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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448-素问识-第18部分

小说: 448-素问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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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而传遍以六者。假令病始于肺。一也。肺传肝。二也。肝传脾。三也。脾传肾。四也。肾传心。五也。心 
复传肺。六也。是谓六传。 
x是顺传所胜之次x 简按据新校正。此七字。王注错出。宜删去。马吴诸家。以为原文。非。 
x风者百病之长也x 风论。骨空论。灵五色篇。通天篇。亦有此语。 
x出食x 志云。食气入胃。散精于肝。肝气逆。故食反出也。高同。 
x发瘅x 马云。发而为瘅。瘅者。热也。吴云。瘅。热中 
之名。所谓瘅成为消中。是也。腹中热烦心。而出黄。亦详瘅之为证耳。志云。瘅。火瘅也。风淫湿土而成热。 
故湿热而发瘅也。简按志聪盖以瘅为丹。广韵。火瘅。小儿病也。危氏得效方。以瘅为丹毒。知是起于宋元。 
则不可从。 
x出黄x 张云。肌体出黄。志云。火热下淫则溺黄。简按下文有出白之语。志注似是。 
x冤热x 马云。烦冤作热。高云。冤热。热极无伸也。简按高以冤为冤屈之义。非。 
x出白x 吴云。白。淫浊也。简按痿论云。入房太甚。宗筋弛纵。发为筋痿。及为白淫。此即出白也。 
x盅x 吴云。虫蚀阴血之名。虫蚀阴血。令人多惑。而志不定。名曰蛊惑。故女惑男。亦谓之蛊。言 
其害深入于阴也。此名曰蛊。其亦病邪深入。令人丧志之称乎。简按左传昭元年。医和曰。疾不可为也。是谓 
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又曰。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赵孟曰。何谓蛊。对曰。 
蛊。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 
x螈x 熊音。尺世反。 同。(详义。见诊要经终篇。)马云。音异。后世作 。吴云。心主血脉。心 
病则血燥。血燥则筋脉相引而急。手足拘挛。病名曰螈。张同。简按马以 为后世字。非。 
x满十日法当死x 吴云。天干一周。五脏生意皆息。故死。 
x法当三岁死x 滑云。三岁。当作三日。夫以肺病而来。各传所胜。至肾传心。法当十日死。及肾传之 
心。心复传肺。正所谓一脏不复受再伤者也。又可延之三岁乎。吴本。岁。作哕。注云。当五岁气衰之时。三 
哕则死。昂云。此亦言其 
大较耳。吴注。改三岁作三哕。欠理。 
x怒则肝气乘矣x 志云。肝。当作肺。 
x悲则肺气乘矣x 志云。肺。当作肝。悲。当作思。简按悲。不必改。 
x及其传化x 赵府本。熊本。及。作反。吴同。 
x大骨枯 大肉陷下x 张云。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肤臀肉。皆大肉 
也。肩垂项倾。腰重膝败者。大藏之枯 也。尺肤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马云。大骨者。即生气通 
天论所谓高骨也。愚尝见一人有肾衰之疾。果于腰骨。高起寸余。此大骨枯 故也。简按张注是。 
x期六月死x 张云。三阴亏损。死期不出六月。六月者。一岁阴阳之更变也。若其真脏已见。则不在 
六月之例。可因克贼之日。而定其期矣。简按大骨枯 云云。凡五项。王注配于五脏释之。诸家则漫然为五脏 
败注。今细玩之。不若王义为得矣。 
x内痛引肩项x 吴云。心脏又坏矣。张云。病及心经。较前已甚。 
x破 x 释音。 。音郡。集韵。渠陨切。音窘。马云。 者。肉之分理也。吴云。 。肘膝髀厌高 
起之处。病患为阴火所灼。昼夜不安其身。转侧多则 肉磨裂。简按灵寿夭刚柔篇云。肉 坚而有分者肉坚。 
王注似是。史崧音释。腹中 脂(原出玉篇)高云。肌腠曰。肉脂膏曰 。 
x真脏见十月之内死x 滑云。真脏见。恐当作未见。若见则十月之内。当作十日之内。马吴诸家并云。 
月。当作日。 
x肩髓内消x 志云。肩髓者。大椎之骨髓。上会于脑。是以项骨倾者。死不治也。 
x真脏来见x 诸家从新校正。来。作未。 
x急虚身中卒至x 吴云。急虚。暴绝也。中。邪气深入之名。卒至。卒然而至。不得预知之也。高云。 
急虚。正气一时暴虚也。身中。外邪陡中于身也。卒至。客邪卒至于脏也。 
x五脏绝闭x 吴云。绝。气绝也。闭。九窍塞也。 
x毛折x 吴云。率以毛折死者。皮毛得卫气而充。毛折则卫气败绝。是为阴阳衰极。故死。志云。夫 
