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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走不回来的日子-第2部分

小说: 走不回来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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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鑫新在监狱里面参透出来的,看来人只有安静下来才能觉察出那来自心里的感悟,匆匆忙忙的都市生活已经把心灵的净土给玷污了,你还在追问自己活着的原因吗?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把握好活着的结果。
我还活着吗?不,我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就剩下的一个驱壳,而我的灵魂早就不知所踪了,也许已经投胎转世了吧,走着走着我终于倒下了,倒在了人潮拥挤的大街上,倒在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里,耳边还有妖怪的吼叫声,只有月光还温温柔柔的洒在了我的身上,朦胧中我仿佛看见了无数条死魂虫,他们正不停的将灵魂注入我的体内,那些本该投胎转世的灵魂,当风再次吹起的时候我又醒了,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人潮拥挤的大街上了,只是我已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左手拿着一把剑,右手握着一柄刀,剑曰问情,刀名断愁,我的左手一挥便能牵出千丝万缕的感情,我的右手一挥又能斩断绵绵不绝的苦恼,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先挥动了左手,立马眼前便呈现出了一副我很熟悉的画面。那是一张张傻的可爱的面孔,天真的同时还带着一点点邪恶,就是这样的表情,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的风风雨雨,正在我惆怅的时候,眼前的画面突然模糊了,慌乱之中我又挥动了右手,从我眼前飘走的画面,依旧是那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这回我才懂了,原来人这一辈子就是在痛苦和泪水的交织中渡过的。
赵鑫新说,“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不一定都会有个原因,但却一定会有个结果,明明白白的,之后我们会为了这个结果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原因。”
我说:“我们做任何事的原因就是因为会有一个结果,明明白白的。”
也许和所有的作者一样吧,在写“走不回来的日子”这篇小说的时候,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小说的结尾,说实话我怕落入俗套,我怕让人看了之后会这样骂,“垃圾,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为了不挨骂,我从一开始写小说就在设计着结尾了,可是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另我满意的结尾,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本来吗,小说就是一个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东西,它会自自然然的有一个结尾,如果你硬是给它安排下什么的话,那就失去小说的味道了,而且我本来也就是一个俗人,我们大家也都是个俗人,原本就是我们自己演绎的故事,我还能多说什么呢,也许只有所谓的俗才是最真实的,最能让人感动的吧。又或者说无论是什么都不会是小说的结尾,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的爱还在延续着,那生活就不会停止,小说也自然不会是结尾。
又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趴在窗台上,静静的看着那没有星星的夜空,就像是我的脑海里没有了任何的思绪。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身影,十分清晰的飘浮在天际,仔细看了一翻才发现这个身影正是我笔下的李丹,她穿了一身我很熟悉的外套,特安详的看着我,好久好久,她说,“你打算怎样的选择,是让我轰轰烈烈的死,还是让我像狗一样的活着。”我木讷了。是啊,我到底会怎样的选择呢,难道我真的忍心让李丹就这样死去了吗?真的忍心让许奇就这样昏昏噩噩的过完一生吗?难道生活真是这样的残忍吗?不,不是这样的,生活是美好的,幸福还是属于那些拥有一颗善良心灵的人们的。我不能,也没有权力去破坏。整篇小说我都力求写的幽默,让大家看了之后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我也希望这种笑容会有始有终,所以我才在小说的结尾又让李丹活了过来,我真不忍心让李丹就这样轰轰烈烈的死了,我要让她活着,哪怕像狗一样,我也希望她能幸幸福福的活着,毕竟活着就是一种享受吗。但我想要说明的是,我的小说并不是一篇闹剧,希望大家不要把它当成一个长篇的笑话来读,因为即使最后的结尾是幸福的,整篇小说也还是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的痛苦了,那深藏在心底里的伤是无论怎样也抹不掉的。
