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者的飨宴-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序幕
铃~~~锵!
闪电般,一条洁白纤细的手臂自被子里探出,打蟑螂似的猛然拍下拉长嚎的闹钟,再轻轻一弹将闹钟推入绝崖峭壁底下,而后,「凶」手悄悄缩回被子里去。
又过了整整十分钟,被子才慢吞吞地掀开,露出一张睡眼惺忪的脸,秀丽的十七岁少女,蓬蓬松松的乱发,睡衣下的身材倒是满有料的。
只见她又茫然呆坐了起码有三分钟以上,这才摇摇晃晃地摔下床,迷迷糊糊地撞上房门,哎哟一声捂着额头踉跄倒退两步,紧接着跌进衣橱内又滚出来,然后趴在地上像只乌龟一样摇半天,再学毛毛虫一样爬呀爬的爬回床上去把被子往头上一蒙……
不到五秒,被子又猛然掀开,再一次茫然呆坐一分钟,然后又重复了一次刚刚的步骤,但这回,她没有爬回床上,好不容易终于摔进浴室里,水声潺潺三分钟之后,她就干干净净地出现在浴室门口。
再过五分钟,她拎着旅行袋出现在餐厅里,妈妈见怪不怪地瞄一眼。
「又要在研究室里过夜了呀!这回多久?」英文,因为妈妈是英国人。
「一个月上下吧!」这还不算久,她最长的纪录是七个月,而且一通电话也没有,妈妈打电话去「问安」,还被她破口大骂打扰了她的专注,后来妈妈再也不曾打过电话了。
放下旅行袋,南丝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爸爸漫不经心地从报纸后瞥她一下。
「还在做那什么时空理论的实验?」中文,因为爸爸是中国人。
「我们那个研究所本来就是专门研究那个的嘛!」
没错,南丝是个超级大怪胎,全家就出她这么一个特级天才,人家十七岁上高中,她却已是一家秘密研究所的研究员了。
「那种东西就算真研究得出来,」面对丰盛的早餐,姊姊只忙着画眉毛瞄眼线,那种会破坏她竹竿身材的猪食,她向来是只用眼睛吃的。「也轮不到妳这种小鬼头!」德文,因为在瑞士中部是说德语的。
南丝耸耸肩,不语,拿起叉子来开始吃她的早餐。
「那也不一定啊,二姊是天才嘛!」弟弟倒是挺捧场的。「那什么人行道宇宙、维生素空间,还有什么保鲜膜世界理论才难不倒二姊,不然人家干嘛请她去工作,对不对,二姊?」又中又英又德,因为他是杂牌军。
「错,是多维空间,平行宇宙,多膜世界理论。」
错得委实太离谱,害她差点脑中风,南丝立刻放下叉子,准备来一场长篇大论教育一下无知的弟弟。
「我们人类目前所理解的是三个空间维度所构成的世界,但若再加上时间维度就不只一个空间世界……只要能……我们就可以自由在时光中旅行了……」
早餐时候讲这种东西实在不太营养,但是……
爸爸妈妈面露无奈之色相对耸耸肩,姊姊当作没听见,弟弟低头继续猛吃他的早餐。
「……若是我们回到过去不小心破坏了历史,很可能会造成所有空间的混乱扭曲,所以我们最好选择到与我们这个空间对称的平行宇宙去……与我们这个空间宇宙对称的平行宇宙有无限多…………」
一般时候,南丝是个非常正常的十七岁少女,不会太活泼也不会太内向,有点顽皮也还有点稚气,喜欢听音乐,会跳迪斯科,跟其它花样年华的女孩一样拥有相同的烦恼和希冀,会担心自己的身材好不好,也会担心自己的穿著恰不恰当,还会担心将来找不找得到好老公。
如果有空的话,她也希望能和好朋友出去逛街看电影,做一些正常少女会做的事,可是她没有多少空闲时间,所以也没有什么朋友。
不过比较起来,南丝还是比其它女孩子要来得端庄守礼一些,一举手一投足也多几分高尚优雅,这可能是由于她的母亲是位相当传统的英国女人,虽然不至于严格要求儿女必须如同传统英国人那样注重修养、举止得体,但基本的淑女形象她母亲仍是相当坚持的。
可是这个很正常的少女一旦扯上工作就会马上变得不太正常,什么淑女形象全都撇到天边去,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想听,兀自啰啰唆唆得教人头晕脑胀,最糟糕的是,谁也阻止不了。
「……因此历史过程大致上都与我们这个世界相同,除非距离太遥远,差别度自然也会增加,可是仍不会偏离主轴……」
爸爸有点不太自在的挪了一下屁股,报纸拿得更高;妈妈无声叹气,咬一口面包食不下咽;弟弟歉然地吐吐舌头,因为是他无意间引起这场噪音灾难的;姊姊最是无所谓,兀自看着手表,奇怪男友怎么还不来接她?
