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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部分

亦舒(短篇集)-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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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题给我的振荡感强烈莫名,难以形容,在极小的心灵中留下烙痕,至今难忘。 
寂寞原来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一钻进牛角尖便难以自拔。 
现代人幸亏有工作,忙忙忙,做做做,总得与人结触,日久生情,多多少少,有点理解,可以说几句散散心,不比从前,女人有冤无路诉。 
下班跟一大堆女同事出去买春装。衣服是必须品,人靠衣装,不穿是不行的。 
我比较喜欢式样古典的衣服,肩脯是肩脯,袖子是袖子,腰是腰,看不懂的衣服我不买,也不会穿,尤其是几个日本设计师的设计,不适合一般职业妇女。 
我甚至不喜欢衣服有任何款式,我不想有人注意我。 
假如有人要记得我,我希望那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不是我特别会穿、特别骚,特别耀眼,特别温柔。 
不像香港人吧。 
我喜欢白色,一整个夏天都是白衣白裙白裤,女儿也是,有时小裙子上有蓝色小点点,就是那样。很多人说我们像是市政厅里检查卫生的职员。 
白色,什么都是白色,单纯的白色,丈夫与我的兴致并不见得一样,但轮到室内装修,异口同声:白。 
也许因为白色永不出错。 
于是我挑了三四条白色的衣物。 
有条桃色的裙子,我拧在手中很久,还是不敢买,等丈夫回来之后再说吧。叫他来看看这只颜色可适合我。 
又去帮女儿选裙子,高得快,没办法。我的品味直接影想她,我断不肯给她穿灯笼裤,炮炮袖,花边、蝴蝶结。 
也算是满载而归。 
女儿看到新衣服很高兴,但仍然怅惘没有弟弟。 
这是我下决心的时刻。 
两年来我都没有在丈夫身上加压力,但此刻他的合同要满,我怕他会以为我不在乎,糊里糊涂的又签下一纸合同。 
我写信给他。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从来没有写过那么长的信,许多中文字已经忘记,一个个字去查出来。 
然后把它电报传真送出去。 
信不信由你,有时候夫妻也不方便说话,不得不下此策。 
三天之后,丈夫的电话来了。 
他的声音很清晰,他说:“我已经向公司表态,决不续约,这次回来,不再出门,你同女儿说一声。” 
我并不见得很兴奋,但有一丝高兴,这个晚上,不会没有月亮吧。 
看样子我的信感动了他,原来我是一个写信的好手。我微笑起来。 伤健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金粉世界》

那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天气非常的好,我推开窗户,就看见他们两兄妹,哥哥坐在轮椅里,妹妹推着地走,两个人长得那么相像,一看就知道是同胞,我感觉到非常诧异,我们住在游人不常到的郊外,这么说来,他们竟然是新搬来的邻居了。 
我没有与他们打招呼。 
但凡搬到这里来住的人,都是为了避热闹,如果我贸贸然冲上去大声问候,未免太过唐突,故此我只在窗口站了一会儿,就回书房读书。 
我到姨女家来住,是为了做一个报告,家在市区,不能专心一致,故此暂来这里用功。 
偌大的屋子,就是我跟群姐两个人。 
群姐与我一起吃早餐。 
我问:“邻居搬来了!” 
“是的,姓万。”群姐说。 
“是两兄妹吗?”我到底遮掩不了好奇心。 
“哥哥叫万达,妹妹叫万里。” 
“多别致的名字。” 
“隔壁那座比我们这里还大,不知两个年轻人如何打理,况且哥哥还坐轮椅──多可惜。” 
我连忙安慰群姐,“.没有关系,现在的人残而不废,一样可以做一番事业。” 
“嗯。”群姐点着头。 
“嗳,群姐,中午做我爱吃的炒三鲜如何?” 
“中午我出去替你买更好的东西回来。” 
“什么东西?” 
“刚上市的大闸蟹。” 
“哗,”我开心得几乎昏过去,“群姐,你真是个大好人!” 
“有得吃就把人认好人?表小姐,你做人要当心。” 
我大笑。 
我性情好动、调皮、活跃,到了乡间还是停不下来。十点多群姐到城里去,我就放下书本,沿溪涧散步。 
没走多远,就看见那个姓万的男孩子坐在轮椅上钓鱼,他妹妹不在。 
是他先向我点头的,我心释然,既然人家主动,大家不妨多个朋友。 
“我知道,你叫万里。” 
他微笑,“不,我是万达,妹妹才叫万里。” 
“对不起。”我拍拍脑袋,在他身边坐下。“鱼大不大?” 
