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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秀丽江山·白虎卷-第13部分

小说: 秀丽江山·白虎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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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想对她说起韩夫人恼羞成怒的事情,赵姬才十六岁,虽然在普通人眼中已是成年小妇人,可在我眼中,却仍是个不知人间愁苦、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她非常天真,一双眼清纯得就像头无害的温顺小鹿,快乐时两眼也会带笑,悲伤时无须流泪便已叫人心疼怜惜。这般天生柔媚的女子,不需太多调教,已能凭天性掳获君王的宠爱。
赵姬原是大家闺秀、千金小姐,就和以前的阴小妹一般无二。她足不出户,在家里除了一大堆奴仆外,基本与外人毫无接触。其实她也渴望有朋友,只是还没机会交友就被刘玄招入掖庭。

6赵姬(3)

我的主动示好很轻易地就博得了她的好感,也或许我实在太了解刘玄的秉性,对她稍加点拨就让她荣宠不断,以至于入宫没多久便晋封为夫人。之后,在她的父亲赵萌的默许甚至鼓励之下,她开始放心且毫无顾忌地信任我,如今她对我即便没有言听计从,也已是百般依赖。
虽然赵姬与我亲近,前提不过是赵萌觉得我有利用的价值,但这只是赵萌的心思,不等于赵姬。这女孩子待我倒是真心真意,不曾与我设防,只可惜……我却真是揣着私心在巴结和利用她。
“娘娘真是说笑了,我想他作甚?”
“还说不想他!”赵姬突然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俏皮地笑,“昨晚上陛下都跟我说了,如今朝上的三公九卿们正为了武信侯出使河北的事在争论不休呢,陛下都被他们吵烦了,今儿个早起我好说歹说,他才肯上朝的呢。”
“此话怎讲?”
她得意地笑:“瞧你,先前还装着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其实朝上的事我是不太明白的,只是听陛下的口气,好像河北各郡国的势力非常强大,必得物色一名得力之人前往,否则弄巧成拙反倒不好了。”
我连忙点头。
“大司徒认为宗室成员中除了武信侯再无一人适合持节北上,只是大司马等人极力反对……”她漫不经心地对镜试贴花黄,一旁的宫女手捧铜镜在她身后替她打着反光,另有三名宫女正托着一件深紫色绸缎面的曲裾深衣,持薰炉细细地熏着,室内香气袭人,这股薰香味与长秋宫椒房殿的香味迥然不同。
继刘之后担当大司徒的乃是刘赐,他虽是刘玄的堂兄弟,但是与刘、刘秀兄弟的交情倒也非浅。
就眼下看来,刘玄已在洛阳扎稳脚跟,刘遇害已过数月,刘秀的无为使得刘以前在军中积聚的人气与军威渐渐消弭。对于刘玄而言,刘秀此刻已经不成威胁,他不再将没有大作为的刘秀放在眼里也属正常。
退一步而言,刘秀无论如何也算是刘玄的族弟,同宗之人甚少自相残杀,即便当日残害刘,也是由朱鲔等人出面。碍着这层血缘之亲,刘玄到底还是念了份情,倒是朱鲔、张等人却固执地抱着斩草除根之心,绝对不会有丝毫手软。
“我听爹爹说渡黄河去北面招降,其实是份苦差事,你和武信侯新婚燕尔自然不舍分离,他若是去河北,你怎能不随了去?”赵姬回过头来,“你一个花般娇艳的女子,怎可去那种地方受苦?不如等陛下退了朝,我找机会替你进言,让陛下择旁人去吧。”
我的心怦然一跳,两眼发直地望着一脸诚恳的赵姬。半分钟后,我举手加额,缓缓拜下:“娘娘!夫君身为刘氏宗亲的一分子,理当为陛下分忧解劳。这是夫君为国为君效犬马之劳的心愿,我既为他的妻子,岂能拖累于他。”我重重地叩下头去,额头贴在室内铺垫的貂毡上,眼睛涨得酸痛,“万望娘娘成全!”
“哎呀!”赵姬慌张地将我扶起,“你我情同姐妹,说好无人之时,不必行此大礼。你……你夫妇二人实乃忠君仁义之人,仅凭你们的这份心,便该我替陛下谢过你们才是。”
她单手虚扶,一旁的宫女见状急忙从两侧搀着我的胳膊把我扶了起来。
我说不出心里是何滋味,苦涩、酸痛、伤感,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涩一股脑地涌了进来。
“为陛下,为大汉……为人臣子,理当竭尽全力……”最后的这番话,我如鲠在喉,边说边打噎。幸而赵姬没什么心机,不仅没瞧出不妥,反而以为我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高兴得笑弯了眼。

7追随(1)

