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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往事不要再提之非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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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一向骄傲的男人并没有意识到他做了些什么吧?
我不过是提醒他到底在做什么而已。
凌皓他太过骄傲,也太过自信。
当然骄傲自信并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我当年就是爱上他这如烈焰一般的性格。
所以现在,我并不希望他变成另一个人,用奇怪的态度对待我,那会使我很不安。
我这样刺激他,他肯定会生气,也许过会儿就会请我出去。
但是我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我想要的东西里并不包括他无心的温柔。
相同的错,我不会再犯。这是我对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人的保证。
所以在目的达到之前,我不能允许节外生枝的事情发生。
生病的日子很无聊,无聊到让人胡思乱想。
我一直想不明白沈延为什么会这样讨厌我。
他对我语气恭敬,礼貌十分,可我潜意识里就是觉得他讨厌我,骨子里深深的厌恶我。
我这是典型的做贼心虚的心态。
想来我一没有杀他父母,二没有抢他女朋友,跟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应该没有讨厌我的理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看我不顺眼。
我知道爱一个人可以没有理由,却不知道讨厌一个人同样也可以没有理由。
也许我们八字不合。我想了好久,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我不知道我们要保持这个诡异的状态到什么时候。
最近,每个人都变得好奇怪。
凌皓硬把我弄回了他家,美其名曰我在病中没人照顾,所以他勉强来照顾一下。
杨对我说他找到了适合他的女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有空要介绍我认识一下,。
慕容更是离谱,竟然要我帮忙装修她爱的小巢(这是她的原话)。
当然,他们两人的要求都被凌皓以我在病中,不宜操劳为由,轻易打发。这个理由极烂,我不过得个感冒,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就算要休息,也不用休息这么久。但凌皓说得理直气壮,偏偏那两人也不反驳。
所以我最近甚是无聊,无聊到只好天天喝茶看书,晒晒太阳。无聊到我终于知道所有奇怪的人中间,最奇怪的人当属沈延。
因为我俩已经大眼瞪小眼的在客厅里坐了半天。
他一直在看我,用炙热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眼神与情人间火热的眼神有得一拚。
他那样看我,我自然也不能失礼。
我把手头看的书放下,反正看了半天,也没翻过一页,抬头与他对看。
我俩就在夏日的午后,在凌皓家舒适的客厅里,吹着空调,喝着下午茶,顺便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对方,就好像牛郎织女隔着浩瀚的银河遥遥相望。
在我怀疑我都快成斗鸡眼时,他老人家总算开口说话。一句话就差点让我被茶呛死。
我知道这不能怪他,这个男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要怪只能怪自己不该在他说话时喝茶。
他说,你是凌先生的爱人。
他用了肯定句来陈述这句话。
我拍着胸口自救。被茶呛死,真是乱没形象。
对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我无法回答,只能摇头。爱人这个词有点沉重,我恐怕消受不起。我可以说是他的情人,正确的说是旧日情人,但现在我和他之间的关系用床伴这个词来称呼也许更为恰当。
既然你不爱凌先生。为什么还要跟他在一起?
就算我摇头不语,他还是不肯放弃。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和沈延在这里讨论爱情这个人类世界永恒的难题。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人讨论一个错误的话题。事情怎么会成这样?