“还没上钩,听张伯说是大的。” 
“张伯是谁?” 
“我们管家。” 
我就蹲在他身边,不愿意离开。 
谁不怕寂寞,我是生根的城市人,静了数天,有说不出的难过──虽然在城市,我也不是天天非到的土高去的人。 
万达看我一眼,他像是非常明白我的样子。 
不知怎地,他有股平常人没有的气质,并且一脸平和信实,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好人,和蔼可亲,换句话说,你可以相信这个人,把他当大哥。 
“尊姓大名?”他问我。 
“他们叫我小云。” 
“有心事?” 
“要做报告,心思不能集中。”我索性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的蓝天白云,“天气真好。”我赞叹。 
他会心微笑,仿佛洞悉了什么。 
我无故涨红了脸。 
有脚步走声,万里来了,她与哥哥一般长着圆脸与大眼睛,看上去精神相,见到我,她只扬扬浓眉,并没有太大的意外。 
万达为我们介绍。 
她说:“一起吃东西吧。” 
我一听到有吃的,也顾不得了,马上精神抖擞。万里自一只藤篮里取出各式乳酪与白酒,还有特别的水果与沙律。。 
这些东西一直吃不腻,我梗放怀大嚼起来。 
我简直忘了大闸蟹,直到司机老李来寻我。 
他笑着说:“表小姐,蟹在叫你呢,蒸老了就不好吃,这两位先生小姐,也一齐来尝尝新吧,我们已经照会府上的张伯了。” 
万家兄妹大方的接受邀请,妹妹推着哥哥上门作客来。 
群姐一见到我就责怪,“表小姐,你在什么地方喝得脸红扑扑的?我特地替你买了半斤陈年绍兴花雕送蟹,熨熟了在那里。” 
我抱歉,“人就是这样被纵坏的,我在别处已经吃过了。” 
“这孩子。”群姐又去招呼客人。 
万达、万里似扪。斯文,但又不见拘谨,一边谈笑风生,我好欣赏他们两个。 
万达说:“趁热吃这个蟹黄。” 
万里笑说:“不知怎地,我老觉得吃蟹十分奢靡。” 
我说:“是受红楼梦影响,一顿蟹吃了穷人整年的粮。” 
万里说:“或许是,”她根风趣,“所以有种犯罪的感觉。” 
我被两种酒一粮,顿时晕头转向,群姐笑我没有酒量又要拼命喝。我往沙发上一倒,也不分辩。 
群姐说:“你不招呼客人了吗?” 
“原谅我失礼。”是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是傍晚,群姐笑说:“来,喝杯热茶醒醒。” 
我叹一口气。 
“万少爷小姐请你过去吃饭。”她说。 
“我要写功课。” 
“不急在一时呢。”重姐说:“心情不好,更不应关在屋内,出去找朋友说说话,散散心。” 
“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我心情不好?”我懒洋洋地问。 
“表小姐,你全身的感受都写在面孔上,谁看不出?” 
我讪笑。 
万达推着轮椅来看我醒了没有。 
“醒了醒了,”我不好意思,“我喝醉了从来不声不响,一定埋头大睡。” 
他幽默的说:“酒品好得很呀。” 
我推他过去吃饭。 
万宅布置得古色古香二堂旧酸技家俄,蓝白二色作主色,有种清爽磊落高贵之气。小菜很清,据说是张伯最拿手的几味,我肚子正饿,吃了两碗饭,放下筷子,忽然悲从中来,跟万家兄妹说:“在旁人眼中,我不知算是猪猡还是算人──睡了吃,吃了又睡。” 
他们忍不住笑。 
万达说:“心情不好,是这个样子。” 
饭后万达建议下棋,我没心情,万里去写长信,我跟万达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振作一点哇。”他说。 
“没法度,悲观。” 
“是感情的问题吧。”他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嗯,人家不要我了,只好躲在乡下来避窘。” 
“于是喝醉酒?”他通情达理地笑。 
我长叹一声。 
“有很多事比爱情更重要呢。”地劝励我。 
“是吗,说来听听。”我没精打采。 
“健康、自由、工作、亲友、嗜好……” 
“但十多岁的人还是认为爱情价最高。”我用手托着下巴。 
“你几岁,小云?” 
