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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象杂草一样疯长-第6部分

小说: 象杂草一样疯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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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她过去吃——他俩高中是同班同学,也是一块玩出来的。 
程刚,男,不知其仙乡何处,驴龄几何,五短身材,黑色面皮,爱踢足球,动作优美,姿势难看,技术很糟,余则更一无是处。其名字可能来自一句俗语——恨铁不成钢。估计他的父母可能想把他这块烂铁恨成一块好钢吧,可惜最终事与愿违。程刚一宿舍的人也在起哄,要她过去。我颇感自己势单力薄寡不敌众。珮珮拗不过,只好过去了。我也没有什么不乐意——无所谓的事情。 
吃完饭,要散了,我走出去,珮珮追出来,跟在我后面。我俩一直坐在操场边上聊天,不知不觉就到12点半了。送她回去,却发现她们楼的大门已经上锁了。这时候阿姨肯定是不会给开门的,而且还会骂人,还是不要去搠母老虎的屁股为好。透过大门的玻璃,晓月在里面看着我们,一脸坏笑地说:“进不来啦。你们一起去外边过夜吧。” 
这时我吃惊地发现她的旁边竟然是新闻班的一个男生。这还了得!女生宿舍楼里混进去男生了,这不是色狼进了羊群吗! 
后来才晓得他们宿舍的男生也在女生那边聊天、打牌,要回去时才发现大门上锁了,只好在女生的香闺里“委屈”一晚了。 
“唉,唉,竟然有这样的好事。”我不禁一唱三叹。 
珮珮笑着白了我一眼,说:“你怎么就这么坏呀!” 
她的眼睛在幽暗的树影下仿佛闪着某种暧昧或者渴望的星光。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呀!”我开始调戏她了。 
晓月把珮珮的厚棉衣和手套从门缝里递出来,我们只好离开。可是到哪里去呢?准备去看通宵电影,但学校的大门竟然也锁住了,而且大铁门甚是高大,爬出去的希望极为渺茫。“就在校园里待一夜吧。”珮珮说。于是我俩边走边聊,最后走到花园里去了。 
有时挽住她的腰,有时搂住她的肩,我俩走到花园里的一个小土坡上。四周柏枝纷披,月色溶溶,疏疏密密的影子投射到地上。碧空莹莹,一片冷清而明亮,真是个浪漫的初冬的夜晚。“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是的,今夜的月光,今夜的人儿,今夜的恋情,不都宛如一场梦么?谁又能预料到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呢?今天的月色也曾经照过古人的呀,而今古人安在?而且在这首诗的结尾,李白竟然说:“永结无情游,相期渺云汉。”难道这都是命中注定么? 
放歌狂舞的我忽然停了下来,呆呆凝思。不错,我就是这么一个神经质的人。突然发作,突然停止。并且我还是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我到处寻求快乐的钥匙,而当我感到一丝快乐的时候却又怀疑这种快乐是否能保持长久。我不是个及时行乐的人。我即将快乐的时候还在为了将来的悲伤而担心。我的这种杞人忧天的本性使我几乎从来都不曾真正完全地放开心胸地快乐过。我为此而感到悲哀。 
在一旁笑看的珮珮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每当我感觉到幸福、快乐或者愉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以后这种情景会不会再次拥有,而且也不知道这种快乐以后会是美好的记忆还是痛苦的印痕,所以我有些感伤。她用明亮的眸子望着我,我不理解那些内涵。“应该是美好的。”她说,“我要把今晚记下来。好浪漫哦,我从来都没有和别人这样通宵玩过。” 
“时过境迁。环境一变,事情一变,心情也会变的。”我说,“以后来事谁能料到呢?”我把她轻轻抱在怀里,她柔软的胸脯在我怀里起伏。 
“别人都睡觉了,就剩下两个小傻瓜在这里玩儿。”她说。 
我轻轻一笑,低下头来要吻她,她却微笑着躲开了。我不想对她用强,更不愿过早地过分亲热。柔儿与我的前车之鉴尚犹在昨。我觉得没有一点距离的亲近反而会导致更大的距离,过分地亲热与温存后将会是极大的平淡与冷漠。 
