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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推倒皇帝-第4部分

小说: 推倒皇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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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是以简单几句含糊带过,从他嘴里套不出太多秘密,不过她认为鸣凤没那么多心眼,只是或许家里确实有些不方便说的地方,她不以为意——另一个原因是,当她想深问,鸣凤就冲着她笑,笑到她忘了今夕是何夕。

    她只大概知道,他有很多兄弟姊妹,而他是排行老么,至于正确数量有多少,他又是笑着唬弄她——

    加他一共五十七个。

    呿,当她蠢,以为她会信吗?

    五十七个孩子,一个娘亲怎可能生得出来?又不是母猪。

    “哎,我难得吐实,说了你又不信,晚艳姊姊,你很难讨好呐。”鸣凤看出她脸上的嗤哼,只能无奈耸肩。

    “你要夸张也别太离谱,说十来个我还信,五十七个?那你家不是成天都在生孩子?”连她叔父那么性好渔色的男人也不过只有六个子女。

    “差不多是呀。”有时一年还生好几个呢。

    “小小年纪就爱信口雌黄,长大没出息。”她呿他。

    “不信我就别问我。”

    “不是不信你,而是你说得太夸张了,五十七个孩子怎么养呀?一间屋子也装不下!”

    “是装不太下没错。”所以能赶出皇城的就赶出去,让皇兄皇姊们自个儿去住。

    “对吧对吧,这种谎话一戳就破。”她可得意了。

    “是是,晚艳姊姊教训得是。”

    孺子可教也,有赏。“好了,用午膳吧。”

    她从马背上取下行囊,行囊里满满都是使节准备的食物,使节真是个好人呐。她粗估了这趟旅程要耗费的天数,将食物分成等分,这一顿可以各吃两个粽子及一大片肉干,饭后有水果——哇,还有好几块甜的咸的糕饼,设想得好周到。

    “吃完再赶路吧。只要黄昏能到达什么小镇的话,睡的地方就有着落了。”她将食物递给他,再从水囊倒两杯茶。“鸣凤,你是住在大城里的吗?”

    “嗯。”

    “我问过路,依我们的速度,到大城还得花上四天左右,你的家人一定很担心你。是说……你怎么会被我叔父掳来呢?你是在街上遇见他,他色心一起,就叫人敲昏你带回来吗?”是有这种可能。日前叔父奉圣主之命到邻国去面见邻国皇帝,顺便谈些邦仪互惠的肴赠,八成是那时踏在别人的土地上看中了别人家的孩子,就顺手给绑了回来。俗话说顺手牵羊,她叔父更高明,顺手牵人哩。

    “差不多。”唯一猜错的是——不是在街上,而是在国宴之间,莫圣双那对色迷迷的眼珠子可从没离开他身上,他是被人夸赞习惯的天之骄子,也习惯别人投以惊叹目光,只是没想到莫圣双敢将心里龌龊的打算付诸行动,也没想到皇城内的护卫这般松散,看来是大伙好日子过太久了,久到失去戒心,害他差一点就被男人给奸了。

    “有这种叔父真丢脸……”害她也跟着抬不起头来。

    “你嘴上虽然这么说,不过送我回去之后,你还是会回去那个丢脸的叔父家,不是吗?”

    “是呀,不回去能去哪呢?反正在叔父家过日子也就这个样子啰,现在的我,没辨法自食其力讨生活,我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又辛苦又可怜,只好继续留在那里,至少有个屋子能遮风挡雨。”莫晚艳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走,她思考过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及挫折,也思考过应对之法、解决之道,知道留在叔父家对她才是最好的,唯一的失策是救了他,让她现在的人生大计出现了龟裂。

    “所以我才决定不要求砍了莫圣双的脑袋。”鸣凤低低自语。

    “你又嘀嘀咕咕说什么?”

    “我哪有说话?晚艳姊姊,你听错了吧?”天真的皮相又端出来了。

    “咦?可我明明……”

    “粽子里包的料好多,真香,晚艳姊姊,你快吃吧,昨天晚上你没用晚膳就去睡了,早上又匆匆忙忙赶着出关隘,饿了吧?”

    唔……被他一说,的确是饿,现在顾不得说话,先填肚子要紧。

    囫圃吞粽,再灌两杯香浓的茶,肚子饱了七分,还有一颗又圆又红的桃子又饱了两分,最后一块黑糖姜汁糕将最后一分给塞得满满。

    呼,撑饱之后她将行囊收妥,突然在行囊一角发觉她顺手塞进去的小锦囊。

    “鸣凤,喏,这个给你。”她差点忘了这要紧事。

    “是什么?”他问,因为好奇心使然,同时动手解开锦囊系绳,里头是四颗比药丸子大一丁点点点的圆珍珠。“晚艳姊姊,这是?”

