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无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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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时光靠无声的荇菜在水中摇晃映衬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它活色生香起来,带着琴儿去亲近佳人吧,如果合心意,她会用瑟与君相和,娓娓奏出天长地久的谐音。
钟鼓声响起。民间的乐音比黄钟大吕更轻盈灵动,更适合不受拘束的爱情。合着钟鼓一起起舞的两个人,一如天空翩跹的蝶。
此际,她不再拒绝你伸过来的手,你越过她心里的河洲,亦接近了幸福。
http://。。 …2…12:43:55 AM《思无邪》 2007。2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千山万水外,我候/为你归来——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周南·卷耳》
发现一个不算问题的问题,诗经里以女性为主角的诗有两多,弃妇诗多,思妇诗多。弃妇诗对于我这种性格刚烈的人来说,读起来真是别扭啊。我同情心缺乏,看那些女人一个个哭哭啼啼,悲悲切切,心里真是恨铁不成刚,不就一男人嘛!还不是什么好男人,没了他至于这么要死要活的吗?哭得跟个黄脸婆一样,也就那点出息。也许那男人心里本来还有一点眷恋,回过头来一看,我的妈呀,眼前人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毫无仪态。再定睛一看,皮肤粗糙,腰如水桶,这哪是当年认识的窈窕淑女嘛,整个一貂蝉变母猪!换了谁还不闪得跟火箭似地去另结新欢。
思妇诗就好很多。思念是青色藤蔓上开出白色的花,纵然纠葛看上去也清晰明艳。像天暗下来独自点亮的一盏烛火,雨后天空出现的彩虹,忧伤而美。沉湎于这样的意念,是我愿意做的事。
一直很喜欢《卷耳》。《诗经》里第一篇出现在我眼中的思妇诗。它未叫我失望,是这样亮丽清洁的模样,像范蠡在苎萝溪边走,撞见了不施粉黛却艳到逼人的夷光。《卷耳》也有这样不施粉黛的艳。
我像初睡乍醒的人,一伸手就捉到床头新鲜得能泛出香气的阳光——读到它,这样心意甜美。虽然这是忧伤的诗,字字句句如伸展着花刺的玫瑰忧伤地盛开,一不小心就刺得人惊跳。可它也是一首脆弱艳丽的诗,就像大风里的芍药花,脆弱与艳丽散落了一地。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一个女子在思念她远役的丈夫,思念使她无心劳作,在路边采苍耳,很长时间也采不满一小筐,到最后,她索性将筐放下,在大路边张望,惦念着远方的他。
现在他该到了哪里?他在做什么?接下来的一切,好像电影蒙太奇的表现手法。时间的另一端出现了女子思想中的男子——他辗转行在路途中,人疲马乏。筋疲力尽的他愁容满面地喝着酒,半是解渴,半是排遣忧伤。
《卷耳》写得很亮烈,我感到惊奇。遥想丈夫骑马上山的痛苦思念让人肝肠寸断。思念滋味简直是要人命的慢性剧毒,最终会把人心烧干烧成灰烬!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声称不咏怀来抒咏怀,以借酒忘忧来写忧思。这种词唯心否,明送实留的婉转写法深深影响了后人。借酒销愁,以酒遣伤,这又是后人从前人那里学到的好招。自《卷耳》始,以酒解忧的句子便屡不绝书,像曹操的“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简直就是直承《卷耳》而来。酒倒是喝了许多,又不见忧解了多少,如此天长日久,颓废倒成一种时尚的姿态。