若是当初见识过刘秀在昆阳之战中雷霆万钧之势的人,必然对他印象深刻,难以忘怀。所以也难怪他即使忍辱负重,装聋作哑,朱鲔等人始终不肯对他放下戒心。
有道是宁杀一百,不漏一人,成大事者不玩唬人的那套虚假玩意儿,动辄必然见血。
但刘秀毕竟是有些手腕的,从昆阳大战中便可见一斑,朱鲔、张、申屠建、李轶等人强烈反对纵虎归山,然而刘赐极力举荐,刘氏宗亲之中,刘嘉、刘良更是力挺刘秀。最最让人叫绝的是,左丞相曹竟、尚书曹诩,这对父子竟也站到了刘秀这一边,对他大加赞扬。
整个朝廷上的天平倾斜了,所以等到赵姬的枕边风这么不经意地轻轻一吹,刘玄当即拍板,下旨任命刘秀为破虏大将军,兼代理大司马之职,持节北渡黄河,镇慰州郡。
话说得好听,官封得也漂亮,帽子挺大,可实际上刘玄未派一兵一卒,说白了刘秀只是挂了个不怎么样的汉朝官名去河北,跟随他同去的都是他的手下部将。
刘秀封将的同时,阴识以妻子产期将近为由请归故里,刘玄准奏,升阴识为偏将军职务,归邑新野,算是成功由京官往地方官平稳过渡。
刘秀的送别宴吃了一席又一席,他事先早已将刘黄遣回蔡阳老家,而我自从那次大吵过后便愤然搬回娘家,之后每每听闻侯爷府内歌舞升平,却再没有回过一次。
转眼到了启程之日,刘秀、阴识两个竟像是事先商量好似的,居然挑在同一天离开洛阳。
这一日我起了个大早,天刚蒙蒙亮我便收拾妥当,背了包袱、佩剑出了寝室,才从门里一脚跨出来,就听跟前有个声音不咸不淡地说:“你到底还是这么干了!真是没一刻让人省心啊!”
一个修长的身影掩在廊柱的阴影下一动不动,此时天未大亮,廊上燃了一夜的烛火却都熄了,未曾再添换新的蜡烛。
“你这是想阻我?”我将佩剑悬挂于腰侧,双手举高,袖管滑动,露出一截白皙的上臂。我摆出一副搏击的姿势,气势凌人,今天无论是谁都休想挡住我的去路。
阴兴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着实欠扁,不过他讲的倒是大实话,丝毫没有遮掩避讳:“你的身手在我之上,我若想拦住你,过个四五年或许希望更大些……”
我忍不住笑了,戒备之心稍减:“那你是来送我的?”
随着旭日初升,屋脊上斜射下的光芒逐渐将黑暗驱逐,阴兴完完全全地暴露在阳光下。他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睛微微充血,略带倦意,似乎一宿没睡:“别以为我想来,是大哥让我在这儿等你的……”
我太了解他的刀子嘴豆腐心了,心中笑开了花,脸上却不敢露出一丝一毫来:“哦。”
“给你!”阴兴半递半丢地往我怀里塞了只沉甸甸的木匣子,我双手接住,胳膊猛地一沉,“这里是二十金,你自己看着办吧。”
二十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汉代有银器,可是流通货币却只使用金子与铜钱。王莽改制的时候将铜钱改来改去,乱了流通市场,倒是金子一直保值不变地在流通。金子使用单位为斤,听起来挺吓人的,不过这个一“斤”和现代的一“市斤”在重量上却差了很多,我估摸着这里的一斤也就等于现代半市斤的重量。
二十斤金,装进匣子捧在怀里也足有五公斤重,这分量虽不是十分沉,可压在我胳膊上时间久了也酸得慌。
我把木匣子在手里掂了掂,使劲捧牢了,生怕一个不小心摔到地上。
一金等于一万钱,这要按古今货币物价比例换算,那我手里少说也捧了十万元人民币。如果能把这些金子搬回现代,那黄金的价值可就更高了,金店里头的黄金买卖都是按克计算的,一克黄金的市价是……
“嗒!”额头上猛地被人弹了一指,阴兴一脸古怪地望着我:“白白浪费我的唇舌,你张着那么大嘴,三魂去了七魄的样子真是丢人。真乃万幸,刘文叔肯娶了你,要不然……”

7追随(2)