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而后行气于脏腑。是脏腑之气欲绝。而毛必折也。 
x责责然x 高云。不流通也。 
x如循薏苡子x 张云。短实坚强。而非微钩之本体。本草。图经云。薏苡。实青白色。形如珠子而稍 
长。故人呼为薏苡珠子。小儿多以线穿如贯珠为戏。陶氏云。交趾者最大。彼土呼为 珠。 
x辟辟然x 高云。硬而呆实。无胃气也。简案辟辟如弹石。又见平人气象论。 
x色泽以浮x 张云。泽。润也。浮。明也。颜色明润者。病必易已也。 
x明告之x 张云。明告病家。欲其预知吉凶。庶无后怨。 
x悬绝沉涩x 高云。悬绝无根。或沉涩不起者。是无胃气。 
x病在中脉实坚病在外脉不实坚x 张云。与上文平人气象论者。似乎相反。但上文云。病在中脉虚。 
言内积之实者。脉不宜虚也。此云病在中脉实坚。言内伤之虚者。脉不宜实坚也。前云病在外脉涩坚。言外邪 
之盛者。不宜涩坚。以涩坚为沉阴也。此言病在外。脉不实坚。言外邪方炽者。不宜无力。以不实坚为无阳也。 
四者之分。总皆正不胜邪之脉。故曰难治。词若相反。理则实然。新校正以谓经误。特未达 
其妙耳。简按马吴诸家。亦从原文。为与平人气象论别一义。然考经文。不若新校正以为误之妥贴矣。 
x五实死x 薛云。五实五虚具者皆死。然气虚至尽。尽而死者。理当然也。若五实者。何以亦死。盖邪 
之所凑。其气必虚。不脱不死。仍归于气尽耳。然虚实俱有真假。所当辨耳。 
x闷瞀x 释音。瞀。音茂。吴。音务。张云。昏闷也。一曰。目不明。高云。闷。郁也。瞀。目不明也。 
简按灵经脉篇。交两手理瞀。铜人注。引太素注云。瞀。低目也。玉篇。目不明貌。楚辞九章。中闷瞀之 。 
王逸注。烦乱也。考数义。张为昏闷。似是。 

卷三
三部九候论篇第二十
属性:吴据全元起。改为决死生论。 
x众多博大x 志云。离合真邪论曰。余闻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通其意矣。 
此盖言先立针经八十一篇。论九针之道。然众多博大。不可胜数。故愿闻要道。○吴以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 
子以下九十九字。为冗文。 
x属子孙x 马云。属。嘱同。张云。属。付也。 
x着之骨髓x 马云。着。着同。张云。着。纪也。 
x歃血x 马云。歃。孟子云。束牲载书。而不歃血。简按左传正义云。凡盟礼。杀牲歃血。告誓神明。 
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礼曲礼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 
书成乃歃血读书。熊音。歃。音霎。 
x更立x 宋本。立。作互。马志并同。 
x九野x 吴云。九州之分野。张云。即洛书九宫。禹贡九州之义。简按淮南原道训。上通九天。下贯九 
野。高诱注云。九天。八方中央也。九野亦如之。又天文训。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 
注云。九野。九天之野也。王注据尔雅。未允。 
x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x 吴本。作有上部有中部有下部。 
x指而导之乃以为真x 张云。必受师之指授。庶得其真也。高云。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 
真。简按张注似是。真。当质。王注。有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之文。明是字之误。吴本。直改作质。盖据王注。 
x两额之动脉x 张云。额旁动脉。当颔厌之分。足少阳脉气所行也。简按马以为瞳子 听会等处。非。 
x两颊之动脉x 张云。即地仓大迎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也。 
x耳前之动脉x 张云。即和 之分。手少阳脉气所行也。 
x形藏四x 志云。胃与大肠小肠膀胱。藏有形之物也。高同。简按形藏四。诸家并仍王义。然头角耳 
目口齿。理不宜谓之藏。考周礼天官疾医职云。参之以九藏之动。郑注。正藏五。又有胃膀胱大肠小肠。志注 
有所据。今从之。 
x去其血脉x 马云。去其脉中之结血。吴云。谓去其瘀血之在脉者。盖瘀血壅塞脉道。必先去之。而后 
能调其气之虚实也。 
x如参舂x 高云。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也。 
x目内陷者死x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内陷者。阳精脱矣。故必死。吴 
移下文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十六字。次于目内陷者死之下。 