「……因为我们不是那个空间宇宙的人,所以不管我们在那里做什么,都不会造成他们的空间扭曲或混乱……」
屋外突然传来一声车鸣,爸爸妈妈和弟弟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大口气,个个一副「得救了!」的表情。
「南丝,快,研究所的车来接妳了。」麻烦妳快快滚蛋吧!
「哦!」南丝立刻把果汁一口喝完,顺手拿了一个螺丝面包,再提起旅行袋起身,走到后门口忽又停住,迟疑地回眸环视众人一眼。「那个……妈咪,我也可能更久一点才回来,譬如,三个月……」
「好,知道了。」妈妈不以为意地随口应了一声,脑袋里只想着下午要和邻居去逛街的事,她不知道这个女儿再也不会回来了。
没有人知道。
南丝自己也不知道。
位于瑞士中部的茵特拉肯,古老而充满文化气息,是一座气氛十分悠闲的度假小镇,南丝的父亲在镇上闹区开了一家中华餐馆,母亲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姊姊和弟弟在伯恩市上学,只有假日才会回来,至于南丝,则在少女峰半腰上的科技研究所工作,上下班都有专车接送。
十二个十五岁至十八岁不等的少女——包括南丝——在她们专用的休息室里围坐成一圈,每个人脚边都搁着一个旅行袋,大家妳看看我,我看看妳,表情怪异,一声不吭。
好半天后,其中一位少女终于先开口了。
「真的不说?」
「为什么要说?明明知道所长一定会抢我们的实验成果,我们为什么要说?」
「的确,那个狡猾的猪头一定会大剌剌的把我们的功劳抢去,所以最好是等我们做过实验之后,再直接把成果呈现给大老板看,这样所长就没辙了。」
这十二位少女年岁不等,但有四个共通点,第一,她们都是天才;第二,她们都是混血儿:第三,她们的父母之一都有一位是中国人;第四,她们的容貌都像东方人,但五官较深邃显眼。
「我赞成!」
「我也赞成!」
「为示公平起见,还是投票吧!」
「OK!」
在这座专门研究时光旅行的研究所内,一开始便壁垒分明地分为三大集团:白种人、黑种人与黄种人,然后再分男生与女生,又分少年组、成年组与壮年组,彼此间竞争激烈,每一组都想证明自己这一组才是最厉害的。
幸好,研究所所长并不干涉他们这种无意义的争执与内讧,不然他们光是吵架就来不及了,哪有空做研究。总之,只要他们尽快把成果交出来,好让他向大老板邀功,他可以无条件的提供任何需要,反正资金又不是从他的口袋里拿出来的。
「哎呀,居然没有人反对呢!」
「好,那接下来就是抽签,看看谁能第一个去。」
没错,她们这一组已经抢先一步完成时光机了,而且全体一致同意在她们自行先做过时光旅行实验,证实时光机没问题之后再公开成果。
「OK,每个人都拿到签了,现在瞧瞧是谁运气最好吧!」
「我!」南丝又惊又喜地跳起来大叫。「我!我!我!」
「呜呜,好嫉妒!」
「有什么好嫉妒的,她只是第一个,还有两个名额呀!顺利的话,明天、后天就可以出发了。」
「说的也是。」
于是,所有少女簇拥着南丝来到时光机前。
「别忘了医药箱啊!」
「谁敢忘啊!」
「还有,千万记住,满三个月一定要回来啊!」
「记住了!记住了!」
由于是要回到过去,大家都很有先见之明地预留长发、注射预防针、K历史、学语言,以及学习基本医疗护理等知识以备不时之需。她们还年轻,谁也不想随便发个烧就死翘翘,或者不小心被针戳了一个小洞洞便完蛋大吉。
「妳的目标?」
「妈咪是英国人,所以我选择英国。」
在南丝换上预先准备好的古代服装的时候,其它少女则忙着为时光机做设定。
「哪个时代?」
「中古。」
「咦?中古?可是妳的外表是东方人……」
「废话,爹地是中国人,我长得像他又有什么不对?妳们不都一样!」
「不,我的意思是说,中古时代的英国能接受妳这种异国长相的人吗?」
