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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西岭雪系列穿越时空写爱情:寻找张爱玲-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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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曾是一个声名狼藉却偏偏才俊风流的多情种子。他追求她,却又背叛她,终于使她写下了那封哀艳凄绝的断交信: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第41节:色戒(2)

那封信,写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时的张爱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对了胡兰成的负心之后,却还是要忍辱负重,“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才终于痛下决心写了这封绝交信。当时的她,是如何思虑清楚的呢?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时局动荡,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全城搜捕汉奸,胡兰成当时四处逃亡,十分狼狈。那时的张爱玲虽然实际上早已与胡兰成分开,却不愿意在这种时候绝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宁可受池鱼之灾被时人误会迁责,也要等到胡兰成安全后才致信正式离异。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政治上也许糊涂,然而在情义上,却不能不令人赞佩。
后来她去了美国,后来她再婚,后来她孤独地死在异乡。其间,一直拒绝再与胡兰成相见。她说她把他忘记了。
她把他忘记了。就像我多年后也会忘记沈曹一样。
曾经的伤害,仿佛皮肤被刀子尖锐地划开,塞进一枚硬币,然后慢慢地发炎,化脓,经历种种痛苦折磨,终于结痂,脱痂,愈合,长出新的皮肉,并经过日晒雨淋,使那一寸皮肤完全恢复如初,再不见一丝伤痕。
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肤假装忘记了一切,可是肉体记录了一切,血脉深处,埋藏着那枚硬币,每一次血液循环,都从它的身侧经过,都将它重新复习,然后带着它的气味流遍全身,渗透每一寸肌肤每一缕神经末梢。直至呼吸也带着记忆的味道,带着难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后,会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样。
是这样么?是这样么?
我想见张爱玲,我想面对一九四七年的她,问一声:你后悔过么?
再见沈曹时,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刚刚回来,说:“我听说你辞职,立刻就赶来了。是阿陈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头拧下来做成足球送你可好?”
但是这笑话并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样,我也不会觉得开心,因为那样的话,阿陈的话就得到了验证:我是由沈曹罩着的。
我摇摇头,说:“和他无关,是我自己情绪不好。”
沈曹体谅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外婆去世了。”我说,声音忽然哽咽。
“原来是这样。”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踪。接着有天回家,我听到了你给我的电话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却不说话。你知道我有多着急!第二天我就去办了来电显示。可是你又不再打来了。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赶着上飞机。在南美,隔着千山万水,锦盒,我真怕再也见不到你。”
听到这样的话,怎能不心动呢?我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泪珠儿还留在腮边,却已经微笑了:“沈曹,还记得你跟我说起过的那个白衣女人吗?”
“他是我生命的天使。”
我笑起来,一提到那位神秘的“白衣女郎”,沈曹就拿出这副唱赞美诗的腔调,却不知道,他的“天使”,此刻就坐在他对面。我故意再问:“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吗?比我怎么样?”
沈曹细细打量我,微笑:“锦盒,你堪称美女,在我心目中,没有人可以与你相比。不过那位天使,她清丽端庄,言谈中有种高贵的气度,如悲天悯人的仙子,她是不能与凡人相提并论的。”
我又好气又好笑,继续问:“那么,到底是她比较漂亮还是我稍胜一筹呢?”
沈曹烦恼:“锦盒,你平时不是这么小气的。她在我心目中,是无与伦比的,请你不要再问我这样的问题好吗?”
哼,他居然以为我是个小气计较的浅薄女子,是为了吃醋才和他无理取闹呢。我决定说出真相,让他大吃一惊:“可是那个人就是我呀。我就是你小时候见过的所谓天使,她怎么可能比我更漂亮呢?”
沈曹吃惊:“锦盒,你在说什么呀?你是不是很在意我心中有别的女人?不过,我已经说过了,她不是什么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天使。你根本没必要和她比的。”
我气急:“我不是要比。我是跟你说真的,那个人,就是我。”

第42节:色戒(3)

