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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月下心游 作者:依凡-第10部分

小说: 月下心游 作者:依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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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一套衣服还贵,因为萧韩有钱,更喜欢把钱花在苏欣身上。

因为我想喝酒,所以我们去了绿林,没到营业时间的它,显得格外冷清。林宇峰悠闲的摆弄着他心爱的名酒。一个小弟看见亦菲,不禁喊:“呦,嫂子来了,刚刚峰哥还说你呢!”

“说我什么?”

“好话呗。”

“我怎么感觉是坏话呢,一定又说我,既凶,又烦,又没女人味了吧!”

林宇峰听了,不禁笑着走过来,亲切的和我们打招呼,很阳光。“亦菲就会在你们面前装委屈,平时可都是她欺负我啊?”

小弟嘿嘿的笑起来,“对,对这点我作证,峰哥什么都不怕,就怕嫂子生气。”

“瑶梦,你最近瘦了,是不是病了?”林宇峰关切地问我。

“谁知这Y怎么了,准又跟宋子棋闹情绪了,一会儿我帮你教训他,竟敢欺负我瑶妹。”林宇峰见我没出声,就瞪了眼亦菲,“看你,又多事。”

“没关系了,只是我最近心情不好,无病呻吟的老毛病又犯了,一会陪我多喝两杯就好了。”

林宇峰专程为我调了一杯酒,名叫“爽心”材料是威士忌+柠檬汁+雪碧。他还叫我一口气喝下去,喝完后,我只觉得既酸又烈,好像有一股气一直从胃里向上顶,经过胸,到达喉咙,最后钻出鼻子,我顿时觉得畅快了许多。这几天的压抑情绪好像也被顶了出来。此时,我觉得林宇峰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坏,或许我应该相信亦菲。那一夜,很可惜我没喝醉,因为苏欣告诉我说,闫凯快回来了,他想毕业后,回国内发展。之后苏欣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三年前,闫凯带着他的校花女友在所有人的祝福下,登机的情景,他们是真正的男才女貌,门登户对,但这对黄金搭档为什么还要回来呢?但我告诉自己,无论怎样,我都不想再走进闫凯的生活了。

 

 


正文 第十三章 幸福的回归
(更新时间:2005…11…13 15:05:00  本章字数:5448)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喜欢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也许是在我真正的懂得何为寂寞的时候,也许是在我混沌了六年,突然清醒的时候,我自己也说不清。从前我只喜欢在晚上游荡,去欣赏明月,感受清风,享受那份都是夜归人的情调。而现在,我却喜欢在白天,喜欢在繁华的街道,无论是在拥挤的人群,还是在车辆的列队中,我都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穿行。伴随我的只有风的呢喃和云的躲藏,我的脚步声仿佛只有我自己能听到。我看着一个个从自己身边匆匆而过的行人,到底有多少是自己能记得的,又有多少是自己在下个街角还能遇到的,渐渐的,我开始喜欢从一条街的开始,避开所有的岔路,最后走到路的尽头。我喜欢看到新人的微笑,老人的慈祥面容,同情那因生活奔波而疲惫的双腿,即厌倦尘世的忧郁眼神。这时我会清醒地发现,生活是多么真实,当广场的时钟撞击了十二下以后,会使原在草坪上栖息的白鸽展翅飞翔。而我则会选择一个安静的街角坐下来,看着人们脚下那五颜六色的花鞋子,到底哪一双才能走得最远,哪一双才能走向幸福,哪一双才会因为我而驻足停留。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样做,只知道这样会使我的心同我的人一起流浪。
每每这时,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詹啸,想起那个愿意永远活在我右手边为我挡风挡雨的男人,一个愿意永远在前方踏步而等我的男人,一个愿意永远为我擦泪,哄我开心,而没有一句怨言的男人。詹啸让我知道,幸福会来得如此容易,以至于我还没有用心去珍惜,但同时幸福又是如此淘气,就在我的一个不经意之间而离我远去,让我后悔莫及。

