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岭雪系列穿越时空写爱情:寻找张爱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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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块罢了,至于和她吵半天吗?”我学着他刚才的口气说,但是立刻又解释,“不过我倒也不是怕吵架,这本书的确值得买。”
“他拍得好吗?”子俊翻一翻,“街上风景画,那么大张,也不过卖三块钱一张,还是塑料的呢。”
我失笑。怎样向子俊解释摄影作品与风景画的不同呢?
和子俊在一起,需要解释的事情也许太多了。而且,永远不要指望他能听明白。
就好像我同样也不明白,我和他,这样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走在一起的。
和子俊相识,远远不止十年,而要退回更早,早到小学三年级。
那年,我刚刚转学,来到新班级,因为个子高,被派到最后一排和男生同桌坐。那个男生,就是裴子俊。
当时班里都是男生和男生坐,女生和女生坐,我们这一对,在班里十分特殊,于是同学们在我来到当天就给我取了个绰号,叫“裴嫂”。
每天我一走进教室,就有好事的男生高喊:“裴嫂来啦!”于是别的学生便起哄地跟着叫:“裴嫂!裴嫂!裴子俊,你媳妇儿进来了,你还不快去接?”
子俊很恼火,便故意做出一副很凶的样子命令我:“离我远点!”好像他所有的委屈都是因为我。可是,难道我的委屈不是因为他?
我坚持了一个星期,到底受不了,周末偷偷跑到外婆家去躲起来,到了星期一,爸妈来接我,我怎么也不肯走,哭着喊“我不要上学啦”。
妈妈又哄又吓,逼着我说出理由来,却毫不体谅:“就为了一个绰号?这算什么?别人叫是别人的事儿,难道他们叫你两声你就真成了人家媳妇儿啦?上学去!”
最后,还是外婆心疼我,扭着一双“解放脚”找到学校里来,跟老师评理:“人家都是男女分开,干嘛把我家闺女儿配给臭小子一起坐?”
老师跟外婆讲不清道理,只得让校工再多搬一套桌椅来,让我和子俊分开坐。但是“裴嫂”的绰号,却仍然沿用了下来,一直到我中学毕业,在巷子里遇到老同学,还偶尔被人提起:咦,这不是裴嫂吗?
也许绰号这事儿就是这样,事隔多年,真名大姓未必会被记起,但是绰号,却是终身的记号,很难忘记。
不过隔了十年八年再提起,心底里已经没有那么恨,反而会激起一丝温馨,记忆的风瞬间吹动童年的发梢,想起若干往事。
也许是因为这样,裴子俊才会在十多年后的某个早晨,忽然想起了我,鲁莽地闯到宿舍里来,直统统告诉我,他一直没有忘记过我,一直偷偷喜欢着我的吧?
那时我已在杭州读美院,是出了名的才女,走在柳荫夹道的校园里,时时想:这便是林风眠校长当年走过的路吧?摩拳擦掌,一心要等着毕业出来做黄永玉第二,眼界高到天上去,哪里看得上旅游专科毕业的裴子俊?
只不好意思太伤人心,半开玩笑地瞪他一眼:“喜欢?我现在还记着当时你有多凶呢!还说要让我离你远点儿,你忘了?”
子俊满面通红,搓着两手,发誓一样地说:“以后都不了,再也不凶了,只要你离我近,让我怎么着都行。”
现在想起那副憨态,还让我忍俊不禁。
那段日子,子俊隔三差五便坐了火车从苏州奔杭州,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见一面。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
晴西湖,雨西湖,苏堤,白堤,二十四桥明月夜,映日荷花别样红……这些个良辰美景,是要同心上人一起玩味的。便不是心上人,在身边如影随形地呆久了,也就慢慢上了心。
少女情窦初开,往往是因为天气才恋爱的。柳絮轻沾,随风依依,无由故地便有几分离情,每一次落花成阵,弱柳拂风,都仿佛在轻轻说:不舍得,不舍得。
一次游完了西湖送他去车站,走在柳树下,站定了,随手替他拈开粘沾在发角的飞絮,手便被他握住了。
他的眼睛,在迷蒙的季节里如此多情,看得人心慌。
被他吻的时候,我吓得哭了,却不知道闪避。
很多年后都没有想明白,虽然看上去很纯很美,可是,那是爱情吗?