“滚!一边待着去!”我既得了金子,自然不再跟他多啰唆了。
眼看天要大亮,我也担心阴兴是阴识派来拖延我的,再和他磨蹭下去,只怕事情有变。我警惕地瞄了他几眼,示意他别挡我道。我捧着二十金,幻想着能把这些金子带回21世纪,飘飘然地下了堂。
快走到门口时,阴兴突然幽幽喊了声:“姐……”
我诧异地回过头来,他站在廊下,修长的身形,清俊的五官轮廓,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个弟弟长得也挺帅气可爱的,只是我从一开始就爱跟他抬杠,心中对他的爱惜之情远不如对阴就来得亲厚。
“兴儿,好好照顾家里,你……”
阴兴胳膊一抬,一道白光遽然从他手中激射而出,我随手一接,只觉入手冰凉。
“这个你拿去,或许……日后有用。”
我低下头瞥了眼,掌心中是块一指长、半指宽的银制吊牌,东西虽然不大,做工却是相当精致,吊牌朝上的那面刻了一只肋生双翅的辟邪,兽须齿爪无不栩栩如生。我心中一动,猛地将吊牌翻过,果见另一面乃是一个篆体的“阴”字。
我快速抬头,阴兴已不在廊下,我追上去几步,低呼:“兴儿!”
他正穿过中门,听我唤他,便转过头来,神情复杂地远远望着我:“别对哥哥说起。”说完这句,他转身匆匆离去。
望着他消失的背影,我掌心紧捏那块吊牌,手指微颤,恨不能将吊牌直接嵌进我的手心里。
洛阳往北翻过邙山,便是滔浪滚滚、宽约百里的黄河。
这个时代所谓的河南、河北,完全不是现代中国地图上划分的河南、河北两省的概念,按字面理解其实就是河之南,河之北。在中国版图上河流密如蛛网,然而却只有黄河被称为“河”,其他的河流在这里都不算是河,只能叫“水”,诸如汉水、水、水、沔水、湍水、洛水……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刘秀一行人的脚程居然如此之快,我坐下骑的乃是上等良驹,马不停蹄地一直追到黄河边上才终于发现了车马队伍的踪迹。
刘秀等人出行虽然未带笨重的辎重车辆,但人数少说也有数百,他们能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赶到黄河边,定然是提前出发所致。
我远远地站在高处望着逶迤的队伍,旌旗不展,悄然无声的,哪里有半点朝廷官派使节的气派,倒与普通走货商队一般无二。
我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脸上渐渐有了笑意。一扬鞭,我催马急追而上,嘴里嚷道:“刘秀休走——”
前面队伍前行的节奏缓了缓,突然开始疯狂地往前疾奔,车辆急赶,步行尾随的众人已经开始撒腿跑了起来。
“刘秀——休走——”我憋着笑,仍是粗着嗓子高喝。
坐下坐骑脚力甚好,那些靠双腿奔跑的人哪里是我的对手,没几分钟的工夫我就赶上了这批狼狈逃窜的队伍,一头扎进人群。
众人纷纷警惕地将手按在了剑柄上,有些神经过于紧张的竟然已拔剑在手。我秀目一扫,发现最靠前的一辆双马轩车还在不停地往前奔,当下也没再顾得上跟眼前这些人啰唆,直接纵马追上。身后稀稀拉拉跟上一大串人,有怒吼的,有尖叫的,有斥责的……
“车内之人可是破虏大将军?”我高声质问。
那马车在奔了七八丈后突然停了下来,轩车中人影一闪,有人直接从车上跳了下来。我心跳加快,那人影我熟烂于胸,过目难忘,于是按捺住兴奋从马上跳下,向他疾走几步。
刘秀脸上惊异之色一闪而过,双手伸前,我突然屈膝在他面前跪下,朗声道:“小人新野阴戟,乃阴氏家仆,奉主母之命特来追随主公,效于鞍前……”
胳膊上猛地一紧,却是刘秀的手指牢牢地攥住了我。我微微抬头,他目光深邃,如团化不开的浓墨,神色极为晦涩难懂。
我虽未戴发冠,却头顶帻帕,一身青色,足上仍是套了最爱穿的木底帛屐。这整套行头原属阴兴,他身材个头与我相差不多,我顺手牵羊地从他房里摸了出来,穿着虽然稍嫌肥了些,倒也还将就。

7追随(3)

只是阴兴才十五岁,所以他的行头仍是未成年的装束,按理未成年的男子不能佩剑,但好在乱世谋存,也管不得那么多礼节。为了防身,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地都带着兵刃武器,换作太平盛世,剑悬左腰那叫装饰,如今却是杀人护己的最佳利器。
这时散开的人群纷纷聚拢来,有人在边上轻轻“咦”了一声,之后又有人发出一声噫呼。我目不斜视,只是盯住了刘秀。过得片刻,他的双眼弯成一道缝儿,嘴角勾起和煦的笑容:“好!”他随手拉起我,“既是夫人一番美意,秀自当领受。阴戟……今后还需你多多照拂……”
我咧嘴一笑,没提防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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