「当时的拜占庭人也很像东方人呀!」
「他们的皮肤很黑,妳很白。」
「妈咪是英国人嘛!」
「……算了,随便妳,哪一年?」
「1066年。」
「啊!原来妳是想……」
南丝咧嘴一笑。「没错,我想去看看英国最伟大,也是最暴戾的征服者,听说连维京海盗都怕他呢!」
「难怪妳已经会说中文,英文和德文了,竟然还要再学法语和拉丁文,又学骑马。不过……妳真的只是想看看他?」
南丝顽皮地挤挤眼。「当然不只。」
「妳还想做什么?」
「我特意挑1066年去,妳猜呢?」
「……喂喂喂!难不成妳是打算……」
「我想妳猜对了,但也不对,不过,既然无论我做什么都不会破坏他们的时空平衡,那么不管我要做什么应该都不要紧吧?」
「是不要紧,但如果不小心,妳会改变他们的历史喔!」
「那又如何?就算我真的改变了他们的历史,只要不会破坏那个宇宙空间的时空平衡,又有什么好担心的?」
「说的也是。可是,妳究竟想做什么?真的想改变他们的历史吗?」
「也不是这样啦!我只是想……」南丝若有所思地垂眸凝视身上长袍领口的绉褶。「证实一件事。」
「什么事?」
「……回来再告诉妳们吧!」
片刻后,难掩兴奋之情的南丝一手拎起医药箱、一手提着皮箱,毫不犹豫地踏入时空机里,透过玻璃窗口,其它少女瞧见她笑吟吟地比着一根手指头,意谓用不着三个月,一个月后她就会回来了,随后,有人按下了控制钮,强光瞬闪数次后,南丝便消失了。
少女们也不知道南丝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二章
无话可说!
「征服者就是征服者!」南丝双眼凝住威尔登山下正在调骑遣将部兵列阵的诺曼军,赞佩地喃喃道。
自鲁塔庇第三日起,她就无法不对征服者的卓越表现愈来愈倾倒不已。
那日,他一马当先的冲出去,率领诺曼人以令人吃惊的速度打得英军落花流水,狼狈鼠窜,那时她才知道,原来前两日他都是在侦察观望哈罗德的战术技巧与敌军的战斗能力,所以只派出部分兵力出战,自己也不上战场。
可是一旦决定要结束侦察进入真正的战斗,他必然身先士卒站在所有人前方,而且在战场上唯有他一人不戴头盔——为了能看清楚整个战场的战况。
他以行动证明了自己是最勇猛无畏的战士。
而在随后十天的连番战役中,也可看出他有多善于利用地形来计划出最周密的战略,针对不同的战况采用灵活多样化的作战方式,步步进逼得哈罗德节节败退。
他也以战绩证明了自己是个优秀的战略家。
站在军队前面,他在行动指挥的表现上更是精采绝伦,不仅能够在战争进行中临危不乱地适时调整战术,使用计谋出奇制胜,也能够抓住战争中最有利的时机进行决战。
他更以事实证明了自己是个英明果断的指挥官。
他果真是名副其实的征服者。
可是……
「十月十四日,哈斯丁战役,」她喃喃自语道。「这才是决定性的最后一战,谁胜谁负将在今日揭晓。」而且这天也是她来到这里满一个月的日子,换句话说,这场战役结束之后她就得回去了。「不过照这情形看来,征服者终究会得到最后胜利。」
所以在哈罗德面前她才刻意隐瞒了这场战役,否则一旦透露出这场最后决战,明白告知哈罗德他就快嗝屁了,哈罗德不是先吓得脑中风翘辫子,就是立刻命人把她捉起来,当场来一幕火烧女巫请大家观赏。
她还没活够咧!
「差不多到时间了吧?」她咕哝着瞄了一下炼表,再抬眸,旋即愣住,「咦?怎……怎么又来了!」遥望着征服者又将巨剑指向她,她不禁啼笑皆非。
不是跟他说过他的敌对者不是她了吗?
但是那位征服者非常固执,巨剑依然指住她文风不动。
真是的,那一回她以为他是在向她打招呼,想说他真是大度能容,不但不责怪她把诺曼人的军情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