中间不是没有试过同他分手。
吵架、冷战、道歉、和好……这几乎是所有恋人的必经之路吧?对我们而言,这样的过招尤其频繁。
我们两个,性格差异好比天同地,我喜静,他喜动,一个要往东的时候,一个偏要去西,几乎没有什么时候是意见完全一致的。几年的相处,都是在我迁就你,你迁就我,就像两只寒风中的刺猬,若想依偎取暖,非得要先磨秃了自己的棱刺才行。
这个磨的过程,太疼了。
有时静下心来审视我们的爱情,总觉得血淋淋的,肉刺模糊,不知道折损了多少根刺,又扎穿了多少个伤口。
闹得最凶的一次,就是我离开苏州来上海前夕,整理了几年来他送我的所有小礼物,一骨脑打个包儿归还了他,清楚地说:子俊,让我们分开,永远做朋友吧。
他茫然后退,受伤的样子令我心疼。
他说:“能做朋友,又为什么要分手?”
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也许他说的是金科玉律,最简单的真理。
我有些不忍心,但还是咬着牙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离开苏州那天,下着雨,我左手拎着一个藤编的箱子,右手擎着竹纸伞,对子俊开玩笑:“看我这样子,像不像徐志摩?”
他不以为然:“为什么是徐志摩?他是男的你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哪点像。”
我叹息,子俊子俊,我们两个,是真的真的不合适。
奈何子俊始终不肯这样想,后来到底又追到了上海来……
第5节:相见欢(1)
相见欢
上班的时候,对着电脑做扫描校色,我又忍不住想:“怎样才能见到张爱玲呢?”
液晶显示器上,是一幅旧上海的广生行月历画,手抱鲜花的姐妹俩穿着大花大朵的旗袍,故作娇憨地巧笑嫣然,双眼弯弯如月,很天真无辜的样子,可是因为隔了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便有了种过来人的味道,凭添几分风尘态,反而似烟视媚行。
我用鼠标在妹妹的脸上圈圈点点,除去斑渍,涂黑眉眼,使唇更红,笑更艳,恨不得对着画中人唤一声“卿卿”,便将她拉下画来。
那时的上海,是张爱玲一路走过,看过,写过的。现在,它和我近在咫尺,只隔着一层电脑荧屏,但是,我走不进它,它也容不下我。
电脑内外的两个世界,就好比梦与现实的距离,看着触手可及,其实遥远得令人绝望。
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网络发明以后,色彩与声音已经把模拟再现的功用发挥到极至,以假乱真已经不是童话,如果再加上时间控制,人们岂非可以自由穿梭于世界历史?”
我为之一震,回过头来,看到一个星眉朗目的年轻人由老板陪着走进来,正做指点江山状夸夸其谈。
按说他的样子相当张扬,与我个性相去十万八千里,可是不知为什么,只这一眼,已经让我耳朵发痒脸发烧,心惊肉跳地想:这是谁?这个人是什么人?我可不可以认识他?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他?
刚刚见面,还不待认识已经惦记下一次约会。只有花痴才会这么想,可在那一时那一地,这的确是我心声。
耳边听得来实习的小女生们一片低呼:“哗,好帅!”可见发花痴的并不只是我一人。
老板叫我:“锦,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曹先生,著名摄影师和彩色平面设计师,这是顾锦盒小姐,绘图员。”
沈曹?我一愣,心底莫明震动。著名摄影师沈曹?我昨天刚刚因缘买下他的摄影集,今天就见到了作者本人?而且,那样有灵魂有思想有阅历的一位天才摄影师,原来竟是这样的年轻!
但是认识了又怎么样呢?他是“师”,我是“员”,高下立见,阶级分明,由不得我不有一点自卑,伸手出去时,只觉手心里凉津津的都是汗。
偏偏空调又坏了,本来心底无尘室自凉,可是现在,风吹皱一池春水,只觉阵阵热风拂面,几乎睁不开眼。
第6节:相见欢(2)
“锦盒?好名字!”那个可恶的沈曹朗声大笑,“词典里关于锦的成语都是最有神秘感的,锦囊妙计,锦上添花,锦绣前程,锦心绣口,锦衣夜行,但是锦盒……神秘兮兮的藏着些什么珍珠宝贝呢?”
说得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
我也低下头微微笑,答不上话来。我真笨,打七岁起就有这坏毛病,遇到喜欢的男孩便紧张,手心出汗,双耳失聪,兼哑口无言。好口才是用来对付子俊那种大块头的,他每次看到我都满脸局促手足无措,我反而轻松。可是沈曹不行,他太潇洒自如了,于是轮到我面无人色。
但是他还有下文:“咦,为什么我好像见过你?你有没有印象,我们到底在哪里见过?”