    “给你的。”

    给他吞的吗?“你给我珍珠做什么?”

    “你带回去,要是有急需就卖了它换钱。我手边没有太多银两,之前全拿去订做了一对锤子,将自小存的零用都花光了……”

    “锤子?”

    “像脑袋那么大的双锤,一边各二十五斤,耍起来很帅气呢。”虽然她现在手边没有锤子,仍认真挥舞着手臂。

    不难想像神力如她,挥舞着重锤在练武的模样。

    “晚艳姊姊,你既然将手边银两都花尽,那么这四颗珍珠,我不能收。”他退还给她,心里没说出来的是:这四颗小丸子珍珠,我根本看不入眼,我幼年时拿来打弹珠的珍珠还比这大上五、六倍。

    “你收下。”她又推回去,这回牢牢握住他的手指,将装着珍珠的锦囊包覆在他掌心,不给他拒绝机会。“我住叔父家,有吃有喝有住有穿,没什么需要用钱。”

    他无法推辞她的好意,因为——她那股神力,几乎要握断他的手指。

    “晚艳姊姊——我收就是了,我收就是了……”赶快放开他的手,说不疼是骗人的!

    莫晚艳得到满意的答案,这才瞑目松手。“你要好好运用它。这条长系绳可以拿来挂脖子上,别弄丢了。”

    “好。”他在心里苦笑,但没表现在脸上。

    “那珍珠原先是镶在我娘首饰上,她很少戴这些累赘东西,最常戴的只有战盔。听说珍珠首饰还是我爹送的订情物。”提到爹娘,她脸上又有笑了。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大方送我?”一听见珍珠的来源,他很吃惊。

    “也没什么珍贵啦,珍珠首饰都坏掉了,珍珠散了大半,只留四颗珍珠也没用,身外之物又不能让我爹娘回来,我才不觉得几颗珍珠代表什么。”她耸耸肩。

    “你看得还真透彻。”一般人都应该会将死者的遗物视为宝贝,她倒怪异,反其道而行。

    “我把爹娘放在心里就够了。”她按着胸口。

    “岂止放在心里,你嘴上也全是我爹怎么样怎么样我娘怎么样怎么样。”

    “好像真的是耶……”回想自己一路上说过的话,几乎十句不离爹呀娘,像个小孩似的。

    “但是你看起来还满快乐的,在你叔父家当个小孤女,日子很好过?”

    “还不差啦,书里写的苦命小孤女我倒没遇过。我爹说,自立自强,我娘说,求人不如求己,加上他们给我的好手好脚,我没吃什么苦。”最多只是叔父不怎么宠,堂兄弟姊妹不怎么亲,府内府外没什么人聊心事——但通常她也不会有啥心事啦,她又不自寻烦恼,也不自讨苦吃,自得其乐得很,堂姊有书读,她跟着读,堂哥有师傅教武,她跟着学,堂妹做新衣裳,她有不要的旧衣裳——实际上只穿不到三次的旧衣裳——可以拿,府里今天多煮两盘菜,她也能多挟两口,多好。

    “你还满坚强的。”又不自怨自艾,不认为自己死了爹娘可怜,不以自己是孤女而博取同情,实属难得。

    “哭哭啼啼又不会让我的日子变得更好,快快乐乐过生活才实际。”她一直是秉持这个原则,将来也不打算改变。

    “你大概不管在哪里生活,都能活得很好。”

    包括……在宫里。

    这念头完全出自于本能,他未曾深思熟虑,只觉得带她回皇城,留在他身边,应该很有趣。她笑起来很阳光,是个孩子还爱装老,爱听他姊姊、姊姊的叫,有时被他的笑容迷惑得茫茫然的,露出难得的憨傻,有小女孩的天真,小女孩的无邪,小女孩的善良贴心,小女孩的不顾后果,真的好想将她留在身畔……

    “应该吧。”她也很有自信。看看天色,“鸣凤,我们差不多该赶路了。”

    “嗯。”

