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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偷吃要擦嘴-第1部分

小说: 偷吃要擦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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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毓华 》》 偷吃要擦嘴

        序

      好狗猫命   陈毓华
这阵子无端羡慕起邻居家的上狗来。
四季对它来说大概没有很大分别,每天我出门觅食的时候,它早吃饱餍足的窝在有暖阳照射的地方晒太阳,晒著晒著,连肚皮都翻过来了。
它走动的范围也大,上至会在邮局门口碰见我,下至不是我活动范围的地方,它跑那么远做什么?
跟其他的流浪狗厮混,一大群的狗呼啸过街头,很潇洒又快意的那种,就算你停下车子喊它,也要看它心情好不好,不一定搭理你的。
它在地上打滚,追逐偶尔从电线杆飞下来啄食的麻雀,再不然,随便趴着用白眼观你。
它想黏你的时候会跟著你走,不管走多久都不嫌烦,等你注意到它时,它却被路边的蝴蝶或小花给吸引去,甩尾低鸣的玩得不亦乐乎。
猫也是。
从我住的露台往下看去,那些猫咪通常都占著矮房的屋瓦,一只只瘫在上头,以它轻盈如同跳跃的步履来来去去。
它们无时不刻的舔刷自己的毛发,看见人马上就落跑。
只要有人照顾它们吃,它们过得快活似神仙。
反观庸庸碌碌的我,每当我在外面乱窜,为了一堆水电费、房贷或乱七八糟的人情世故奔波时,我都想人不如狗、人不如猫、人……连灰尘都不如。
昨日,学著阿狗阿猫在朗朗的乾坤下抛弃与电脑的对话,到中庭找块舒适的大石头晒了半个小时的阳光。
把自己想像成猫狗,要怎么才能变成它们?
最近老是往姊姊家跑,因为侄女养了只可爱到不行的小猫。
连续两天那小家伙就认得我啦……
不谈猫,来谈谈殷翡好了。
刚开始,实在不会写这样的男人。
他的难写在于阿华的生活里缺乏这类型男人,也许是老天爷听到我的苦苦哀求,居然送来了个男人。
既然送来,我就好好的给他研究了下。
不过,这一研究就有点惨,因为很想再写一本……总觉得殷翡还很有发展空间,有点意犹未尽。
说归说,还是打住了,因为啊……真的难写。最近脑浆急遽减少,我还是别为难自己好了。
至于下本书是东方××还是箫○○,我叫他们先丢铜板去。
因为两个都不想写……
又剩下两只,好啦……阿华会每天跟自己心理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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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毓华 》》 偷吃要擦嘴

