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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湛清-未婚先有子-第1部分

小说: 湛清-未婚先有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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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醒芽这女人真是人如其名,一遇上她,他就不得不「咬紧牙」!

    五年前是她声称对他一见钟情、两人是天生一对,追缠着他,硬要跟他在一
起,终于他接受她、爱上她,跟她发感情,真心想跟她相守,她却忽然闪人了。

    害得他自此后,对女人不信任、没好感,只现爱情游戏,不谈承诺跟永远。

    五年后,她直接把儿子丢在他家楼下,让他多了个为人父的身分、责任,真
过分!当他是好欺负的吗?看来她应该是没见过他铁血又冷酷的一面。

    好吧,儿子这项大礼他收下了,但她犯下的爱情重罪,他也得好好惩罚……

    第一章周末夜,夜未央。

    灯红酒绿中,多的是外表华丽、内心空虚,或是外表光鲜、欲望火热的男男
女女。

    座落于巷子里面的PUB 享有盛名,在此出入的大多是各界的名流。这也是为
何它如此吸引人的原因,因为无论是追逐鲜花还是绿草,在这边出现的目标都格
外吸引人。

    「嗯,亲爱的,你家还我家?」打扮得入时的女子,眼角含媚,直勾着身旁
的伟岸男子,丝毫不愿意放弃任何放电的机会。

    人人都说聂承霈是个高级玩家,有格调又性格。瞧他踏出PUB 的姿态,身子
微微斜摆,眯起眼点燃一根烟,眼底有着距离的淡漠,偏又带着一抹迷蒙的沧桑
味,足以勾引出女人心中的母性,幻想着抚平他眼中孤寂。

    所以他纵使有诸多往来的女性朋友,却没人因为分手而对他有所抱怨。他给
人的距离感非常明显,却又让人忍不住想靠近。对于女人来说,是个如梦似幻的
男人典型。

    「妳回妳家,我回我家。」深吸了口烟,聂承霈忽然觉得整个人被一波波的
厌倦感给淹没。

    一个男人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一堆爱慕的女人,却感受不到生活的愉悦,或
任何值得期待的波澜,多么无趣!

    「你不会是认真的!」女人的花容有点变色,撅着嘴仰头看他。

    捻熄手里的烟,他一个跨步往前,伸手招了辆计程车,在她能反应之前,将
女人给塞进车子里。

    「聂……」女人的嘴巴还嘟着,他已经转身离去。

    信步沿着人行道往停车场走,聂承霈并不介意冷风有些刺骨,反而欢迎这样
的清新空气。

    或许他真的老了。

    有时候只想一个人喝点酒安静一下,却到哪里都碰得到熟人,最终他最常待
着的地方就是办公室跟家里。

    用遥控器打开车锁,俐落的动作带着流畅的美感,人人都说他举手投足尽是
优雅与魅力,岂料他只是觉得做一件事必须用最快速、最有效的方式达成,并没
有想太多。

    房车顺畅地在车流中穿行,虽是冬夜,他依然贪那空气的新鲜而把车窗摇下。
不到二十分钟,车子已经滑入他公寓大厦地下停车场。

    锁好车子,搭上电梯,他先在一楼大厅停留,拿取信件后才准备上楼回到住
所休息。不料才转身,警卫就以一种热情而如释重负的声音喊住他——「聂先生,
你终于回来了!」平日尽忠职守的警卫声音有点激动。

    聂承霈讶异地转过头。「有什么事吗?」

    「你的访客等了你一晚,我真担心你今晚会不会不回来……」警卫松了一口
气说。

    「访客?」他更是好奇地扬起眉毛。

    「嗯,小访客。」警卫朝聂承霈招招手。

    聂承霈探过头去,正好看到蜷曲在柜台后面小沙发上的小人儿。

    一个小孩?!