我考虑再三,终于对他说,很多事情没有爱也可以进行。
心里已经准备要给这个二十一世纪的老古董洗脑,因为他这样直言不讳,真的使我很困扰。把我和凌皓的关系放到台面上来讨论,总是感觉怪异。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爱,性绝对可以继续,我和凌皓可以说是典型的例子。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我们的性生活比亲密爱人还要和谐完美。
我不认为你是这样的人,他说。
我发现他很喜欢用肯定句。对这话,我不知该觉荣幸还是什么。我是怎样的人,连我自己都搞不清,他又怎么会明白。
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笑,很是优雅。
他瞪着我,开始生气。
不愧是上司和下属,连生气的理由都相似。
我向来自诩的优雅笑容不幸沦为这两个人生气的导火线,真的是让我觉得做人好失败。
你与他很久以前就认识。我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但是你最好记住,如果你敢伤害凌先生,我决不会放过你。
没想到沈延竟然知道我是凌皓荒唐过往的一部分,这不能不说是个惊奇,不过比起他这个有趣的反应,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你知道,并不是我刻意找上凌皓的,也不是我主动提出要住到这里来的。
我告诉他这个事实。与凌皓重逢的确是个意外,与他再一次上床也不是我的主动,只不过他提出,我没有努力拒绝而已。但是住到这里来这件事,我可是努力拒绝了。但是我没能说服他让我回家,反被他说服了。
在一个嘿咻嘿咻,汗水淋漓后的夜晚,凌皓只用一句话就打消了我想搬离这里的念头。
他说离他最近的地方应该可以更快达到我的目的吧。
黑暗中我看不到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只是觉得他的语气很冷静。
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一晚后,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极有道理。
我和凌皓重新在一起已一年多了,可是我的愿望却连完成的迹象也看不到一丝。也许我们真的是还不够接近。
所以我就心安理得得住了下来。
不管你想要什么,钱也罢,权势也罢,我都不会干涉你。但是如果你伤害他——
你就会让我生不如死是吗?我打断他的话。沈延,我是个男人,这也可以吗?
这不是重点。只要凌先生能够幸福,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我从来不知沈延这样的老古董思想也会这般新潮,还是……
沈延,你这样处处为他着想,不会是喜欢凌皓吧?
咳咳……
沈延拼命咳嗽。
来而不往非礼也。沈延也被茶呛到了。
你不要胡说,根本不是这回事。他缓过气来,大声辩解。
沈延应该知道有理不在声高这句话吧,也应该听说过欲盖弥彰这个成语吧,当然,还有越描越黑这一说法。我不禁莞尔。
我明白我明白,你这喜欢绝对是正常的喜欢,绝对没有别的意思,沈延你这样维护凌皓绝对只是下属对上司的忠心,我绝对不会跟凌皓多嘴的。
看着他的脸越来越黑,我的心情更好了。
这样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的午后,喝着可口的下午茶,和有趣的人讨论一件有趣的事情,真的让人心情愉悦呢。
第十二章 秘密
    两个星期后凌皓总算肯放我出门,好吃懒做这么久后,好不容易回到阔别多日的公司来上班,才知道平时磨人的公事是多么可亲,久别重逢的同事们是多么可爱。
同事们纷纷前来问候大病初愈的我。
我感动之余还有满腔的惭愧。自然没脸说我只是得了场小小的感冒。一场感冒要歇整整两个星期,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只好打着哈哈混过去,暗暗祈祷大家不要这般热情。
好不容易摆脱了众人的百般问候,还有杨在后面等着我。
苏逸。他脸色笑眯眯,话可不含糊。你倒潇洒,两个星期的带薪假期,优哉游哉,幸福快乐。老板我就惨了,客户快要将我逼疯。王牌设计师这么久不上班,大家还以为你要另立门户。你说你要如何补偿?
我汗颜我惭愧我无话可说我自知理亏,我只能以前面就算是刀山火海也不在乎的大无畏精神说老板您请吩咐,小的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既然我都这么说了,老板自然也不跟我客气,一堆的工作马上扔过来。
可怜的我,因此陷入了工作的地狱。
苏逸。
我点头,拼命点头。
你光点头干嘛?到底什么时候睡?
凌皓在那里絮絮叨叨,絮絮叨叨犹如老太婆。
幸好我工作时耳朵能自动屏蔽大部分杂音,要不肯定会听得一个头比两个大。
我自动点头,眼睛还是盯着电脑,身体也没有动的迹象。
苏逸。你听到没有?
嗯。
我嘴里答着,手下还是不停。
苏逸。你生日快到了,想要什么做礼物?
随便。
随便?没有随便这种东西。
嗯。
苏逸,我在和你说话,你不准漠视我。
嗯——帮我泡杯茶。
泡茶?这算什么生日礼物?
