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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爱你,最重要-第2部分

小说: 我爱你,最重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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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大汉听得头晕,那姑娘算盘又打得太快,他根本没看,又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显得自己愚蠢,只好乖乖地掏了五两四钱,殊不知被她光明正大的沆了一两。而旁边那群人呢,每个都只敢偷笑,悦来客栈专出名嘴,这跑堂的姑娘还算好,要真惹出掌柜杜大娘,怕是桌上的一餐要被她说到上涨三、四倍!这大老粗一看就知道是外地来的,才会找死的说她算错帐了。

    冬月收起银两和算盘,俐落的将碗盘叠在一起,收进厨房。客栈里很快恢复正常的嘈杂,她则继赎忙着算帐、上菜。

    月明星稀,好不容易将客人都送回房,灯也点了、茶也送了;碗也洗了,冬月还像灰姑娘般苦命兮兮的在扫地擦桌椅,等全部整理完时,早已一更天了。

    真他妈的累毙了!

    她苦着脸走回自己在柜台后的房间,她房间是两边通,一边通柜台、一边则通后院,方便她照顾前后。本来以为累成这样应该一躺下就睡得着,没想到眼睛却睁得大大的,压根没一点睡意。

    窗外月亮正圆,冬月握着胸口的绿翡翠,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来到这里已经快一年了。她早己放弃回到二十世纪的希望。初来乍到时,她本以为是在作梦,等到她发现这黄沙满天的街道、样式怪异的木头和黄土砖搭成的房屋、奇特的衣着、个性古怪的老板娘全都是真的后,她除了不敢相信,还是不敢相信。

    在傻了三天后,她开始天真的以为可以回去,于是她试过了各种方法,像是再跌一次啦、狂风暴雨的夜里跑出去啦、对着翡翠和月亮喃喃自语等等,可是等过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过去了,她仍在这里,这个时空、这个地方,天象没有什么奇怪的异变,也没有所谓的帅哥王爷或白马王子之类的人出现——何况她又长得不怎么样,就算有也轮不到她。这玉泉镇虽小,却也有不少商家,有财有势有气质的千金小姐可不在少数。

    经过半年痴痴的等待,她终于认命了,乖乖的学会了这地方、这时代的语言及生活习惯。她编了个谎言骗杜大娘说自己父母双亡,又迷了路,没地方去,大娘看她可怜便收留了她。拜当年曾读过高商之赐,她所学的那点皮毛在这时代还满好用的,她就留在悦来客栈帮忙,勉强能靠自己混口饭吃,不敢流落街头。想来好笑,她在二十世纪时懒得要死,来到这边却和勤劳的阿信有得比。

    一开始她语言不通,所有人说的话对她来说都像鸭子听雷,她甚至直到第三个月才真正弄清楚自己来到唐朝,第四个月才搞清楚玉泉镇位在何方——其实她现在还是有些不清楚,只知道好像大概在甘肃和陕西交界附近的山脚下,离长安还远得很呢。不过玉泉镇刚好位处官道上,所以悦来客栈的生意还算不错,常见一些商旅来往,因此她才会从客人们的谈话中知道玉泉镇大概的位置。

    但是,就算知道位置又如何啊?她又不能跑去现在的台湾,这时候的宝岛上有没有人还不知道呢。刚开始她还会想为什么是她掉回唐朝,现在她早已不再去思考这种无用的问题了。生活总是要过下去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她还能怎样?

    只不过冬月望着窗外的月亮又叹了口气,她现在倒是很怀念电动按摩椅和电热水器,她的骨头快散掉了!

    杜大娘,闺名念秋,年龄不详——不过看起来只有三十左右——自称是个寡妇,而且还是个风韵十足的俏寡妇。柳眉、凤眼、丰胸、细腰,加上那吹弹可破的水滑肌肤,悦来客栈想生意不好都很难,不过却没人敢占她便宜,原因无他,只不过杜大娘刚好也有一身好功夫,再加上那像辣椒般的脾气,一般人可没那胆子给自己找麻烦。

    还没四更天,冬月就自动起来打水烧饭。其实她事情本来没这么多的,不过刚好跑堂的石头回乡探亲,厨房的刘叔去探望朋友,大娘则有事出了远门,所以这三天来就只有她一个人留在客栈里,她都快忙翻了。最扯的是,她简直不敢相信那几个没良心的人竟然放心将她一个姑娘家留在这里,要是遇到有人白吃白住或是其他麻烦怎么办?真是的!

