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碎片 :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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烁哥啊,在你恋爱时,俺看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俺就这么告别了俺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俺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俺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俺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俺面前的时候,俺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俺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俺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俺。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几年过去了,俺再也没打过架。俺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俺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7)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8),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道道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的本性。
我在此并非要鼓吹暴力,但当男人佳人有约,而女友被人侮辱时,他可以怎么做呢?你们退席后得承认这个事实:庆幸他挥出了这一拳。
沉默了一会儿,美女又说,一个男孩子,要是遇到自己明知道打不过的人,他是该屈服呢,还是放手一搏?前者太伤尊严了,后者又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像人们在争论那个被强奸犯逼得跳楼的女孩,有人居然说她不应该跳,哪怕暂时就范,也不该让自己付出瘫痪的代价。说得真轻巧。
但人的血性毕竟不是因果分明的逻辑推理,不是天平两端的精密平衡,不是安慰自己的动听道理。如果所有的人都那么精明地知道值不值,就真的是一个强奸犯横行的世道了。所以,俺说——
最好是不打,可真要想打,那打就打吧。
只要你还年轻,只要你还有血性,就不要老是避让,老是忍耐,让强权凌驾,让谋杀得逞。
注
(1)本文回目均引自罗大佑《亚细亚的孤儿》一歌的歌词。
(2)其实《中南海保镖》之前还有一部时装片《无敌小子》,又名《中华英雄》,但许多影迷都不给算。
(3)马尔克斯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加西亚·马尔克斯,《番石榴飘香》是他与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门多萨的谈话录。
(4)摘自罗大佑歌曲《现象七十二变》。
(5)《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直译为《科雷利上尉的曼陀林》。
(6)这三句话是我在西祠胡同的签名档,一直没有更换,“贱”这个词也一度成为朋友们的口头禅。
(7)《Ally McBeal》,又译《艾莉的异想世界》,美国热门法庭电视剧,主演Calista Flockhart为哈里森·福特的现任妻子。
(8)“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
关于评书的记忆碎片
俺叫老六
凡是能够跟俺完成一次非正式场合交往的人,都就不再叫俺大名,而是直接以“老六”称之。俺为什么(1)?从评书说起。
一,《隋唐演义》,瓦岗寨三十六条好汉中的老六是王伯当,他是众帅哥中排行最高的。老大魏征、老三徐茂功是道士,没劲;老二秦琼假惺惺的像个娘们,一张黄脸像得了肝炎,没劲;老四程咬金、老五单雄信都是红胡子蓝靛脸,长得不好脾气还挺爆,也没劲;也就
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白马白袍,刀法绝伦,占山为王,义薄云天。
二,还是《隋唐演义》,十三杰中排行老六的是伍云召,将门虎子,忠良之后,忍无可忍,揭竿而出,俺喜欢。看他前面那几位,老大李元霸是个白痴;老二宇文成都长得不好看,还老被老三裴元庆欺负;老三裴元庆模样功夫都要得,可他姐姐被大老粗程咬金先奸后娶,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还归顺了人家;老四雄阔海是个太行山的强盗;老五伍天锡虽排名高过老六,但他不是老伍家的嫡系子孙,所以还得归老六管;也就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
三,《水浒传》,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老六是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的作用很重要,很重要呀很重要,他的牛逼不须表,不须表呀不须表。
