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无罪-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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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成都的雨季到来了。
龙堂客栈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客栈,外部结构完全是木质的,可是内部结构却是完全西化,比如,有马桶的洗手间,有吧台的咖啡馆,还有服务周到围着粉色围裙的服务小姐。
只是这边有个堂屋,高高的门槛,高高的屋顶,看起来有些骇人,老外们最喜欢坐在那里面看书。
今天我也坐在那里,并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因为今天的茶馆被一群年轻人霸占了,他们吵吵闹闹的感觉像是开会又像是聚会。这也是见惯不惊的了,龙堂客栈常常会组织人出去旅游露营,当然这些大多是孩子们的爱好,我从来没有去过,也没有时间去。
抱着龙井,我坐在堂屋的书架前,捧了一本书,思绪却又回到以前。
她现在应该在北京吧,在那边也许已经成家,也许儿女已经成群,她有没有想过我呢?
我给她写过很多情书,从小学到大学,算起来应该可以装订成一本通史那么厚重,可是她,从来不回应我的爱。
她叫成碧君,从小与我便是邻居。
三十多年了,她离开成都的时候才十八岁,那个时候如花似玉,而今大概也是个满脸福相的老太太了。
我和她同年,我出生的时间比她出生的时间快了几分钟,于是我总是逼迫她叫我哥哥。我们家与她的家仅一墙之隔。
当我们哇啦哇啦相继落地的时候,我们各自的奶奶相互上门道喜,由于世代都是邻居,他们甚至还想为我们定娃娃亲。
可是由于刚解放的缘故,父亲担心这些传统制度会约束我的发展,便取消了这门亲事,现在想来,我真该恨我的父亲。
可是我并没有恨他,或者他早有预见,成碧君与我注定只是单恋而已。
小时候,我们一起穿着开档裤,手牵着手在巷子里蹒跚着走路,稍大一点,便变成了我牵着她在巷子里小跑着滚铁环玩陀螺,还有躲猫猫。
现在的小孩,哪里知道这天下最好玩的游戏莫过于躲猫猫了。
碧君那个时候就常常被我牵到小角落里去藏着,藏着藏着,我会偷偷地亲她的小脸蛋。
如今回想起,原来我那么早熟。
不过,印象里的碧君,那个时候似乎很喜欢我的保护。
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好吃的没有好穿的,大人们整天都在思索自己的成分问题,哪里还能尽责地照顾我们,更不会像现在的家长一样把孩子当宝贝一样捧在手里含在口里,我们是自生自灭的,泥里生,土里长。
记得我们刚刚三四岁的时候,成碧君总是拉着我的手,怯生生的。无论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那个时候的我,个子已经比她高出了半个头,又以哥哥自居,所以保护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们那个时候喜欢玩皇帝妃子的游戏,每一次,我都是皇帝,她都是我的嫔妃。
到了后来,她有一段时间甚至叫我:“皇帝哥哥。”
而我傻呼呼的叫她:“爱妃妹妹。”
我们还喜欢玩抢亲的游戏,隔了三四间屋子的叶品德扮演的明明是“小太监”的角色,却总是要跟我这个“皇帝”抢碧君,当然,每一次都被我打得鼻青脸肿。
他就哭着向他爸爸妈妈告状,说我仗着自己比他高大就欺负他,然后我就会被父亲拖回屋子,狠狠抽个几鞭子疼得我哇哇直叫。
而我那个傻爱妃妹妹,却总看着我们两个为她打架之后捂着小嘴笑。
儿时的快乐是刻骨铭心的,我们三个是铁三角,做坏事有我们,做好事也少不了我们。
我们所谓的好事,就是帮巷子里的孤寡老人林大爷打扫卫生,每个星期去个一两次,然后蹭吃蹭喝。林大爷虽然是孤寡,但每次去总是会准备好多蜜饯给我们吃。
我们为他打扫清洁,为的不过也是蜜饯而已。
可是碧君从来不吃林大爷的蜜饯,她说那是林大爷积攒下来为了吸引我们去的,因为他孤独,想有人陪。
我和叶品德却嗤之以鼻,以为她是妇人之仁。
直到后来林大爷去世了,社区公布了林大爷的生活,我们才知道,那些蜜饯都是林大爷用自己的粮票换来的,为的只是我们多去陪陪他,而他自己,常常因此吃不饱穿不暖……
细心的碧君在林大爷的灵柩前哭了一个晚上。
我和叶品德在碧君身旁内疚了一整晚。
叶品德这小子长得要比我清秀一点,看起来要帅一点,这是我们上了初中的时候发现的事实。我难免有点自卑,但是却并代表我向叶品德认输。
初一暑假,叶品德神秘兮兮地跑到物品家来,告诉我他有喜欢的女生了。
我问:“是谁?”