    才说着呢,麻烦就找上门来,如雷般的敲门声是又急又响。敢这样敲门的,除了周兴贵那痞子,大概也没别人了。

    果不其然,她门一开,就见周兴贵色眯味的双眼直往她身上瞄。冬月将厌恶压在心底,露出笑脸应道:“周少爷那么早来用饭啊?”

    “是啊是啊,我快马从长安赶回来,就是为了要吃念秋煮的粥,我可想念得紧哪。”

    “不好意思,大娘出门了。”她一脸笑意的回答,心里却不是那么一回事。什么吃粥?她看是吃大娘豆腐还差不多!

    周兴贵踏前一步,“没关系,大娘不在,你煮的也行。”他双眼直望着冬月的衣领。冬月的衣着虽不像京城的仕女和杜念秋那般养眼,但身材可也挺有看头的,就不知道摸起来是什么感觉周兴贵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一副大色狼的模样。

    冬月拚命忍住想K他两拳的念头,努力维持笑容道:“那你坐一会儿,我先去盛一碗来。”王八蛋!若不是看在这痞子在镇上还小有势力,悦来客栈还得做生意,不能不给他点面子,要不然她早就海K他一顿了。

    “冬月妹,你先别忙。”他伸手就要抓住她。

    冬月反应很快的往后一缩,忍不住抖落身上冒出的鸡皮疙瘩。“周少爷,秦冬月没这么大的福气。”还妹妹咧,有够恶心的!

    “别那么见外嘛!”周兴贵误把发抖当害怕,见四下无人,色心一起,便想乘机吃她豆腐。

    眼看他一副恶虎扑羊的架势,冬月俏脸一寒,大脚早准备好,就等他一近身,先端他宝贝再说。岂料那周兴贵脚才踏出,整个人突然就向后摔个四脚朝天。冬月眨眨眼,顾不得那大色狼死猪般的哀号,忙着看向四周,却不见有人。

    冬月奇怪的收回视线,假好心的问,“周少爷,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是因为长途劳累,腿有点僵。”周兴贵很快的爬起来,忙着挽救自己的面子。

    “需不需要请王大夫来帮你看看?”

    “不用了,不用了!”周兴贵忙不迭的回答。摔个跤就去看大夫,他会被镇上的人笑死的。

    “真的不用?我看我还是——”冬月担心地蹙起秀眉,事实上心底早笑翻天了。

    “不用,真的不用。我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明天有空再来。”周兴贵怕她真把王大夫给叫来,连粥也不吃了,挥挥手落荒而逃。

    等他走远了,她才噗哧一声笑出来。

    “冬月,你做什么笑得那么开心?”杜念秋才进门就见冬月一脸笑意。

    “大娘你回来啦。啊,原来方才是你!”她就想,周痞子表明是向前扑的身子怎会往后倒,原来是大娘动的手脚。

    “什么东西是我啊?”杜念秋娇滴滴的声音疑惑的响起。

    “咦,方才把周少爷弄跌倒的不是你吗?”

    “我才刚到啊!”走在前面的可是大师兄孟真,难道杜念秋柳眉一挑,“冬月,刚才周兴贵是不是又占你便宜?”

    “是啊,可是他跌了一跤。”奇怪,如果不是大娘,那整周兴贵的是谁啊?

    杜念秋了解的一笑,难怪刚才进门前见大师兄皱着眉头迳自往后头去,她还以为那家伙真对冬月没兴趣呢!打去年将这丫头丢给她后,大师兄就对这丫头不闻不问,若不是这次他送她回来遇到这件事,她可还看不出来咧!

    “我说冬月,你待会有事没?”

    “有啊,怎么会没有!一号房的书生今天早上要离开,三号房的夫妇要送早膳上去,再过一个时辰还得打洗脸水给六号房的陈老板,我还答应了刘叔替他去买两斤猪肉回来,他三天前说是今天回来呢。还有石头也说——”冬月一件件的数给她听。

    “好了好了,你停一停。”杜念秋扶着额头,老天爷,这丫头哪来这么多的事情?她想想,突然觉得不对,“等等!你是说刘叔和石头这三天也不在?”

    冬月还没点头,门外又溜进来一位十三、四岁的少年。

    “大娘,你叫我啊?”