其实这篇小说最开始的名字并不叫“走不回来的日子”,而是和那一首贯穿在我小说里歌曲的名字相同,叫做“再回首”。可当我把整篇小说都写完的时候,我才感觉到“再回首”这个名字已经不再适合这篇小说了,因为那段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既然明知是走不回来的日子,那又何必再回首呢,也有好多人都在说我的写作走法是在模仿别人的,听了这话我很悲哀,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外表,却忽视了小说中那真实的感情,而这些却是万万模仿不来的,更何况有位名人说过,要想成功就应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王可心说,“现在经历的痛苦也许会让你很难过,但过了几十年之后,当你再回味那些痛苦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人生的精彩还正是因为有了那些痛苦。这就好像我们曾经认认真真做过的事情,等以后想起来总会觉得很好笑一样。”
我总是喜欢感叹。感叹那些逝去的东西,那些曾经属于我的美好的东西。甚至有时我会为了时间的流逝而感叹,为了我虚度了太多的光阴而懊悔,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还是在感叹着,懊悔着,年复一年的。
因为时间还是会走的,你的懊悔丝毫没有意义,它只会在在你懊悔的时候悄悄的溜走,与其这样,还不如静静的坐在某处,听着时钟滴滴嗒嗒的响着,说不定这才是生命中最美丽的旋律呢!其实人更重要的是应该把握住现在,珍惜每一回拥抱,每一次心跳,每一段欢笑和每一份感动。也许你会说你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挥霍,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么你便危险了,你的人生很有可能是空虚的。到你老去的那一天你才会发现,你的回忆仅仅是张白纸。当然我也承认,把握住现在也不是说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你觉得有意义就已经足够了,也许平平淡淡的生活,甚至是那些无聊的日子,才能品出生活的味道。
吴为说,“我一想到残疾人,就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变残疾了,我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每次想完之后,我就会更加珍惜生活了。”
我说,“我们还年轻,但我们却没有时间懊悔。”
这篇小说拖拖拉拉的写了很长时间,在写小说的时候我总是犯糊涂,还以为小说写的都是真的。仿佛自己真有一群成天到晚都跟我嘻嘻哈哈的朋友,有仿佛在楼的对面真的住着一个在用生命爱着我的女人,可当我跑到窗台一看,对面却只是黑漆漆的一片。小说写到高潮的时候,我的心也经常随之起伏着。我想即便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还是和这些人结下了不可磨灭的感情,或者说,这些人都还是活生生的,他们就活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活在我心里面最柔软的地方。好多人都说我的结尾过于简单,峰回路转的太突然,少了应该有的铺垫。可我却不这样认为,这世上就是有太多的幸福会突然的降临在我们的身上,又会突然的离开了。也许吧,不是我们不懂得珍惜,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让我们来不及珍惜。
自从我写小说开始就招来了许多的人的质疑,甚至是责备。我知道这里面有些人是真正关心我的,怕我会因为小说而耽误了太多的时间,劝我不要再白日做梦了,人还是要活的实际一些。而有些人只是想看我的笑话,想看看一个学药的人会写出什么东西来。无论怎么样我不想理会,也懒得去理会。只要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已经足够了,为了梦想去拼搏,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后悔。让我在意的是,这篇小说是不是会有读者,是不是也会有很多人像我一样热爱这样的生活,会用全部的的热情和整个生命来诠释这样的生活,我想会的,因为现实的生活有时实在是太枯燥了,可能只有小说中的世界才能让我们尽情的挥霍着,奔跑着。只要我们还年轻我们就有用不尽的热情。其实我心里也明白,即使这世上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在期待这样的生活,我想我仍然还是会义无返顾的走下去,一个人顺着铁轨头也不会的走下去,没有一丝的孤单。不过我还是要承认,我确实不会写小说,那是件太奢侈的事情了。但我还是写了下去,因为我说过,我不仅仅是在写着小说,更是在用全部的热情和整个生命来诠释着一种生活,一种我热爱的生活。
