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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雨蓝-第11部分

小说: 雨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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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也就是袁林一去第7天的时候,(因为第7这个数字与分手那天的数字很好结合所以很记忆,只要他离开是星期几而今天又刚好是星期几,这样就形成7这样一个数字。我想这就是外国人为什么把7当做幸运数字的原因吧。想到这我突然想起我和你当年,也就是半年前的那个晚上,在知味观的7号座位上发生的故事。。。)他给我来了个电话说:“他这几天在家里忙的要命!”我连忙问:“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很多余的担心起来。袁林说:“我家在造房子,我老子拖着我不让我脱身,说他实在照顾不过来!”我心想原来袁林他家发了。就连忙说:“你什么时候回来啊?”他说:“可能还得半把个月吧!”说完后开始问我:“你这几天有去卖唱吗?”我说:“只去了一次!”袁林在电话里想了半天想不出还有什么话要同我讲,因为我们在这三个多月的形影不离中似乎将一生的话已经全部讲完。最后袁林很让我匪夷所思而且也很让我感动的问了一句:“那条狗好吗?!”我说:“很好很好!”高兴和感动之余我还头脑发热的补充了一句:“谢谢你,袁林!”好象刚才袁林关心的不是一条流浪狗而已,而是我的小孩。我趁着高兴还向袁林报告说:“我已经给它起好名字了,叫小美。你看怎么样?”这又说的像是它已然成为我们的小孩,就是等弄清楚这条狗是我生的还是袁林生的了。袁林也在电话那头大惑不解,但是也不忘风趣一句:“小美,就暂时托付给你了。”挂机前扔下句:“等我回来!”
这样一晃又7。8天过去了。我的小美到比我还会随遇而安,大有种嫁狗随狗的表现。我带着小美出去“卖了”3次,因为除了要养活我自己还要养活已经死心塌地跟着我的小美。所以我不得不卖。仿佛我的卖唱生活中突然容入一种责任感。小美也表现的不错,它守在我脚边的洋铁罐边,表现的可爱又可怜。所以很多时候听客们给钱,不是给我而是给我们家小美的生活费。听客们临走时还不忘用眼神与我碰撞一下,旨在告诉我,要好好待我们家小美。
这是好心有好报的“铁”(咣咣作响的硬币)的证明,袁林万万没有想到,小美竟有这样的功效。所以我打算如果有一天我和袁林不幸分家后,我死活都要让小美跟我。我想小美也愿意跟我。有了小美的优良表现,(它几乎是坐在那里,卖卖表情,摆摆造型)我们总算可以过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日子了,真幸福。
“当人觉得可以懒惰的时候,他就会有种幸福的感觉”——阿颠
一天晚上,风清月明。我没有带着小美去“卖”,而是带着它到西湖边去溜。我知道给小美这样的待遇是十分应该的,(因为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抚养小美了,而小美却开始在抚养我了。)可是我们却要冒极大的风险,小美说到底是我捡回来的生物。没有领养证,在这个法制森严的城市里就是罪大恶极的事情。所以流浪狗只会越来越多。因为人们想做好事,也不敢做了。
当别人拿着他们的狗来与我的狗作人对人狗对狗的交流的时候。我总是给我的狗冠上无数传奇的来历和经历。而我的小美也确实是狗中的美少女,常常引来一些狗中的不法分子(雄性)的骚扰。狗的世界是一个没有罪的国度,要是没有人的干涉。我的小美恐怕早已凶多吉少。当然公狗中也不乏有一些有自知之明的,但他们仍然保持着对美的向往和追求的正常心理。它们也时常把这些情感不经意的流露出来,但以含蓄的方式居多。它们看到我的小美之后,常常投来渴望的眼神,但均以无助的叹息默默走开。它们没有把这种遗憾怪罪于我的小美。这点让我产生对它们的敬佩。他们只是把恨转嫁于它们的同类(比它们高大威猛的公狗)而我的小美似乎也不那么俗套。难道是喜欢了我身上的气质(要真是那样,那可真是狗跟狗随狗啊!),它从不正眼看那些高大的异性,相反喜欢看一些与它个头差不多的。我对这点表示满意。