我素来不喜欢仔细去谈诗词所谓的章法结构,因为我不想把自己想象成法医在解剖尸体。然而面对《卷耳》,却不得不来解一下,因为它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在它匠心独运的篇章结构上。全诗四章,第一章是以思念征夫的妇女的口吻来写的;后三章则是以思家念归的备受旅途辛劳的男子的口吻来写的。旧说如“后妃怀文王”、“文王怀贤”、“妻子怀念征夫”、“征夫怀念妻子”诸说,都把诗中的怀人情感解释为单向的。日本的青木正儿和我国的《诗经》专家孙作云还提出过《卷耳》是由两首残简的诗合为一诗的看法。这些看法显然是对《卷耳》篇章布局的佳妙手法认识不足。要说残简,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诗经里也还真有。《小雅·沔水》就是一篇残诗,它有残简最显著的特点,遗简错简语意不连贯。而《卷耳》既没有出现像《沔水》卒章开头那样明显的错简现象,也没有任何语意上的不连贯。与其臆断它是残简,不如留心它这种似残未残,意犹未尽的好处吧。
为了使各位读者大人更明显的比对残简和全简的区别,(全简是我发明的词,不是学术的。请读者大人莫要乱盖。)特附《小雅·鸿雁之什·沔水》如下:
沔彼流水,朝宗于海。鴥彼飞隼,载飞载止。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
沔彼流水,其流汤汤。鴥彼飞隼,载飞载扬。念彼不迹,载起载行。心之忧矣,不可弭忘。
○○○○,○○○○,鴥彼飞隼,率彼中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我友敬矣,谗言其兴。
在后世,很多文人袭用了《卷耳》这种假设夫思妇来抒发妇思夫的表现手法,影响极为深远。举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吧,老杜写给老婆的“情书”《月夜》——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老杜的诗温厚得让人鼻酸,甚少有男子肯为妻子儿女写这样情真意切的句子,他们的心思都花在别的上面了。而杜甫,是例外。
还有南朝徐陵的一首《关山月》,因是乐府,我私人更偏爱些。“关山三五月,客子忆秦川。思妇高楼上,当窗应未眠。星旗映疏勒,云陈上祈连。战气今如此,从军复几年。”
——徐陵用的也是这样“反映”的方法,诗意却与《卷耳》连得更紧密些,也许他作这首诗时,也曾想到了《卷耳》。这并不奇怪的,怀人是世间永恒的情感主题,这一主题本身有力量跨越具体的人和事,成为不朽。
我怎么突然想起了查尔斯·弗雷泽的《冷山》呢?英曼是美国南北战争末期一名受伤士兵,在灵魂仿佛燃尽之后,对家园强烈的渴望支撑他站立起来,踏上了艰辛漫长的归家旅程。他的情人艾达则在山影交错的乡间忍受孤独,度过了失怙独立的蜕变期,学会了如何与粗砺尖锐的生活抗争。
也是这样对应不息的想念。两者相似地仿佛在冷山乡间的艾达换下蓬裙换上绿罗裙就成了三千多年前伫立在大道边的东方女子,在劳作的间歇眺望着远方,期待看见心里等待的那个人。而英曼呢,只需牵多一匹马,拿个青铜酒器,身后多个仆从,他也能立刻变身为三千年前的东方男子。
战争摧毁了一切,而依然兀立的冷山是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也是他们回忆与向往的地方——一个即使你所信仰的天堂已然破灭,却仍能为你疗伤止痛的美好国度。从战场重归家乡,回到日昔思念的爱人身边,整个人也从破损重归完整。
电影《冷山》很明显,就是写艾达和英曼的爱情,每一步都是为了这个而铺垫。电影中最感人的,我觉得是他们相遇,尤其是艾达最后认出了英曼。但是书就不一样了,它是巨著,却不像爱情小说。几乎没有表白,几乎没有。连英曼归来也是平淡的描述。匆匆的见到了,大家很惊讶,然后艾达就把他领回家了。
没有什么浪漫的画面,也没有什么对话。这和《卷耳》无疑又很像。电影的表现手法让我不止一次想到古老的《卷耳》。古典和现代如此地不相冲突甜美结合,东西方的思想内质相互明白,宛如恋人一般,结伴走向隐秘的丛林深处。
电影的《冷山》,一直以“承诺”为线索。英曼的归来最大原因也是为了承诺。而在书里面,英曼的归来不是为了艾达,艾达只是恰好等在他要归来的终点。英曼是为了心中的正义。他对人们的血腥以及自己的行为而感到自责,出于良心,才离开的。
《卷耳》中的男子呢,他的归来是为了什么?