今天我也选择同样的街角,同样的位置,使自己安静地坐下来,然后任凭我的思绪和我的心一起哭泣。可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一双鞋,一双我久久等待的鞋,我花费了几年的时间,一直在做着同一件事情,仿佛就是在等待这双鞋的出现,就是在等待着这个奇迹的出现。此时此刻,我的灵魂就像被妖魔鬼怪附体了一样,疯狂的追逐着这双鞋的踪迹,好像每一个脚印都着实的踩在我心里一样。我追逐了几条街,直至把自己累得精疲力尽,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回了家里,我徘徊在楼下,再次为自己的痴与傻流泪,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会和詹啸在某个街角偶遇,然后我会喜极而泣,无所顾忌的诉说着我对他的思念,可是足足三年了,这个梦想始终也没有变成实际。今天,就因为那双鞋,那双既陌生又熟悉的鞋,那种很特别的系鞋带的方式,为了那个可能和詹啸有着共同习惯的人,我竟把自己逼到了一种疯狂的程度。

从前詹啸有个很特别的习惯,就是他穿鞋一向反穿鞋带,不是从下往上穿,而是从上往下穿,他会把鞋带系在鞋头的位置,本来是很好的一双鞋,可经他那么一弄,就显得怪怪的,他还以此证明他那神经质般的个性。我当时就觉得他特傻,而且还傻得可爱,我想全天下可能就他一个这样地地道道的傻瓜,他的独一无二,无人能及。可是今天,我真的找到了另一个傻瓜,一个和詹啸一样傻的人,也许这样的人还有许多,只是我没遇到而已。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爬上楼,就当我把钥匙插进锁孔里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让我心动的声音,一个让我期盼许久的声音:“小姐,刚才你那么辛苦,追的人是我吗?都这么多年了,你跑步的速度怎么还那么慢啊?”我微微的抬起头,转身,回眸,打量着这个正在从楼上走下来的男人,高挑的身材在一身休闲服的包装下,显得更加俊秀挺拔。直至他走到我的面前,我的脑子里依然一片空白。

“小萝卜头,你真的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兄弟啊,你不会这么无情无义吧!”

“你…是…詹…啸”我当时都不敢相信这几个音是从我的嗓子里发出来的,我拼命地用手揉着眼睛,因为我怕我的视力会突然出现问题。

“别揉了,我是詹啸,如假包换。”听了这句话,我不禁开始怀疑我的耳朵也出了毛病,但事实却证明我一切正常,我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个让我足足想了三年的人,即使我有千万个理由不相信,但我仍然得承认,他是詹啸,因为我看到了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那双对我永远充满怜惜,疼爱与柔情的眼睛。我生平第一次如此清楚地看到,它的明亮,它的深情,是如此的让我沉醉。也许从前,是詹啸的那双眼镜,挡住了他太多的风采,以至于不细心的人,都不会发现她那双幽蓝色的眼睛,如果不是这份与众不同,我真得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浓眉大眼,有着一张俊秀脸的男人,就是詹啸。他比从前更高了,已经足足的高过我一头,以至于我要微微抬眼,才能看清那张帅气的脸,但是他却更瘦了,即使穿着衣服,也依然能够看出,他那棱角凸现的身材,用他从前的话说,就是他用骨头都能硌死人。还有就是我刚刚苦苦追寻的那双鞋,更加证明了他是詹啸。

我曾经千百次的幻想,我们再次重逢时的场面,但今天的这种局面,是我死都想不到的。我一直麻木得站在那儿,面无表情,顿时丧失了所有的感觉。因为我觉得,如果我是正常的,我应该抱头痛哭,但相反,我却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就像当年外婆去世那样,欲哭无泪。因为这两件事都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甚至觉得它是一个梦,只要我稍微一动,梦就会醒了。

詹啸看我一脸的傻样,不禁笑了起来,“瑶梦,算我求你了,你别吓我了,说句话来听听好不好?”

我顿了顿,意识逐渐恢复清醒,但面部表情仍像个白痴,傻傻得问“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神仙,是我住在这里。”他边说边打开了那扇曾经给过我无数幻想的门,可我却从没想过,这间房子竟能神奇的变出詹啸。有时,我真的觉得老天是在故意玩弄我们这些愚钝的凡人,就在它为我们画的圈中,跑过去又跑回来。但不管怎样,詹啸真的回来了,并没有等到我白发斑斑的那一天。

詹啸请我到他家去做客,当然客人只有我一个,就同当年一模一样,可房子却小多了,但却更像家了。她忙着给我倒水,沏茶,跟我寒暄,调侃,但我却觉得我们都好拘谨,怎样也无法回到从前的无拘无束。是时间,距离吗,还是彼此的心竟变了呢?我也说不清,此时此刻,仿佛有千丝万缕,但却找不到一个头绪,纵有万语千言,但却无从说起。我没想到,我们的再次见面竟会如此平静。