已经凌晨3点多了,我十分困倦,于是找了一个低矮的歪脖子树仰面朝天四仰八叉地睡了上去。我说,我要睡了。一边和她闲聊,一边合上眼。她说,你怎么像个孩子一样,干脆做我的弟弟好了。我说,你算了吧,我的年龄比你大。冷风吹过来,我俩不禁瑟瑟发抖。她说,我们别在这儿了,去小土坡的南面吧,那儿有很多的树,可以挡风。 
我就势在小斜坡上躺了下来,过了一会,她也过来坐在我身边。我说你困了也躺下来歇会吧,就一把揽过她。她的头靠在我的胸上,不一会儿两个人竟然睡着了。 
醒来极其寒冷。看了下表,已经4点多了。这可能就是有些文学作品中经常提到的所谓的“黎明前最黑暗最寒冷的时刻”吧。她问我冷不冷,我说冷着呢,便紧紧相互拥抱着取暖。月光下穿着淡黄衣衫的她很美。我的下巴靠在她的肩上,轻啮她的长发。我嗅见她温暖的颈项间淡淡的清香,真的有点冲动,但又很快理智地克制住自己。她的双腿和我的双腿紧紧夹缠在一起,轻轻摩擦着,有一种非常快适的感觉。我把她搂得更紧,轻轻摇动着。 
“有人!”她低声说了一声。我悚然一惊,倏地和她分开。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我们蹲下来,屏住呼吸。一个人脚步蹒跚着从我们旁边的小路上走了过去,仔细一看才知是早起锻炼身体的老太太。因为树枝浓密,我们并没有被发现。原来已经5点多了。走出花园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学校的工友已经开始打扫卫生了。 
来到5号楼女生宿舍,看见大门已经开了,一帮男生刚刚走出去。珮珮和我告别,我也回到了宿舍。拉开灯,已经6点了,窗外的路上一片嘈杂,原来是看通宵电影的男女们回来了。没有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元旦狂欢的家伙。我喝下几片感冒药倒头便睡。第二天又休息了一整天才缓过劲来。看来我的身体素质还是不够格——跟一个女孩子什么都没做竟然元气大伤。真是可悲。 
她却因此而感冒了,我买了些药给她送了过去,刚买的《大学生》也给她留下了。今天她来送还给我。 
我俩打完羽毛球就回到2号楼我的宿舍。其他人都不在,我俩就坐在桌边一起看书。真是一种静静的享受。我明明白白地知道,爱上一个人会使人改变许多——傲气扔了不少,心胸开阔不少,待人接物也很真诚、热情、爽快,精神不错,自我感觉良好。我是不是爱上她了?自己也说不清楚。 
5点钟的时候她回去了。也许她在等我的一个什么邀请吗?但我最后什么也没有做。我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戴着一顶黑色运动帽,穿着一身绿色军装,脚上还套着一双黑色笨重的大头皮鞋——不伦不类。不过穿军装的感觉还好,虽然现在不是王朔或者王小波少年时崇尚军装的那个年代了,它仍然给我一种看起来很挺拔很威风很壮实的错觉。 
晚上吃过饭,骚人问我怎么对待这件事情。我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知道她和程刚的关系不错,我不愿因此而得罪了程刚,可也不愿失去她或者是疏远她。我清楚地知道,程刚也不会放手的——因为男人更看重的可能是面子。被我横刀夺爱后在同学面前他只能去唱黑豹的那首《无地自容》了。 
骚人说你不能再拖下去了,好好谈谈吧。 
我说我跟谁谈呀,等等再说吧。 
如果她做程刚的女朋友我可能会不舒服,但如果她做我的女朋友,程刚会很伤心很恼怒。而且我根本就不想也无力去担当太多的男友的责任。我想我对她的感情可能远远不及程对她的感情,换句话说,我不会像程那样去爱她。而且我周围也有压力。程刚的那些朋友,我的同班同学都会把我看作第三者,看作是横刀夺爱的不义之徒。我将为此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我可能以后永远无法在我的同学面前抬头做人了。那么我们三个人成为好朋友怎么样?我想至少程刚是不会接受的,在这种竞争中必须有一个人出局或者主动放弃。 
说是辽远的海的清想 
说是寂寞的秋的相思 
如果有人问我的烦忧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写作课上,她回头递给我一张裁减得极为方正的白色纸条,写着上面的几句。即便是个木瓜也能看懂她的意思了,何况我这么一个自作多情自作聪明自命风流的书生——我就是她的“烦忧”,我就是她不敢说出的那个“名字”。她也感到了人言可畏的压力了么?也许她的心是真的? 