“廿一了,老天真。”我嘲弄自己。 
“就是呀,还不长大?”他又鼓励我。 
我不响。 
“是同学吗?” 
“同学的哥哥。”我倾诉,“喜欢公主型的女郎!而我,偏像个野孩子。” 
他伸手在我鼻子上一点!“野孩子更可爱。” 
“是吗,不是说着逗我开心?” 
他笑,“我与妹妹一起来度假,一个月后要返回市区,你超着写功课之余,多多过来玩,可好?” 
“你们陪我?” 
“你也陪我们。” 
我欢呼。 
就这样,我们成为很接近的朋友。朋友这件事是很奇怪的,投缘的话,感情一日千里。万民兄妹性格光明可爱,我们很快就成为最谈得来的知己。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万达,他自小困在轮椅上,不但没有丝毫气馁或是灰色的思想,却比常人更乐观、努力、温暖、能干,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有志青年。 
渐渐──不需要很久──大家都忘了他跟我们有什么不同之处,因为他是那么活跃,尤其是游泳的时候,谁也看不出他跟常人有什么不同。 
第三个星期,姨妈进来瞧我。 
她闻间问起:“功课如何?” 
我答:“很好哇,报告进展得很快,早上做三小时,下午做两小时,灵感汹涌而至,止都止不住,如无意外,下礼拜可以完工。” 
“咦,”她说:“看上去你是康复了,什么事也没有。” 
“我什么时候病过?”我抗议。 
姨妈会心微笑,“有种流行症,叫失恋。” 
“早过去了,现在我有新朋友。” 
“是一个叫万达的男孩子吗?”姨妈问。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 
“谁说的,那个奸细?”我责问:“群姐?” 
“小云,那位万先生,听说腿不大好。” 
“是,他是伤残人土。”我说:“又如何呢,做朋友,不应怀着势利眼,他比我们更活泼乐观勇敢。” 
姨妈说:“小云,我是势利的人吗?” 
“你不是,姨妈。” 
“对呀。听说人家对你很好。” 
“朋友嘛。” 
“小云,你也不小了,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所谓普通朋友,止于吃喝玩乐,人家对你这么关心,花那么多时间在你身上,显得不简单。” 
我心虚,一我们也不过是吃吃喝喝。” 
“群姐说万少爷对你有好感。” 
“群姐的一张嘴!” 
“你打算跟人家有进一步的发展吗?” 
“姨妈,这样太不公平了,谁知道将来的事呢。”我反辩。 
“你愿意与万先生有将来吗?,抑或超着这个失意空档,与人家来消遣消遣?你瞒不过我,小云,自小你是一个顽皮的孩子。” 
我低下头,“我们会永远做好朋友。” 
“那么好,你与他就维持朋友的距离,别太亲热,引起人家谈会。” 
我很生气,“姨妈怎么忽然把我说得像只狐狸精。” 
“真的。”姨妈叹口气,“人家孩子怪可怜的,虽然说伤健平等,那不过是很浮面客气的说法,真的要你陪少了一条腿的人吃饭睡觉,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你有那种爱心与忍耐吗?” 
但我用双手掩起耳朵,“我们不过是朋友!” 
姨妈也不悦,“你这个孩子怎么揽的?一句好话也不要听!” 
她吩咐群姐几句,便回市区。 
我连群姐也迁怒,“假仁假义!”我说“虚伪!” 
“表小姐,”群姐不怨反笑,“我可是看看你长大的,你怎么说我!我都不生气。” 
我坐下来,问自己,对万达有好感,是否为了心中空虚?抑或他自有可取之处? 
两老都是对的,谁不寂寞呢?寂寞是世界性的恶疾,人人都患有某一程度的寂寞症,而万达实在是个好伙伴,他温柔,耐心、体贴,毫无疑问,对我特别的好,我当然喜欢接近他。 
至于将来,我可没有考虑过跟任何人有将来,这也不表示对万达不公平,如今还有 
谁会在廿一岁结婚生子?姨妈如此质问,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也许她是想我注意万达的感情发展,别粗心大意的伤害他。 
对了,我确是一个比较粗线条的人,很多时候不知轻重,举止放肆,引起别人误解。 
姨妈还是对我好。 
以后我确要小心留神才是。 
第二天万里来找我出去野餐,我的态度就没有那么放,比较拘谨。 
万达是个最细心的人,他马上发觉了,便笑问万里:“小云在今天闹情绪?” 
“没有。”我心中憋得要命。 
“怎么回事?忽而象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万里也取笑我。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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