罗罗嗦嗦的说了一大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说过些什么,可我却还想说下去,喋喋不休的一直说下去,用我的热情说下去,用我的青春说下去,用我的生命说下去,一直到所有的人都懂得了生活,或是所有的人都疯掉了,我想我就会停下来了。
熟悉的街头,闪烁着古色的霓红,
黑血的巨龙,吞噬着褪色的青铜,
可怜有这么一个我,
永远活在自卑的牢笼,
即使冲开了生命的枷锁,
也无法活得从从容容,
于是我挥动了手中的长剑,
妄想着能和世人一决雌雄,
直到战死那天我才懂,
永远永远我都是那只最无助的可怜虫,
瞬间,恨不得丧失掉所有的记忆,只做一个长不大的孩童,
终于我还是哭了,
在那条人群交错的街头,
哭哑了喉咙,
哭断了思愁。
正文
    走不回来的日子后记
佛说,我和她的相遇是在五百年前,可惜我们只是有缘无份,最终还是错过了,而下一次的相遇是在五百年后,谁知缘分还是不够,我最后也只能含着眼泪跟她擦肩而过。也许我们都在期待,下一次的相遇会有一段感人的美丽。
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我和她下一次的相遇会是个什么样的情景,我甚至还对着镜子练习过那又惊又喜,若有还无的表情。那会是在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阳光片片的洒了下来,零星的光被地面的水迹反射了起来,照在了脸上,暖洋洋的,会觉得是那样的安详。可是,没有人会停下脚步注意到身边发生的这样美好的画面,他们一个个都是急匆匆的。带着那也许连自己都不清楚的目的,或落默,或欣喜的向前赶着。只有我和她同时驻足在了一个地方,感受到了同一片阳光所带来的温暖,和一种很强烈的春的气息。我们会相互对视,然后很自然的微笑,点头,仿佛我们还都记得五百年前的那段遗憾,那段心酸的浪漫。但是我们谁都没说什么,又仿佛已经道尽了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似的。
最后,她会慢慢的离开我的视线。
当我蓦然回首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人海了。这时我还不忘在眼神中增添几分哀伤。顿了一下,又会马上笑了出来,然后像是奚落自己似的说,“我们是在为下一次的相遇积攒着美好呢。”
是时间让我忘了你,同样又是时间让我记起了你。昨天还在为我们的相识相知在庆祝欢呼着,今天却又在为了那茫然的未来苦苦的执着着,而明天呢!而且谁又会知道,会是何年何月,又或者是谁,会在哪里记得当初的一切呢?
天明说过,大多数的夫妻是可以共患难而不能长富贵的,这和大多数的朋友正好相反。年少时的我曾经好一段时间觉得这话说得很有玄机。可是当我慢慢的长大以后却不再这样认为了。其实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好多朋友最终还是会从你生命中退出的,这是个定理。
他什么也没说。他走了。留下了一个空空的世界给我,瞬间觉得自己很是无助,像一座不会喷发的火山,上千年的安静着,上万年的孤立着。于是我便坐上了一班不知名的列车,向一个说不清的方向前进着,也许我会来到一个新的城市,那里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我知道,那里的天一定还是蓝色的,像是用水冲洗过的翡翠,那里的人们一定还是忙忙碌碌的,频繁的和陌生人擦肩而过,却不知道有一种妙不可言的缘分也被错过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或许我会在这座城市里结交一个或两个这样或那样的朋友,又或许我不会这样做。因为我怕,我怕我最终还是会失去这些朋友,想想这样的我还真是可笑,就好像刚生下来就在为死亡担心一样,还哭得一塌糊涂的。
有时我也想过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遇见了一个好久都不联络的朋友,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就像在一条人群拥挤的大街上,耳畔忽然响起了一首老歌一样,我想我一定还会为那熟悉的旋律而感动,甚至落泪。只不过当年的激情还有那青葱的岁月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我宁可只和老朋友像陌生人那样擦肩而过,起码还可以在心中留下永恒的思念和苦涩的回忆。
是时间让我忘了你,同样,有时时间让我记起了你。记得你说过,一定要长联络,可是再见你的那一面却还是远在世纪末的那一天。
这些年我的心里一直在惦记着一个人,那就是唐妮。那个永远都只会为自己打算的丫头。我每次这样说,唐妮都只是冲我微微一笑,什么话也没有说,开始我还以为她那是默认了呢,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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