我看着他,只觉茫然。若这话由别的男人说出来,无疑是最恶劣的吊膀子惯用句式,可是沈曹,他似乎不该是那种人。但是见过面?为什么我会毫无印象?按说这样优秀的人物,如果我见过,不该忘记才对。
一阵香风扑面,我顶头上司、设计部经理阿陈走进来:“这位就是沈大摄影师?久仰久仰,有失远迎!”
这时代还有这样老套的对白,我忍不住哧一声笑出来,放松许多。
阿陈同沈某寒暄几句,带他一一参观各办公室,吩咐我:“锦,你打几个电话,看哪个饭店有位子,通知我们。”拿我当女秘书使唤。
我忿忿不平,尽管职位低,也是技术人员,堂堂的中央美院大学生,沦落到日复一日对着电脑做些扫描校色的无聊工作不算,还要被他呼来唤去做茶水小妹看待,真也大材小用了。
可是不平又如何,拍案而起大声对他大声SAY UNRAIR?结果会怎么样,用脚趾头也想得出,他会笑嘻嘻立刻对我点头道歉,顾小姐对不起是我错待了你对你不公平我们的合作至此结束请你明天另谋高就……饭碗就此砸掉。
不为五斗米折腰?那样做的前提是家里有五亩田做坚强后盾。古人动不动挂冠归农,但是现代城市人呢?哪有农田可耕?天下乌鸦一般黑,无名小卒,走到哪里都一样受气,做生不如做熟,与其转着圈儿看遍各行各业不同黑暗面,不如一条道儿走到黑,看久了视而不见也就算数。即使上司是一个不长胡子的男人,闻久了他的香水味儿,也只有当作清凉油,反正又不是要跟他过一辈子,管他是否性别健全。
这里是上海,专门消磨人尊严志气的地方。它要的不是“才气”,是“财气”。“财”大而后“气”粗,无财,最好吞声。
我于是忍气吞声打了一轮电话后汇报:“海鲜坊今天基围虾七折,我已经订了三号包厢。”
“很好。”老板嘉许我,“锦盒越来越能干了。”
典型的下人的能干——不在你才高八斗,而在你八面玲珑,重要的不是能力而是听话,越听话越多服务就越能干,如此而已。我再一次忍下委屈。
没想到种种细节都被沈曹看在眼内,临出门时有意无意地问一句:“顾小姐不随我们一起吗?”
“阿锦?啊,当然,当然。”阿陈见风使舵的本事足够我再学三年,他倚在前台很亲切地探头过来,“锦,我站得腿都酸了,还要等多久你大小姐才能化完妆呀?”那口气就好像他原本就打算请我,倒是我装糊涂似的。
我只得站起来,“已经好了,这就可以走了。”
其实并不情愿沾这种光,可是如果不来,不是有气节,是没脸色,给脸不要脸。
不过是一顿饭罢了,然而那群小女生已经艳羡得眼珠子发蓝,一齐盯住我竖起大拇指,我冲她们挤一挤眼,做个风情万种状。
象跋蚌,三文鱼,龙虾船,大闸蟹,最大盘的一道是基围虾鲜活两吃,的确是盛宴,可是食客只有四个人——老板,阿陈,沈曹,还有我。
虽然我不知道沈曹除了摄影师的身份外还有什么特殊地位,但是看在鱼翅盅的份儿上,猜也猜得出来头不小。我这个陪客当得相当莫名其妙。但唯其如此,就更要小心应对,木讷了是小家子气,见不得场面拿不出手;太活跃了就是小人物禁不起抬举,鸡婆飞上篱笆扮凤凰。
第7节:相见欢(3)
我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经买过他一本摄影集,怕被人觉得是巴结恭维。
好在那个沈曹既擅谈又思维敏捷,不住插科打诨,随便拈起一个话题都可以高谈阔论,却又并不使人生厌,一顿饭吃得颇不寂寞。
但是讨厌的阿陈老是忘不了揶揄我:“你看阿锦,平时打扮得淑女相,一看到吃的就没出息了,掰螃蟹腿的样子可真野蛮,要说这外乡姑娘到底是没有咱上海上姐来得文雅。”
说得老板一笑。沈曹向我投来同情的一瞥,打圆场说:“今天这蟹的确美味,我也食指大动,恨不得生出八只手来和蟹子比威风呢。”
我本来打算咽了阿陈这口气的,平日里“外乡人”长“外乡人”短地被他嘲讽惯了,已经不知道愤怒。但是经不起沈曹这一体谅,反而忍不住反唇相讥:“我们苏州人吃蟹本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