看到沈曹满脸的不以为然,我只好再多一点提示,问他:“她当时是不是穿着一件白衬衫?”
“是呀。”
“是不是就和我现在身上穿的这件一样?”
他打量我,满面狐疑:“怎么可能一样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样。”
“那她是不是对你说:你将来会很有成就,有很多人会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是呀。”
“你看,我都知道,因为我就是她。”
“可这些都是我对你说过的呀。”
我为之气结。
沈曹还在设法安慰我:“你放心,锦盒,对她的崇敬和尊重不会影响我们的感情的,这是两回事。”
我没辙了,这家伙油盐不进,早已将记忆中的我神化,抵死不肯承认童年时相遇的顾锦盒就是面前这个顾锦盒,她在他心目中,早已长了光环与翅膀,成为一个神。他拒绝将她人化,甚至拒绝面对真实的她。我真是哭笑不得。
“锦盒,你生气了?” 沈曹更加不安。
我苦笑,没好气地答:“我在吃醋。”吃我自己的醋。
说到吃醋,我倒又想起另一件事来。“对了,阿陈说你另结新欢,这是什么意思?”
沈曹的脸一沉:“锦盒,你不相信我?”
“我当然愿意相信你,可是你觉不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
“但是如果你相信我,根本不会向我要求解释。”沈曹的脸色变得难看,“锦盒,我从没有说过自己历史清白守身如玉,不过我答应过你,从今往后只对你一个人好。这你总该满意了吧?”
听他的口气,倒仿佛是我在空穴来风无理取闹了。我也不悦起来,低下头不说话。
沈曹缓和了一下口吻,转移话题:“我刚才去过常德公寓,看到水仙花开得很好。你常过去?”
我点头。本想告诉他自己借助时间大神回过他的童年,但是转念一想,他既然不肯相信我就是那个神秘的白衣女郎,自然也就不会相信我的所说。何况,告诉他我擅自开动时间大神,只会引起他的惊惶,那又何必?
最终,我只是说:“沈曹,我很想再见一次张爱玲,1947年的张爱玲。这次,我会和她讨论爱情的抉择。”
沈曹何其聪明,立刻读出了我的弦外音,敏感地问:“你仍在抉择不定?也就是说,你仍然没有接受我?”
“我外婆刚去世。我的心非常乱。沈曹,不要逼我回答这么严肃的问题好不好?”
沈曹沉默,在盘子里捻灭烟头,站起身说:“我还有事,先走了,过几日安排好了会通知你。”
他被得罪了。他在生气。
我也沉默地起身相送,没有挽留。我还未伤愈,自救已经不暇,没有余力去安慰别人脆弱的心。
时穷节乃现。这时我看出沈曹性格上的先天性缺陷了,他是一个孤儿,一个倔犟敏感的孤儿,比常人需要更多的爱与关注。他又是一个艺术家,一个自我为中心的艺术家,情绪的冷热喜怒完全不由控制。他所需要的伴侣,除了能够随时激发他的灵感,还要随时可以关注他的情绪。
而我,我自己已经是一个需要别人照顾的人,我已经没有气力去照顾别人了。如果真的非常深爱一个人,爱到可以为他牺牲一切自尊与自我,或许可以做到;然而我又不是一个那样的女子,我的伟大,仅止于梦游上海时救下砸石头的顽童沈曹,对他说一两句先知先觉的大道理,却不能够天长日久,巨细靡遗地随时随处惟他马首是瞻。
我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一个人,仍然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能够答应他,立时三刻放弃一切随他海角天涯。如果是17岁或许我会的,但现在我已经27岁,在以往27年间的辛苦挣扎中,他并没有出过半分力,又有什么理由要求我为他捐弃未来?我还至少在他七岁的时候把闯祸砸玻璃的他自彪形大汉手中解救下来并向他宣讲过一番大道理,他又为我做过什么呢?
仅仅租下常德公寓让我发思古之幽情或者请我喝咖啡时自备奶油是不够的。我要的比这更多。然而究竟是什么呢?我却又不能知道。

第43节:色戒(4)

