍贵贞操就很够义气了,他们倒反过来咬她一口,说她得寸进尺?!

    天理何在——

    莫晚艳生气了。哼,不报恩就甭报,想老死不相往来她奉陪,反正她有什么损失吗?没有!她还是可以快活过她的日子,遇上狼心狗肺之徒是她瞎了眼,学个教训就好,她牢牢记在心里,以后别再这般蠢,她才不稀罕!

    咬咬唇,她跟上伏钢的脚步,坐上伏钢替她准备好的马车,心里说不怨是骗人的,李鸣凤骗了她的感情!

    “这样做,真的好吗?”

    城楼上,有道视线随着马车而去,深邃得读不出情绪,但那是不舍的胶着眷恋,若无不舍,就不会在车尘远远消失之后仍不肯挪开眼,他身旁的穆无疾低声问他,他没回答。

    这样做,真的好吗?

    他问过自己,老实说,他不知道,但他希望她走一趟她自己编织过的梦想,亲自走一趟,亲身去实现,也许哪一天,她达成梦想之后满足了,还愿意开心笑着跟他说她以前经历过的那些事迹,那不是很有趣吗?

    “晚艳姊姊,你瞧见狮子了吧?我可没骗你,真的有狮子这种生物,是吧,别忘了你允诺过我的事呀。”他轻笑,在风中缓声自语,让风儿携着这句没来得及当面调侃她的话语远去。

    莫晚艳原先赌气低头坐在马车里绞手指,突地一阵风顽皮翻弄幔帘,拂进一缕花香,她抬头,探出幔帘,马车正经过那棵前几日时含苞待放的花树,那时她与李鸣凤骑马而过,李鸣凤说这种花香极了,是她没见过的花种,听他这般说时,她心里好奇,原来是这样的香味。

    香极了吗?她一点也不觉得……

    或许是孤单,让一切变得无趣,那时与他作伴,连野林里摘的青果子都甜多了。

    晚艳姊姊,等花开时,我摘花替你簪发。

    替我簪发?那景象不怎么美吧?说不定我替你簪发还有看头些,哈哈。

    树下,似乎还能瞧见那对悠悠哉哉骑在马背上摇头晃脑的年轻身影,笑语轻扬。

    十五岁的她,十二岁的他,在这年交会,同时在这年,分离。

    好漫长的路途。

    明明来的时候觉得时光飞逝,像是一眨眼就到了皇城,怎么归途远得像到不了家一样?但实际上,她回来的时间足足比之前更快上好几天。

    马车行经之路,全是她曾走过的,她在那处泥洼里踩了个空,跌个四平,也溅了他一身脏,现在泥洼被暖阳晒干,只剩下一片龟裂的干地。

    还有那棵树,李鸣凤吵着要在树下睡午觉,死赖活拖着不肯走。

    那家小野店是他们用午膳的店,里头的面好大一碗,老板娘又亲切美丽,只是他嫌面的味道太咸,结果被老板听见,拿菜刀出来挥舞,轰他们出去。

    那条小溪,水冰冰凉凉,本来两人只是想取些水在路上喝,结果竟在溪边玩水玩了一整天,他泼她水,她将他扛起来往深一点的溪里丢,他沉了下去,她吓得几乎魂飞魄散,匆匆跳下水去将他捞起来,还在担心他的生死,他却张开眼,用一根指头顶着她的额,让她重心不稳又摔回溪里去。

    那颗大石块,上头有他拿另一颗石子充当笔墨,洋洋洒洒写下的谜头,要让她猜。

    那处她与他费了一个多时辰才努力生起火的柴堆残烬仍在。

    那条小径,他教她哼了一条曲儿。

    那条岔路,他与她争个面红耳赤,他说往左,她说往右。

    那家小摊,他和她看见凉茶,像两条争肉的犬,汪汪两声冲上前去……

    她笑了,脑海里仍清晰可见的那段回忆,是快乐的,无论之后的李鸣凤做了什么,又如何绝情待她,都无法抹杀掉他给她的短暂欢笑,或许只是那么短短几日,但她真的很开心,每个笑容都是出自肺腑,不像在莫府时虚与委蛇,笑得敷衍。

    释怀了,不怨了,她告诉自己,记住她想记住的记忆就好,这样一来,那处泥洼不挡路了,那棵树不会碍着她的眼,那家小野店也可爱了起来,那条小溪的沁冷透心凉变得让她再三回味,那颗大石块、那条小径、那条岔路、那家小摊……

    记得这些就好。

    至少她很确定,她不会想丢弃掉那几天的快乐记忆。

    莫晚艳的眉宇松放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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