        楔子

      人物表:
吁若湛——
三十三岁,七天王的老大。没办法,谁叫他赶在大年初一投胎,成为七大家族中最受瞩目的新生代。
拿旧皮包、穿旧衣、旧鞋、旧笔……就差没亲身去做资源回收,手中最值钱的是一辆中古二手福斯汽车,高龄九岁……快要解体了。
名下没有一间房,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虽然富可敌国却是个彻彻底底的贫穷贵公子。
家族事业,吁若集团。
性情稳如泰山,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
禄瑶王——
三十三岁,实际上,是三十二岁又十一个月。
貌比阎罗。父母都是俊男美女,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抱错孩子,他的面貌比较像角头大哥,当然,后来经过澄清,他黑黑的皮肤跟小孩一见就哭的脸是隔代遗传的结果。
家族事业,太极事业。
寡言是他最大的特征,用闷骚来形容也无不可——二十五岁前的他可不是这么回事,让自己当上董座也不是他最初想要的。
七人中任何搞不定的事情只要他出动绝对搞定!
为何?
他有著过人的天赋,老庄、阴阳五行、文、史学、西方科学、音乐美术艺术领域涉猎极为广泛,无所不通的他是个最佳的顾问高手,几个死党如果有问题,只要打通电话问他就对了。
要别人对自己心悦诚服,只有两把刷子是不够的。
当然,他不是故意把自己变成这样的。
是因为,等待某人的时间太长。他必须想办法消耗时间。
黑歙——
三十三岁,正确年纪跟禄瑶王相同,差别在一个白天出生,一个半夜十二点,白天不懂夜的黑,黑夜不懂白的亮,不对盘的两个。
个性不安份,看似舒懒文雅的贵公子,其实霸气十足。
家族事业,黑玺集团,旗下有天寰保全。
殷翡——
三十三岁,实际年龄保密,永远的二十八。
性情最扑朔迷离的一个,传说是个同志,又名花孔雀,名下有牛郎店、酒店……不胜枚举。
家族事业,殷氏。化妆品起家。
目前状况,跟家庭脱离关系中。
殿下——
三十三岁,七月生,据说这月份蹦出来的小孩是最难缠、最搞怪、最难养的,但是,有外国血统的家族压根不信邪。
遗传了父系方面的发质,有头红通通的头发,绰号,红毛猩猩。
饮食天才,热中开发菜肴。
家族事业,民以食为天。
目前呢,回归家庭当一枚幸福的家庭主夫,男主内、女主外,两人适应良好没有任何后遗症。
红毛猩猩&小汤包=朗堤亚耶鲁曼·赫那毕拉·波莱特丁顿殿下&唐心,正甜蜜的过著两人生活,请勿打扰喔……
东方狂也——
三十三岁。
人如其名,标准的坏男人,只要性不要爱,还有著无药可救的老旧大男人性格,超级乐天派。
有一次婚姻纪录。近来……发现他的婚姻次数不只一回……
家族事业,敦煌。
容郡——
三十三岁。
以皮相来看,十个人里有十一个说他只有十八岁,风华绝色,男女通吃,美到不行的蔷薇色少年(老头)。
个性极端,倏难捉摸,从小失去母爱的关系,有那么一丁点的恋母情结,对喜欢的人会黏得如胶似漆,被他讨厌的人最好站边纳凉去。
真实的脾气很差。
家族事业,容氏。
目前跟未来的老婆盛雪定居在上海灏园。
当前最紧急任务,希望赶快闹出人命,为单薄的容家添加新生命。
P。S。:根据某家狗仔杂志最新出炉调查,盛雪肚子里已经有六个月龙凤胎,容郡大爷早已经乐得忘了我是谁,每天疯狂的抢购婴儿用品,甚至开始探听哪里的幼稚园学校有双语教学,准备将未来的幼苗培养成继承人。


准呆爸一号,今天仍旧是元气啦!
序幕
因为爱著你的爱 因为梦著你的梦
所以悲伤著你的悲伤 幸福著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著你的快乐 追逐著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 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著你的沉默 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牵手
作词:李子恒 作曲:李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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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面带憔悴的男人变换著姿势,时而大口灌放在茶几上不加盐巴的龙舌兰。
“宝贝,是我,我想结婚,你想成为我今生的新娘吗?”轻巧的手机放在耳边,他问得漫不经心。
“在我之前你问过几个女人了?”话筒的对方话语清楚、思路明白,没有半点轻飘飘的快感。
“我想到你表示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与众不同啊。”迷死人不偿命的调调通常所向无敌。
“你的唯一可真多。”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你也是,唯一的话太孤单了,数大是美。”
“美你的头!”
“废话少说,如何?”
“哈,要是从前的你我还会考虑!”
“结婚只是形式,以后你我还是可以各玩各的。”潇洒,是啊,这就是他!
“你是白痴啊,这些都不是重点!”
哦……那重点在哪?
“喀!”对方不客气的挂了电话。
他掏了下耳朵,“好聚好散,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再按下一键。
“亲爱的,是我,啵啵啵,想我吗?”他毫不害羞的对著话筒热吻。
“嘻——”放浪的吃笑放肆的传出来。
嗯,这电话打得不是时候啊!她这时候想的肯定是枕头旁边的那个猛男,这时候提出婚约,太杀风景了。
换个吧!
“甜心,我有天大的喜事要告诉你!”
“我也有事要跟你说。”
“女士优先。”他从来都是体贴温柔的好情人。
“我要结婚了,恭喜我吧!”
“咦,想不到啊……”
“你说什么?”
“恭喜!恭喜!别忘了给张帖子,我好把礼数送上。”女朋友嫁人,还要送上红包礼,他真不是普通的心胸宽大。
“不必了,我不想你在我的婚礼上丢人现眼!”
“会吗?”
男人的神经大条得叫人想踹死他!
对方也是不领情的挂了电话。
他瞪住了无声息的手机,顿了下,灌下好几大口的酒,等烫人的灼热从食道直冲胃袋,继续从手机里叫出阿拉伯数字。
可是……他的求婚从头到尾被当成笑话一则。
他所有的求婚对象也都当他是笑话。
明明约会的时候大家都很热情,怎么到了论及婚嫁一个个避如蛇蝎,嫁给他没什么不好哇。
了不起,他不大喜欢待在家,不大喜欢守著一朵花,“性”之所至打打野食,对送上门的野花来者不拒……
他温柔又体贴、多情又多金,女孩子们不都最爱他……难道,不是吗?
热线一直持续著。
外面阳光如丝缎温柔,他想“从良”的心却备受挫折打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索性将对外通信的手机给扔了,茶几上的酒瓶空空的丢弃在波斯长毛地毯上,酒瓶口仅剩的琥珀色酒汁恰恰滴落,没入毛茸茸的地毯。
他走到贴著墙壁的柜子,拉出抽屉,乱翻了一阵……抽出手后的中指多了一圈亮晶晶的银戒。
等他看清楚手指上的事物,因为酒醉而迟钝的理智慢慢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然而,他颠踬的脚步穿过门去,留下一屋静寂——还有因为错误力道滚进宽酒瓶里透过折射兀自闪烁著金芒的戒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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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毓华 》》 偷吃要擦嘴