在《卷耳》里,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样明确的誓言。一切被一望无际的思念裹住了。
当中的意义,由得你去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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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三百:思无邪——追绎前生的记忆作者:安意如
二选一:你是要灼灼容颜,还是要宜其室家——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周南·桃夭》
(上)
白居易有句诗:“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以前不觉得怎样,现在觉得幽美难言。桃花开得很早,现在却要等到其他的花都谢了,开得倦怠了才盛开,而且是开在山中,这份热闹中带着难言的收敛和沉静。这种态度于荷、兰并无出奇,换了桃花就难得了,好比歌宴后的丽人褪去浓妆,美得淡定心惊。
桃花本是早春的花,我记得往往是过了年不久,心思里那点节庆的气息还未凉透的时候,来到乡下做客,就看见田畈井头有桃花,风吹过一阵,落花似雨,便有些飘在水里。桃花总是这样淘气,连凋谢也要拼死热闹;或是远远的人家墙头透出一枝嫩红隔着新绿,娇艳可人;那不是我家的花,我也摘不到,可仍然那样高兴,竟说不出因由,也许中国人的骨子里有桃花般的香艳,所以见了两相亲。
桃花是乡气的,民间寻常百姓家,田畈村头遍地皆是,但也空灵清绝,谁说借着她遁不得桃源?像失意清醒之后的唐伯虎,在苏州桃花坞隐居,将自己的住地命名为“桃花庵”,从此不思功名,不恋富贵,卖文卖画为生,闲来在桃花树下对酒吟诗,自己也觉着美得不行,遂作《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失意才子诗歌放荡,虽有不得志的牢骚之意,但这牢骚借桃花发得漂亮,叫后人只见得唐才子的风雅,遮掩了他心里的酸楚。
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她静。桃花难言,往往是因为她不舍得收敛,艳得让人无所适从,无法评价。一不小心,那美变成了滥觞,俗得就好像听见一个村姑名叫桃花,你回眸一顾,却没有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风景。
《桃夭》难写,因它几乎将女子的美写到极致,将汉语的炼字功力发挥到极致,几乎已不可能有超越原诗的解读了。一般人如果只读过三篇诗经,其中必有一篇“桃之天天,灼灼其华”。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篇》把以“灼灼”状桃花之鲜,看作是思考千年也难易一字的佳构。
经常在睡前读上几篇诗经,觉得那音韵就是人类出世时的天籁,现在的作家怎样锻炼也难以企及的恰到极处,比如《桃夭》。思想古人是何其天真灿烂,就像一个孩子看见这天地间每一片叶子都是光耀明媚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许古人创作文句之初就是这样,看见什么就说什么,并不需大力咬文嚼字。所以今人反倒要艳羡那恰到极处的好。“灼灼”二字,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深刻到难以磨灭的地步,读这诗,甚至只是读起头这一句,已教人分辨不清,这艳得难舍难收的是桃花,还是那艳如桃花的女子。
想起一句话,是形容唐僧的:“他师徒四人立在殿下,那三人模糊,她眼里唯见他。大红的袈裟金光闪闪,掩不住他灼灼之华。”这“灼灼”二字形容男色也可。
我其实不喜欢,一个女子艳到如桃花的地步,那样会流于轻薄,尽管有时候连这轻薄也是非自愿的无可奈何,被人轻薄,被命运轻薄。男人也一样,过于艳丽了,就失了男儿本色。像《西游记》里这位人见人馋的御弟哥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遇事优柔寡断是非不明,遇难则哭哭啼啼等人搭救,除了那一身上好白肉之外,看不出有什么好来,可惜我不是孙二娘,用不着他的肉来做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