詹啸说他在日本给我买了份礼物,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还说是用他的欣赏眼光买的,他足足找了十个人试过后,才决定付钱,所以他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穿上后,会是什么样子。我捧着这份礼物,高兴得不得了,因为这是他特意给我买得,是他精心挑选的,他真的还记得我这个哥们。可我一穿上那件衣服,就气不打一处来,又大又肥的,根本不像是给我买的,倒像是给“伟大”的女人穿的。于是我冲出来,大吼道:“你干嘛给我买孕妇装,你都找什么人给我试的衣服啊?”他看了看,也忍不住笑起来:“是大了点,我怎么知道你这三年都不长个的,还又瘦又小的啊?也不知道你男朋友是怎么照顾你的?”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惊奇地望着他。

“真的有啊,我只是猜的,没想到竟猜中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很自然,并不是我想看到的失望,我不禁酸酸的。

“当然了,难道你还真让我等你到四十岁啊?”

“对呀,我们的瑶梦可是一大美女啊,我怎么给忘了呢?”说着,他逃离了我的眼睛。

“詹啸,你现在穿衣服还是喜欢比正常大一码吗?”

“是啊,有些习惯养成了,就改不了了。”

“我说嘛,原来是这样。”我自己嘟囔着。

当晚,詹啸留我在他家吃饭,还亲自为我下厨,这让我觉得好惊奇。看着他精湛的厨艺,我不禁显出了崇拜的表情。因为我从来都没想过,詹啸有一天能学会做饭,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既懒又笨的男人,厨房永远都不会成为他的天下。于是我开口问他:“詹啸,你们学校难道还教厨艺吗?”

“瑶梦啊,你脑子怎么还是一根筋啊?这做饭还用学校教吗?你自己不会学呀。”

“那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

“不用了,你就负责吃好了。”

看着眼前的詹啸,我觉得他变了,不仅是外表变帅了,会做饭了,也许还有许多我看不见的变化,因为我们之间,毕竟有了三年的空白,而恰恰这个空白又是人力所不能弥补的。此时,我虽然有太多的事情不懂,太多的怀疑想发问,但我却什么都没有说,因为我知道,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是找回一种感觉,一种失去已久的感觉。

詹啸做了好多的吃的,和从前一样,他还是喜欢把桌子摆得满满的,然后拼命的吃,吃到撑得不会动为止,可是现在看着满桌子的佳肴,我虽然很有食欲,但却无法下咽,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此时,只有几米的圆桌,但我却觉得它如此之长,仿佛隔了几万重山。

詹啸看我不吃,拼命得给我夹菜,:“瑶梦,你想什么呢?我记得你从前很能吃的。”

“我在想从前的你啊?你记不记得,你为什么第一次请我吃饭?”

“都那么久了,谁还记得这点小事。”

“我记得啊,那个时候你很笨,不但跳墙能大头先朝下,就连坐出租车手都会被夹,还是我陪你去的医院呢。你又是上药,又是包扎,折腾了几天,可下好了,可你非要装大头蒜,死活要证明你的手没残废,愣要把缠手的破药布,从班里的最后一桌,扔进前面的垃圾桶,可结果却扔进我的饭盒,弄得我几天都没吃饭。现在想起你那块破药布,我还会恶心呢。”

詹啸一边听,一边笑:“对,对我想起来了,那时你一见我,就喊打啊,比我妈还凶呢?”

吃过饭,我们到了书房,当年的那架钢琴,一点没变,还是很雄壮,威武,这让我很开心。“为我弹一曲吧,好久没听到你的琴声了。”

他很腼腆的笑笑,“其实我也好久没弹了,手都觉得硬了,如果弹得不好,希望你不要见怪。”客气的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好可笑,詹啸竟说他好久没弹琴了,他曾说过,他是为音乐而生的,音乐是他的生命,我也认为,只有在音乐中,我才能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詹啸,而现在——我低头默默不语。

“放心了,以后你会每天都听见我的琴声的,直到你听腻为止。说,想听什么?”

“随便,你弹什么,我都爱听。”从前我也是这么回答他的。他弹了一曲理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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