“你猜!”
“你简直神经病,大男人猜什么猜!”我个子比他高,身材比他魁梧,常常以“大男人”自居。
他俊俏的小脸上有了少许尴尬的神色,怏怏地对我说:“算了,没有了!”
“不是吧,我才说了一句话就把你吓得不敢喜欢女生了?”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他突然小心翼翼的问我。
我斜睨了他一眼,傲慢地说:“当然有,我从小就喜欢碧君。”然后紧张地看着叶品德:“不许说你喜欢的是碧君,碧君是我的!”
他的脸色有些难堪,大概估计自己打不过我,于是撇撇嘴说:“我才不会那么没水准,要喜欢也不可能喜欢她那个排骨精!”
“你说谁是排骨精?”
“没,没有……啊……啊!救命!”
那小子又一次被我捶扁了。
自从那次被叶品德勾引得把内心的话说出之后,我就开始筹划怎么让碧君成为我的女朋友。
我告诉叶品德,追女朋友这事情他必须给我办到。我算是个小流氓吧,因为比同龄人高大,他们也愿意服我的管束。叶品德是个小矮子,长得比我俊俏又怎么样,还不是屁颠屁颠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上了初中以后,我们都懂得了男女有别,碧君也很少和我们两个男孩子一起瞎玩了,她最多就是早晨和我们一起上学,下午和我们一起放学,除此之外,就是躲在家里看书写字。
我父亲常常在揍我的时候就骂我:“你看人家碧君多么文雅,人家碧君回家就知道写作业看书,你小子倒好,捉鱼捅马蜂什么都有你,学习成绩比猪还瘟!”
我像杀猪一般地哭喊,心里却在笑着说:“碧君早晚成你儿媳妇。”
不过这里也需要更正一下,我的成绩并不是差得一塌糊涂,而是父亲责骂我的时候采取了四舍五入法,原本不是很差的成绩被他说得很差。
反正,碧君是我们那条巷子里最好的孩子,也是大人们最喜欢的孩子。
可是我们谁也不妒嫉她,因为我们都喜欢她。
碧君小时候很可爱,长大了更出落得美丽大方。
上初二那年,我开始正式追求碧君。
第一次做傻事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们刚放学,在课堂上写了“我喜欢你”四个字的小纸条已经被我的手汗湿了,叶品德叫我在课堂上的时候由他递给碧君,我没同意,下课以后,我就跑到学校门口拐角处等着,等待打扫完毕的碧君经过这里的时候拦截她,向她表白。
我早已经鼓起了的勇气,却在叶品德和碧君说笑着向我走来时一下子泄掉了。
因为碧君说:“秉韩,今天老师安排我们打扫卫生,你为什么要偷跑啊?”
我偷跑?我偷跑了吗?我只是为了躲起来向她表白而已,我……
“明天我会告诉老师的!”
还不等我回过神,碧君已经拉着那个矮个子走远了。
搞什么,就是没有打扫卫生而已,居然也要告老师。我恨恨地扔下手中那块早被汗浸得一塌糊涂的纸条,暂时放弃了表白计划。
回到家,我赶紧写完作业,坐在微弱的蜡烛火光前,眼前又有碧君的脸孔在晃动。
我想给她写情书,可是写什么呢?
我提起笔,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那个时候没有现在方便,现在随便拿一首歌就可以作为情书来唬弄人。
想了一半的蜡烛光景,母亲催我洗脸睡觉的声音响起了,我提起笔抓紧时间写下了“希望与你一起共创美好的明天,我们的革命我们一起努力!”
我没有写她的名字也没有落下自己的名字。
晚上,就抱着那张还无法命名为“情书”的情书酣然入眠。梦里,碧君已经成为我的
新娘。
第二天,我将情书塞给叶品德,叫他帮我递给碧君。
我则躲在自己的座位上,偷偷地瞄着叶品德与碧君的一举一动,碧君拿到可纸条,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却没想到她根本不看情书的内容,反而扔进垃圾堆,顺便骂了叶品德一句:“有毛病!”