    「我不认识他,你搞错了。」聂承霈瞪着眼前的小鬼,眼睛连眨都没眨,像
是瞪着小怪物一样。

    他怎么会跟小孩扯上关系?他们聂家别说小孩,连个小婴儿都没有,他因此
还不时被老妈念到耳朵长茧,恨不得自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我没有搞错,他确实是说要找你。还有,聂先生,难道你不觉得这可爱的
小男生长得跟你很像吗?」警卫有点激动地看着他,仿佛预期着一出父子相认的
天伦狗血剧,无奈男主角之一太过冷淡,一点配合的意愿都没有。

    「哪里像?」聂承霈连眉头都皱起来了。是不是什么人整他来着?这一招倒
是新鲜。

    两个男人争论之间,小男孩被吵醒,睡眼惺忪地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然
后很自然地朝他喊了声:「爹地!」

    聂承霈的眉头锁得更紧了,而一旁的警卫则开始眼泛泪光。

    「小乐,恭喜你,终于找到你爸爸了。」警卫激动地拍着小男孩的肩膀。

    聂承霈双眼几乎无法离开孩子,这小鬼还见鬼的长得跟他颇像。不管是谁想
整他,这次倒是做得挺有模有样的。

    「你的母亲叫什么名字?」聂承霈研究地盯着眼前的小孩。

    小男孩看着他不善的表情,小脸蛋也跟着沈了下来,倔强的嘴闭得紧紧的,
那神情倒是让他觉得很熟悉。

    这孩子的母亲他肯定认识。

    「聂先生,时间也晚了,小孩子需要休息,你要不要先带他上去?」警卫说
话虽然依旧有礼,但眼里却充满了对聂承霈的指责。

    有了孩子却让他流落在外,孩子来认爸爸了,居然还能这样无情?

    有钱人都是无情无义的家伙,他本以为聂先生是个有格调的生意人,看来他
看错人了。

    「你自己来的吗?你几岁?」聂承霈想问清楚,好推论出一个可能的答案。

    「你不相信你是我爹地,对吧?」小乐抿起嘴问。

    聂承霈扶住额头叹了口气。「我问什么你答什么,哪来这么多问题?」

    小孩怎么这么难搞?通常他问话,他的手下没一个敢顾左右而言他的,偏偏
遇到这小小人儿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

    压抑着自制力即将脱轨的冲动,他转而面对警卫。「他不可能自己来,谁带
他来的,有说什么吗?」

    「有个女人带他来的,我听小乐喊她阿姨,然后她问清楚你确实住在这边,
就走了。她说小乐的妈拜托她把小孩带来给你,但是赶时间,就没办法留下来等
你回家了。」警卫倒是很坦白地回答。

    「小鬼,你从哪里来的?」聂承霈转头问孩子。

    「我才不是小鬼!」小乐瞪他一眼。「要不是妈妈叫我来跟你住一段时间,
我也不想来的!」他以一种「你以为我稀罕」的语气说。

    孩子的模样跟说话的样子似乎超过了他年龄该有的,显得有些早熟。聂承霈
这下真的觉得头痛了。

    「聂先生……」警卫皱起眉头,一脸为难地看着他。

    聂承霈只好认了,先把孩子领上楼,再来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走吧!」

    于是小乐背着自己的小背包,跟在聂承霈身后。他一看到小鬼的样子,又是
皱了下眉头,拎起他的背包。「这对你太重了吧?给我。」

    「不要。」小乐退开他的势力范围,躲到电梯一角,一脸敌意地瞪着他。

    好,这下好了,他不仅莫名其妙多了个儿子,还是个对他满怀敌意的小子。
真是够精采的!

    看着孩子明明个子不够却要逞强的样子,莫名让他有点心疼,于是态度也就
和缓了不少。不管这是怎么一回事,孩子也算是无辜的,他不该把脾气发在孩子
身上。

    于是打开家门后,他先安顿小乐洗了个澡,也不管小孩子懂不懂自己洗澡,
反正他没当过奶爸,现在更没兴趣帮小鬼洗澡。

    好在小乐从浴室出来时,身上看起来倒是挺整齐的。聂承霈弄了些吃的给他。
「我这边食物不多,你将就吃些。」

    小乐也不再逞强,乖乖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着烩饭。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妈咪叫什么名字了吗?还有我连你的名字也不清楚。」
聂承霈看着孩子,语气柔和了些。

    不料小乐抬头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鼻子一红,嘴巴一瘪,眼眶居然就这么
红了。他死抿住嘴,硬是不让眼泪掉下来。「你不想要我跟你住!」

    孩子倔强又脆弱的模样让他心里一乱,简直想呻吟出声。

    「对不起,我实在搞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还有,我不习惯跟小鬼相处,不
是故意找你麻烦。」他叹了口气。要是让他知道谁将这颗烫手山芋丢给他,他一
定先掐死那个人。

    「要不是妈咪要我跟你住一段时间,我也不想要来这里。妈咪……是不是不
想要我了?」这下子小子终于忍不住,哭了。

    聂承霈真的手足无措了。

    「小鬼,你别哭,听我说。」他将孩子的脸抬起来。「你妈不是说只住一段
时间?那就表示她会回来带你的。」该死的,他真的扮演起保母,安慰起孩子来
了。他讨厌小孩的,不是吗?