    “回来了。”冬月对大娘笑了笑,指着那看起来皮皮的少年。

    “你这小子这三天给我死到哪里去了?”杜念秋手一伸就拽住他的耳朵,火大的娇斥着。

    “哎哟!痛痛痛痛我回乡探亲啦!是你叫我回去的啊!”石头痛得大呼小叫,“冬月姊,救人啦!痛死我了!”

    见他那副可怜样,冬月提醒杜念秋,“大娘,你不是有事要交代我?”

    “什么?哦,对了,你那些事情我会叫石头做,你先弄些饭菜到后院竹轩去。”

    “好。”冬月应了一声,对石头使了个“无能为力”的眼神,便转进厨房忙去。

    杜念秋见她进了厨房,这才压声音继续算帐,“说,你这颗石头什么时候有了亲人可探,我怎么不知道?”

    “我哪来的亲人啊,刚才是因为冬月姊在才这么说的啦。是你三天前叫我送信去京城给二师兄和三师兄,你忘了?”

    石头一脸冤枉,“快放手啦,耳朵都快掉了。”

    “啊,是吗?”杜念秋尴尬的松开手,仔细想想,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那刘叔呢?”

    石头郁闷的揉揉发红的耳朵,“刘叔去祁连山探望师父,顺便报平安啦。”

    “那你怎么不和我说,害冬月这三天一个姑娘家留在客栈!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是你自己急着拖大师兄陪你去塞外,根本不给我机会说,而且冬月姊又有小狼陪着,才不会出事!”

    “小狼又不在客栈里,真出了事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啊!”这小鬼真是起来起会掰了。

    事实也是没出事嘛!石头只敢在心底咕哝,看大娘那副怒容,他可不敢说出口。

    “算了,你先把一号房的帐结一结,顺便送早膳给三号房的夫妇。”杜念秋见石头一副爱动不动的样子,抓起桌上的筷子就砸了过去,“动作快一点,等一下还得送洗脸水给陈老板,下来的时候再去买两斤猪肉回来。”

    “知道了啦!”石头迅速回身,两手一抓便将满天飞射而来的筷子一根不漏的接住,嘴里忍不住咕哝:“那么凶,难怪会当活寡妇。”

    “你说什么?”才要出门的杜念秋倏地转过身来,叉着腰的模样活像个母夜叉。

    石头心惊的忙陪笑道:“没有,我说你很漂亮!”说完随即钻进厨房,生怕被她逮到,他可怜的耳朵又得遭殃了。哼,算这小子识相!

    杜念秋对着他的背影暗自嘀咕,这小子长得越大,相貌越来越像那个人了,害她老是没来由地怕那家伙会突然跑出来认儿子。

    她懊恼的握起拳,不会的,那人远在天边,绝不可能跑进关内的。再说事情都过了十四年,他说不定早忘了她了。这想法让她心中一痛,她气愤的甩甩头,将那念头甩掉,她管那冷血动物是不是还记得她,忘了最好!

    端了清粥小菜来到竹轩,冬月可没想到会见到一个光着上半身在砍柴的男人,所以她手上的饭菜差点打翻了,尤其是在看清眼前的男人竟是她一年没见的救命恩人的时候。她对这男人的印象很深刻,即使才和他相处过半天,但她就是记得。

    好不容易镇定了心神——她不是没见过光着膀子的男人,但像他肌肉这么壮硕键美的,就算在二十世纪,她也没见过几个。望着他有力的双手和背肌散发着生命的跃动及活力,她这时才有些了解什么是力与美的结合。难怪罗丹生为男人竟然还雕大卫像,那的确看来有着另一种炫惑的美。可惜的是,他背上有一条近一尺长的刀疤,乍看有些可怖。

    吞了口水,冬月将东西放在后院的小桌上,见他仍然重复着砍柴单调的动作,待要开口唤他,却猛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教命恩人叫什么名字,因为等她能和人沟通时,这家伙早不知去向,而她因为忙着适应这个世界,也就忘了向大娘他们询问他的名字。

    她张了张嘴却又闭起来,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叫他,只好呆呆的站在一旁。

    孟真一斧头砍下,木头应声从中平整的裂成两半。他不是不知道冬月站在身后,只是不想转头去面对她。一年前他带着她回到镇上,当时她死抱着他的模样,差点让镇上的乡民将他们硬送入洞房,连他师妹社念秋也参上一脚,若不是他当天晚上乘机偷跑,现在两人早成了夫妻了。对这差点成为他妻子的女人,他是后来才从师妹口中知道她早已二十二岁,不是个娃子了,而他实在不知道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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