天啊!好险。
她以为是叶品德写给她的情书。
我在叶品德要供出我之前捂住他的嘴巴,然后笑着说:“碧君,我把品德拖出去教育一下,他又惹你生气!”
接着,叶品德又无辜地被我揍了一顿,被揍原因是我不许他告诉碧君情书是我写的。
背黑锅这样的事情,当然只有他帮我承受了。
叶品德从此成了碧君讨厌的人物,碧君很少与他一起上学放学了,她又回到了我身边。
只要我们两个一起上学放学,话题总离不开叶品德,我不明白为什么,碧君明明讨厌叶品德,却总喜欢问我关于叶品德的一切事情。
我就故意将他的一切渲染得恶心龌龊。
看着碧君露出嫌恶的表情,我在内心对兄弟说了一万次对不起。
我在碧君眼里是个幽默的人,她常常被我逗得开怀大笑,笑容美丽灿烂。
“话说三国时候,刘备一米六的身材站在关云长一米九的身材旁边相形见拙,于是刘备教唆张飞去买来一把大斧头,随时准备在关羽犯错的时候好砍掉他的双腿。刘备是何其狭窄的一个人,所以总是处处暗算关云长,表面上还要装做大仁大义的样子,我们所知道的‘鸿门宴’、‘单刀赴会’‘过三关斩六将’等等都是因为刘备的妒嫉而造成的……我是这样猜测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她对我说:“秉韩,你好
幽默,你完全可以去做
相声演员了!”
“嘿嘿。”对于她的夸奖我从来都是照单全收。
没想到她却笑得前仰后俯的说:“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与关羽无关的……哈哈哈。”
我一本正经的说:“这点小错误是可以原谅的,真的,生命是多么脆弱啊,小关羽3岁的时候发了一场高烧,差点被烧死,最后就把脸烧红了……”
说完这话之后,我看到碧君笑得快上不了气了,我赶紧歇歇,喝了口水,顺便拍了拍她的背。我真搞不懂,像这样无聊的故事,女孩子居然爱听得要命。
这大概就是我爱她的原因,明明懂得比我们都要多,却愿意听我们瞎吹还要笑得那么逼真。
叶品德常常就只是坐在我旁边的陪衬而已,自从上次的情书事件之后,碧君就很少理会他了,即使他与碧君说话,碧君也是爱理不理的。
没有我在,他们之间的气氛简直就可以让人窒息。
我问过碧君,为什么那么讨厌叶品德,她说没有为什么。
其实我知道,就是因为那张情书。
上了高中之后,我们三个还是在一个班。碧君与品德之间的关系也改善了,似乎又恢复到了从前那种和谐的朋友关系,那是因为品德找了个女朋友,一个个子比品德要矮一点的女孩子。
我这才留意到,品德长高了,也长壮了。
和我站在一块儿,除了他比我瘦一些些外,在身高上实在分不出伯仲了。
我不可能再像以前捶小鸡一样捶品德了。
品德的性格也有了变化,不知不觉间,我们三个人都变了。
品德不会再那么懦弱,我也不再那么霸道,碧君也变得温柔乖张,不会再那么冷冰冰。
我们三个人都显得那么和谐,最主要是我没有再欺负任何人。
高中三年,我已经将自己的勇气培养得很好了,于是在一个晚自习写好了一封情书,偷偷地塞进了碧君的书包。
经过这么多年,碧君早已经认出了我的字,但我这一次,还是署名了。
这封信我还记得这样写的:
成碧君同志你好:
首先对你致以革命同志的问候,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抓革命促生产,一切要打倒走资派。碧君同志,我与你从小到大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我们之间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是在伟大的毛泽东思想的滋润下形成的,我决定将我的一颗红心献给你,请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在伟大的毛泽东思想下,高举红宝书,打倒走资派;让我与你一起共同为建造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此致敬礼:顾秉韩
为什么我会对这封信记忆犹新,因为那是我绞尽脑汁花了两天的时间才憋出来的文章。
我忐忑不安的等待碧君给我消息,我的结局不过两个,要么成为碧君的男朋友,要么成为碧君的敌人。
然而,碧君并没有拒绝我,也没有回应我。
我们之间仿佛没有那封信存在一般,碧君对我与从前一样。
我以为那封信她没有收到,于是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