    「真的吗?」小乐吸了吸鼻子。「我知道了,妈咪会来接我的。」他说着跳
下了椅子,往客厅找他的背包去。

    「你去哪里?小……小乐?」他刚刚好像听警卫这样喊这小鬼。

    「妈咪有信给你。」小乐从背包翻找出一封信,递给他。「还有,我叫做姚
咸乐,咸丰的咸、快乐的乐。」

    「你知道什么咸丰?」这小鬼铁定不满五岁,哪会懂得什么是咸丰。

    「那是个皇帝,我妈咪跟我说过,我又不是笨蛋。」小乐抗议着。

    「好,你不是笨蛋。等等,你有信干么不早点……」聂承霈接过信。「算了!」
他忍住想回头掐死孩子的冲动,他可不想这小子又哭出来。

    唉,他就说他讨厌小孩嘛!

    姚咸乐?姓姚?

    他的脑子忽然浮现一阵不好的预感,拆信的手有点不稳。聂承霈是那种很少
为事情大惊小怪的人,在他聪明的脑袋运算下,通常事情都会进行得很顺利,看
他的事业之成功就知道了。可是只有一个人老是惹得他失去自制,而不巧那人也
姓姚。

    他急着打开信,谁想到信的内容只有寥寥数语——承霈:我有事出差一段时
间,孩子就麻烦你照顾了。

    大约一个月后我会去接孩子,先谢你啦!

    芽签名签得乱七八糟,就像她的风格一样。

    姚醒芽,他分手五年的前任女友。

    刚认识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跟这样一个女人谈恋爱。他与她太不同。

    他聪明有效率,她却老是干蠢事。他做事的方式有条理,充满了一切科学的
方式;而她成天挂在嘴边的,却是什么感觉不感觉的。

    她说她的感觉很准,她见到他的瞬间就知道他们属于彼此。

    她说她爱他,一见钟情,天雷勾动地火。她用一种火花爆裂似的无畏热情,
炸得他平静冷淡的世界一片狼藉。

    她用那打不败的热情追求着他,他的冷淡、他的冷眼,他那种看笨蛋的眼神,
一点也没伤害到她,更没有赶跑她。

    有时候他怀疑她的脑袋真的有问题,一个正常的女人会被男人拒绝了那么多
次,还没打退堂鼓吗?

    那要多笨才有办法办得到?

    他不是不动心,只是觉得她那种乱七八糟的个性老是让他抓狂,若真的跟她
谈恋爱,铁定会把他搞疯,他的理智、他的聪明都劝他要把这热情的女人逼退。
谁想到她还是撑了快两个月,动不动就从他身边冒出来,拉他去做这个、做那个,
让他努力压抑的好感跟欲望一再浮动。

    两个人就像在进行一场爱情的意志之争,只是两个月之后,她忽然从他生活
中消失了。再也没有惊喜,再也没有一个疯疯的女孩在他面前笑得那样放肆,笑
得那样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但是他却慌了。

    为了那原本困扰他的身影居然不再出现,害得他整个人失落到一种令他自己
讶异的程度。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他惊慌地到处找人,最后在她住所找到一个病了三天的笨蛋。他飞车把人送
进医院,像是火烧屁股似的,最后证实只是感冒时,还让急诊室的医生护士笑话
了。

    他终于放弃挣扎,放任自己去爱一个他不想要爱上的女人。

    这个笨蛋蚕食了他的冷漠,他终于回应了她的热情,认真地与一个女人交往,
甚至让她完全进驻他的生活。从医院回来,他就把她的小屋子退了,再也不准她
一个人住,怕哪天她死在里面没人知道。就这样,她住进了他的房子,成了他名
正言顺的女友。

    在他的心中,早已认定了这女人,即使有那么多不同,他也努力在适应,调
整出彼此都能快乐的相处方式。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欢乐与火药味兼具,就是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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