x独热者病独寒者病x 简按诸家不注。盖热乃滑之谓。寒乃紧之谓。志云。寒热者。三部皮肤之寒热也。 
恐非是。 
x独陷下者病x 志云。沉陷而不起也。独大独疾独热者。大过也。独小独迟独陷下者。不及也。 
x以左手足上上x 甲乙。手下。有于左二字。无一上字。吴改作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 
x庶右手足x 甲乙。庶。作以。无足字。并与新校正所引异。吴改作以右手取病者足。诸家皆仍原文释 
之。志云。此候生阳之气。以知病之死生也。张云。手足之络。皆可取而验之。手踝之上。手太阴肺络也。足 
踝之上。足太阴脾络也。肺藏气。而主治节。脾属土。而主灌溉。故可取之以察吉凶。简按诸家随文诠释。虽 
其义略通。然不若文本甲乙为正。而注意以吴为允。 
x其应x 马云。凡曰应者。应医工之指下也。 
x蠕蠕然x 熊音。蠕。而 切。虫行貌。张云。谓其软滑而匀和也。 
x浑浑然x 马云。当作混混。不清也。简按混。浑。古通用。淆杂也。老子。浑兮其如浊。不必改字。 
x是以脱肉x 甲乙。无是以二字。似是。 
x身不去者x 简按马注刺要论体解 然不去矣云。不能行动而去也。张云。不能动摇来去也。乃并仍王 
注。志云。邪留于身。而不去者死也。非。 
x其脉代而钩x 高云。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 
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x一候后则病x 志云。一候不应。是天地人之气失其一矣。故主病。高云。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 
浮以候之。脉 
不应指。不应则病矣。简按以三部为浮中沉。 于难经。便取而释之。非。 
x先知经脉x 吴云。经常不病之脉。 
x以平旦死x 吴云。平旦之际。昏明始判之时。阴阳交会之期也。故寒热交作之病。以斯时死。 
x以日夕死x 张云。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风木同气。遇金而死。高云。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 
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 
x七诊虽见x 简按七诊。诸家仍王义。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无复异论。而志云。七诊。谓沉细悬 
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土绝于四季也。乃至下文风起之病。似七诊之病。而穷矣。熊宗立脉决云。七 
诊者。诊宜平旦。一也。阴气未动。二也。阳气未散。三也。饮食未进。四也。经脉未盛。五也。络脉调匀。 
六也。气血未乱。七也。张则谓。此七者。焉得皆谓之诊。总之一平旦诊法耳。后世遂尔谬传。竟致失其本原矣。 
x似七诊之病而非也x 张云。风者。阳病也。故偶感于风。则阳分之脉。或大或疾。经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则阴分之脉。或小或迟。或为陷下。此皆似七诊之脉。而实非也。皆不可以言死。然则非外感及 
经月之病。而得七诊之脉者。非吉兆也。 
x脉候亦败者死矣x 张云。此承上文。而言风气经月之病。本非七诊之类。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 
又非不死之比。简按王以脉候为脉应。张则为脉息证候。王注似是。 
x以上下逆从循之x 张云。上下逆从。各因其次。以治之也。简按循。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与 
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 
x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x 灵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 
简按新校正。引甲乙。络病者治其络血。无二孙字。今甲乙无血字。 
x在奇邪x 马云。其有奇邪者。不正之邪。适然所中者。吴云。奇邪。奇经之邪。张云。奇邪者。不入 
于经。而病于络也。邪客大络。则左注右。右注左。其气无常处。故常缪刺之。简按马。在。读为有。 
x留瘦不移x 吴。改瘦作 。注云。 。论语人焉 哉之 。匿也。言病邪留匿而不移。简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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