楼下大门轻轻响了一声,沈曹从门里走出去。
我站在露台上看着他离开。
他的背影挺直,寂寞而骄傲。
很少有男人连背影看起来也是这样英俊。那一刻我有冲动要奔下去对他说我们不要再吵架了,我现在就同你走,随便去什么地方。
但是电话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是子俊:“锦盒,我今天才知道你辞职了,为什么瞒着我?”
“瞒着你是因为没想过要告诉你。”我有点没好气,“谁规定我辞职还要向你申请?”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子俊发急,“今天有新片上映,我请你看电影好吧?中午打算去哪里吃饭?要不,我陪你去城隍庙逛逛?”
难为了老实头裴子俊,居然一分钟里憋出三数种选择来。
我又不忍心起来,于是同他掉花枪:“子俊,我不想再工作了,要你养我一辈子,天天看电影逛庙过日子。”
“天天可不行。每周一次怎么样?”
“两次吧。一次看电影,一次逛庙。”我调侃着,真真假假,跟子俊是什么样过份的话也敢随口讲出的,反正讲了也不一定要负责任。
同沈曹则不行。一诺千钧。每一言每一行都要斟酌再三才敢出口。两秒钟前和两秒钟后的想法是不一定的,只这眨眼的功夫,携手闯天涯的冲动已经过去,风平浪静,春梦了无痕。
正在挑选出门的衣裳,电话铃又响起来,这次是妈妈,大惊小怪地问:“女儿,你辞职了?为什么呀?你以后怎么打算?”
“您怎么知道?”
“子俊来电话的时候说的。”
子俊这个大嘴巴。我暗暗着恼,也有些惊奇,没想到他和妈妈通话倒比我还频。
“我觉得累,想休息段日子,另找份比较有前途的工作。”
“那样也好。有方向吗?”
“有几家公司在同我谈,我还没有决定。”
不是我想吹牛,但是让母亲安心是做子女的起码义务。
“阿锦,”妈妈的语气明显踟躇,似乎犹豫着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说,但是最终还是说了,“我见到贺乘龙了。”
“哦,你们谈得怎么样?”我握紧电话,心里忽然觉得紧张。
妈妈的声音明显困惑:“她很斯文,彬彬有礼,可是气势十足,和她在一起,我根本没有插话余地。”
可怜的妈妈。我只有无力地安慰:“她来苏州只是路过,不会呆很久的。她走了,你的生活就会回复正常,很快就会把这件事忘掉的。”
“可是你爸爸会忘吗?”妈妈反问。
我一呆,无言以答。
妈妈忽然叹息:“要是你外婆在就好了。”
一句话,说得我连眼泪都出来了。
接着“嗒”一声,妈妈挂了电话。而那一声叹息犹在耳边。外婆去了,爸爸的旧情人重新找上门来。二十多年前,贺乘龙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外婆带着我筑起家庭长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贺乘龙又来了,这回替妈妈抵御外敌的,应该是身为女儿的我了吧?
可是爸爸呢?作为妈妈的丈夫,他才最应该是那个保护妈妈不受伤害的人呀。
我坐下来,开始给爸爸写一封长信,写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写他与妈妈的数十年恩爱,写外婆对我们一家人常相守的愿望,写作为女儿的我对父母的祝福……
也许他和母亲数十年相守所累积的了解,加起来都不如与贺乘龙的一昔之谈,但是这几十年已经过了,实实在在地经历了,他不能抹煞。
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已经发生的故事。
妈妈是爱他的,我是爱他的,他,当然也是爱我们的。
我不相信爸爸会为了贺乘龙离开我们。
信写完,我认认真真地署下“您的女儿锦盒叩头”的字样,正打算找个信封装起来,电话铃又响了。嘿,辞了职,倒比上班还热闹。
这一次,是我的前老板:“阿锦啊,你怎么说辞职就辞职了,你知道我是非常重视你的,你辞职,可是我们公司的损失呀。是不是对待遇有什么不满意呀?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大家商量嘛。不要说走就走好不好?同事们都很想念你,舍不得你……”
这一通电话足足讲了有半个小时,我并没有受宠若惊,如果我对公司真的有那么一点利用价值,也不值得老板亲自打电话来挽留。过分的抬举恰恰让我明白了,这一切只是因为沈曹的面子,而不是为了我。这使我越发越发庆幸自己及时脱离是非之地。
顾锦盒虽然没有什么过人才干,可是养活自己的本领足够,何劳别人遮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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