        第一章

      旅游书里说冬季的威尼斯是旅游淡季,可是不管她到哪,她想像中的苍茫和孤独都只是字里行间的描绘,黏成麻花般的情人到处可见,“连体婴”经常目中无人的把忙著拍照的她撞得头昏眼花。


嘉年华之前的威尼斯人潮依旧多得像水中的鱼,跟她做的功课有很大的不同。
原来,不管人多或人少,不管旺季或淡季,不管旅游书写得多么天花乱坠,浪漫水都不适合单身女子。
“两百美金。”斩钉截铁的两根手指比在她眼前,表明想杀价,门都没有。
“一百,我就一个人。”杀杀杀杀杀杀杀杀……价,这是甫出门所有好友的金玉良言。
两百块美金,现在可不是人挤人的威尼斯旺季,早听说贡多拉船夫爱敲人竹杠,果然不假。
“NO、NO、NO……two hundred dollars u。s。”
“Uniform price?”不二价?
“Yes!”
了不起……不搭了。虽然可惜,可是两百美金,真的好贵!
这贡多拉适合情人共乘,一个女人,又淡季,看她可欺,难怪船夫要狮子大开口。
钱,她有得是,可是她也知道出门在外,能省则省。
她准备好打退堂鼓了……
“小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份荣幸跟你共搭这条凤尾船?”很标准的英文,很如沐春风,也很难叫人抗拒,但是那种殷勤听起来就是太热络了些。
没有人会对陌生人一下产生这么浓烈的热情,除非他天生轻率、时常送往迎来。
向来习惯朴素男人的眼睛不是很能适应太过刺眼的生物,这么华丽的装扮落实到日常生活里,很少男人会这么注重的。
在古老家庭教育礼貌的制约下,神情虽然不变,脚跟却不自觉的往后移动,直到跟对方挪开一个胳臂长的距离。
衣著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的权利。
只是不合乎她的美学观念而已。
“我并不一定非要搭贡多拉游湖不可。”
“来到威尼斯不搭贡多拉看潟湖景致,算是白来一趟,我们各出一百美金,可以吗?”
一百美金……这折合台币也要三千多块钱。
她衡量了下,确定不想当凯子,也不想花这笔冤枉钱。
贡多拉是爱之船,跟陌生人上船并没有意义。
“谢谢你的好意,我搭水上巴士也是可以。”水上巴士只要贡多拉四分之一多的价钱,虽然人挤了点,照样能够游完大运河。
“你确定?”
“嗯。”
“我们现在不是情人,你不会是拘泥这样的传说吧?上了船,要是你爱上我,我不介意当你的一日情人。”
轻浮!
她的品味正常,心里马上把这本来想展现救美热忱的英雄给画上大叉叉,丢进不回收垃圾桶。
她摇摇头,打算走人。
“哈啰,小姐要是肯赏脸,钱不是问题。”换言之,两百美金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她是个美丽的惊叹号,气质端庄清新,天真混淆著性感的脸蛋,尤其一双眸子沉静如水泉,身材能见度也高,最吸引他的是裙子下的长腿。
虽然说他对美女的包容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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