但是这样的幸福时光不能贪婪太久,我得把我的小美安全的带回“慰安所”。走之前还不忘对西湖发表一下看法:我认为西湖这个名称取的很不科学,而且带有强大的误导性。杭州总共也就这么一个象样的大坑。却很不明智的给它加上个定语“西”这很不能不让外地游客产生误解,使他们游完了西湖还想游东湖,南湖(嘉兴到是有这么个坑,可与杭州基本不应该有关系),北湖,甚至中湖。我看是乱湖(胡)就像杭州麻将一样。也许古代的杭州就是坑洼满地。后来逐个被添了当地起楼盖房生钱。也不知道将来西湖会不会也被填了盖楼,(事实证明西湖比盘古开天地那会不知小了多少?)或者被一个极有钱的人物花钱异名了。因为断桥被刚造好那会就不叫断桥。至于叫什么桥,自己到湖上去看那刻在断桥侧面上的桥名叫什么桥吧。自己探索过了才会信的信服。
观念也就瞬间的东西,暂时换不了饭吃。我买了份一大早就发行的钱江晚报,回到房间,想在晚上郑重其事的看一看杭城其他角落的事情。小美在一边想狗的事情,是人无法揣测的。在看报纸之前,我照例打开电脑,看了看我最近空下来就在写的小说。小说没有没有去记录什么我半年来的辛酸,我觉得那些东西不应该是一个自认为是男子汉写的东西。男子汉可以为以前的事稍许在心里感到一丝后悔,但决不能把他懦弱的用做写小说的素材。我认为小数是一种寄托美好的载体,当然也应该写写美好的事情。我以前认为我的生活几乎没什么美好的事情可写。可是自从偶遇了你,虽然我们没有“相逢在黑暗的海上”没有徐志摩那种漂泊海上的浪漫。但是我们有中国式的侠士和秀女想见于天涯般的浪漫。自从袁林回家后,我一个人对这种浪漫的遐想就在孤独里越感强烈。于是我将把我们的故事在我的小说里发展下去,就从馄饨店我们的邂逅开始。。。。。。。。。我想终有一天再加上老天有眼,(不像当初给我一块“学木来”让我做恶)我们就会有重缝的可能,到时候我就当见面礼一样把它送给你。
我打开电脑一看,发现我已经写到你被你父母带回家的一章。。。我重复的看了一边感觉写的不错,这总算是对写作之辛苦唯一的慰籍。
我端了把椅子,泡了杯茶,点起一根烟,在阳台上翻看起钱江晚
第十三章
    雨蓝
(十三)
晚报很不出乎我意料的很没花头可看,除了那些花边的就是那些滑边的东西。太没劲了。正想把那堆破纸扔到一边的时候,忽然报纸上的一条关于市三医院的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把神集中到这段文字上去,想看看这与阿眠有无关联。(其实这种可能性很小,可是要没有阿眠这号主在里面工作,我也肯定是一个字也懒的去看的)
文章内容是这样的:市三医院皮肤科1号病区主任朱建军博士近期带领手下一帮专家团顺利攻克皮肤病领域的又一难关。其中对专家团做了简单的介绍,提了谁谁谁,最后还提到了钱志眠(阿眠)。说他们经过两个多星期的攻关试验性治疗,终于将一名名叫叶雨蓝的女孩从困绕她六年之久的“红斑病魔”的魔爪中顺利的解救了出来。然后又简单的对“红斑病魔”作了必要的解释说明。当我了解到所谓的“红斑病魔”是何方鬼怪的时候,终于对这片医学性报道肃然起敬,我从心底里勾起曾经的一丝医生情结。更重要的是我为那个叫叶雨蓝的女子感到无比的欣慰,不难想象她是如何在这段苦涩的青春里痛苦煎熬过来的。同时我也为阿眠这次不错的医学经历感到高兴,心想这对阿眠以后的医疗生涯肯定受益非浅。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打个电话给阿眠以示祝贺。说起来也真是巧上加巧,当我正想拨阿眠手机号码的时候,电话却先于我的手响了起来。一看是阿眠打来的。显然我和阿眠这些年来的交往没有白来,到今天也总算心有灵犀一次。
“喂!是叶扬吗?”阿眠在电话那边轻松的问。我不无风趣回答说:“是啊!你小子现在不好说哩!出名了!我正想打电话来恭喜一下你呢!”“是吗!”阿眠也觉得巧。我肯定的说:“当然是啦!这还有假。”阿眠哈哈笑了起来:“你明天有空吗?”我说:“我天天没有不空啊!”“你小子就爱绕口,满嘴酸味!哎!我明天到你那拜访一下,怎么样?”阿眠提议的问。
我哪有拒绝的道理。反正袁林还在富阳,倒也方便。我就说:“好啊!你来吧!”又补充问了句,你小子难得有空,怎么不去陪丁萍啊?”阿眠笑说:“明天周日啊!”我说:“又周日了?”我的日子似乎过的已经谙无周日了。阿眠补充说;“丁萍也想来看看你啊!打算一起来。”我说:“好啊!那感情好啊!你们两口子大驾光临!我的小屋总算蓬壁生辉了!哈哈哈。。。我就在解百门口接你们吧。”阿眠说;“那好,明天早上9点解百门口不见不散!”我当然也很乐意抓住这样一次可以尽地主之宜的机会。
于是,我连夜收拾房间,一直忙到12点才勉强认为可以迎接客人了。我的小美在我的脚边瞎转,看来是想帮忙。后来它觉得实在无忙可帮,就自己归自己先睡去了。它睡觉的地方就是我的枕边。也许我没有把它当狗看,也许它没有把我当人看。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急忙起床去菜场了。小美还在一边熟睡,正做着它甜美的狗梦。当我把一大堆菜。啤酒和饮料买回来的时候,小美已经在门口等候多时。见了我就欢天喜地的叫也不知是冲着我人,还是冲着我手上的菜?