嗯。
好吧。虽然奇怪,不过你想要,我就勉为其难一下吧。我先去睡了,你马上给我过来。
嗯。
身边嗡嗡的声音终于消失。
我做啊做啊做到昏天黑地,总算在凌晨时分告一段落。觉得口干舌燥,又摸到厨房喝了一大杯水,才晃晃悠悠回到床上。
凌皓已经睡了。
看到他才觉得奇怪。
这个人,刚刚明明答应帮我去倒茶,怎么茶也不拿来,就自顾自睡了。
搞不懂。
不过以我现在晕忽忽的脑袋,也不可能想出点什么。
直接倒在床上,一觉到天亮。
经过多天地狱式的工作,我现在终于知道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而且在逆境中,更能挖掘无限的潜能。
杨扔给我的工作,还有慕容的新居,这么多事情,也没把我逼疯,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不过,我可能离疯掉也不远了。
逼疯我的不是工作,也不是慕容,而是恋爱中的慕容。
一大早,我就肝火旺盛,火冒三丈。
到底他是专业还是我是专业?如果他有意见,你请他自己做。我在电话中对慕容吼,把平时的温文尔雅谦恭有礼尽数抛到一边。
对不起,对不起。
慕容可怜兮兮的说对不起,在那头不停的道歉,好像除了对不起外不会说别的话了。
我郁闷啊。
没想到慕容的爱人竟会这般挑剔,是鸡蛋里挑骨头的高手,早知他是这种人,我怎么也不会去自讨苦吃帮这个忙。
我的涵养功夫不能说是不好,但五易其稿,已完工的部分都敲掉重来后,我如果还能保持平常心,那我就不是人,而是神了。
我改。他爱改什么样都行,我照办行了吧。
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句话。我拒绝不了慕容,特别是这样的她。
苏逸。我就知道你最好。我会永远感激你的。
我痛恨自己不能坚持我的原则。
但是在慕容面前,什么原则都不管用了。
因为慕容在恋爱,恋爱中的女人最大,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恋爱中的女人也最白痴最没原则。
所以跟一个智商没剩多少的白痴生气的我岂不是更白痴吗?
我扔下电话,努力吃我的早饭。
这么早,就生气,肯定会消化不良的。
我以为你是决不会改你的设计的呢?
凌皓在饭桌那头幽幽的说道。
我看他一眼,继续吃我的饭。
这个人最近已不能用一个怪字来形容,我都懒得理他了。
干嘛不理我?
瞧,他又觉得自己被漠视了。
因为慕容是特别的。
我扔下这话和饭碗,跑去上班。
这两天发现凌皓开始神神秘秘起来,整天不见人影,也不知他在搞什么鬼。
我告诉自己不要好奇,不要好奇,但好奇心人皆有之,我也不能例外。他越神秘,我越想知道他到底在干嘛?
这些天来,我仔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工作太忙?应酬太多?
怎么看怎么不像。
凌氏业绩的确蒸蒸日上,越做越大,不过凌皓向来知人善用,游刃有余,再说最近也没听说他公司有什么大手笔。
应酬吗?
需要这般保密吗?
还是——
思来想去,分析来分析去,好像只有一种可能。
为了证实我的想法。
晚上我开始仔细搜查证据。
检查他的外套,没有少什么东西,也没有多什么东西,更没有超过30厘米以上的头发。所有的衣物都和他早上出去时穿的那套一模一样,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
嗯,一切都正常才叫人起疑。
趴在他的身上,像条猎狗一样嗅来嗅去,以确定没有陌生的气味。
嗯,不能忘记做这种事他可是职业级的,007都该来向他学习,以我的级别想要找出破绽只能说是异想天开。
就算这样,我还是不能放弃,反正做事能坚持到底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扒开他的衣服,细数他身上所有的牙印,1,2,3,4,5,6,7……7,6,5,4,3,2,1,数过来数过去,好像没有多嘛?
不相信,重数一遍……
好像还是没有多。
嗯,那种失去理智的情况下还能这般小心,不愧是专业人士。
不过我还是不肯死心。
不能因为这么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
张开嘴,选了一处最可疑的旧痕旁边下口,啃啊啃,磨啊磨。
看着自己新弄出来的完美杰作。
我禁不住自我欣赏了一番。
不错不错,就色泽,形状而言,都是上乘之作,不枉我练习了这么久。
半晌,才回过神来。
哦,好像忘掉了原来的目的。
嗯,这样看来,就形状而言,还是挺像我的手笔。
不过,现在这世上,就算眼见也未必是实呢。
我还是比较相信数据。
就在我考虑着去拿把尺来量量牙印的尺寸是否相同时,凌皓翻身将我压到了身下。
苏逸,你这家伙,玩够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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