今晚说好一起去主楼202教室自习的,我在宿舍补了一段日记,所以去的较晚。我坐下来后才看到她就在我不远处坐着,但我们都没有互相招呼,我们只想这么共处一室,能看到对方,能感知对方就够了。而且我想我俩也没有胆量公然坐在一起。人们一开始看到的就是他俩常在一起,看得习惯了,仿佛这就成了一种规则,如果有人敢于打破它,那么人们的眼睛就要重新来适应新的规则,这肯定就会让他们感到不舒服,所以他们就要谴责这敢于打破规则的人,并给他们施加压力,而全然不顾当事人的感受,他们只求自己看得舒服心里感觉舒服而已。 
大约9点的时候,“恨铁不成钢”拿着几本书进来,径直坐到她的身边,和她说了些什么,要她向里面坐,他就堂而皇之地坐在了她身边。我心里忽然掠过一股不知是伤感还是无奈的感觉,随即就恢复了平静,心里也十分平衡——我今天已经拥有了她一个下午又何必不满意呢?何况我从宿舍出来时骚人对我说过,“程刚看你的眼神可那个呢”。可哪个呢?“那个”又是什么意思?凶恶?狠毒?厌恶?憎恨?我不知道,大概就是这类的感情吧。我心里宛如被什么给堵住了一样,因为我不想做一个惹人讨厌的人。算了,还是别想这么多了,还是看点书吧,期末考试快要到了。 
9点半,主楼管理员老张来锁门。我迅速卷上书本,整了整军装,开门下楼。刚走出主楼大门就听见身后传来他俩的声音。珮珮走得很快,追上来和我说话。程刚正在关怀地问她:“你的感冒怎么样了?吃药了吗?要不要我去……” 
我笑了一下,对她说:“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我不想惹火烧身,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还是无法忘记柔儿。任何人都无法替代她在我心中的位置。移情别恋对我来说非常困难。我想这也许就是人的劣根性的一种表现吧。荀子说,人性本恶。孟子说,人性本善。我说,人性本贱——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的永远是不满意的。我是我的人性本贱论的一个典型案例。 
对了,当时我也回给了她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那首诗的另一种读法: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如果有人问我的烦忧 
说是寂寞的秋的相思 
说是辽远的海的清想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1997年3月初,大一下学期的某日,回到宿舍,看到床上放着一封信,信封右下角的地址是油田中学——是叶子来的。她是我高中同学,但我们的关系好像不止是同学。怎么说呢?有些理不清。 
叶子,真名叫叶蓁蓁,来源于《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她是我们中学个头最高的女生,所以只要她一出现,无论干什么,都要必定 
受到比别人多的目光的照射。而且她还是我班班长,同时,她还是个比较诗意的女孩,也就是比别人更热爱文学,更爱幻想,更感性。她的作文和我的作文都在全校广为流传,因此她蓄谋已久地通过别人介绍跟当时自命不凡的我交上了朋友。自然,我和她全家宠爱的弟弟阿克也成了腻友。我俩诗词唱和传情达意的小纸条塞满了几个日记本。 
她家就在学校门口对面,不大,但是很温馨。她妈妈很善良,是医院的会计。她爸爸是我们县政府的官员。我已经记不清在她家吃过多少次饭了,每次她妈妈都对我热情款待。而且,我还在她家住下来,和她弟弟睡在一间房里。隔壁就是她的房间。她全家对我都很好,我们的结局仿佛注定会比较圆满,要不是我的一个哥们也喜欢上了她的话。于是我非常义气非常慷慨地退了出来,去和任何一个漂亮的或者风骚的女生打情骂俏。我们结束了,其实可能根本就没有开始,因为我们彼此从没有表示过什么。 
但我无论如何无法忘记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在她家里,我就自然得像是她家里的一分子。我、她、还有她的弟弟,我们三个孩子好像都是她的妈妈宠爱的对象。我们一起看书,一起听歌,一起吃饭,一起游乐。我是多么想拥有一个这么温馨祥和富足的家庭啊! 
我甚至记得她房间里一切的摆设,甚至一本书,一个闹钟,一个玩具的具体位置,我甚至记得她房间里的她的气息,我生病时她牵挂的神情,我们一起欢乐开心的样子…… 
高中毕业后,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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