周日,天上有日,大好。知了们在树叶丛中叫的炸开了锅。我将啤酒饮料冰进冰箱后就趁着时间将所有的菜和瓜果洗刷一净。然后就弄了弄头,照了照脸,整了整装。然后就到解百门口去等“阿眠夫妇”的到来了。。。。。
一辆出租车在解百门前的大马路口停了下来,车里下来一男一女。男的英气逼人,着装严谨。女的俏丽有致,衣着亮丽得体。他们不是别人,他们正是阿眠和丁萍。我来不及等他们走到解百门口,就大步迎了上去:“阿眠。。。丁萍”阿眠反应过来后,见着了我连忙接应说:“唉!叶扬。”走近后,丁萍很礼貌大方的说:“叶扬,让你久等了吧!阿眠要从市三院先到我家然后再到这里,一来一去,所以。。。。”我忙说:“没什么没什么,我多的就是时间。你们能来看看我,我实在高兴的都高兴不过来了。”这是我和丁萍的第二次见面,所以我得尽量显得礼貌,阿眠在一边冲着我蕴有“含义”的笑。
我带着他们俩绕到我家,仿佛我是一个早年的地下工作者,正躲住在一个躲的很好的房子里。在路上阿眠问我:“你朋友在家吗?”我答:“哦!他呀,收拾了所有的脏衣服,和外套,回家孝敬他妈妈去了,一去已经半个月了,前不久打电话来说,他家在造房子一时半火回不来。”丁萍听在耳朵里,悠然一笑。
一开门,我的小美几乎要扑上我的身来。丁萍看到我的小美眼睛一亮,万分喜悦的连声问我:“叶扬,它叫什么?它叫什么?”我说:“我叫它小美!”丁萍说:“好可爱!你哪里买的?”我说:“不是!是捡来的。”丁萍没有在意小美的可疑身世,便一把将小美抱在怀里。小美平时在我带它出去溜达的时候,是说什么也不让别人碰的。今天到好显得出奇的乖巧,竟然很温顺的从了丁萍。我暗暗自得,我教的狗就是懂事。当然我的小美也实在找不出拒绝一个美女怀抱的理由。即使是有,也是天底下最愚蠢的理由。我开始当着丁萍与阿眠的面假说起小美的坏话。而小美似乎不来理会我对它的造谣。顾自和丁萍要好,于是大家很自然的用笑声充满了我的房间。
我把丁萍和阿眠安排在我和袁林的卧室,也就是我们的客厅坐下。打开电脑,放起音乐。一边招呼他们吃桌上早已摆好的水果和饮料。房间还算收拾得当,可以见人。丁萍还在和小美玩笑,我就招呼阿眠自便。阿眠不无试探的开始对我的房间进行评价:“叶扬,你小子房间卫生搞的不错啊,以前的你可没那么勤快啊!该不会是你女朋友帮你收拾的吧?”我很窘的回答说:“我哪有女朋友啊!自己都养不活,还怎么敢去拖累别人呢?再说我这样的社会落后分子谁看的上啊!”丁萍发现阿眠有所失言,勾起我的不如意。就故意问了我一句:“叶扬有狗粮吗?”我说:“有!”说完找了一抱递到她手上,供她哄小美所用。趁这个机会我连忙建议说:“今天我做饭给你们吃吧!我早上特地买了不少菜。”他们俩一致表示同意。我又马上给我留好退路说:“呆会要是觉得不好吃,我们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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