四,《杨家将》,请看杨六郎在《辕门斩子》中的血泪控诉:“我大哥替了宋王死,二哥替了赵德芳,三哥马踩如泥酱,四哥八弟失落番邦,五哥出家当了和尚,七弟又被那仁美伤,只剩下我沙里淘金的杨六郎”。
五,还是《杨家将》,大郎之妻张金定(2),二郎之妻李翠萍,三郎之妻花似玉,四郎之妻罗赛英,五郎之妻罗刹女,六郎之妻柴郡平,七郎之妻杜金娥,八郎之妻肖金蓉,数人家老六的媳妇最漂亮,出身也好,八贤王的妹子,羡煞其它哥几个。对了,他还有一个妻子,大刀王兰英,武功了得,帮他消灭强敌。
六,综上所述,老六最好,所以俺让自己叫老六。
说说评书的事儿
俺是想借机说说评书的事儿。
如今有一家电台中午十二点半开始,连播起了刘兰芳的《岳飞传》。俺有一天坐在出租车里,突然听到了收音机里那熟悉的激越入云的刘氏评书,顿时被搞得五迷三道的。车到目的地,这一回还没说完,恨不得路途再远些。
俺这天听的是岳飞在八盘山第一次跟金兵交锋一段,大郎主粘罕麾下枭将金牙忽主动请缨。听多评书的人都知道,这肯定属于犯贱受死的角色。
好玩的是刘兰芳的艺术表达方法。她先说金牙忽身高顶丈膀大腰圆,使用的又是重兵器,说这样膂力过人的战士千万不要跟他硬碰硬,要不兵器非被磕飞不可。
然后开打,岳飞偏跟人家来了个硬碰硬,结果被磕飞兵刃的却是可怜的金牙忽……未过一个照面,就将金牙忽毙于马下。多么棒的烘衬!文学创作字典中将这种说法称为“拽泻”。
然后他的弟弟银牙忽哭着喊着就上来了……偏偏他们的父母亲还特别能生养,铁牙忽和铜牙忽也在后头等着呢。
八盘山一役是岳飞初试发硎之作,这时的他银鞍照白马,不惭世上英(3)。刘兰芳用“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来形容这位首次出现在不可一世的完颜部落番兵面前的年轻将军。请注意,“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这个形容词在整个上部《岳飞传》中只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献给我们的传主,一次是献给如流星般划过的盖世英雄高宠。
八盘山,青龙山,爱华山,牛头山,几个山头搞下来,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说“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在上部《岳飞传》中出现过两次,绝非信口开河,而是俺在最迷评书时的精确统计。那会儿,仅仅能把八大锤的锤名背出来,或学没鼻子军师哈迷蚩叫两声“郎主”,只能算小意思。疯狂如俺,几乎能将整本的《岳飞传》全部复述下来,并沉浸在其中搞起科研来。
比如岳云的锤到底有多重?刘兰芳并没有明说,但银弹子的锤重三百斤,金弹子的锤重三百五十斤,而综合岳云在这两个对手面前的表现,可以知道他的锤的分量就在这两个数字之间。又比如,整套《岳飞传》中名字最长的兵器是什么?告诉你,是秦桧的外甥王大鹏的“锯齿飞镰合扇板门刀”,有九个字,排第二的是嫁给四公子岳霖的苗王李述甫的女儿云霞公主,她用“九耳八环独龙宝铲”力毙不可一世的蛮将赤利青。
别怪俺这么变态,那年头,戏匣子是中国老百姓惟一的娱乐工具,除了听评书,我们还能干什么?
在俺的记忆中,刘兰芳是第一个在电台连播传统评书的(好像是安徽人民广播电台),那也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中午放学后用比罗纳尔多还快的速度跑回家,听完一个台再转到另一个台,端着饭碗,直把脖子听歪。如果放学较晚,就不用着急疯跑,因为家家传出的,都是刘兰芳的声音,慢慢走过,一句都不带落的。她的评书,可是滋养了整整一个国家的人。
该说说高宠了。
高宠,这位生如烟花之灿烂,死如流星之迅忽的英雄,只在钱彩的《说岳全传》(5)中占了两回,只在刘兰芳的《岳飞传》中连播了三天,却以至尊无上的气概,永远活在俺的心中,永远,永远。
在牛皋押解粮草去牛头山的路上,一位头戴金盔,身穿金甲,跨下黄骠马,掌中一杆虎头錾金枪的将军拦住去路,轻轻松松地将郑怀、张奎、牛皋拿下,然后再告诉他们这是一个玩笑。
他就是高宠,开平王高怀德之后,家传的枪法,满腔的忠义,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
一个闪亮而轻巧的出场后,高宠与三人结为兄弟,催兵前进,望牛头山进发。
在马踏连营的战斗中,高宠如虎趟羊群一般,枪挑金花骨都,鞭打银花骨都,箭射铜花骨都,摔死铁花骨都,然后,就到了让俺说起来就眼圈发红的挑滑车一段,他连挑八辆滑车,不管宋军,还是番兵,都对他暗挑大指,然后,第九辆滑车冲下山来,高将军连翻了两次腕子,都没能挑动,然后,负责滑车的那个傻逼金将哈铁龙命令将第十辆滑车放下……
……说不下去了。
刘兰芳讲到这一段时,用沉痛的口吻念了一首歪诗——
为国捐躯赴战场,
丹心可并日增光。
滑车虽破身已死,
可惜将军马不良。
可惜将军马不良。是啊,俺恨不能变成一匹像石头一样坚硬的马,不出汗,不腿软,不发瘫,与高将军一起,将万斤重的铁滑车顶住,顶到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那一刻。
高宠惨死时,牛皋大叫一声,当即哭得昏了过去。“哭昏”这一动作发生在粗犷憨直的牛皋将军身上,更显得其情可鉴,天日可昭。当时俺听到这一段时正在吃午饭,当即哽住,泣不成声。
“哭昏”在上部《岳飞传》中出现过三次,一次如上,一次是时任金兀术干儿子的康王赵构在完颜家祭祖时想到自己的列祖列宗而哭,一次是双枪将陆文龙将岳飞的发小汤怀刺死后,岳飞昏倒在了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