    虽说是赶路,实际上两个孩子根本是边走边玩,见到路边果树结实累累,她与他会兴奋尖叫,一个树上摘一个树下接,然后沿途就啃着果实过一餐。

    傍晚下了一阵突然大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一手拉着他,一手拉着马,急乎乎要找遮蔽处,最后只能躲在大芋叶下,两人淋得尽湿。他长这么大,可从没淋过雨,哪回出入不是有宫婢小心伺候着,被冰冰冷冷的雨水打在身上的滋味很是新鲜,倒是她,一脸恼着,担心他会受风寒,嘴里一直嘀咕着要老天快快停止,别再倾倒雨水了。

    看着她蹙眉的认真模样,他笑了,挨近她,跟她一块淋雨。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盏茶的功夫过去,雨停了,两人又继续赶路,找着了野店住宿,先将湿衣裳换下来晾干,行囊也湿了大半,几件衣裳也湿得无法再穿,只好硬着头皮向店家暂借两套衣裳。

    小小房里,处处披着湿衣,她推开窗,想让风进来,瞧瞧能否让衣裳快些干。

    一些湿掉的糕点也得先吃掉,否则坏了多可惜。

    “鸣凤,喏。”她塞给他两块湿湿的枣泥糕,自己嘴里也叼着一块,含糊道:“我帮你擦头。”扬扬手上店家借衣裳时顺便借来的布巾。

    他转过身,让她动手处置他的长发,反正他也不懂如何自己打理它们。

    “你的发质真好。又滑又亮的。”

    他淡笑。那不是理所当然吗?天天有宫女拿着药泥替他护发,不好才该自省。

    “我的就好糟糕。”说着说着还自厌地揉弄自己那头湿发,也因为湿,所以鬈得更严重,完全毛躁地披在脑门后。平时她会将整头长发扎成粗辫,让人瞧不出它的夸张,现在为了晾干它,只好献丑。

    “像狮子。”九岁那年,友邦进贡两只狮当礼物,让他养在御花园当宠物,其中一只的鬃毛就像她这德行。

    “舞龙舞狮的那种狮子?”

    “你没亲眼瞧过狮?”

    “那不是书上假想出来的动物吗?”她睁着圆眼,以为龙呀狮呀全是虚构的。

    “龙是假的,但狮是真有其物。”

    “你们国家有狮吗?我可以瞧见吗?它的额上是不是真写了个『王』字?”她转为惊喜,越来越将他的国家想像得好玩。

    “哪有王字,那是图画里画上去的。你想看狮?”

    “想看想看。听说很凶猛呀?”

    她现在的神情才符合一个对任何事都感兴趣的小姑娘,亮着眸,晶亮灿明。

    “又凶又大呢。”故意越说越吊她胃口。

    “它们会在街上走吗?像狗一样四处跑四处吠四处乱撒尿。”

    “那还得了!”连养在御花园都得锁着,省得小太监小宫女被叼去当食物啃得连根骨头也不剩,还放它们在街上逛?!

    “你是不是又在诓我,根本就没有狮子这种东西存在?”她突然收起笑颜。

    “我要是诓你,我让你狠狠打一拳。”

    “我的一拳可能会打破你的脑袋。”

    “我当然知道,所以才说这么重的誓呀。但要是我没诓你,你又怎么向我赔不是,对自己怀疑我一事表达无限歉意?”他眯眼笑,在算计她。

    “那……那我就跟你说抱歉嘛。”

    “好小的诚意呐。”比米粒还小,都快让人感受不到了。

    “不然你还想怎么样?”亏她这个做姊姊的一路上多照顾他,怕他冷怕他渴怕他饿怕他累,他还敢跟她讨诚意?

    他仰头,视线对上在替他拭发的莫晚艳。

    “晚艳姊姊,如果你亲眼瞧见狮子,表示我所言不假,你可得安慰我被你怀疑而受创的小心灵。你知道的,不被人信任的感觉很糟糕,胸口痛痛的,说不定日后换我不再相信人,这影响好大呐。”

    “好啦,你不要小小年纪就对人性失望,如果我真的见到狮子,我跟你道歉——在你全家人面前跟你道歉,说鸣凤是个不说谎的好孩子,然后我再请你吃顿好吃的,好不好?”

    真当他是小孩子一样在哄骗呀?他心里哧笑。而她的确是,说完还拍拍他的头。

    “好呀。不过要吃什么,得我说了算。”他就再当一回蠢小子无妨。

    “没问题没问题!”这有啥难的,她爽快允了,点头如捣蒜,反正小孩子爱吃的不外乎是些小零嘴,花不了多少银两。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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